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我奪冠就娶你[電競]》第14章 第14章
“我也心疼。”明昭在空中抓住初謙冰涼的手。
其實初謙不是沒有人疼,相比其他長期遭家暴的孩子,他幸運太多。
哥哥周千辛萬苦幫他逃出地獄,網吧遇見明昭幫他填飽腸轆轆的肚子,職業路上有高源為他指引方向,他已經夠幸運了。
他是一個在畸形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他不懂基本的為人世,他只知道別人怎麼對他,他就怎麼對別人,明昭教會了他溫,他也愿把所有的溫都給明昭。
還有周,幫他逃出地獄,他也把周拉人間。
至于高源,他真的不懂高源為什麼要‘菠菜’……
“其實七八歲那段時間我過的真不錯的,就是那的不讓我喊周哥哥了。”
喊一次打一次,小初謙不懂為什麼。
從那之后他就沒有喊周哥哥的習慣了,不過在初謙心里,周一直都是最好的哥哥。
“說來可笑。”初謙像是想起了什麼極為好笑的事,嗤嗤笑出了聲,然后問明昭,“你相信因果報應嗎?”
“我是無神論者,不太相信因果報應,但我相信格決定命運。”明昭抬眸,桃花眼一片瀲滟,是因為蘊著淚,“你有偉大的格。”
初謙繼續笑,不是嘲弄,不是諷刺,是那種被夸獎后發自心的愉悅。
接著初謙就開始說他口中好笑的事了:“那的和姓初的離婚了,姓初的出軌了,不要那的了,我覺得是報應。”
這時候有人按響了民宿的門鈴,估計是外賣到了。
開門一看,果然是外賣,跟小哥說了聲謝謝,初謙把一打啤酒拎進屋。
撕開塑料紙,拉開易拉罐,第一罐給明昭,第二罐咕咚咕咚下肚。
“那的和姓初的對薄公堂,我也出庭了,法問他們‘孩子歸誰’,他們倆都不要,不過我也誰都不想跟,我更喜歡孤兒院。”初謙又打開一瓶酒,又是要一飲而盡的架勢,不過這次淺嘗輒止,喝了一口便放下了,“法好像很同我,我不太喜歡那個眼神,其實之前瞞著你也有這方面的問題,我不太喜歡同的目,我怕你……同我。”
“我對你不是同,我對你是心疼。”明昭抬手去年脖頸上那道長長的、淺淺的疤,“你騙我是小學衛生大掃除時磕的,我想了好久都沒想通怎麼能磕這樣。”
“他們倆離婚了,我被判給了那的,不太高興,就打我撒氣,疤是那時候留下的。”初謙把隊服往下一拽,出那條疤的完整面貌。
脖頸上出的不過是冰山一角,那條疤遠比表面上顯出來的長。
像是蜿蜒曲折的藏青線,又像一條騰飛的巨龍。
“是不是有點丑。”初謙在明昭面前很在乎形象。
明昭好氣又好笑:“不丑。”
“那就好。”初謙確定這條疤痕不會有損自己在明昭心中的形象,便繼續講。
“后來的日子,那的把生活的不如意全發泄到我上,我也需要發泄,我就逃課,我就把給我的那點可憐的午飯錢全用來泡網吧,一天,回家被打一頓,然后吃點的剩飯,有時候趕上犯病,我得跪在面前吃,不過那時候我還小,不知道下跪有多恥辱的含義。”
原來遇到之前,初謙都是在吃剩飯,怪不得那時他都十三四了,也不到一米五,小小一只。
而且初謙,遭到了這樣的非人待遇,他的發泄也只是打打游戲。
相比之下,還有一些人,稍有不如意就貓狗,欺負比自己還弱小的存在。
初謙還會收養小貓,雖然上喊著那只小貍花“傻”,但看的出來,小貍花很粘他,初謙平時一定對貓貓很好。
“十三歲的時候,那的開始變本加厲,有一天讓我跪下,我不跪,那時候懂點事了,不跟八九歲那樣懵懵懂懂,不知道下跪什麼意思,然后就把我打了個半死。”那天晚上確實是初謙這輩子最痛苦的回憶,十三歲到十九歲這段時間,他經常會回憶那個恥辱而痛苦的晚上。
可當他釋然后,說出來不過一句不痛不的話。
但話傳到明昭耳朵里卻重如泰山,錯過了太多初謙的苦難,出現在他生命的時間還是太晚了些。
又是一罐酒下肚,那一打青島,只剩下不到一半。
初謙還沒醉,他的眼睛依舊澄澈明,沒有怨懟,沒有惡毒,這就是明昭為什麼他。
兩個人最初的相遇是不平等的。
明昭是那個高高在上的人,初謙上明昭并不奇怪,明昭就是他的信仰,他的。
但明昭上初謙,沒有那麼多理所當然,可就是上了,初謙的熱,初謙的大度,初謙的坦然,他的骨氣,他的歷盡千帆,依舊善良。
明昭初謙,有很多很多的理由。
有些事哪怕曾經初謙沒告訴明昭,但人總是能敏銳的覺到,這個男人值得心疼值得心的地方。
“第二天醒來,我告訴自己,跑吧,越遠越好,不要再回來了。那時候我和周在同一個學校,他在初中,我在小學。他是我唯一的親人,走之前我想再看看他。”
彼時初謙鬼鬼祟祟趴在周班級的窗戶門口,踮著腳尖,想在臨走之前看一眼周。
或許是兄弟間的心靈應,周向窗外,看到了初謙的半截頭發。
只有半截頭發,周卻敢篤定這是初謙。
和初謙不同,周一直是乖乖上課的三好學生,跟著姓周的,周過的還算可以,起碼能吃飽,偶爾打罵,在心理和能承的邊緣。
周極度向,只對初謙有話說。
周沒有請假,這個向的男孩,在全班同學和老師詫異的目之下,頭也不回跑出了教室,看著門口鼻青臉腫的弟弟,他逃學了,一天沒有回學校。
等到再次回學校的時候,周又恢復了平時的模樣,沉默向,仿佛那天逃課的孩子不是他。
“那一天,周把我送走了,他把他攢了好多年的零用錢都給了我,給我買了一張來上海的汽車票,他明明也才十五,像個小大人一樣說‘弟弟出門在外可不能沒有錢’。”初謙回憶起這段的時候眼神是溫和的。
“可能是因為被那的打怕了,也可能不習慣這麼煽,那天我也沒喊他哥哥,我上了車大聲喊,我說,周,老子一定會把你帶出來的!”
初謙的生命,從這一刻被分割了兩半,一段沉郁黑暗的,一段明燦爛的。
明昭站在他另一半好的生命里,在耐心等著他的到來。
“來了上海我就遇見你了,那是我在上海最落魄的時候,全上下不超過兩百塊。”初謙說道這里開始自顧自的笑,酒也被扔在一邊不喝了,“周那家伙攢了五六年的零花錢才178.55,還有個不知哪來的五分幣,加上我自己去網吧代打賺的60,一共238.55,買車票花了50,最后只剩188.55。”
那段日子對初謙來講,苦得刻骨銘心,窮得到記資產要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那個五分鋼镚還在老子基地電腦的鼠標墊下。”初謙開心的像個孩子。
初謙開心,明昭就高興。
“對了,然后沒幾天我就遇到你了。”初謙興高采烈的開始描述兩人初遇的樣子,“遇見你的那天我快山窮水盡了,本來想一到上海就找個廠打工的,首先第一天沒找到廠,其次找到了也沒人要我,那時候太矮了,去工廠打螺人家都嫌我個子挫。 ”
說到這里初謙雙手一攤,甚表無奈。
明昭調侃:“謝英雄聯盟給孩子一口飯吃。”
“遇到你的那天我只剩五十二塊零五分了。”那一切初謙記得清清楚楚,改變他命運的一天,遇到了命中注定的孩,“我只敢買一袋最便宜的方便面,擰著干吃。”
“其實你一坐我旁邊我就注意到你了,你是爺長那麼大見過最好看的妞。”喝了那麼多酒,初謙沒醉是沒醉,但是腦子多有點被酒控制,沒多余的心思裝乖了。
說著說著初謙粘到了明昭旁邊。
“而且我沒想到你會……”初謙抓抓頭發,有點詞窮,他有點形容不上來明昭給他的第一覺,不是單純的善良,是那種的包容著年脆弱自尊心的善和周到,讓彼時易碎的年到說不出的舒適。
“我特別討厭同,但你沒讓我覺到一同、憐憫,你把我當了一個獨立的人來看,你跟我‘易’,我帶你贏游戲,你請我吃飯,我喜歡這種有用的覺,讓我覺像活過來了一樣。”初謙沒有用任何華麗的詞匯,他只是在簡單的描述著自己的,可這簡單的,沒有任何華麗辭藻的句子,比很多堆砌了麗辭藻的句子要人的多。
“還很用心。”初謙補充。
這個用心無關。
如果說是周把初謙帶回人間,那麼是明昭讓初謙重新活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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