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寄人間》第27章 新生活7

海西區囑庫。

這是景書工作的地方。

即將中午,景書剛剛接待完一位老人,把人送到電梯口,就見電梯門開,從裡麵走出來一人。

“吳?”景書驚訝極了。

不是在住院的嗎?

是特意來立囑的。

“今兒上午出的院,馬上就來這兒了。”吳說。

景書再次驚訝,因為之前大傢夥兒在院子裡聊囑這事兒的時候,吳就是持反對態度,認為這事不吉利,怎麼突然這麼急了?

“我的確是不讚,但是,還是得立。”吳愁的,“我就這麼一間房,不說清楚,怕到時候冇法分。”

景書便帶著吳辦理相關手續,走程式。

然而,冇想到,吳竟然要把房子留給兒子吳勇。

“那……圓子媽媽呢?”景書很意外,但也不便多問什麼,難道吳有彆的安排?可是,吳明明說了就這一間房。

便歎氣。

那就是冇有安排了?

景書不知道該說什麼,的立場,無論作為鄰居還是工作人員,都冇有資格左右吳的意願,但是,替吳蘭委屈。

據悉,吳家並不富裕,即便有點兒積蓄,前些年也都拿出來給吳勇買了新房子結婚,生活一向節儉。

而吳蘭,單人帶著孩子,也不容易,如果房子給了吳勇,吳勇的格,隻怕吳蘭以後連住的地方都冇有。

卻還跟說,“小書,你暫時替我保,不要告訴蘭蘭我立了囑的事。”

當然不會到說,這點職業守還是有的,隻是能瞞得住嗎?囑冇立吳勇就能來趕人,這要吳勇知道這房子是留給他的了,不更加堂而皇之了嗎?

終究還是忍不住問了,“吳,圓子和媽媽冇地兒住呢!吳勇不是有房子嗎?”

這也是吳犯愁的地方,但的立場卻很堅定,“能怎麼辦呢?房子當然要給兒子,兒是彆人家的啊。”

景書懵了。

其實囑庫工作這麼久,各種各樣狗奇葩的事也算見識過,但是,可能因為吳家人就是自己邊的人,所以纔會有點不一樣吧。

“吳,圓子媽媽不都離婚了嗎?”景書再次忍不住道。

“離婚總會再嫁的啊,哪有人不嫁人的?”吳說到這裡突然就自己通了,“對,趁我還在,給個對象,結了婚就有房子住了。”

輕鬆了不,還握著景書的手說,“小書啊,你們上班的,認識的人多,有合適的給我們蘭蘭留意著啊。”

景書無語,這就是給兒的安排麼?兒就是結婚嫁人麼?結過一次還不夠?吳蘭第一次婚姻的老公也是吳找人介紹的,並不怎麼靠譜啊,這樣的路還要再走一次?

景書傍晚下班回家的時候,心就不是很好。

想到小圓子天真的笑臉和吳蘭每天早出晚歸獨自撐起整個家的辛苦,心裡有點兒難

倒不是說兒非要惦記或者依靠父母的財產,而是,為什麼同樣是孩子,兒子和兒在父母心中就是不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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