《你是長夜,也是燈火》第17章
溫凜就這麼晾著楊謙南,晾了三天。
說晾也不太合適。期間他也沒有找過,倒是應朝禹來過學校一趟,說緒康白的電影首映反響很功,邀請去參加慶功宴。
溫凜是在校門口見到的應朝禹。他倚著車門坐在副駕,一條長點地,春風里與對話。來往的學生很多都是的同學,窺見他這副耀眼姿容,目紛紛曖昧起來。溫凜時常要停下來,著頭皮跟人打招呼,覺得如芒在背。
“慶功宴應該正式的吧?”溫凜推辭,“那種場合,我就不去了。”
應朝禹揚著一張燦爛的臉,眼眸似星辰:“那種場合怎麼啦?你可是大功臣,怎麼能不去。緒康白給你那稿酬給了,我們都在罵他呢。”
“不了。要是業界人人都能有這個稿費,當代大學生都棄商從文了。”
笑。
“哎,這哪是單單一篇稿子的問題。”應朝禹朗聲說道,“總之你得去。好好訛他一筆。”
溫凜陷了兩難。
“去就去嘛。在邊上吃點冷餐,晚上我帶你去玩兒!”
在應朝禹的字典里,“去玩”可能是對人類最吸引力的詞。
溫凜踟躕了片刻,也不知出于什麼心理,說:“好吧。”
上了應朝禹的小跑。
那天的慶功晚宴不面向,只是公司部和幾個合作方慶賀。顧璃看完電影之后很喜歡里面的男二號,發信息來激地問見沒見到真人。溫凜苦笑著說:“怎麼可能有啊。”
在場倒是有幾位大佬,是出品方的老總。
酒過三巡,有一位總監職位的人發名片給,說他們老總很賞識,問如今在哪里高就。溫凜說:“我還在念書。”對方表現出了禮節式的驚訝,說:“那真是后生可畏了。溫小姐學業不忙的話,可以考慮給我們長期供稿。”
前者當然是社場合的吹捧。但溫凜只不過是個來蹭飯的,有人能記得名姓,依然恭恭敬敬半鞠一躬:“有機會的話,一定樂意效勞。”
寒暄一圈下來,找到應朝禹,他已經喝醉了。
緒康白為主角姍姍來遲,看見在對洋興嘆,哂然一笑:“你別管他。待會兒我找人把他弄回去。”
溫凜還是不太放心,嘗試跟應朝禹對話。
他頭疼地捧住自己的頭,說:“我好像忘了什麼……忘了什麼。”
“忘什麼了?”溫凜像在哄孩子。
緒康白把他拽起來:“行了別發酒瘋了。”又看向溫凜,“你看住他一會兒,我去我助理。”
應朝禹還死死地著沙發,醉臉酡紅:“哎呦,我肯定忘事兒了……”
模樣居然還可的。溫凜束手無策在一邊,無奈笑了聲。
一直到緒康白喊來了助理。
應朝禹著人家胳膊,塞一串車鑰匙給:“你去我車里!去我車里,把袋子拿出來。”
“什麼袋子啊。”
“謙南哥給我的袋子,我給忘了!”
一群人圍著應朝禹,靜悄悄地干等著。助理風風火火提來購袋,里面是個橙的盒子。
裝了一只白Birkin。
助理大約以為這是應朝禹送給溫凜的,看向的目頓時莫測起來。緒康白的眼神掩藏在鏡片底下,那是另一種復雜。
他知道,這是楊謙南送的。
那天從風雪里趕去見楊謙南,丟了一個包。他抱著,不經意地說:“改天給你買一個。”后來他一直沒提過,也沒放心上。
溫凜看見它的時候,心想志氣別這麼短。一個包而已,對他們這些人不算什麼的,實在沒必要。
可是應朝禹滿臉醉醺醺捧給,說:“謙南哥叮囑的,不能忘了!”鄭重其事,像護送一塊和氏璧一樣,塞懷里。
抱著昂貴的禮,嚨都在發。
再一次見到楊謙南,是三天之后了。
那天按日程表是MBA班開課的日子。溫凜出門的時候留了個心,但并不覺得他會來。誰知傍晚時分,他給發了條短信,說上課需要,讓幫忙送一臺電腦過去。
裝得還真像那麼回事。
溫凜嘲弄地笑著,惡狠狠拆開Birkin包的紙,用來裝筆記本電腦。
經管學院致力于向社會輸送商業英,連樓都建得和普通教學樓不一樣。底層有一個咖啡廳,每層走廊里擺著茶椅和桌幾,采明亮,供人商談。
走到三樓,幾乎已經見不到什麼人。
整段走廊只有他一個影。楊謙南穿了正裝,桌上擺一杯咖啡,著窗外浸黃昏的校園。斜暉灑在他上,像電影里的人。
這模樣是來上課的就有鬼了。
溫凜連包帶電腦,不太客氣地丟上桌子。
那是最的鴕鳥皮,被電腦得都有點變形。
楊謙南眼疾手快救下一杯咖啡。那表非常明顯,心疼的是咖啡。
溫凜眼眸一撇,在他對面落座。
楊謙南氣定神閑地,撥了撥包里出半截的電腦,笑:“人家都是買櫝還珠。你這是打算把櫝和珠一起還給我?”
溫凜淡淡說:“哪個是櫝,哪個是珠呢?”
他這樣把人騙過來,與狀似輕松地開玩笑,存的是和解的心思。但小姑娘較起真來沒完沒了。他喝了口咖啡,長出一口氣。
楊謙南表漸漸嚴肅。他的面相使然,不笑的時候總是看起來分外漠然。
溫凜知道自己聊死了天。楊謙南拿出手機在發什麼東西,沒耐心等,起就走。
“等等。”
他扣住了的手腕。
溫凜垂眸去看,他已經又換上了一張浮浪不經的臉,仰在椅子里,把手機秀給看,說:“你等一下啊,我讓接個電話。”
那屏幕上赫然是的號碼,通訊錄名字被他改了,存了“小珍珠”。
溫凜口袋里的手機一直在震。
努力忽略這個震,忍了很久,還是拿出來,把電話掐了。
楊謙南特別惋惜地湊過來看一眼的手機,說:“好歹接一個?給點面子。”
溫凜暗自抵住下,沒有回答。可他也沒有再打。
楊謙南斜眸覷,用食指輕輕地挲手腕側,目地亮起來:“晚上一起吃個飯吧?”
溫凜被他纏纏綿綿地著手腕,心里想,這段關系里,真的沒必要講什麼骨氣。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早就默認同意。
那晚破天荒地,點了一大盤馬沙拉。
溫凜把生片吞下去,混著鮮般的紅酒,有一種嗜般的快意。楊謙南默然地叉一瓣又一瓣的水果,權當在看表演。
第一次在他面前吃那麼多,生的的葷的素的,不給胃留尺寸之地。他見風卷殘云地吃,放下酒杯吩咐侍應生,把點的所有菜都重上一份。
但唯獨掉了那盤馬沙拉。
溫凜聽著他報菜名,手里的叉子就慢慢地,落下來了。
像士兵的旌旗,像將軍的寶劍。落下來。
沒等侍應生走掉,溫凜的眼淚就跟著下來了。
是很懂禮數的人,在安靜的餐廳里,連哭腔都很淡,聲音有子抑的平靜,說了今晚第一句話:“楊謙南,我知道你不怎麼喜歡我,但你別讓我撞見好不好。只要別在我面前,我都隨你。”
小姑娘都已經在平靜地跟他說“我知道你不怎麼喜歡我”,他還有什麼話可說呢。他甚至有點興味索然地想,下一句應該要提分手了。
有時候是需要兩個人一起裝傻的,像一臺戲,劇本要兩個人一起對。如果搭檔只會對著你念一二三四五六七,你的滿腔火也難以為繼。
你知道,都是戲。
但那天他是真的了戲。
楊謙南笑笑說:“我也沒干什麼啊。真的冤枉,小珍珠。”他給遞了塊餐巾,心疼地幫眼淚,越越多,無奈道,“你人這麼聰明,看不出來我有沒有做什麼嗎?”
他很在人面前作解釋,更不用說告饒。這大約是他人生第一次哄人哄得這麼窩囊,像個低兒一樣給作保證:“我不幫的忙了,行吧?”
溫凜至今也不知道鐘惟要他幫什麼忙。那不重要。
確實很聰明。聰明人都會舉一反三,想到隨便一個人都能用這種法子和他做皮易,那他從前是什麼作風,也就不言而喻。
溫凜哭到走出餐廳還伏在他懷里。楊謙南隔著厚厚一件外套和襯,還能到肩上一片熱乎的意。那一刻他的愧疚都是真的,在心里嘆氣,怎麼把小姑娘弄這德行呢。
他迫切希高興一點,著的腦袋,像欺負小孩子似的,虛虛朝外一指,附耳對說:“你看看,大家都在看你呢。”
溫凜打了他一掌。沒敢打臉,拍在胳膊上。
真的有幾個人在看他們,然而再老頭的男人心里也住著個小孩子,楊謙南仿佛化為真正的低兒,興高采烈地的手,嗓音耍著花腔:“要不要找個蔽點的地方,方便你家暴?”
溫凜懷疑他是酒喝多了。
可他把拉進懷里,俯一點點,溫地蹭一下的鼻子,笑容清醒而綿:“怎麼樣?要不要?”他說著“要不要”,嗓音漸漸地放低放,干咽了一下,然后就漸漸側過了臉,吻的。
哭了一晚上,整張臉都有點水腫,好似也被泡了。
又熱又,上殘存幾分紅酒泛甜的味。
他很認真地品嘗,認真到,連他的承諾都聽起來像是真的:“凜凜,你別怕。我這輩子,總不會有別人。”
作者有話要說: 楊老板:哄到淚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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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BGM應該是這首:「寧為他跌進紅塵,做個有痛覺的人。」
瞄了眼昨天的評論區,怎麼說呢,唉其實不用這麼擔心凜凜的。我凜是個有野心也有能力的姑娘。我們還是擔心擔心樓上那位除了妹什麼都不會的楊老板吧,出手還這麼敗家,以后我凜養不養他都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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