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皇帝》第一章 皇帝的種種

清朝自康熙年間發生奪嫡的糾紛以后,不建儲位,為定制;后來又建立了立賢不立長的制度。因此,每一個皇子都可能是未來的皇帝;也因此,皇帝的種種,須從出生寫起。

關于妃嬪召幸,有好些有趣而不經的傳說;既屬不經,雖然有趣,我亦不便介紹。不過,皇后及有位號的妃嬪,各有固定的住所;皇帝某日宿于某,或召某妃嬪至某共度良宵,作為太監最高辦事機構的"敬事房"必然"記檔",因而當妃嬪發覺懷孕時,可以查得孕的日期。

妃嬪一經證實懷了孕,自有太醫院的醫定期"請喜脈",服安胎藥;到得將次足月時,務府就要"傳婦差"了。首先是選"口",其次是找穩婆,都由"上三旗包"的妻子中選取。

出生以后,由敬事房通知務府記"玉牒"。所謂"玉牒"者,即是皇室的家譜。新覺羅氏大別為兩類:凡是太祖的子孫稱"家室";太祖兄弟的子孫稱"覺羅"。腰帶分黃、紅兩種,所以俗稱家室為"黃帶子",覺羅為"紅帶子"。玉牒的封面,亦如其,家室是黃封面,覺羅是紅封面,不妨稱之為黃簿、紅簿。

皇子皇當然記黃簿,主要容是別、生母名氏、位號、第幾胎、出生年月日時,還有收生穩婆的姓氏,以便出糾紛時可以追查。

然后是命名,時間早晚不一,有些出生未幾即行夭折,既無名氏,亦未收玉牒敘排行的,在康熙年間是常有之事。命名之制,至康熙皇長子胤禔出生,始有明文規定,上一字用"胤",下一字用"示"字旁,由閣選定偏僻之字,奏請朱筆圈定。需用偏僻字者,因為此皇子將來可能為皇帝,便于臣民避諱。自康熙朝以后,命名字派如下:

一、雍正:上"胤",下"示"字旁。

二、乾隆:上"弘",下"日"字旁。

三、嘉慶:上"颙",下"玉"字旁。

四、道:上"綿",下"豎心"旁。

五、咸:上"奕",下"言"字旁。

六、同治:上"載",下"三點水"旁。

七、緒:同上。

八、宣統:上"溥",下"人"字旁。

至道以后,有一不文的規定:非帝系命名下一字,不用特定的偏旁。由此可知,慶王奕劻之子載振與同治、緒為兄弟,但不同祖;溥儒與溥儀為兄弟,且皆為道的曾孫——我請讀者注意皇室的制度,就因為在細節上亦能顯示若干況,自有助于對清朝皇帝的深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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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子一到六歲,開始上學。讀書之名為"上書房",在乾清門右面。書房很大,除皇子外,近支親郡王之子,亦在此上學。上書房設"總師傅"一人,特簡翰林出的大學士或尚書充任;"師傅"若干人,亦非翰林不得任此差。學時,皇子向師傅一揖,師傅立

除讀漢文以外,皇子尚需學習"清書",又稱"國語",即是滿洲語文。教清書及騎的都是滿員,稱為"諳達"或"俺答",皆為滿洲話的音譯。滿洲人管西席"教書匠",所以對諳達的禮數遠不及對師傅。不過教騎特簡一二品滿員為"馬大臣",等于諳達的首腦,主要的職司是負責習騎時的安全措施。

清朝對皇子教育頗為看重,除特派近支親貴"稽查上書房"以外,皇帝萬幾之暇,亦常至上書房巡視,或出題考課,有獎有罰。所以清朝的皇子,一旦接奉大統,都能親裁奏折。而盡心啟迪的師傅,遇到得意門生而為天子,不但一世尊榮,而且會蔭及子孫。因為皇帝為報答師門,對授業師傅的子孫,每每特加青眼。

由此可知,在上書房當師傅,必然希自己的學生是皇位的繼承者;甚至為學生設計,取得皇位。如杜田之于咸,就是一個很有名的故事。

末年,杜值上書房,皇子學者為文宗行四,惇王行五,恭王行六,醇王行七。文宗居長,且為孝全皇后所出,大位有歸,自不待言;但文宗兄弟中,資質以皇六子奕?為最佳,亦最得宣宗鐘,因而不斷在考慮,是否應該改變初衷,傳位于奕?。

這種意向漸漸外,文宗頗以為憂。有一年四月間,宣宗攜諸皇子行圍——打獵。駕出前夕,杜田問文宗:"四阿哥明天扈從行圍,應有所自見?"

文宗答說:"是的。所以我最近勤練火。"火就是洋槍。

"四阿哥錯了!只該立馬靜觀,端槍不。"

"請問師傅,這有說法嗎?"

"自然。"

教導了一番,文宗心領神會,欣然稱謝。及至到了圍場,他如師傅之教,只靜靜看諸弟追奔逐北,將一管槍平放在馬鞍上,始終不

"你怎麼不下手?"宣宗奇怪地問。

"回阿瑪的話,時值初夏,百蕃育,獐兔懷孕的很多,打死了有傷天和。而且,兒子亦不愿跟弟弟們在這上頭爭一日之短長。"

宣宗一聽這話,認為他有人君之度,立即打消了"易儲"的念頭,大為夸獎,說他是"仁人之心",又說他"友"。凡此反應,都是杜田預期一定會發生的效果。

文宗對杜田的恩禮,亦可謂至矣盡矣。他于道三十年正月即位之初,即有上諭,杜田賞加太子太保銜;杜父杜翮原任禮部侍郎,年逾八旬,賞頭品頂戴、太子太保銜。杜田三月由左都史兼署吏部尚書,五月調刑部尚書,七月加二級,咸元年五月升協辦大學士,管理禮部事務。

于此,我要順便介紹"閣拜相"的制度。清朝的閣,至嘉道以后,形定制,四大學士兩協辦,大致滿漢各半。由尚書一升協辦,即為"閣拜相",稱謂與大學士相同,名為"中堂"。但協辦升大學士容易,而尚書升協辦較難,道理很簡單:大學士缺多,協辦缺。通常在尚書這個階段,回翔盤旋,總須十年八年之久,到得調任吏部尚書,方取得升協辦大學士的資格。杜田于道二十四年由戶部侍郎升左都,同年十二月升工部尚書,其間因故"奪俸二年",不計年資;至咸元年五月升協辦,實際年資不足五年,且由刑尚晉升,皆非尋常。

二年四月,杜田奉命偕恭王的老丈人、福州將軍桂良理江蘇、山東水災以后的河工、漕運等事宜,歿于清江浦,文宗震悼,朱批疏云:"憶昔在書齋,日承清誨,銘切五中。自前歲懔承大寶,方冀贊讓帷幄,讜論常聞;詎料永無晤對之期。十七年懷,付于逝水。嗚呼,卿之不幸實朕之不幸也!"遣詞用字,別。至于恤典之優隆,遠軼常規。以協辦照大學士例賜恤,自不足為奇;祀賢良祠,亦不算例外;贈太師、謚文正,則非同等閑。更有一事,在漢大臣可謂異數,即靈柩準京城治喪。

田是山東濱州人,其時因洪楊之,迎養老父,住在京師,所以杜田靈柩須移京治喪。過去遇有此種況,都是在城外找寺院停靈開吊,從無靈柩京城之例。至于謚文正,上諭謂援嘉慶年間大學士朱珪之例——朱珪亦為帝師,當和珅用事時,仁宗亦頗威脅,朱珪多方衛護,事與杜田相類。但經朱、杜二人創下例子,以后凡為帝師,皆有謚文正的可能。李鴻藻以為同治啟蒙,得謚文正,猶有可說;至孫家鼐亦謚文正,則末世名必濫,不足為貴。

當杜田病歿時,杜翮年近九旬,猶住京邸,文宗為這位"太老師"設想,亦無微不至。當時杜田長子杜翰,方任湖北學政;應該由在京的次子杜堮至清江浦迎靈,顧念杜堮須在京侍奉祖父,特命杜翰扶柩回京。對杜堮則賞加禮部尚書銜,以為藉;其后更賞食全俸。杜田的三個孫子,均欽賜舉人,準予一會試。杜翰在道二十九年以檢討放湖北學政,本是宣宗對杜田的酬庸;及至丁憂服闋、補的經歷,在有清一朝,前無古人,后無來者。

首先,以檢討放學政,便是異數。學政為"差使",三年差滿,回京復命,應該仍回本職。杜翰道二十九年放湖北學政,當咸二年七月丁憂,亦正是差滿之時。但丁憂守制,照例二十七個月方為"服闋",而杜翰只守了一年的制,是由于其時匪氛方熾,以"墨绖從軍"之例,如曾國藩便依此例"奪",奉旨領團練赴湘北剿賊。杜翰于咸三年十一月補右春坊右庶子,這是早在杜田病歿時,恩詔中便許下的諾言。自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一躍而為正五品詹事府的庶子,不止連升三級,是連升五級。

照正常的升遷程序,就算一帆風順,毫無頓挫,自檢討至庶子,至要越過了從六品贊善、正六品中允、從五品洗馬道三個階段。而這三個階段,起碼要十年的工夫。

翰林為清貴之職,如果始終為文學侍從之臣,則自庶吉士"留館",二甲授職編修,三甲授職檢討,至正二品的閣學士,轉侍郎,外放巡,可決其必將大用。但在翰林院的職上,除狀元特授"修撰"為正六品以外,編檢皆為七品,再上面便是從四品的"侍讀"、"侍講",七品何能一升便到四品?是故編檢至相當年資,一定要出翰林院,其出路有三:一是外放知府;二是轉"科道"為言;三仍是翰林,但必須轉至詹事府。

詹事府為東宮屬,清朝自康熙以后,既不立儲,詹事府便贅疣;而所以保存者,即是為了翰林升遷必須有此人事上的渠道之故。

詹事府下設左右春坊,其職屬有左右贊善,再上左右中允,再上左右庶子,庶子之上,便是詹事府的"堂",稱為正詹事、詹事,簡稱正詹、詹。

贊善、中允都是六品,正合編檢升任,因此編檢出翰林院,而仍任清之職,稱為"開坊"。當翰林"留館"、"開坊"是兩大關;但開坊以后,升至從五品的詹事府司經局洗馬,又是一大關,因為洗馬應升的職為五品左右庶子、通政使參議、祿寺卿等,照吏部的則例,競爭者極多,而洗馬往往落空,故有"一洗凡馬萬古空"之號。而翰林一當到庶子,則出路甚寬,熬到這一地步,亦有一句語形容,名為"九轉丹"。轉者,吏部授"六班"中的"轉班"之"轉"。翰林開坊,由右轉左,升一級再由右轉左,如此轉來轉去,轉夠了年資,自然穎而出,故名為"九轉丹"。

一到五品,便有"京堂"資格。"堂"者"堂",現在的說法便是"首長"。京中各部院的員,通歸為兩類:一類是"堂",包括正副首長在,如各部滿漢尚書、左右侍郎共六人,即稱為"滿漢六堂";以下郎中、員外、主事等,通稱為"司",因六部皆分司之故。

"京堂"雖可作"京中的堂"解釋,但僅限于三品至五品,亦即"六部九卿"的"九卿",如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祿寺、鴻臚寺、通政使、詹事府、國子監等衙門的堂。至于二品、三品的京,又特一個階級,稱為"卿貳","卿"是指大理寺正卿等三品京堂,"貳"是侍郎。位至卿貳,即意味著即將進政治上的領導階層了。

杜翰只當了一個月的右春坊右庶子,符如火,又升遷了,而且這一升比由檢討升右庶子更為驚人——一躍而為卿貳,是升為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同時被派了三個差使:一是"辦理巡防事宜";二是"稽察中書科事務";三是"文淵閣直閣"。第三個差使,使他閣的實際負責人,因為協辦大學士必在部,或在軍機,不到閣;大學士多在家頤養,無事不到閣;閣日常事務,多由"直閣"的閣學士理。

又不久,正式補為工部侍郎,同時在"軍機大臣上行走"。際遇之隆,升遷之速,無與倫比。文宗之報答師恩,真可令人。但亦害了杜翰:牽涉在辛酉政變中,差點送掉命。

辛酉政變的主角,一方面是慈禧、恭王及軍機章京曹毓瑛等,一方面是肅順、端華、載垣等所謂"三兇"及軍機大臣。結果"三兇"被逮賜死,軍機大臣穆蔭、杜翰、焦佑瀛被罪,穆、焦二人充軍,杜翰的罪名本與穆、焦相同,"發往新疆效力贖罪",亦因看在"杜師傅"的分上,"特諭革職,免其發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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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子在學期間,到了十六七歲便可"當差"了,通常是派"前行走",學習政事。及至年封爵,在結婚時自立門戶,稱為"分府"。

清朝除"三藩"以外,異姓不王,所以凡封王必為皇子、皇孫。其爵四等: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唯一的例外是"國戚",大多為蒙古科爾沁旗的博爾濟吉特氏。這自然是有懷的作用在的。

所謂"國戚",是指公主夫家及太后、皇后的父親及同胞兄弟而言,此外只算"椒房貴戚"而非"國戚"。因此乾隆孝賢皇后的侄、大學士傅恒之子福康安封貝子,乃異數。福康安"被十三異數",別有緣故,以后談高宗時會提到,此不贅。

親王、郡王又分兩種:一種是"世襲罔替",一人封王,子子孫孫皆王,這就是"世襲罔替",俗稱"鐵帽子王";一種是"降封",父為親王,子為郡王,孫為貝勒,一代不如一代,直到"奉國將軍"為止。

同是皇子,何人該封親王,何人該封郡王,何人該封貝勒、貝子,大致決定于下列四個條件:

一、出:所謂出指其生母而言。世宗輒謂皇八子胤禩"出微賤";同胞手足,何有此語?即因胤禩的生母良妃衛氏,來自"辛者庫"。這個名詞是滿洲話的音譯,實即明朝的"洗局",專門收容旗籍重犯的眷屬,持打掃灌園等賤役。因為如此,胤禩在康熙時只封貝子;反而是雍正奪位之初,封此"出微賤"的弟弟為廉親王。

按:清朝的宮闈之制,皇后以下,有皇貴妃、貴妃、嬪、貴人,等等;大致生母為妃,而非由宮逐漸晉升者,生子皆有封王的希

是主要條件,此外才干、憎、年齡是三個附帶條件,配合是否得宜,決定封爵的高低。

年的皇子一旦封爵,即須"分府"。分府先須"賜第",或則舊府改用,或則新建。王府除了"世襲罔替"者外,一旦降封,必須繳回,由宗人府咨商工部另撥適當屋,以供遷住;原來的王府,即指撥為新封的親、郡王府。其規制皆有一定,不得逾越。

除了府第以外,分府時總要置辦家、陳設,需要一大筆款子,因此在分府時,須特賜一筆"錢程"。在康熙時定例是二十三萬銀子。怡親王胤祥在康熙朝未領過這筆款,因此,我判斷胤祥本未曾封,亦就未曾分府——圣祖崩逝時,胤祥方圈在宗人府,怡親王乃雍正所封。

皇子年長學,為朝廷辦事,大致可分為兩種質、四大類別。會典規定,可派皇子充任的職差為一種質,非定制而出于特命為又一種質。前者除數特例外,一般而言,無足重輕;后者則可看出皇帝的意向,并大致可以測定其前途。

四大類別是:

一、恭代祭祀:中國的傳統講究禮治,一年到頭,祀典不斷。祀典分大祀、中祀、小祀。自明世宗更定后,相沿勿替,只有小幅度的修正。大祀應該皇帝親祀,但以種種緣故,不克躬行,照會典規定,可特命親郡王恭代。此是例行故事,無甚意義可言。但冬至南郊祭天,自雍正以后,格外重視,奉派恭代的皇子,被視為大命有歸的暗示。

二、臨時差遣:遇到某種況,必須表示重視其事;或形式上應由皇帝親裁時,臨時差遣皇子辦理。如賜祭大臣,常派皇子帶領侍衛前往奠酒,即為一例。派出皇子的份,常視被賜祭的對象而定,如杜田靈柩到京,特派恭親王帶領侍衛十員前往奠酒,足以顯示對杜田的恩禮特隆。

三、分擔政務:康熙以前,原則上不使親貴干政;皇八子胤禩曾一度奉派為總管務府大臣,則以胤禩特事務長才,而務府大臣只是管皇室的"家務",與參國家機要者不同。

雍正得位,信任怡親王胤祥、莊親王胤祿,則以兄弟鬩墻,非在骨中結黨不足以殘骨。及至乾隆即位,起初正如雍正之作風,但深知重用親貴,一則有尾大不掉之危,再則有徇庇縱容之害,所以約束王子,不使與聞政事。嘉道亦大致如此;及至咸即位,因洪楊勢熾,且恭王確有才,一度使之掌軍機,由此例。而親貴執政,弊多于利,已定論,清朝之亡,未始不由此。

四、寄以專閫:清初親貴從征,立功大小決定爵位高低,親屬關系的遠近只于領兵多有關系;兵多將眾而不能克敵致果,只會罰,不會被獎。因此,派出大將軍寄以專閫,就理論而言是予以一個立功的機會,亦可說是一種考驗。既能通過考驗,又立了功勞,則選此人繼承皇位,為理所當然之事。康熙在奪嫡糾紛以后,絕對止皇子結黨爭立,而晚年任皇十四子為大將軍,用意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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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皇子為皇帝,不能不先談"大行皇帝"。皇帝駕崩,在未有尊謚、廟號以前,為別于"今上",概稱"大行皇帝";皇太后、皇后亦然。中國的皇帝,暴崩的很多,或者由"不豫"至"大漸",亦即起病至臨危,往往只有兩三天的工夫。夷考其故,皇帝玉食萬方,營養過剩,加以起居及醫藥上的照料,至是十分周到,所以諸如肺結核等慢病極發生,而高、心臟病則為恒見,這兩種病,奪命皆速。所謂"暴崩",不是腦充,便是心梗塞;清朝有好幾個皇帝即死于這兩種病。

世宗可能顧慮到這種況,倉促之間,口噤不能言,無由下達"末命",豈非又起骨蕭墻之禍?因此發明了一個皇位繼承問題的特殊理辦法:親自書寫繼承人之名,藏于乾清宮最高之,即世祖書"正大明"匾額后面;另有一小銀盒,中亦書同樣的朱諭,出巡時由太監隨攜帶,以備變出不測時,仍能確知大位誰屬。

一般而言,至大漸時,召繼位皇子及顧命大臣至榻前,口宣末命;駕崩后,繼位的皇子既未登基,更無年號,而且天下臣民還不知道宮中"出大事",但據"國不可一日無君"的法則,既有命,不必柩前即位,即已自為嗣皇帝。顧命大臣、其他皇子以及宮眷、太監等,行大禮、改稱呼,作為事實上承認皇帝的表示。

嗣皇帝第一件要做的事,是理大行皇帝的。清朝皇帝經常"住園",夏天則至熱河"避暑山莊"避暑;即便在宮,自雍正以后亦住養心殿,不住乾清宮。主要的原因是,以滿洲"祭于寢"的習俗,皇后所住的坤寧宮,經過改建,地下埋了兩口大鐵鍋,每天后半夜煮兩頭豬祭神,中宮變"沙鍋居",何能再住?

所以除大婚合巹之夕,一住坤寧宮東暖閣,以應故事之外,皇后從不住坤寧宮;這樣一來,皇帝亦就不住乾清宮了。

但乾清宮畢竟是皇帝的正寢,所以不管康熙崩于暢春園,雍正崩于圓明園,乾隆崩于養殿,嘉慶、咸崩于避暑山莊,道、同治崩于養心殿,緒崩于瀛臺,皆奉于乾清宮,在此大殮或行正式祭禮。

第二件要做的事,是遵奉命尊嫡母及生母為皇太后,再以奉太后懿旨的名義,以嫡福晉亦即所謂"元妃"為皇后。在此期間,分重大事件,對外輒用"奉命"的字樣,有關宮闈則用"奉懿旨"的字樣。

接下來是頒詔又稱"哀詔";然后欽天監擇日在太和殿行即位禮,禮畢頒"恩詔",布告天下,新皇帝已經正式產生。

稱為"恩詔"者,因為嗣君即位,與民更始,大赦天下,"非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所謂"常赦不原"即"十惡不赦"。此外耆齡百姓及孤苦無依者,賜帛賜米,亦有規定,總之加恩中外,所以稱為"恩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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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詔中還有最重要的一件事必須說明,即是定年號。新君的年號,照例由明年起算,而且非正式即位以后,不能頒年號。文宗崩于熱河,穆宗未奉梓宮回京行即位禮,即有用新年號的"祺祥通寶"的"樣錢"出現,為此,李莼客頗致譏評,殊不知此為別有經濟上的理由之從權措施。以后會談到,此不贅。

年號起于漢武帝,但歷代帝皇似乎全未考慮到歷史記載的方便,輒改元,甚至一年之中,一改再改。直到明朝,始劃一為一帝一年號而仍有例外:一是英宗,年號先為"正統",復辟后改為"天順";二是宗,萬歷四十八年秋即位,一月即崩,熹宗接位定明年年號為"天啟",如是,則宗竟無年號,因定即位之日起至年底為止為"泰昌元年"。一年三帝兩年號,在正統的王朝為一罕見的現象。但清朝的年號,自關開始,一帝一號,始終正常。

年號關乎"正朔",等于名的別稱,自應較常人命名格外慎重,或出親裁,或由軍機大臣及南書房翰林擬呈圈定,皆幾經斟酌,絕不會不通不妥,鬧出宋太祖用偽號"乾德"的笑話。其原則大致如下:

一、避免使用前朝末代年號的字眼,如"崇"與"禎"。

二、聲音響亮,絕無拗口之弊。

三、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種深淺出,令天下臣民共曉的涵義。

自順治以后,年號的涵義如下:

1?順治——關之初,天下未定,愿將順民意,以求大治。此一年號顯然有的用意在

2?康熙——天下既定,與民休息,希安居樂業。

3?雍正——雍為雍親王,正為正位。特選此兩字,正見得其得位不正;世宗喜自作聰明,類此弄巧拙之事甚多。

4?乾隆——乾卦在五倫中象征為男、父、君,用于年號自是指君。乾隆者"乾運興隆",可見高宗得位的基礎是很薄弱的。此年號配合其他各種跡象,了許多

5?嘉慶——此年號為高宗禪時所定,嘉是對嗣皇帝的嘉許、嘉勉,慶者高宗自祝。

6?道——大道統之意。清朝諸帝年號,道的涵義比較空泛。

7?咸——道年間,積極整頓鹽務、漕運、河道,但片戰爭的結果,顯示財用不足,國勢中衰;文宗即位,以求富足為第一要義,因稱咸

8?同治——穆宗年號本定"祺祥",辛酉政變,"三兇"被逮,兩宮垂簾,恭王執政,同治的涵義非常明顯:太后臨朝聽政,并不專斷,愿與親貴大臣共同治國。

9?緒——緒有二義,一為統緒,二為次緒。張衡《東京賦》:"故宗緒中圮。"注曰:"緒,統也。"所以年號用此緒字,既以表示德宗為外藩迎立,亦以表示兄終弟及的先后次序,于德宗的份異常切。同之際,詞臣最盛,故能選用此當深刻的字眼。自是大之意。

10?宣統——迎立溥儀的懿旨,明白宣告,溥儀繼為穆宗之子,兼祧德宗。此是據慈禧的意旨,明白宣告統緒,用意亦在防止醇王一系,或者會引明世宗的故事,以皇帝"本生父"的份,在宗法上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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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號之外,名應如何避諱,亦是在即位之初即須明白規定的一件大事,否則民間無所遵循,會發生犯"大不敬"嚴重罪名的可能。

清太祖名努爾哈赤,太宗名皇太極,世祖名福臨,都是滿洲語的譯音,既未以漢文命名,自不發生避諱的問題。又自文宗開始,上一字不必避諱;而至德宗以后,對避諱亦不視為嚴重的問題,所以此所說重點,在康、雍、乾、嘉、道、咸、同七朝皇帝名避諱的規定。

圣祖名玄燁。上一字改用元字;但如天地玄黃之玄、昭烈帝劉備字玄德之玄,都不能改用元字,則在書寫時缺末筆作。其他字中有玄者,如弦等,亦準此書寫。唯一的例外是畜生之畜,不必缺筆,否則反大不敬了。下一字燁,以煜字代替。

世宗名胤禛。胤改用允,他的兄弟均因此而改名,只有怡親王,特旨仍用原名胤祥。至于《胤祚》《胤征》(《尚書》篇名)等,則用原字。下一字禛,以禎字代替。而胤禎原是他的同母弟皇十四子的原名,雍正既奪其位,復攘其名。這是中國歷史上骨倫常之變的慘劇中最復雜的一重公案,正文中會細敘,此不贅。

高宗名弘曆(曆、歷的對應簡為歷——編注)。上一字弘改為宏,不過他的兄弟不必改名。此外如必須書原字為弘者,缺末筆。下一字曆,日改為止,作歷。歷本改稱時憲書。

仁宗名颙琰。上一字之半,禺改為禹;下一字琰改為瑗。

宣宗名綿寧。仁宗詔改名旻寧。旻字冷僻罕用,如必須用到時,日下之文缺一點,作·。

文宗名奕。上一字不必避諱,永以為例;下一字缺末筆作,凡字中有寧者均準此書寫。

穆宗名載淳。淳中之子改為曰,作湻。

至于德宗名載湉,下一字已死字,毫無用,故不避自避。溥儀之儀為常用字,但民間不避;當時清室衰微,犯諱亦無所謂;唯數忠于清室的老,書儀字仍有缺筆。

避諱是件很討厭的事,倘或犯諱,重則有殺之禍,輕亦不免影響前程,譬如鄉會試寫作俱佳,而一字犯諱,藍榜出,這一科就算完了。

但對后世史學研究者,特別是在考據方面,避諱的規定常是極好的線索,甚至是有力的證據。尤其是作為反證,例如鑒定書畫版本的真偽,樣樣看來都真,唯獨應避諱而未避,即可決其為偽。

再舉個的例子,《紅樓夢》中很重要的一個本子,"己卯本",我的朋友趙岡兄確定它出于怡親王府,證據是抄本中遇"曉"字皆缺末筆,而其時——乾隆二十四年,怡親王為胤祥的子弘曉,為避家諱,曉字缺筆,其說明確,毫無疑義。

清朝諸帝,對避諱最注重的是世宗。避字諱以外,又避音諱,如禛字應念為"正",即平聲念作去聲。皇十四子本名胤禎,極可能由于與名胤禛字異而聲同,以音諱為名,勒令改為胤,然后攘"禎"為己有。唐人特重避諱,但亦沒有如許花樣;西諺"人是政治的",這句話用在清世宗上,百分之百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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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要談清朝皇帝的日常生活,分為公私兩部分,先談公的部分。

這部分的生活,最重要的莫過于理國政,主要的兩項工作是:批閱章奏與召見臣工。

明朝的章奏,統于通政使;清朝則以奏事為章奏出納之地。除要奏折隨到隨遞外,一般的奏章,每日在宮門下鑰,約莫下午五點鐘,以黃匣貯送前,在燈下批閱。看過,以指甲在奏折上劃出不同的刻痕,由隨侍太監依照刻痕,用朱筆代批。不同的刻痕所代表的意義是:

一、"知道了"。用于備案質的奏章。

二、"議奏"。質較為復雜,須由主管部院籌議辦法請旨定奪。

三、"該部知道"。所謂"該部"指主管部院,譬如某省學政奏報到差日期,則批"該部知道",自是指禮部而言。

以上三種是例行的理辦法;倘為重要而須請旨辦理的事項,在乾隆以前,大致為親裁指授,洋洋千言的批文不足為奇;嘉慶以后,則軍機先作研究。凡前一日夜間所過目的奏折,次日五鼓時分,由奏事在乾清宮前發各部院司及各省提塘,軍機亦由值班章京去"接早事",俟軍機大臣黎明到達,立即呈上閱看,換意見,大致決定了理原則,總在辰時(上午八點)以前,便要"見面"了。

所謂"見面"便是晉見皇帝,地點總在養心殿東暖閣。皇帝一天召見的臣工,多寡不一,但第一批必是軍機大臣,逐案請旨,決定后立刻由軍機大臣轉告"達拉"(軍機章京領班),寫上諭呈前,裁可封發,稱為"寄信上諭",簡稱"廷寄"。特別重要或機者,由軍機大臣親自執筆。此為由"承旨"而"述旨"。軍國大事,大致即在上午八時至十時這段時間,君臣相商而定奪。

軍機退下后,方召見其他臣工。其順序為:

一、特旨召見人員,包括親貴、各部院大臣、督等。

二、外放封疆大吏"請訓"及辭行,稱為"陛辭"。

三、道員、知府單獨"引見"。

四、州縣"引見"。

這一順序當然不是一不變的,例如務府大臣常在最后召見,因為所談之事,涉于瑣碎,費時較多,不如在該召見的人都召見過了,看辰可以從容垂詢。

此外,亦有大臣請求召見,當面有所陳述。事先請求召見,名為"遞牌子",等候通知晉見。遇急事故,則不限時間,隨時可以提出要求,名為"請起"——君臣相見,稱為"一起",所以傳召晉見,名為"起";集"引見",名為"大起"。

所謂"引見",所謂"牌子",都有說法。凡召見必有引導之人,稱為"帶班";引導者的份,視被召見者的份而定,譬如親貴、督進見,由領侍衛大臣或前大臣帶班;道員以下召見,則由吏部堂帶班;新進士引見則由禮部堂帶班。唯一的例外是,每天軍機例見,不必帶班;事實上軍機大臣的首席即為帶班者,故稱"領班軍機大臣"。

"牌子"的正式名稱做"綠頭簽",長約四五寸,寬約寸許,上綠下白,寫明被引見者的姓名、職務,以及籍貫、出等,以備皇帝參考。

我以前曾說過,凡是一個正統皇朝,必能警惕于前朝的覆亡之由,有所改進,改得愈徹底、愈完善,則國愈長。清懲明失,共有三件大事:勤政,裁抑外戚及宦,皇子教育。這三件大事,裁抑外戚及宦,不算徹底;皇子教育直至雍正以后始重視;唯有勤政一事,始終如一,自元旦至除夕,皇帝無一日不與大臣相見,視明朝嘉靖、萬歷數十年不朝,閣臣綸扉,竟有終其任不識天者,兩相比較,賢愚自見。

清朝的衙門有"封印"之制,自臘月下旬至次年正月中旬,為時約一月;但宮中的新年假期,約只十日。定制,凡年須了結的案件,截至十二月廿五日止,必須奏請裁決;所以這一天須皇帝批示的奏章常達兩三百件之多。魯迅的祖父周福清,因經手賄買鄉試關節,刑部批罪充軍,而德宗批示斬監候,一反擬罪較重,俟朱筆輕減,以示恩出自上的慣例,一時刑名老吏亦為之錯愕不解;我曾為文考證其事,原因之一,即在此案結于十二月廿五日,待批奏折過多,影響緒,故而有此近乎遷怒的置。

事實上,所謂宮中約有十日假期,是指停止理尋常國事而言,遇有軍國大計,必須立取進止;尤其是有軍事行時,仍舊不論時間,隨到隨辦。如乾隆十四年正月征金川時,元旦即有一諭:

元旦天氣晴朗,旭日融和,群欣豫,定卜今歲如愿。經略大學士傅恒已抵軍營;除夕申刻接奏折,唯時朕已封筆,此皇祖、皇考憲,經歲唯此片刻之間。所奏揀員辦理糧運,即自行酌定,朔于夜分封筆后,亦未嘗稍閑也。

初二復有三道上諭,指授用兵方略;最后一道指出以前張廣泗、訥親錯在何,再次申明約束,即至四月間如尚未奏功,即應班師,令岳鐘琪坐鎮云云,都是經過深研究所作的慎重決定。是則所謂"勤政",亦非徒形式,確確實實連歲時令節都在勞的。

此外祭祀、巡幸、較武、衡文,等等,一次懶,就可能發生不良的影響。為天子,如果要想做好,實在辛苦。因此,只有在私生活上調劑。

***

宮闈事,皇帝的私生活,外間了解者不多,因此,有種種離奇的傳說。但可斷言者,清朝如穆宗不免荒嬉外,其他皇帝絕無如前朝任而行、近于荒的惡德,即如穆宗的荒嬉,亦不過微行一事,較之明熹宗毫無心肝、本連皇帝的責任是什麼都不知道,還算高明多多。

皇帝的生活,照食住行的區分,我介紹溥儀自述的況;這是最可靠的第一手資料——當然,他的食住行跟他的祖先已有或多或的不同了。

為皇帝管理著的太監,名為"四執事",四者:冠、袍、帶、履。貯放上用冠袍帶履,名為"四執事庫",實即乾清宮東廊的端凝殿,取"端冕凝旒"之義。

據溥儀說,他"一年到頭都在做服,做了些什麼,我也不知道,反正總是穿新的"。又引用一份資料,統計出某年十月份中,做了皮襖十一件、皮袍褂六件、皮二件、棉三十件。照此看來,棉,每天都可以穿新。又說:"單單一項平常穿的袍褂,一年要照單子更換二十八種,從正月十九青白嵌皮袍褂,換到十一月初一的貂皮褂。"

按:二十八種袍褂,載明會典,固然不錯,但亦并非一不變、到時候非換不可。溥儀為沖人,不由己;務府及監,唯有靡費,始能中飽,故有如此大量制備服的形。在此以前,殊不盡然,宣宗尤為節儉。

上用的料,不必外求,在洪楊以前,江寧、蘇州、杭州三織造衙門負責制辦上用四季料;其他如皮統子則由邊疆西北各省進貢。所需購自市上者,不過"邊、兜布、子母扣和線這些小零碎"。但據溥儀記載,是制作前述的皮棉服,這些"小零碎"就開支了銀元兩千一百余。

在穿的方面,我必須指出一個錯誤的流行觀念:如電視連續劇上所表現的,皇帝一出場必是龍袍在,或者明黃袍褂,事實上大謬不然。除了儀典所定,必須照制或服以外,皇帝便殿燕居,乃至接見大臣,亦著便服;不過那時的便服,即是現在的中式禮服,包括長袍與現在稱為馬褂的"臥龍袋",以及瓜皮帽等。

關于食,溥儀有一段很生的描寫:

關于皇帝吃飯,另有一套語,是絕對不準別人說錯的。飯不飯,而"膳",吃飯"進膳",開飯"傳膳",廚房"膳房"。到了吃飯時間——并無固定時間,完全由皇帝自己決定(按:由于溥儀住在養心殿,無人管束,故可任意而為。在溥儀以前,宮中傳膳的時間,我在前面已經談過;宮中規矩甚嚴,不容隨便破壞。溥儀的形是特例,非常規。)——我吩咐一聲"傳膳",跟前的前小太監,便照樣向守在養心殿的明殿上的殿上太監說一聲:"傳膳!"殿上太監又把這話傳給鵠立在養心門外的太監,他再傳給候在西長街的膳房太監……這樣一直傳進了膳房里面。(按:乾清門,東西各一門,東曰"日",西曰"月華"。月華門,北起漱芳齋,經過儲秀宮、翊坤宮、永壽宮、養心殿之東而達右門,名為"西一長街"。溥儀所說的"西長街"即指此。一進右門,西首即是膳房,位置與養心殿遙遙相對。膳房南面墻外,便是軍機。)不等回聲消失,一個猶如運嫁妝的行列,已經走出了膳房。這是由幾十名穿戴整齊的太監組的隊伍,抬著大小七張膳桌,捧著幾十個繪有金龍的朱漆盒,浩浩地直奔養心殿而來。進到明殿里,由套上白袖頭的小太監接過,在東暖閣擺好。平日菜肴兩桌,冬天另設一桌火鍋,此外有各種點心、米膳、粥品三桌,咸菜一小桌。盒是繪著龍紋和寫著"萬壽無疆"字樣的明黃;冬天則是銀,下托以盛有熱水的瓷罐。

每個菜碟或菜碗,都有一個銀牌,這是為了戒備下毒而設的,并且為了同樣的原因,菜送來之前,都要經過一個太監嘗過,做"嘗膳"。在這些東西擺好之后,我座之前,一個小太監了一聲"打碗蓋",其余四五個小太監便手把每個菜上的銀蓋取下,放到一個大盒子里拿去。于是我就開始"用膳"了。

所謂"食前方丈",所謂"玉食萬方",在一般人想象中,天廚珍供,縱非民間傳說的龍肝髓,亦必是在材料上水陸雜陳,無所不有;在烹調上,煎炒烹煮,花式繁多。事實上大謬不然。

先說材料,平淡無奇,以豬、羊、鴨為主,海味極,鮮魚罕用;素菜配料,亦不過口蘑、白菜、菠菜、山藥、茨菰、蘿卜、豆腐、豆芽之類。不但比不上河工、鹽商的飲食,就一般富家,亦比上方玉食來得講究。

談到烹調方法,更是簡陋糙,大部分都是預先燉好,盛于黃砂碗中,移置鐵板之上,下燃熾炭,碗上再蓋鐵板,復燃熾炭,因此黃砂碗中始終保持沸滾的狀態。一聲"傳膳",膳夫們迅速移去鐵板,將黃砂碗中的菜,傾覆于用瓷中,扣上銀蓋,即可進奉。

這種菜好吃嗎?當然不好吃;究其實際,本不吃。那麼吃什麼呢?溥儀說:

我每餐實際吃的是太后送的菜肴,太后死后由四位太妃接著送,因為太后或太妃們都有各自的膳房,而且用的都是高級廚師,做的菜肴,味可口,每餐總有二十來樣。這是放在我面前的菜,膳房做的都遠遠擺在一邊,不過做個樣子而已。

自康熙時代開始,便盛行小廚房制度,至慈禧聽政以后,變本加厲,膳房已如贅疣,但從無人敢言廢除。務府相傳的心法是:無例不可興,有例不可滅。何況膳房是應有的制度,更何況膳房是務府一大利藪。

談到住,帝后妃嬪,各有所主。照理論上說,皇帝住乾清宮,皇后住坤寧宮,太后住養心殿之西的慈寧宮,太上皇則住"東六宮"之東的寧壽宮,妃嬪則住坤寧宮左右的"東西六宮",即所謂"掖庭"。但實際形未必如此。

先說帝后。坤寧宮之所以不能住人,已如前述;乾清宮自世宗以后,除了穆宗因為負氣,曾在此獨宿以外,其他諸帝只有崩沒,才移此"正寢",生前多不宿此。那麼住在哪里呢?住在養心殿。

養心殿在乾清宮右前方,自雍正初年開始,為皇帝的寢宮及治事之;嘉慶七年曾重加修葺。養心殿除東西暖閣,后面還有兩進房子,有名的"三希堂"即與西暖閣相連,此外有隨安室、無倦齋、梅塢、能見室、攸芋齋等軒館,皇后即住隨安室,與東面皇帝的寢宮相對。

東西六宮,妃嬪所居,此為喜讀宮闈故事者所艷稱之。大致東六宮保留著明朝的制,變化不大;西六宮則頗有更張。先談東六宮。

東六宮分兩排,每排三座:第一排由南往北為景仁宮、承乾宮、鐘粹宮,此三宮之東,由南往北為延禧宮、永和宮、景宮。其中最有名的是永和宮,明末為田貴妃所住,吳梅村的《永和宮詞》,哀頑艷之中,不盡興亡之。而無獨有偶的是,清朝最后的皇后隆裕,亦住永和宮。隆裕崩后,端康太妃居永和宮,端康即緒瑾妃。

在隆裕以前,穆宗嫡母慈安太后住鐘粹宮,此為稱"東太后"的由來。

西六宮的規制,本與東六宮相同,但從明朝開始即一再改作,第一排本為永壽宮、翊坤宮、儲秀宮,第二排本為啟祥宮、長春宮、咸福宮。永壽、咸福兩宮如舊,翊坤與儲秀,啟祥與長春則雙雙合并,名稱亦有更改。

翊坤宮為慈禧太后封妃時所住,穆宗即誕生于此。與儲秀宮合并時,拆除儲秀門,就原址改建為和殿;殿后儲秀宮,后為宣統皇后秋鴻所住。兩宮東西前后,皆有廂房,其中翊坤宮東面后廂房名為平康室,不知哪位皇帝所題,竟不諱"平康"二字,亦是怪事。

第二排啟祥宮與長春宮合并后,啟祥宮改稱太極殿;又拆除長春門,改建元殿。啟祥宮本名未央宮,明世宗本生父興獻王誕生于此,因而更名為啟祥宮,清末為穆宗瑜妃所住。

長春宮為慈禧回鑾以后所住,后來宣統的妃子文繡居此。長春宮的特為走廊四周畫了"《紅樓夢》圖",西廂名承禧殿,設有至圣先師神位,為文繡讀書之

文繡寫有一篇短文,名為《京苑鹿》,說"野畜不畜于家",苑鹿失去自由,"猶獄之犯人,非遇赦不得而出"。結論是:"莊子云:寧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不論其死為骨為貴也。"到了民國二十年,溥儀還在天津時,文繡提出離婚的要求,為轟一時的社會新聞,結果如愿以償。而有個哥哥,在天津《商報》上發表一封給文繡的公開信,說:"漫云遜帝對汝并無待之事;即果然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又說:"縱中宮待汝稍嚴,不肯假以辭,然抱衾與裯,自是小星本分。"此等妙文亦曾傳誦一時。

長春宮后面的重華宮,自乾隆開始,亦為皇帝生活中一個重要的所在。雍正在位時,皇子并未分府,高宗封寶親王,婚后住重華宮;高宗即位后,重華宮即"潛邸",大加裝修。有崇敬殿,殿額題作"樂善堂";高宗為皇子時所印的詩集,即名《樂善堂集》。重華宮的故事,可記者有二,《國朝宮史》:

每歲十二月初一日,懋勤殿首領太監陳龍箋、大筆、墨海于重華宮祗候。以"賜福蒼生"筆,書福字十余幅,懸各宮。自是將軍督奏函至,并書緘賜之。十五、六等日召前大臣、侍衛至重華宮;二十六、七日召諸王大臣、廷翰林等至乾清宮賜福字。

按:召近臣面賜福字時,有一儀節:皇帝面南,立書福字;賜者北面而跪,當筆初下時,即開始磕頭。等寫完,兩太監移福字自賜者上移過,置于地上候墨干,名為"一是福"。

又《嘯亭雜錄》:

乾隆中,于元旦后三日,欽點王大臣之能詩者,曲宴于重華宮,演劇賜茶,仿柏梁制,皆命聯句,以紀其盛。復當席制工章,命諸臣和之。后遂以為常禮。

重華宮的戲臺在東面,臺前五楹敞廳,名為漱芳齋。辛酉政變后,兩宮垂簾,以漱芳齋為"公所",退朝后在此治事進膳;每月朔有戲。當時兩宮和諧,外倚恭王,帝,雖是孤兒寡婦,卻是一片興旺氣象。所謂"同中興",實在也就只是兩宮在漱芳齋的那幾年而已。

此外,東六宮之東為寧壽宮,本為太后所住,乾隆三十七年重修,備為歸政后頤養之所;乾隆六十年永定為太上皇燕憩之地。慈禧晚年亦住寧壽宮,主要的原因是:寧壽宮有一座三層的大戲臺,名為"暢音閣",便于慈禧"傳戲"。

與寧壽宮相對的是西六宮之西的慈寧宮、慈寧宮之西的壽康宮、壽康宮之后的壽安宮。《國朝宮史》:

皇帝尊圣祖母為太皇太后,尊圣母為皇太后,居慈寧、壽康、寧壽等宮,奉太妃、太嬪等位隨居。

壽康、壽安等宮,為先朝妃嬪,及有"常在"、"答應"等稱號的宮眷所住。在宮中,這些人屬于被忘的一群,所以稱壽康、壽安為冷宮,亦與事實相去不遠。

談到行,皇帝出警蹕,都是坐轎子,從六十四人所抬的"玉輅",到宮中兩名太監手抬的轎,種類極多。皇帝出宮的機會畢竟不多,無須細敘;在宮中"行"的形,頗可一談。如溥儀所記,即為歷來相沿的規制;皇帝不論行至何,都有數十人前呼后擁:

最前面是一名敬事房的太監,他起的作用,猶如汽車喇叭,里不時發出"吃——吃——"的響聲,警告人們早早回避。在他后面二三十步遠是兩名總管太監,靠路兩側,鴨行鵝步地行進;再后十步左右,即行列的中心(我或太后)。如果是坐轎,兩邊各有一名前小太監扶著轎桿隨行,以便隨時照料呼應;如果是步行,就由他們攙扶而行。在這后面,還有一名太監舉著一把大羅傘,傘后幾步,是一大群拿著各樣件和徒手的太監:有捧馬扎以便隨時休息的,有捧服以便隨時換用的,有拿著雨傘旱傘的。

在這些前太監后面,是茶房太監,捧著裝著各樣點心茶食的若干食盒。當然還有熱水壺、茶,等等,更后面是藥房的太監,挑著擔子,裝各類常備小藥和急救藥,不可的是燈心水、花水、蘆水、竹葉水、竹茹水,夏天必有藿香正氣丸、六合定中丸、金祛暑丹、萬應錠、痧藥、辟瘟散,不分四季都要有消食的三仙飲,等等。

在最后面,是帶大小便的太監。如果沒坐轎,轎子就在最后面跟隨。轎子按季節有暖轎、涼轎之分。

***

皇帝的飲食起居、公私生活,離不開太監。清朝的太監,雖不如明朝的宦那樣能夠左右朝政,但無形中發生的影響也不小。所以在"皇帝的種種"之中,不能不稍稍多費篇幅,談一談此輩。

清朝太監勢力的消長,可以分做順治、康熙、乾隆以后及同等四個階段。順治關,接收大,宮中猶是明朝四司六局的編制;順治十年設"十三衙門",悉本明制,此是宦制度的復活,為之主持者,是一個名吳良輔的太監。

這時從龍關的上三旗包,本是天子家臣,照道理說,宮中的管家應該是他們,而非太監;太監既然得勢,勢必與上三旗包發生權利沖突,因此,雙方斗得很厲害。順治十五年,吳良輔以"員,作弊納賄"被逮問,但以世祖的寵信,吳良輔竟得無事;十八年正月初二,世祖且親蒞法源寺,觀吳良輔祝發,歸后即不豫,以天花崩于正月初七。吳良輔之祝發為僧,是因罪遁空門以求免,還是代帝出家,今已無考。

世祖一崩,上三旗包全力反攻,尤以正白旗為最出力。所謂上三旗指正黃、鑲黃、正白。兩黃旗本為太宗所領,奴以主貴,自當別于下五旗;正白旗旗主本為多爾袞,死后無子,正白旗包被收,遂上三旗,但與兩黃旗亦有區分。正白旗包在名義上是為太后服役,所以選口以及織造等差,都出自正白旗。上三旗之向太監奪權,即由正白旗直接訴請孝莊太后主持,復得親貴支持,乃能大獲全勝;其方式是用詔罪己的口氣,大加改革,裁撤"十三衙門"即為其中之一。

順治詔,為清朝開國最重要的文獻;清祚能久,此詔關系重大。相傳系大學士王熙承孝莊太后之命所改寫,與跪世祖之末命,大不相同;其中有一款云:

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且明朝亡國,亦因委任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為戒,設立十三衙門,委用任使,與明無異,以致營私作弊,更逾往時,是朕之罪一也。

順治十八年二月十五,圣祖即位后一月,上諭正式革去"十三衙門",提到吳良輔斬;又提到一"滿洲佟義",與吳良輔朋比為。此佟義不詳何許人,但既能深,必為勛臣。按:佟氏為漢人而與新覺羅早結姻婭,圣祖生母即出佟家。當時佟姓族人,居高不知凡幾,故有"佟半朝"之稱。

在康熙朝,太監雖不如順治時得勢,但仍多皇帝的親信,口銜天憲,一語之出甚大。康熙最信任的太監名梁九功,雍正即位后,不知緣何畏罪,自絕于煤山。如京劇《連環套》以及《紅樓夢》中的描寫,都還可以看出康熙、雍正兩朝,太監在宮中跋扈者頗有其人;直至乾隆朝,方大加裁抑。

高宗極恨太監,我猜想這是因為他"出微賤",從小養于宮中時,常太監輕侮所致。高宗裁抑太監的方法頗為巧妙:他將太監改姓秦、姓趙、姓高三姓,合之則為"秦趙高"三字,以為警惕。又奏事的太監,一律改姓王,因為王是最大的一姓,若有人到奏事去打聽機,問到"王公公",不知是哪個王太監,只好廢然而返。

還有一個有名的故事,一年高宗巡幸熱河時,有一太監橫行不法,為縣令高層云所痛責。一時皆為高層云危,而高宗不但不罪,反而嘉許。此尤可見高宗對于太監的痛恨。

嘉道兩朝,一承乾隆家法,太監無敢為非。至咸末年,溺于聲,太監得以夤緣為利。及至慈禧發辛酉政變,安德海因傳書信之功,漸次跋扈不法,后為丁寶楨誅于濟南,此為清末宮闈一大公案。自此約有十年清靜,至李蓮英得寵用事,見微知著,清祚將終,已可看出消息。

太監在明朝,最多時有數萬名之多。康熙晚年曾與大臣談早年的見聞,據說明朝太監人數太多,每日送飯,不能遍給,被派遣在冷僻之的太監,倘或因病不能起床,即有活活死的可能。清朝的太監雖有編制上的限制,但最多時仍有三千名左右。

這三千名太監,大部分來自京東及河北南部;明朝的太監有福建人,清朝則絕無僅有。太監亦有品級,最高的是三品,至李蓮英,由慈禧特旨賞戴二品頂戴,是唯一的戴紅頂子的太監。

太監的首腦稱為"都領侍"、"領侍",但一般都用"總管"、"首領"來區分;總管又有大總管、二總管的說法。大致太后、皇帝、皇后宮中的太監首腦為總管,妃宮就只有首領了。自總管至太監,稱其所侍候的后妃為"主子",管皇帝"萬歲爺",先帝則在"爺"字前加年號,如世祖則為"順治爺",圣祖則為"康熙爺"。至于稱慈禧太后為"老佛爺",那是特例。

共分九個區域,如乾清宮、養心殿、寧壽宮等,每一個區下,有多寡不同的,如乾清宮的"奏事"等,總計四十八。每區設總管一員,被轄于"都領侍"之下,稱為"九堂總管",為太監部門的最高權力組織,有何大事,由"都領侍"召集九堂總管會議決定。九堂總管的品級,自三品至五品不等。

四十八設四十八個首領太監,品級自四品至九品不等。當然,最多的是"未流"的太監,分派在各服役。最低級、也是最苦的是打掃的太監,犯了過失的太監,常派到此來服勞役,作為懲罰。

太監的苦樂不同,勞役不均,貧富不等,其距離恐怕超過任何階層、任何行業。在表面上看,太監的待遇相差不大,最高的是月給銀八兩、米八斤、制錢一千三百文;最低的是月給銀二兩、米一斤半、制錢六百文。但是富庶的太監,其闊綽之,說來有如神話,"溥儀自傳"中說:

我用的一個二總管阮進壽,每冬季,一天換一件皮袍,都屬貂翎眼、貂爪仁、貂脖子,沒有穿過重樣兒的。僅就新年那天他穿的一件反的全海龍皮褂,就夠一個小京吃上一輩子的。

貂皮今稱"明克";西方貴婦人,以擁有一件明克大視為財富與地位的象征,而阮進壽有數十件貂皮袍,其豪富為何如?

這些人的錢是哪里來的呢?第一是與務府勾結,凡有大工、大慶典,如興修宮殿、修陵寢、大婚等,都要先講條件。

如溥儀的二總管、后來升為大總管的阮進壽,在溥儀"大婚"時曾勒索"務府",據溥儀自述:

我事先規定了婚費數目不得超過三十六萬元,務府按照這個數目在分配了實用額之后,可以分贈太監的,數目不多,因此在大總管這里沒通過。事僵住了。堂郎中鐘凱為此親自到阮進壽住的地方,左一個"阮老爺"右一個"阮老爺",央求了半天,阮進壽也沒答應,最后還是按阮進壽開價辦事,才算過了關。

按:溥儀所說的這段話,需要說明或補充者有三:第一,大婚只用三十六萬元,是因為溥儀畢竟只是"關起門來做皇帝"。同、兩朝大婚,正式預算及各省督報效,總數在四五百萬兩銀子左右。第二,務府大臣皆為兼領,不常到衙門;事務工作,有"堂郎中"為其首腦。"堂"有堂的意味在。第三,清朝場稱謂,至三品始可稱"大人",阮進壽既為大總管,自是三品都領侍,郎中五品,稱之為大人,亦不為諂諛;但對太監的尊稱,只有"公公",并無大人,而又有些太監不喜"公公"的稱呼,所以稱之為"老爺"。

太監的另一項經常收為犒賞。廷行走人員,逢年過節,或者奉召參加慶典,如"座聽戲"等等,對太監皆須有所饋贈;倘遇頒賞,則視"恩典"大小而定紅包大小,寧勿薄,尤其是出自特恩,打發更須注意,倘不滿其意,回宮復命時,加上一兩句閑話,便有力的讒言,恩遇方隆,旋即失寵,便是因小失大了。

還有一種犒賞,實在是花錢消災。對大臣、言分中,有一種做"傳旨申飭",派出來的太監都是利,倘或好好招待,紅包厚,則念一遍傳旨申飭的上諭,便即了事;如果不懂這個訣竅,一無表示,"申飭"便變痛詬,狗噴頭,祖宗十八代都可以罵到。

太監弄錢的花樣很多,但不管什麼花樣,質上總不了"敲詐勒索"四字,舉幾個例子如下:

一、左宗棠軍機,自蘭州覲——召見時免冠磕頭,大帽子置于正前方,如果曾賞戴花翎,則帽子倒置,即以翎尾對案——奏對既畢,"跪安"退出時,左宗棠忘了取回帽子,太監將帽子送回賢良寺行館,索酬兩萬銀子,否則泄其事于言,糾彈失機,何等沒趣?左宗棠無奈,只好接其勒索。

二、慈禧萬壽,某疆臣進獻珍玩,外加紅木底座玻璃罩;凡此進貢,照例應有厚的"門包"。但此疆臣所派的差不甚行,打點得不夠,太監便使壞了:等貢品抬,差退殿外,復又被喚了進去,指出玻璃上有裂痕,隨時會破,不便進呈。差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太監便以同的態度表示,可以為他換一個玻璃罩,但須兩千銀子。此差迫不得已,打電報回去匯了銀子來了結此事。其實所謂裂痕,只是太監在玻璃罩里面粘了一頭發而已。

三、世續的父親崇綸,久任軍統領,在庚子以前是慈禧面前的紅人之一。他在兼務府大臣時,得罪了一名有頭臉的太監,一次奉召進宮,經過一殿廷時,屋子里潑出一盆洗臉水,淋得他袍褂盡;那太監趕出來請罪。崇綸懂得他們的花樣,這不是發脾氣的時候,只問:"太后在等著,一,如何見?"太監拿出一套袍褂來,又訴苦說好話。崇綸花了好大一筆錢,才能換上干凈袍褂去見慈禧。

類此故事,不勝枚舉。若問:如果不勒索,又將如何?則有張蔭桓的故事,可以說明一切。甲午以前,張蔭桓奉派為英國維多利亞皇加冕慶賀專使,歸途道經黎,購得祖母綠及紅寶石戒指各一枚,進獻兩宮;前者的價值遠過于后,特以孝敬慈禧。哪知李蓮英那里沒有打點到,為他一句話說得慈禧對張蔭桓痛恨不已,與他后來之得殺之禍不無關系。

據說李蓮英是說了這麼一句話:"難為他記得那麼清楚!莫非咱們真的就不配使紅的?"慈禧當時變——原來自以為一生的恨事,是未能正位中宮。當兩宮垂簾聽政時,公評是東宮有德,西宮有才;軍機奏請裁斷時,慈禧所作的決定明明是鐵定不移的事,但還得問一聲慈安才能算數。這一點對慈禧是極大的刺激,因而任何有嫡庶之分的事,皆為絕大的忌諱。

其實,滿洲舊俗對嫡庶之分并不視為如何嚴重之事,因為基本上的份都是差不多的。選秀時,何人"指婚"皇子,何人為王府的"格格",全憑運氣。清宮后妃,姐妹甚多,妹妹份高于姐姐,亦是常事。甚至如穆宗皇后阿特魯氏的姑姑,亦即崇綺的妹,選為妃嬪,對胞侄須行朝中宮之禮,此在漢人為不可思議之事,而清宮無足為奇。

但因清朝末年,漢化的程度已很深,所以慈禧的嫡庶觀念是漢人的,不是旗人的。漢人的嫡庶,不僅有份的差異,更有出的貴賤。慈安的父親做過廣西右江道,而慈禧的父親惠徵是安徽池太廣道,出完全相同;論才識,則慈安不及;且又生子,得使帝系胤不絕,從哪方面來說,皇后應該是而非慈安,卻偏偏倒了過來,此所以慈禧引為莫大的屈辱、無可彌補的恨事。

李蓮英用這個忌諱來中傷張蔭桓,是極狠的一著。因為張蔭桓一直同德宗,且與翁同龢接近,是公認的"帝黨"。甲午以后,李鴻章失勢,翁同龢與張蔭桓如水融,財政、洋務兩大要政為翁、張抓在手里,朝野側目,而張蔭桓的"帝黨"彩亦更濃厚,"后黨"視之如眼中釘。偏偏張蔭桓毫不在乎;戊戌政變以前,德國太子亨利親王訪華,一切接待、覲見的儀節,由張蔭桓一手包辦,幾乎連翁同龢都無置喙的余地。其中如德宗降座與亨利握手、便殿賜坐等,已為保守分子視作大逆不道;及至國宴用他私人的廚子制西餐,這簡直要掘務府的了!于是通過李蓮英的關系讒于慈禧,說張蔭桓"教壞了皇上"。慈禧以今視昔,認為當初進獻首飾,不用民間唯正室方可著紅的紅,而用象征妾侍的綠,是有意輕視。于是在戊戌政變中,將張蔭桓亦列為禍首。

關于太監的生理問題,國醫陳存仁博士是專家,不但研究有素,而且搜集的資料、圖片相當富。陳博士談太監的文章,曾連載于《大》雜志,讀者有興趣不妨參閱。在這里,我要談一談太監由不正常的生理而引起的不正常心理。

太監的不正常心理,大致由三種所構:第一種是自卑,形的原因,由上的缺陷而來,不難理解;第二種是不足之心,因為"人之大"永遠無法滿足,所以恒在忽忽若有所失的心理狀態之中,對于質上的貪得無厭,以及神上的幸災樂禍、夸大,等等,都是此不足之心的反映;第三種只能用一個""字來概括,損、險皆是,這由生理上的荷爾蒙加上太監份的卑微而形

太監之"",如李蓮英之中傷張蔭桓,即為一例。所謂"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太監用到這個""字訣,極其可怕,溥儀就常吃太監的暗虧,我不妨把它指出來,他在自傳中說:

有一次我一連吃了六個春餅,被一個領班太監知道了,他怕我被春餅撐著,竟異想天開地發明了一個消食的辦法:兩個太監左右提起我的雙臂,像砸夯似的在磚地上蹴了我一陣。過后他們很滿意,說是我沒春餅撐著,都虧那個治療方法。

這是出于愚昧還是故意,不容易下斷語;但下面這個例子,明明是有意"整人":

這或許被人認為是不通理的事,不過還有比這更不通的哩。我在八九歲以前,每逢心急躁,發脾氣折磨人的時候,我的總管太監張謙和或者阮進壽,就會做出這樣的診斷和治療:"萬歲爺心里有火,唱一唱敗敗火吧!"說著,就把我推進一間小屋里,然后倒上門。我被單獨閉在里面,無論怎麼罵、踢門、央求、哭喊,也沒有人理我。直到我哭喊夠了,用他們的話說是"唱"完了,"敗了火",才把我釋放出來。

對一個孩子來說,這是殘酷的懲罰,但在為了"敗火",當作一種治療方法來看,太監可以施之于"萬歲爺",請看""得可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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