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日本當警部》第4章 最後的追溯時效

「那最後,嫌疑人又是如何取走的贖金呢?」

「哎,這件事說起來就複雜了,我也是陸陸續續從別人那裡聽說的。據說,綁匪最後一次代支付贖金的時候,特意要求要把贖金放在指定款式的旅行箱!」

「指定的旅行箱?」

「嗯!是從銀座的高檔商店裡買來的指定款式!還代要用塑膠袋把錢都包裹起來。接下來,綁匪就說出了下一次易的地點。」

「之後呢?之後怎麼樣了?」

「之後就是第二天了,警視廳特地安排材矮小的警躲在汽車的後座上,然後陪著吉展先生一起去支付贖金。易的地點被定在了一車站前的咖啡店裡!」

「誒?」

「不過事後證實那裡也不是真正的易地點。當吉展先生帶著贖金趕過去之後,沒過多久,就有店員接到了綁匪的電話,然後對方代吉展先生換乘電車趕往下一易地點!」

「真是狡猾!」

「是啊!吉展先生當時心急如焚,不過因為不能再用汽車了,我們隻能安排人一路跟著他。我記得他接連在地鐵站裡換乘了好幾次!,每一次,都是要求在指定的時間之前,趕到站前的咖啡店或者居酒屋裡!接著,嫌疑人就會再次打來電話,然後說出下一地點!」

「就這樣,害人的父親還有當時負責安檢的警察,一直被綁匪牽著鼻子走,直到晚上。綁匪突然要求吉展先生坐上開往琦玉縣的列車!」

「琦玉縣嗎?」

「嗯!得到訊息之後,警視廳趕忙聯絡琦玉縣警!打算提前進行部署安排。不過當列車行駛到中途路過江戶川的時候,吉展先生突然站起來,突然開啟了列車的車窗,將裝有贖金的旅行箱,扔進了江戶川裡!」

「江戶川?」

「是的,當時所有人都沒有預料到吉展先生會這麼做。也許是因為長時間的力,讓吉展先生隻想早日見到自己的孩子吧!」

「真是沒想到!這綁匪也太狡猾了吧!」

……

聽到了這裡,在場的所有人都被當年的案子震撼到了。雖然沒有親會過,可是卻還是到了一種深深地無奈

難怪當年警視廳用了上萬警力,卻依舊讓嫌疑人從容不迫的取走了贖金。對方的每一步行,都在乾擾著警方的佈置,通過不斷地變換易地點,嫌疑人一點一點的消磨著警察和人質家屬的耐心。

「那害人呢?害人後來怎麼樣了!」

「死了!」

「死了?」

據監察醫的分析,從死者胃裡的食殘留推算,害人吉展升一在被綁架的第二天就被人殺害了。隻不過,綁匪一直把他的冷藏著,就在贖金被付一週之後,在隅田川岸邊的一排汙口被發現了!」

「太過分了!這些綁匪……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讓害人活著回來!」

櫻川聽到這裡,不由得十分氣憤!連帶著大家的緒也都低落了起來。

「我就是從那個案子開始,才決心一定要努力進刑事課的。你們無法會到,當我看到電視上不斷地播放著吉展夫婦得知真相後,撕心裂肺的畫麵,我的心裡有多麽的自責。雖然在吉展綁架案期間,我隻是一個不起眼的參與者。可是……當時在我所駐守的番不遠,就有嫌疑人曾經使用過的公共電話。我那個時候就在想,會不會就在某一天,在我巡邏的時候,我就曾經和那個可惡的傢夥迎麵相遇過呢……」

當神穀警部講完了當年的案之後,不知不覺已經過了許久,原本熱熱鬧鬧的居酒屋裡,此時就隻剩下為數不多的幾桌客人了。而在場的眾人,也因為心有些沉重,沒有再繼續喝下去的心思了。

……

「那麼……今晚就多謝大家的招待了!」

在居酒屋外,田和櫻川向神穀主任他們互相告別,隨後兩人便一起朝著車站走去。一路上,原本十分開朗的櫻川突然變得沉默了起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吉展案件的影響。

「主任,吉展的綁架案,現在已經是由時效管理係負責了,對嗎?」

「嗯,按照法律來說,確實是這樣的!隻要沒有達到法律追溯的最後期限,時效管理係就肩負著繼續追查的職責!」

「可是,當年的綁匪已經不可能再找到了,對嗎?」

「這個……」

田猶豫了一下,突然停下了腳步,隨後看向了自己的下屬。

「實在抱歉,我剛才說了讓主任為難的話,對不起!」

「啊……這個不用在意!在我看來,要是沒有新的證據,吉展綁架案就始終於搜查的困境之中。雖然已經過去了二十年,所有的證據都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漸漸地消失了。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們什麼也不用做!」

「誒,主任!」

「按照管理來說,當年作為搜查證據扣的一些東西,我們還有義務要還給害人的親屬。而且時效管理係也要負責追查當年的證據線索,看看有沒有什麼的地方。要是櫻川君不反對的話,時效管理係的第一起案件,我打算從吉展綁架案開始著手!」

「真的嗎?那真是太……太好了,主任!」

聽到田的話,原本緒低落的櫻川千夏又恢復了之前那讓人治癒的笑容。

「額,不過……你還是不要期待過高纔是,這個案子已經過了二十年了,當年警視廳用了幾乎所有的力量試圖找到綁匪,可最終卻無功而返。現在僅憑我們兩個,我想大概率是不會改變什麼的!」

「可是,我們還是要努力嘗試一下才行,不然……就這麼放過那個手段殘忍的壞蛋,也實在是太便宜他了!」

「我記得剛才電視上所說的法律追訴的最後期限是……這個月的最後一天吧!」

田說完,便拿起手機來,練地設定了一下。

「現在距離法律追溯的最後失效期,還有十三天又一小時十一分鐘!如果在這之前,我們能夠找到當年殺害吉展升一的兇手,並且找到足夠的證據指控他!那麼兇手會到法律應有的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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