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秦明》第3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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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法醫病理實驗室裡。
我們面前的一張大檯子上,平行排列著那七十二枚菸頭。
我手持著一個放大鏡,戴著口罩、頭套和手套,一枚枚地觀察。
大寶在我的邊打著哈欠,說:「你這是不準備睡覺啦?」
「我說了我一個人就可以。」我笑了笑,說,「他們不都回去睡覺了嗎?你也回去吧!陪我耗著也沒用。」
大寶搖搖頭,說:「回去睡沙發,不如在這裡靠著躺椅。」
「杜洲失蹤有半個月了吧?」我說,「我看啊,恐怕真的是兇多吉了。」
大寶沒有回答我,我以為我說錯了話,正準備解釋,卻聽見大寶均勻的鼾聲響起。原來他靠在我後的躺椅上,睡著了。
我無奈地笑了笑,繼續觀察眼前這些菸頭。
菸頭有新有舊,品牌不同。我首先按照香菸的品牌把菸頭分幾個部分。然後每個部分按照新舊不同再次分門別類。
就這樣分著分著,線索突然就躍了眼簾。
我掩飾不住心的喜悅,拿出相機啪啪地拍照。
閃燈把睡的大寶給驚醒了,他著口角的口水說:「怎麼樣了?」
「好消息。」我說,「不過對DNA室值班的兄弟來說,可不是什麼好消息。因為,他們今天晚上要熬夜加班了。」
雖然睡眠不足四個小時,但是第二天一早,我還是神抖擻地來到了龍番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專案組。在專案通報會開始後不久,到達了專案組現場。
「看大家的表,應該是查找死者矛盾關係未果吧?」我坐下來後,直接開門見山。
「是啊,沒法查。」主辦偵查員說,「董建武當過幾年的派出所民警,還管的是案件辦理。那小小就不知道送進去多。你說,和他有仇的人,實在是多了去了,怎麼查啊?現在想想,這個會議室裡都人人自危了吧?就不說董建武,柏玲的爸爸,柏利,在生意場上爬滾打幾十年,倒了無數公司,這得罪的人也是多了去了。」
「矛盾關係沒法查,那就查查侵財的前科人員吧。」我淡淡地說。
「什麼?」趙其國局長有些詫異,打斷我的話,說,「你是讓我們更改偵查方向?」
我點了點頭。
「侵財?」主辦偵查員顯然並沒有激烈反對我的意見,說,「可是我們辦了這麼多年的案件,在人多車多的地方,下班高峰,用搶劫的方式來侵財的,還真是很啊。」
「既然是很,就是說不是沒有,對吧?」我說。
「時間、地點不對,咱不說。」另一名偵查員說,「據我們所知,董建武把自己的警帽放在作臺上,別人一看就知道是警察的車。搶劫還專門挑警察的?這不是增加風險係數嗎?沒有必要吧。除非就是想好了專門朝警察去的。那麼,因仇的可能就更大了。」
「既然帽子是放在作臺上的,夜幕降臨,車燈再開著,在車前的人,可以看清作臺上有什麼東西嗎?」我說。
大家可能是覺得我說得有道理,都沒有說話。
「那……侵財有什麼依據嗎?」趙局長問。
我點了點頭,說:「事還得從死因開始介紹。死者是右側脈斷裂,導致急大出而死亡的。在瀕死期,現場起火。在火勢變大之前,死者已經死亡了。因為死者皮燒焦了,所以我們不好判斷兇的形態,但是可以斷定是一把不短的刺。除了被刺刺傷以外,死者在死前還被車子的安全帶勒頸,不過這個勒頸的作,並不是死亡的原因。」
「用這種方式殺人?」主辦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脈很蔽、很深,通常是用刺刺擊別人的時候不小心導致破裂,真的想去割斷脈,除非是學醫的,其他人還真不一定能找對地方。所以,我覺得這起殺人案件,起初的想法並不是殺人。既然起初的想法不是殺人,那麼侵財的可能就是最大的。」
「就這些?」主辦偵查員說。
我搖搖頭,說:「當然還有。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來重建一下現場。」
說完,我打開幻燈片,播放車輛裡的最原始的位,說:「死者於這個位,顯然是有人從後座,用駕駛員安全帶從後面勒住死者的頸部,然後往後拖拽形。但是於這個位,又怎麼用刀來刺到位於駕駛室下側的右呢?顯然是搆不著的。唯有一個解釋,那就是副駕駛也有一個人,用刀刺擊了死者的大。這起案件的作案人,應該有兩個。既然有兩個人,一個人已經從後面控制住了死者,為什麼死者還不用手來抵抗?而且,此時死者的腹部都已經完全暴給副駕駛的兇手,如果是為了殺人,朝口捅,是不是比捅來得更快更保險?」
「還是證明了兇手開始的目的,並不是謀人。」趙其國局長點點頭說。
我說:「不僅如此,我認為死者不去用手拉扯勒住頸部的安全帶的唯一原因,就是手上有東西。我們來大膽推測一下吧:柏玲停車熄火後,車鎖自打開,坐在車裡玩手機。這時候,兩名兇手一名拉開副駕駛的門,另一名同時拉開後座的門,都鑽進了車裡,關上車門,持刀搶劫。格剛烈的柏玲仗著自己的丈夫是警察,毫不畏懼,堅決不把自己的迪奧手提包和裡面的財給兇手。後座的兇手於是用安全帶把的頸部勒住,往後拉,讓難以護住自己的包,卻不下狠手勒死。然而,副駕駛的兇手依舊不能從的手中搶下手提包,只有用捅的方式來讓放棄。未承想,這一刀直接要了的命。」
「車輛灰燼裡,我們沒有找到原本包上應該有的金屬件,但是找到了手機的主板。說明柏玲當時在玩手機,所以手機掉落在車裡,而包被搶走。」韓亮補充道。
「在柏玲放棄抵抗,讓兇手終於搶過手提包的時候,其實已經因為失過多喪失了意識。」我接著說,「因為有外和部的遮擋,沒有大量噴濺出來,加之線較暗,兇手並沒有意識到柏玲已經即將死亡。在他們得手後,準備撤離的時候,才發現了柏玲的異常。此時,害怕事敗的他們,只能將車輛的飾和一些易燃的抱枕、洋娃娃什麼的作為助燃,點燃了汽車。這一點,也說明了兇手應該有前科劣跡。除了我上述的分析,沒有其他作案過程可以完全解釋所有的現場和狀況。」
「確實,如果確定手提包不在車,倒是侵財的有力證明。」趙局長認可我們的看法,「天化日、膽大包天。不過,即便是知道有兩個人,即便是查找前科人員,也未必能找到這兩個兇手。而且,即便是找到了,也沒有辦法甄別啊。」
「因為甄別這個事,我昨晚熬了夜。」我從包裡拿出幾張紙,說,「我這裡有DNA實驗室連夜做出的DNA圖譜,這兩個人應該就是犯罪分子。」
「你們找到了兇手的DNA?」趙局長喜出外,「你怎麼確定這就是犯罪分子的?」
我看了看專案組門口,見林濤還沒有出現,於是說:「林科長從現場提取回來了七十二枚菸頭。我昨天晚上用了不時間,把這些菸頭分門別類,最終找出了兩枚比較特殊的菸頭。這兩個人的DNA就是從這兩枚菸頭上做出來的。」
「可是你憑什麼說這兩枚菸頭就是兇手的?」
「首先要說一個前提,如果是侵財案件,而且有刀,就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然後經過預謀的搶劫,不應該在人多車多的地方作案啊。那麼只有一種解釋方法,就是犯罪分子年輕氣盛,因為缺錢而急不可耐,只能在一個車相對的停車場守株待兔。等到有豪車開的時候,趁著停車的時候沖上去,搶劫。畢竟在車,不容易引起車外人的注意。而且在人多車多的地方,也容易逃竄。他們認為,最危險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我說,「既然是定點守候,那麼菸頭就有了它的價值。既然被得要去搶劫,那麼菸的檔次不會太高,這是其一;既然之前判斷了有兩個人,那麼就應該在某個地方同時發現兩枚一樣品牌的香菸,並且不是一個人的,這是其二;選擇目標是隨機的,所以不可能等到一菸完才手,什麼時候來車,什麼時候就會立即丟掉菸頭手,這時候香菸可能剛剛點燃,也可能只了一半,這是其三。」
「所以你就找到了符合這三條的菸頭?」
我點點頭,說:「我對照著當時提取菸頭時拍攝的現場照片,逐一尋找,發現了兩枚五塊錢一包的香菸菸頭,這兩枚菸頭都只了一小半,就被丟棄。被丟棄的地點也就相隔一米。於是,我把這兩枚菸頭作為重點,進行了DNA檢驗,果真,這兩枚菸頭不是一個人的。」
「聽你這麼一說,還真是可疑的。」趙局長說,「用這種辦法提取證,我還真是聞所未聞。找到這兩個人,即便不是兇手,也應該有可能是目擊證人。不過,就算他們倆是兇手,抓回來拒不代,我們還是沒有證起訴他們啊。」
「畢竟案件現場條件差。」我說,「一方面是在開放式的廣場,一方面中心現場遭到了焚燬。想像其他案件那樣獲取直接指向犯罪的證,幾乎是不可能的。」
「不過,只要能形證據鏈,即便是沒有直接指向犯罪的證據,依舊可以證明犯罪。」趙局長說,「可是即便我們把人抓回來了,獲取了口供,也確定了菸頭的DNA,一樣不能形一套完整的證據鎖鏈啊。」
「那就要看林濤林科長的本事了。」我微笑著說。
在眾人一臉迷的表當中,我的思緒回到了昨天晚上我和林濤見面的時候。
「什麼?又要我去求那個賣奢侈品的胖人?」林濤道。
「為了破案嘛!又不是讓你去賣!那麼激幹什麼?」我說。
「這和賣差不多了!」林濤抗議說,「你怎麼就能肯定兇手把包賣了?」
「就是啊,說不定順手扔河裡了呢。」大寶說。
我搖搖頭,說:「那個包,至也值個三萬塊錢,只要不是不識貨的傢伙,都會賣掉。我們之前分析兇手應該很年輕,現在的年輕人,誰不認識奢侈品品牌?」
大寶見我說他不識貨,又或是被包的價值嚇著了,吐了吐舌頭。
林濤說:「那你怎麼知道他們肯定會賣給那個胖人?」
「們倒賣奢侈品這一行,都有們的潛規則吧。」我說,「上次我們在的店裡看到了,有很多二手奢侈品出售,說明也回收二手奢侈品。即便兇手沒有選擇離現場較近的胖人家,我也敢打賭這個胖人有本事探聽到哪家收了贓。」
「那直接派出所把傳喚來問問就好了。」林濤仍然一臉不願。
我笑了笑,說:「傳喚過來,就真的打草驚蛇了。我要你請胖人喝杯早茶,然後拐彎抹角地探出來,我相信你有這個本事。」
「我又不是地下黨!」林濤說。
我盯著林濤說:「我們之前的工作,沒有發現有力證,這你也是知道的。條件這麼差的案件現場,能不能拿出有力證,在此一舉了。」
「就真的沒有別的路子了?」林濤眼看就要屈服了。
「那個胖人與我們這麼敵對,肯定不是做什麼正經生意的。如果真的是收贓,我們也有義務切斷這條銷贓線。」我繼續攻心,「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那也就不枉你的一番心了。」
林濤煩躁地踢著腳下的一枚小石子,想了片刻,說:「好了好了,我真是服了你了。」
專案組按照我們之前的思路,對案發現場附近的、年齡較小的、有過侵財類前科劣跡的人進行了梳理,同時,尤其是注意這些人中,哪兩個人近期有過聯繫,就會提升他們的嫌疑。
其實不梳理不知道,一梳理還真是不。經過一整天的篩查、底,最終鎖定了12個人符合上述的條件。當然,這12個人被刑警隊請回來的時候,都是清一的冤枉臉。從面部表來看,是無法分辨誰才是兇手的。
刑警支隊的偵查員在第一時間取了這12個嫌疑人的,火速送往DNA實驗室裡進行檢驗,並和嫌疑菸頭的DNA進行比對。
林濤還真不是蓋的。一頓早茶的工夫,就直接發現了破案的線索。據說,在喝早茶的過程當中,林濤直接向胖人表自己想給姐姐買一款包包作為生日禮,但是苦於工資太低、包包太貴。胖人則微微一笑,告訴林濤自己收了一款九新的迪奧包,可以去店裡看一看,如果喜歡的話,以市場價一折賣給林濤。
柏玲丟失的手提包,偵查員早已找到同款並拍照給林濤看過了。所以當林濤看到胖人從一個蔽的保險櫃裡神神地拿出那款紅LadyDior的時候,就已經把定為「收購贓罪」犯罪嫌疑人了。
獲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非常不能理解。其實這個胖人知道這個包包是贓,而且剛剛收回來,絕對不能頂著風頭賣出去。更知道林濤就是一個警察。可是,千算萬算躲過所有人的眼睛,卻老老實實地把犯罪證據給了林濤。
這就是帥哥的力量吧。
因為奢侈品每件都有編號,所以鎖定胖人收購的這個包就是害人柏玲的手提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換句話說,胖人是否構犯罪可以先不去細究,卻是唯一可以一眼認出賣包者的人。而這個賣包者,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
「看著吧,如果認出的兩個人的DNA,恰好和菸頭上的DNA對上了,這就構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我說,「在現場有逗留,反常滅煙,在起火前獲得死者的隨貴重品,而且還符合我們對犯罪分子的刻畫。」
趙局長看著屋戴著手銬的胖人,點點頭,說:「就怕記不住啊。眼前這12個小青年,我覺得長得都差不多,可不太好分辨面容。對了,你們要做好辨認筆錄,全程錄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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