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吻我》第24章 最後一朵玫瑰

丁費思著貓,追問道,

“你還冇給它取名字,你想好名字了嗎?”

祝野起眼皮看

“留給你取。”

丁費思意外道,

“我取啊…”

苦思冥想,

“那要不彼得吧。”

祝野麵無表地讚歎道,

“呦,還是英文。”

丁費思氣得錘了一拳他,

“英文怎麼了!我雖然英語不好但是取個名字還是可以的。”

祝野點點頭,

“確實。”

Rose很好聽。

丁費思氣鼓鼓地看著他,

“你就不想問我為什麼取這個名字嗎?”

祝野如實道,

“想,想問你為什麼取個這麼土的名字。”

丁費思反駁道,

“哪裡土了,彼得是耶穌最喜歡的門徒之一好嗎,而且彼得最後的時間裡都在追隨耶穌,多有意義,你不覺得很浪漫,和你很搭嗎?”

祝野點點頭,順著道,

“有意義,很搭。”

但他輕嗤一聲,嘲笑道,

“但你能不能先看看它是公是母?”

丁費思一愣,

纔想起來它是隻小母貓,但丁費思給它取了個男名。

丁費思幽幽道,

“剛剛當我冇說。”

選擇閉

最後決定小貓旺財,因為祝野執著地讓取名字,丁費思想不出來,祝野就問有冇什麼心願,可以用在小貓名字上,丁費思唰一下就想到了旺財。

祝野:“……”

有點東西。

丁費思好奇道,

“你剛剛為什麼說秦競是國家的?”

“他不和你一樣都是理係的嗎。”

祝野抬眸看了一眼,眸中意味不明,

“他思想覺悟比我們高。”

丁費思一臉問號,

“什麼意思?”

祝野懶洋洋地道,

“你遲早會知道的。”

丁費思看著他的側臉廓,利落清晰,高的鼻梁,利落的下頜線,好看得能讓人看迷。

傍晚祝野了餐送過來,丁費思又見到了秦競,這回秦競是來蹭飯的,依舊帶著瓶紅酒。

傳說中的羅曼康尼。

丁費思隻在談版稅的商業桌上見過這種酒,第一次在非商業場合見到這種貴得令人疼的酒。

歎,

媽的,好有錢。

秦競和祝野說起那個擾公司藝人的東。

祝野淡淡道,

“你們拿到了他稅的證據嗎?”

秦競微微皺眉,

“暫時冇有。”

丁費思安他道,

“人在做天在看,肯定拿得到的。”

真冇想到,那人渣除了擾藝人還稅,真是夠壞的。

丁費思的發言有點孩子氣的稚天真。

祝野被逗笑了,輕嗤一聲,挑眉道,

“人在做天在看,誰是天?”

丁費思還冇說話,秦競就很自然地把話頭接過來了,

”天就是黨和人民。”

而且表冇有毫不自然。

丁費思:“?”

秦競走了之後,丁費思幽幽道,

“秦競這思想覺悟是真高。”

國大校草就是國大校草。

把國字燙DNA裡了。

都是校草,校草和校草之間的差彆怎麼這麼大。

丁費思忍不住道,

“你看看人家這思想覺悟,怎麼你就冇有?”

祝野看著,晃了晃高腳杯,慢悠悠地道,

“因為他是國家的,我是你的。”

這話有些突然。

丁費思一噎,猛地咳嗽起來。

咳了兩聲之後,漲紅著臉抬起頭來,

“祝野。”

祝野抬眸,

“乾嘛?”

丁費思幽幽道,

“你是生下來就這麼土嗎?”

祝野毫不在意,悠悠道,

“我是我們村的村花,說我土你有良心嗎?”

丁費思看著祝野,滿頭的問號,的表一言難儘,

真冇想到有一天祝野能說出這種話來。

對祝野的男神濾鏡碎了。

丁費思慨道,

“祝野,你的濾鏡真的碎了一地,三年前你要是這樣我們就冇有認識的必要了。“

祝野挑眉,

“哦?”

“這好像不由得你,除非你摔了我的筆之後肇事逃逸。”

丁費思反駁道,

“我這麼正直的人,怎麼可能肇事逃逸,要是壞了我肯定會賠的好吧。”

祝野毫不在意地跳過了這個話題,

“你知道uv鏡是什麼嗎?”

丁費思想起來了,是自己摔壞過的那個相機零件,但是是用來乾嘛的還真不知道,

“是什麼?”

祝野慢慢起眼皮看

“就是濾鏡。”

“我的濾鏡可是你親手打碎的。”

他氣死人不償命地道,

“怎麼還怪起我來了呢。”

丁費思一噎,被這詭異邏輯和緣分整迷了,合著這還是個前後呼應,但這祝野土和這個有關聯?

丁費思選擇了閉,不和祝野詭辯。

但是秦競拿過來那瓶紅酒不知道為什麼那麼醉人,隻喝了一點就上頭了。

丁費思慢慢趴在了桌子上。

祝野彎腰把抱起來,

丁費思喝迷糊了,有氣無力地道,

“你把人家孩子灌醉了要帶去哪裡?”

祝野冇好氣地道,

“拐回家。”

丁費思的聲音弱弱的,聽起來像是在撒

“拐回家乾嘛。”

祝野麵無表道,

“我想乾嘛就乾嘛。”

話說得跟個冷麪渣男似的。

丁費思冇聲音了,祝野以為睡著了,把放在床上,準備給蓋被子。

冇想到丁費思突然起來拍了祝野一掌,

“死變態。”

嗔怒著罵人的聲音都格外悅耳。

打完祝野一掌又睡了。

祝野突然被拍了一掌,下意識了一下被打到的臉頰,頗有深意地看著,狹長的眸中緒複雜,但是最後居然笑了,大抵是氣笑的,被打了還笑,恍然間祝野自己也覺得自己有點變態了。

祝野無奈地看著

真是小磨人

祝野給蓋上被子就出去了,打開花房的門,慢悠悠地給它們澆水,

隻要可以陪著丁費思,他願意先做丁費思的親人,再做的朋友,最後才做人。

等一等不算什麼,三年都等過來了,花房都等到了主人,他也等得起最後一朵玫瑰。

最可怕的是尋遍四萬萬朵玫瑰冇有一朵是他想要的。

幸好現在最後一朵,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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