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皇帝》第四章 世祖(一)

世祖名福臨,崇德三年正月三十生于盛京,生母即孝莊太后(當時的稱號為永福宮莊妃),太宗第九子。

太宗以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后,即后來的孝端太后,崇德元年冊立,稱清寧中宮;同時以崇德元年以后出生的兒子為真正的皇子。孝端兩侄,即孝莊與其姊,皆封妃;孝莊之姊封號為關雎宮宸妃,有殊寵。前一年七月,宸妃生子,行八,太宗為之行大赦。但就在世祖誕生前不久,皇八子夭折。否則,皇位將很難由世祖繼承。

世祖即位時方六歲,順治八年親政,方十四歲。當時的滿洲人,生理、心理皆早,這年八月行大婚禮。皇后是他嫡親的表姊,為吳克善之,長得很,亦很聰明,但未幾即被廢,原因有二:奢侈,善妒。

這是世祖的加之罪。天子富有四海,一為皇后,極人間所無的富貴,是故皇后節儉為至德,以其本來就應該是奢侈的,此又何足為罪?

其次,善妒為婦的天,皇后自亦不會例外;但皇后善妒,疏遠即可,絕不為廢立的理由。民間的"七出"之條,第六雖為"妒忌",但亦從未聞因妒忌而被休大歸者。

然則因何被廢?基本的原因是世祖對多爾袞的強烈不滿;《清史紀事本末》卷七:

(順治)十年,秋八月廢后博爾濟錦氏,降為靜妃,改居側宮;以后乃多爾袞于帝沖時,因親訂婚,未經選擇故也。

所謂"未經選擇",是后世的飾詞,事實上立吳克善之為后,當然是孝莊太后所同意的。父母之命,不得謂之未經選擇。

《吳梅村詩集》中,有《古意》六首,孟心史以為即"為世祖廢后而作",錄其詩并釋孟說如下:

爭傳娶嫁天孫,才過銀河拭淚痕。

但得大家千萬歲,此生哪得恨長門?

孟注:"第一首言為立后不久即廢,而世祖亦不永年。措辭忠厚,是詩人之筆。"按:宋朝"親近侍從稱天子為大家"。末句用漢武陳皇后"長門賦"典故。謂為世祖廢后而作,信然。

豆蔻梢頭二月紅,十三初萬年宮。

可憐目西陵哭,不在分香賣履中。

孟注:"第二首言最早作配帝王,玉帝崩時,尚幽居別宮,退稱妃號,而不預送終之事。"按:廢后于順治十年八月"降為靜妃,改居側宮"。此即俗語之所謂"打冷宮",歿于何年,檔案無考。

從獵陳倉怯馬蹄,玉鞍扶上卻東西。

一經輦道生秋草,說著長楊路總迷。

孟注:"第三首言初亦承恩,不堪回首;后本慧麗,以嗜奢而妒失寵,則其始當非一見生憎也。"按:陳倉山在寶之南,秦文公游獵于陳倉,遇鳴神,歸而以為寶,建祠以祀,故曰陳寶,見《水經·渭水注》。"長楊"本秦舊宮,多禽,為漢武游獵之地,此必指南苑而言,南苑明朝名之為"飛放泊",亦多禽。玩味詩意,似廢后不愿從幸南苑,強之亦不可,所以說"玉鞍扶上卻東西";而不愿從幸之故,或以有某一廢后所妒的妃嬪在行幄,因而賭氣不從,此言被廢的導火線。

憔悴幾經秋,薄命無言只淚流。

手把定金合子,九原相見尚低頭。

孟注:"第四首言被廢多年,世祖至死不同意。"按:提及廢后后,可知此六絕實為廢后挽詞。

銀海居然妒津,南山仍錮慎夫人。

君王自有他生約,此去唯應禮玉真。

孟注:"第一句言生不同室,第二句死不同。慎夫人以況端敬,端敬死后,永承恩念;廢后一無他室。"按:心史此注,似有未諦。"銀海"指陵寢,典出《漢書·楚元王傳》,用于此,自是指順治孝陵。"妒津"之典極費解;《酉雜俎》記劉伯玉妻段明妒,以伯玉常于前誦《神賦》,謂"娶婦得如此,吾無憾矣",明因自沉于江,冀為水神而為伯玉"無憾"之妻。

"南山"只指陵寢,典出《漢書·張釋之傳》,記釋之:

從行至霸陵,上居外臨廁。時慎夫人從,上持視慎夫人新道曰:"此走邯鄲道也。"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凄愴悲懷,顧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豈可哉?"左右皆曰:"善。"釋之前曰:"使其中有可,雖錮南山猶有隙;使其中無可,雖無石槨,又何戚焉?"

此為漢文帝偶無常之,思及后,愿葬于北山,可久安窀穸,不虞盜墓。而張釋之的見解,據師古注:"有可,謂多藏金玉而厚葬之,人皆發取之,是有間隙也。錮謂鑄塞也。云錮南山者,取其深大,假為喻也。"原文的意思是,勸文帝薄葬,以免誨盜。但就吳梅村此詩而言,南山也罷,慎夫人也罷,均與張釋之的原意不相干,心史謂此句言廢后與世祖"死不同",誠然;慎夫人指端敬,亦是。然則"端敬"何人?

"端敬"即是誤傳為董小宛的"孝獻皇后"棟鄂氏,端敬為其謚號中最后二字。這段疑案,留待后文再談;此可以確定的是,廢后的"敵"即是端敬。《康熙實錄》:

三年六月壬寅,葬世祖章皇帝于孝陵,以孝康皇后、端敬皇后祔。

孝康為圣祖生母佟佳氏,圣祖踐祚,尊為慈和皇太后,康熙二年二月崩,自然祔葬孝陵。而端敬與世祖合葬,即所謂"南山仍錮慎夫人";下一"仍"字,可知有爭之者,爭而不得,勝利終歸端敬,故曰"仍"。而此爭之者,自然是廢后。得此了解,末句"玉真"之典,方有著落。《唐書·后妃傳》:

玉真公主字持盈,天寶三載,請去公主號、罷邑司,帝許之。

明此出,通首可解。廢后雖不在分香賣履之中,但世祖既崩,旋即殉,其用心與劉伯玉妻段明無異,以為既然殉帝,位號可復,以元后份,自然合葬,故云"銀海居然妒津",銀海指孝陵。

豈意祔葬者仍為端敬。"君王自有他生約",說明端敬得以祔葬的原因,此或出于世祖的命,必與端敬同。末句設為規勸之詞,言廢后應學玉真公主,謙退不妒,勿爭位號,或者反可邀得世祖見許于泉下。

以上所解,自信可發三百年之覆。由是可知,廢后退居側宮,死于何年,葬于何,"檔案無考"之故何在。

珍珠十斛買琵琶,金谷堂深護絳紗。

掌上珊瑚憐不得,卻教移作上花。

孟注:"第六首則可疑,若非董小宛與世祖年不相當,幾令人謂冒氏寵,為或有之事矣。余意此可有二說:(一)或廢后非卓禮克圖親王之親,當攝政王為世祖聘定之時,由侍作親選,以故世祖惡攝政王而并及此事,決意廢之。(二)或端敬實出廢后家,由侍媵宮。(下略)"

心史此兩說,第一說絕不可能,因皇室與博爾濟吉特氏已三世為婿,中表至親,豈能以侍假冒?而況作配天子為嫡后,吳克善又何肯以侍作親?第二說則端敬如為廢后侍媵,則早當見幸,不應遲至"十八歲侍"。

按:《古意》六首,末首與前五首不相連貫,此為最可疑之點。玩味詩意,絕非詠廢后,鄧石如《清詩紀事初編》敘吳梅村,說"《古意》六首"云:"一廢后;二三四五宮人失寵者;六季開生諫買揚州子。"季開生為季滄葦之兄(其事跡詳見拙著《柏臺故事》),以諫買揚州子幾遭大辟,減死流尚堡,死于戍所。此事固亦為順治年間制漢人的一大公案,但以例而論,不應闌,且語意不及于極諫,鄧說難信。

我以為第六首當是言端敬的出。此詩主要用石崇的典故,即第三句"掌上珊瑚",亦借用石崇與王愷斗富的故事。"絳紗"有兩解,一出《后漢書·馬融傳》,指樂;一出《晉書·胡貴嬪傳》:晉武帝多簡良家子充職,自擇其者,以絳紗系臂,乃指為天子所選中的子。但細釋詩語,仍以指樂為是。

就詩論詩,照字面看,并不難解:有豪家量珠聘得名,頗自珍,輕易不為賓客所見,結果竟宮眷。但其中藏的幕如何,卻費猜疑。

如說世祖對此名一見傾心,以權勢迫豪家獻,則疑問有二:

第一,豪家是誰?是否端敬之父鄂碩,抑其伯父即多爾袞的親信羅碩(或作羅什)?

第二,端敬出既為名,何以又一變而為鄂碩之?

據傳教士的記載,端敬原為世祖胞弟襄親王博穆博果爾妃。黎東方博士信此說,以為博穆博果爾無功無德而得封親王,即為其奪妻之恨。按:太宗十一子,除第九子世祖及早殤者外,得封王者四子,一為長子豪格,封肅親王;一為五子碩塞,封承澤親王,后改號為莊親王;一為八子,不知名而封為榮親王,即太宗所寵的宸妃所出;一即博穆博果爾,其生母亦出于博爾濟吉特氏。碩塞封王以戰功及多爾袞的提拔;榮親王則是子以母貴;唯獨博穆博果爾,遽封親王,確有疑問。

今以《古意》第六首而言,如世祖曾奪弟所,亦為侍姬,而非嫡室。但博穆博果爾于順治十二年封王,十三年即薨,得年十六歲;而端敬以十八歲侍世祖,年長于博穆博果爾,似亦不倫。

走筆至此,不能不談吳梅村的《清涼山贊佛詩》;向來談董小宛宮,及世祖出家,無不重視此詩;尤以一、二首,本事大致可考。程穆衡注未見;若孟心史在《世祖出家考實》一文中,所言固不謬,但實可更詳,此當與《古意》六首及《讀史有》八首合看,則事彌出。

《清涼山贊佛詩》為五古四首;其一起頭描寫五臺山,共有六句之多:

西北有高山,云是文殊臺。

臺上明月池,千葉金蓮開。

花花相映發,葉葉同栽。

有山出臺、由臺出池、由池出蓮,而重點在"花花相映發,葉葉同栽"。此謂清室與博爾濟吉特氏世為婚姻;而一帝娶姑侄姐妹,或兄弟即為連襟,婚姻既切亦復雜,則如世祖奪弟或其他親族所,亦為可恕而不足為奇之事。是誠詩人溫敦厚之筆。

王母攜雙,綠蓋云中來。

漢主坐法宮,一見徘徊。

結以同心合,授以九子釵。

此言世祖邂逅端敬,一見傾心,收后宮,且為孝莊太后所同意。"王母"指孝莊,而"雙"切"董",確鑿無疑。"漢主"指世祖;梅村作此類詩,皆用漢朝故事,因為當時最大的忌諱,在夷夏之辨,談宮闈猶在其次,梅村必用漢朝故事者,即恐萬一興文字獄,猶有可辯的余地。

起首六句,描寫道場,下接"王母攜雙,綠蓋云中來;漢主坐法宮,一見徘徊",乃孝莊攜端敬來拈香,世祖因而初識端敬,一見恰如漢元帝之初識昭君:"顧景徘徊,竦左右,帝見大驚。"(《后漢書·南匈奴傳》)

昭君已許婚匈奴,漢元帝留不可;此則不然:"結以同心合,授以九子釵。""同心合"典出《隋書·后妃傳》:煬帝烝父妾宣華夫人,先以小金盒貯同心結示意。梅村用此典,可知端敬為親藩侍姬,深得孝莊歡心,故行止相攜;又用"九子釵"一典,可知世祖納端敬,為孝莊所同意。《飛燕外傳》:"后持昭儀手,紫玉九雛釵,為昭儀簪髻。"此"后"在端敬,當然是太后,而非皇后。

翠裝雕玉輦,丹髹沉香齋。

護置琉璃屏,立在文石階。

長恐乘風起,舍我歸蓬萊。

前四句既寫端敬得寵,亦寫端敬纖弱,因而常憂其不永年,于是而有以下一段較"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更為纏綿的描寫:

從獵往上林,小隊城南隈。

雪鷹異凡羽,果馬殊群材。

言過樂游苑,進及長楊街。

張宴奏桐,新月穿宮槐。

攜手忽太息,樂極生微哀。

"千秋終寂寞,此日誰追陪?"

"陛下壽萬年,妾命如塵埃。

愿共南山槨,長奉西宮杯。"

按:"上林"指南苑,"小隊"句指方位明甚。"果馬"一典最好,說明了許多事實。"果馬"者,可于果樹下乘騎的小馬,自然是為端敬所預備。可以想象得到,端敬小纖弱,而且不會騎馬,故騎果馬,雖傾跌無大礙;從而又可以證明端敬來自江南。倘真為鄂碩親,從龍關,如何不能騎馬?若廢后則蒙古人,從小習于怒馬,但"從獵陳倉"偏以"怯馬蹄"為言,而"玉鞍扶上卻東西",偏與馬背道而馳,其為妒端敬而賭氣,事顯然。

"樂游原"與"上林"為兩地,自指西苑而言,下句"西宮杯"雖用王昌齡《長信秋詞》"火照西宮知夜飲"典,與"新月"句相應,但只點出"西"字。西苑在明武宗時曾開,又有"平臺"(即"紫閣")為召見武臣之地,固可視作"長楊街"。

此言南苑獵罷駕至西苑,張樂夜宴,由"新月"、"白"知其時為八月初。手頭無《順治實錄》,不能細考。

"太息"者世祖,生前之樂至矣盡矣,但愁后寂寞。于是端敬由"誰追陪"而自陳"愿共南山槨,長奉西宮杯"。生生死死相共,較之"在天愿為比翼鳥,在地愿為連理枝"更見深。

于此可證《古意》第五首,"南山仍錮慎夫人",確指端敬祔葬。

按:其時世祖年不滿二十,已慮及后,自為不祥之語,故有最后一段:

披香淖博士,側聽私驚猜。

今日樂方樂,斯語胡為哉?

待詔東方生,執戟前詼諧。

熏爐拂黻帳,白穹蒼苔。

君王慎玉,對酒毋傷懷。

"披香"典出《飛燕外傳》:"宣帝時披香(殿)博士淖方,白發教授宮中,號淖夫人。"按:世祖親政后,征博學翰林如方玄等侍從,極其親,稱方玄別號樓岡而不名;此"淖博士"、"東方生"皆有其人。

由"傷懷"領起第二章,寫端敬之死,及世祖逾逾禮:

傷懷驚涼風,深宮鳴蟋蟀。

嚴霜被復樹,芙蓉雕素質。

可憐千里草,萎落無

端敬歿于八月十七日,首四句寫時寫景亦寫。"千里草"切董字,與"雙"遙相呼應。

孔雀桃錦,親自紅織。

殊方初云獻,知破萬家室。

瑟瑟大秦珠,珊瑚高八尺。

割之施藍,千佛莊嚴飾。

持來付一炬,泉路誰能識?

"孔雀桃"為"錦"的花樣,是最名貴的紡織品;"紅"讀如工,紅工,破萬家而織一錦,名貴可知。"瑟瑟"以下四句,言凡此珍飾,本當供佛,而"持來付一炬",為滿洲喪俗,飾服焚之以供冥中之用,稱為"丟紙",并有"大丟紙"、"小丟紙"諸名目。接"泉路誰能識",深慨于暴殄天

尚焦土,百萬無容惜。

小臣助長號,賜或一襲。

只愁許史輩,急淚難時得。

此一段純為刺筆。"助泣"而哭臨,例賜素一襲。"許史"典出《漢書·蓋寬饒傳》注:"許伯,宣帝皇后之父;史高,宣帝外家也。"自是指鄂碩、羅什家人。我以為此一句亦有言外之意,倘端敬果為親生之,何得無淚?急淚難得,不妨視作端敬與鄂碩無統關系的暗示。

進哀誄,黃紙抄名

流涕盧郎才,咨嗟謝生筆。

按:世祖極好文墨,端敬之喪,既務極鋪張,則詞臣廣進哀誄,亦可想之事,故以下接連用北齊盧思道挽文宣帝及南朝謝莊兩典。謝莊一典,尤為切,《南史·后妃傳》:

宋孝武宣皇帝薨,謝莊作哀策文奏之,帝臥覽讀,起坐流涕曰:"不謂當世復有此才。"

當時與謝莊后先媲者,閣中書張宸,《上海縣志》有其傳:

張宸,字青雕,博學,工詩文,由諸生太學,選中書舍人。時詞舍擬撰端敬后祭文,三奏草未稱旨,最后以屬宸,有云:"渺落五夜之箴,永巷之聞何日?去我十臣之佐,邑姜之后誰人?"章皇帝讀之,泣然稱善。

又張宸《青雕集》自敘其事云:

端敬皇后喪,中堂命余輩撰擬祭文,山學士曰:"吾輩凡再呈稿矣!再不允。須盡才,極哀悼之致。"予稿,中堂極賞。末聯有……等語;上閱之,亦為墮淚。

據心史先生考證,"山學士"指胡兆龍。"再呈稿,再不允",獨賞張宸一文;世祖在文學上的修養,實為清朝諸帝第一。

尚方列珍膳,天廚供玉粒。

家未解菜,對案不能食。

此言世祖哀思過甚,眠食俱廢。"解菜"一典出《南史》:東昏侯悼,廢食積旬,左右進珍饈,云"為天子解菜"。征典及諸東昏,亦是刺筆。

召志公,白馬馱羅什。

焚香道場,廣坐楞伽譯。

資彼象教恩,輕我人王力。

微聞金詔,亦由玉妃出。

此亦記實。"黑"謂南朝僧慧琳,善談論,宋文帝令參機要,有"黑宰相"之稱。志公、羅什皆高僧,以喻世祖所尊的玉林、木陳兩禪師;玉林且為本師。

"焚香道場",謂在宮中大作佛事,玉林弟子行峰,隨師京,作《侍香紀略》一書,言端敬之喪,玉林另一弟子茆溪"于宮中奉旨開堂"。以下"廣坐"之句,描寫道場;下接"微聞金詔,亦由玉妃出",亦復信而有征。"金詔"大赦令,典出《唐書·百志》。順治十七年秋決停勾,從端敬之志。《順治實錄》:

十七年十一月壬子朔,諭刑部:"朕覽朝審招冊,待決之囚甚眾,雖各犯自罹法網,國憲難寬,但朕思人命至重,概行正法,于心不忍。明年歲次辛丑,值皇太后本命年,普天同慶;又念端敬皇后彌留時,諄諄以矜恤秋決為言,朕是以上天好生之德,特沛解網之仁,見在監候各犯,概從減等……爾部即會同法司,將各犯比照減等例,定擬罪名……其中或有應秋決者,今年俱行停刑。"

孝莊生于萬歷四十一年癸丑,逢丑年為本命年;但從來行赦,未聞有以逢太后本命年作理由者,若是則每逢丑年必赦,作犯科得逞僥幸之心,豈有此理?于此可知,本命年之說為門面話,實際上是從端敬志。

高原營寢廟,近野開陵邑。

倉舒墳,掩面添凄惻。

戒言秣我馬,遨游凌八極。

以上為第二首最后六句,心史先生所釋極是,大致謂營廟事所必有。"開陵"即世祖后葬之孝陵。"倉舒墳"者,以魏武帝子鄧哀王曹沖字倉舒,比端敬子榮親王,生于順治十四年十月,至十五年正月夭折,尚未命名,本不應有王封,而以端敬故,追封"和碩榮親王",并有墓園。末聯"秣馬遨游",將往五臺山禮佛。

第三首的起句是"八極何茫茫,曰往清涼山",以下描寫有關清涼山的傳說。此山即山西代州的五臺山,佛家目之為文殊菩薩的道場,由于"能蓄萬古雪",所以名之為清涼山。

于此我要指出,第一首的清涼山與這一首的清涼山不同。我前面說過,"西北有高山,云是文殊臺",實際上寫的是北京西山。茲檢《嘉慶重修一統志》卷二《京師山川》中"西山"條:

在京西三十里,太行山支阜也。巍峨秀拔,為京師左臂。眾山連接,山名甚多,總名曰西山。《金圖經》:"西山亦名小清涼。"

此可確證世祖與端敬邂逅于西山某佛寺。至于山西清涼山,世祖本定順治十八年巡幸,先派廷供奉的高僧前往籌備,此即"名山初宣幸,銜命釋道安;預從最高頂,灑掃七佛壇"云云的由來。以下設為預言,言"道安"遇"天山",乃"寄語漢皇帝,何苦留人間"?其下"煙嵐倏滅沒,流水空潺湲"兩語,明其為幻境;接"回首長安城,緇素慘不歡,房星竟未,天降白玉棺",則世祖已崩。"房星"為天駟,主車駕,"竟未"謂車駕未發;"白玉棺"用王喬的故事,與"天人"相應,謂世祖仙去。

第四首多用"穆天子"及漢武的典故,中段云:

漢皇好神仙,妻子思屣。

東巡并西幸,離宮宿羅綺。

寵奪長門陳,恩盛傾城李。

秾華即修夜,痛哀蟬誄。

若無不死方,得令昭起。

晚抱甘泉病,遽下臺悔。

此則世祖好佛,好巡幸;廢后降封,端敬得寵;因悼端敬過哀而致疾,以及詔自責諸本事,皆包含在。值得注意的是特用"李夫人"典。又《讀史有》八首之三:

甲帳影嬋娟,慚愧深恩未敢前。

催道漢皇天上好,從容恐殺李延年。

心史謂此詠貞妃殉葬事,而用李延年典,凡此皆可說明端敬出應如《古意》第六首所描寫,原來是一名

第四首最后一段是議論,借佛法諷示為帝王之道。綜括四首詩意,實為對世祖的譏刺:既好佛而又溺于塵緣,為所累;以漢武作比,好、好巡游,不恤力;求長生反促其壽。

***

至于董小宛之謎,以前讀心史先生的著作,深以為是;但近年的想法已有改變。這樁公案的疑點,實在很多。心史謂董鄂氏絕非董小宛,主要的論證是董小宛的年齡,其言如此:

當小宛艷幟高張之日,正世祖呱呱墜地之年;小宛死于順治辛卯,辟疆《同人集》中,海名流以詩詞相吊者無數,時世祖尚只十四歲,小宛則二十八歲,所謂年長以倍者也。

按:董小宛于崇禎十五年壬午歸冒辟疆,前后凡九年;又張明弼作《冒姬董小宛傳》謂死時"年僅二十七歲",則應死于順治七年庚寅,非八年辛卯。

年齡自是一個問題。但首須了解者,董小宛不一定于順治七年宮;如我前面所談,明明顯示,有一名,先豪家,于順治十三年為世祖所奪。此一名如為董小宛,則應為三十三歲,就常而言,已至所謂"衰"之時;但天生尤,不可以常衡度。《過墟志》所記劉三秀,確有其事,王府時,其亦已適人生子,而猶復艷絕人寰。以彼例此,董小宛三十三歲得承恩眷,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至于《同人集》中"以詩詞相吊者無數",并不能證明董小宛必已去世,因為不能明言已豪門。相反的,吳梅村的詩、龔芝麓的詞,都暗示董小宛與冒辟疆是生離而非死別。先談龔詞,為題《影梅庵憶語》的一首《賀新郎》,后半闋有句:

碧海青天何限事,難倩附書黃犬。借棋日酒年寬免。搔首涼宵風下,羨煙霄破鏡猶堪典。雙帶,再生翦。

李義山詩:"嫦娥應悔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此言董小宛不但未死,且高高在上,故"難倩附書黃犬"。黃犬即"黃耳",用陸機,遣快犬"黃耳"赍書歸吳的故事;若謂已死,不能遣犬泉臺。"羨煙霄破鏡猶堪典",尤為明白:"煙霄"即元宵,用徐德言與樂昌公主生離相約,元宵"賣半照",破鏡重圓的故事,謂冒辟疆自嘆不如徐德言。凡此皆足以證明董小宛猶在人間,但絕不能通音問,更遑論重圓鴛夢,則唯有寄于來生復為夫婦了。

最強烈的證據,還是在梅村詩集中,《題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八絕的最后一句"墓門深更阻侯門",早有人指出可疑,如羅癭公《賓退隨筆》:

小宛真病歿,則侯門作何解耶?豈有人家姬人之墓,謂其深阻侯門者乎?

這是提出疑問,羅癭公如果注意到此八絕句前"四六小引"中的一聯,對這句詩更可得一正解。

這一聯是:"名留琬琰,跡寄丹青。"下句謂小宛畫像,上句何解?"琬琰"者《琬琰集》,宋杜大珪撰;又明朝徐纮有《明名臣琬琰錄》,輯錄宋明兩朝大臣碑傳。試問董小宛的出份,何得"名留琬琰"?但是端敬卻有制的行狀、詞臣的誄文,豈非"名留琬琰"?我這個看法曾質諸周棄子先生,亦以為然。

于此可知,董小宛畫像是在端敬薨后所制,冒辟疆供奉于室追悼所用。所謂"墓門深更阻侯門",言冒辟疆"吊"墓門亦不可得,因為陵寢重地,尋常百姓所不能到。這是"阻侯門"三字的正解。

此外還有許多證據,指出端敬就是董小宛;這些證據,可分消極與積極兩方面來考證。所謂消極的證據是,要證明董小宛未死;積極的證據是,董小宛不但未死,且已宮承寵。茲再如舉一證,先言消極的證據,仍以釋"墓門"之謎為主。

陳其年《婦人集》記董小宛,有冒辟疆晚輩作注,下引之文,括弧即為注釋:

秦淮董姬(字小宛),才擅一時,后歸如皋冒推(名襄);明秀溫惠,與推雅稱。居艷月樓,集古今閨幃軼事為一書,名曰《奩艷》。王吏部撰《朱鳥逸史》,往往津逮之。(姬后夭,葬影梅庵旁,張明弼揭為傳,吳綺兵曹為誄,詳載《影梅庵憶語》中。)

這段文與注釋,驟看了無異,但既知端敬即董小宛,便知作者與注者,下筆之際,皆別有機杼。

先說原文:第一,不著董小宛及冒辟疆的名字;第二,特意用冒辟疆在清朝征辟而未就的"推"一銜;第三,不言"水繪",不言"影梅",而用"艷月樓",凡此皆有所諱。易言之,即不愿讀者知此文的董與冒,即為董小宛、冒辟疆。

其次,注者明本事,自非注出名字不可;但又恐被禍,因而加上一句"姬后夭,葬影梅庵旁"。二十七歲而歿,不得謂夭;端敬三十四歲而歿,更不得謂之夭,特用一"夭"字者,希導致讀者產生一錯誤的印象:"董姬"不過一雛姬而已。

說"葬于影梅庵"更為蓋彌彰,用意在抵消吳梅村的"墓門深更阻侯門",而同時暗示董小宛本非葬于影梅庵。一義雙訓,原是中國文字運用的最高技巧,對淺薄者深恐其輾轉傳聞,隨意附會,致肇巨禍,故以簡單一句話,表明葬于孝陵的端敬非董小宛;對智者而言,既葬于影梅庵,別置廬墓亦可,何致有"墓門深更阻侯門"之嘆?但既知其衷,必知其輕重,輕則無事,重則有門戶之禍,自然心有丘壑,不致信口雌黃。

庚申除夕,讀冒辟疆《同人集》至破曉,既喜且。喜則從吳梅村、龔芝麓兩人致冒書札,獲得董小宛即端敬的確證;者心史先生作《董小宛考》,廣征博引,《同人集》尤為主要憑借,何以對若干關鍵的資料,竟爾忽略,以致有明顯的疑問存在,其中尤以"小宛之年",誤二十七為二十八,為導致其錯誤結論的由來。在此有作進一步澄清的必要。心史于《董小宛考》,在分年考證其行誼之前,有一概括的說明:

小宛之年,各家言止二十七歲,既見于張明弼所作小傳,又余淡心《板橋雜記》云:"小宛事辟疆九年,年二十七,以勞瘁死,辟疆作《影梅庵憶語》二千四百言哭之。"張、余皆記小宛之年,淡心尤記其死因,由于勞瘁,蓋亦從《影梅庵憶語》中之詞旨也。然據"憶語",則當得年二十有八。

按:得年二十七,抑或二十八,應以董小宛在冒家多年而定。董小宛于崇禎十五年壬午歸冒,時年十九,前后歷九年,至順治七年庚寅,為二十七歲。余淡心所記甚是,即在冒門九年,始為二十七歲;易言之,若為二十八歲,則在冒門應為十年。張明弼所作小傳,與余淡心所記相同:"前后凡九年,年僅二十七歲。"又張明弼亦記其死因,謂"以勞病瘁"。但又系二語:"其致病之由,與久病之狀,并征難悉。"心史獨著"淡心尤記其死因,為由于勞瘁",莫非未讀張明弼所作小傳?抑或由于"其致病之由"云云兩語,強烈暗示小宛之死,大有問題,以故作英雄欺人之談,略而不考,則非所知。

如上所言,"九年"與"二十七"歲,有絕對的關系。"憶語"中不言小宛年紀,但九年的字樣凡兩見,一則曰:"越九年,與荊人無一言枘鑿。"再則曰:"余一生清福,九年占盡,九年折盡矣!"這是再確實不過的:董小宛"長逝"時,為二十七歲。然則冒辟疆又何以言其"長逝"之日為辛卯正月初二?一言以蔽之,有所諱而已。

董小宛是在順治七年庚寅被北兵所掠,其時冒辟疆方客揚州,家人親朋不敢以此相告,直待三月底冒辟疆回如皋,方始發覺。

其經過亦見"憶語"末段所敘:

三月之杪,余復移寓友沂友云軒。久客臥雨,懷家正劇。晚霽,龔奉常偕於皇、園次過留飲,聽小奚管弦度曲。時余歸思更切,因限韻各作詩四首,不知何故,詩中咸有商音。三鼓別去,余甫著枕,便夢還家,舉室皆見,獨不見姬;急詢荊人,不答。復遍覓之,但見荊人背余下淚。余夢中大呼曰:"豈死耶?"一慟而醒。

此為記實,而托言夢境。友沂名趙而忭,籍隸湖南湘潭而寄居揚州,其父即清初名史趙開心。奉常為龔芝麓;於皇即評注《影梅庵憶語》的杜茶村;園次為吳綺,吳梅村的本家。《同人集》卷五《友云軒倡和》,限韻亭、多、條、花,各賦七律四首,龔芝麓制題:

庚寅暮春,雨后過辟疆友云軒寓園,聽奚管弦度曲。時辟疆頓發歸思,兼以是園為友沂舊館,故并懷之,限韻即席同賦。

冒辟疆是主人,所以他的詩題不同:

爾后,同社過我寓齋,聽小奚管弦度曲,頓發歸思,兼懷友沂,即席限韻。

詩題與冒辟疆所記事,完全相符;而龔芝麓詩題,明明道出"庚寅暮春",是順治七年之事。若為八年辛卯,則龔芝麓在北京做,不得在揚州做詩。又趙友沂有"庚寅秋潯江舟中簡和辟疆"詩,亦為亭、多、條、花韻四首七律。確證事在庚寅。

時在暮春,所詠自為落花啼鳥,故"咸有商音"。但細玩龔、杜、吳三人的詩句,似乎已知道董小宛出了事,只不敢說破而已。龔芝麓句:"鳥啼芳樹非無淚,燕聚空梁亦有家";"千秋顧曲推名士,銅雀輕風起絳紗",末句似在暗示銅雀臺已鎖不住二喬了。

然則冒辟疆何以誤庚寅為辛卯?一言以蔽之,有所諱而已。

關于吳梅村《題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我曾指出為順治十七年端敬歿后所作;刻已考出題于康熙三年甲辰;《同人集》卷四收吳梅村致冒辟疆書札七通,甲辰兩書即言其事:

題董如嫂像短章,自謂不負尊委。

這"不負尊委"四字,所的消息太重要了!于此可知,冒辟疆對于失去董小宛,耿耿于懷,亙十余年而莫釋,但自己不便說,希冀借重詩名滿天下的吳梅村,留真相于天壤間。吳梅村亦真不負所托,以"短章"(絕句)而制一駢四儷六的引子。

據周棄子先生說:"這種頭重腳輕的例子,在昔人詩集中極見。"其中"名留琬琰"及"墓門深更阻侯門"兩語,畫龍點睛,真相盡出。我今發此心史先生所不能想象的三百年之覆,自謂亦當是冒辟疆、吳梅村的知己。

甲辰又有一函,作于新秋,其重要亦不亞于"不負尊委"四字:

深閨妙箑,娑屢日……又題二絕句,自謂"半折秋風還袖,任他明月自團圓",于事頗合。

按:"深閨妙箑"即指董小宛所畫之扇。此用班婕妤《怨歌行》詩意,言冒辟疆之于董小宛,不同秋扇之捐,恩雖然未絕,但亦只好隨在宮中為妃。活用班詩"團圓似明月"原句,實寄"碧海青天夜夜心"的悵惘;此即所謂"于事頗合"。

談到龔芝麓的那首《賀新郎》,更足以證明董小宛宮一事,為當時所深諱。龔芝麓小于冒辟疆四歲,極深,《同人集》所收友朋書札,數量僅次于王漁洋,計十六通之多;辛卯一札云:

誄詞二千余言,宛轉凄迷,玉笛九回,元猿三下矣!附數言于芳華之末,為沅澧招魂。弟婦尤寫恨沾巾。

所謂"誄詞"即指《影梅庵憶語》;"弟婦"則指顧眉生,與董小宛同出秦淮舊院,而為龔芝麓明正娶,稱"顧太太",所以龔對冒稱之為"弟婦"。

龔芝麓雖自告勇,題"憶語",但這筆文債,十年未還;順治十八年辛丑一書云:

盟嫂悼亡詩,真是生平一債。

觀此函,可知吳梅村詩中"雙"確指董小宛,而非董鄂氏的旁證。龔芝麓文采過人,何致欠此一詩?說穿了不足為奇,難以著筆之故。他不比吳梅村是在野之,做必有政敵,下筆不能不慎。直至康熙九年庚戌冬天,自顧來日無多,方始了此一筆文債。冒辟疆挽龔芝麓詩引中說:

庚戌冬……遠索亡姬《影梅庵憶語》,調"扁"字韻"賀新涼",重踐廿余年之約。

觀此可知,"碧海青天何限事"、"難倩附書黃犬"、"羨煙宵破鏡猶堪典"諸語,若非有"干冒宸嚴"之禍,龔芝麓何必躊躇二十余年方始下筆?

現在要談"積極的證據",最簡單、最切實的辦法是:請讀者自己判斷端敬是否即為董小宛。世祖有制端敬行狀;冒辟疆《影梅庵憶語》,事實上就是董小宛的"行狀",兩者參看,是一是二,答案應該是很明確的。《影梅庵憶語》中描寫董小宛的"德舉止,均非常人",而恪守侍妾的本分,"服勞承旨,較婢婦有加無已。烹茗剝果必手進;開眉解意,爬背喻,當大寒暑,折膠鑠金時,必拱立座隅,強之坐飲食,旋坐旋飲食,旋起執役,拱立如初"。不但與大婦在九年之中"無一言枘鑿",而且"視眾下,慈讓不遑,咸其惠"。至于生活上的趣味,品香烹茶,制膏漬果,靡不絕,冒辟疆自謂"一生清福,九年占盡,九年折盡"。

再看世祖制端敬皇后行狀,說"事皇太后奉養甚至,伺如子,左右趨走,無異侍,皇太后非后在側不樂",又能"寬仁下逮,曾乏纖芥忌嫉意,善則奏稱之,有過則之不以聞。于朕所悅,后亦恤如子,雖飲食之微,有甘毳者,必使均嘗之,意乃適。宮闈眷屬,小大無異,長者媼呼之,者姐視之,不以非禮加人,亦不有誶詬,故凡見者,靡不歡悅"。至于照料世祖的起居,"晨夕候興居,視飲食服,曲罔不悉",此即所謂"開眉解意,爬背喻"。

除此以外,董小宛"不私銖兩,不積蓄,不制一寶粟釵鈿";端敬"至節儉,飾絕去華采,唯以骨角者充飾"。董小宛"閱詩無所不解,而又出慧解以解之",且"酷臨摹,書法先學鐘繇,后突曹全碑";端敬則誦"四書及《易》,已卒業;習書未久,天資敏慧,遂書法"。殊不知其書法原有基。

《影梅庵憶語》中,冒辟疆寫董小宛侍疾,艱苦之狀,真足以泣鬼神;而世祖言端敬侍皇后疾:"今后宮中侍,尚得乘間休,后(按:"今后"指第二后博爾濟吉特氏;此一"后"指端敬)則五晝夜目不睫,且時為誦書史,或常讀以解之。"又:"今年春,永壽宮妃有疾,后亦躬視扶持,三晝夜忘寢興。"按:《順治實錄》:"五年,詔許滿漢通婚,漢婚滿洲者,會報部。"因此,戶部侍郎石申之竟得選進宮,賜居永壽宮。而端敬為皇貴妃,位在石妃之上,能躬親照料其疾,尤見德過人,所以世祖特加以表揚。

如上引證,董小宛也罷,端敬也罷,舊時代的德言容工如此,有一已覺罕見,何得有二?若謂不但有二,且生當并時,那就太不可思議了。

總之,心史先生的考證,疏忽殊甚,他所恃董小宛不可能宮的主要論據,無非年齡不稱,但此并非絕對的理由;他在《董小宛考》中說:

順治八年辛卯,正月二日,小宛死。是年小宛為二十八歲,巢民為四十一歲,而清太祖則猶十四歲之子,董小宛之年長以倍,謂有宮邀寵之理乎?

這一詰問,似乎言之有理;但要知道,并非董小宛一離冒家即宮中,中間曾先"金谷堂",至順治十三年始立為妃,其時世祖為十九歲,他生于正月,亦不妨視作二十歲。清初開國諸君,無論生理、心理皆早,世祖親政五年,已有三子,熱三十三歲的婦人,就藹理斯的學說來看,是極正常的事。如以年長十余歲為嫌,而有此念頭長亙于中,反倒顯得世祖稚了。而況世間畸之事,所在多有;如以為董小宛之"邀寵"于世祖為絕不可能,則明朝萬貴妃之于憲宗,復又何說?

心史先生的第二個論據是:

當是時,江南軍事久平,亦無由再有離掠奪之事。小宛葬影梅庵旁,墳墓俱在。越數年,陳其年偕巢民往吊,有詩。

此外,又引數家詩賦,"明證其有墓存焉者也"。殊不知影梅庵畔小宛墓,不過遮人耳目的冠冢,且辟疆有心喪自埋之意在(容后詳)。陳其年作此詩絕非"越數年",而為初到水繪園時;尚未獲悉其中微,故有吊墓之語。大約端敬薨后,始盡知其事,于是有《讀史有》第二首及《水繪園雜詩》第一首,道破真相。后者尤為詳確的證據,其重要更過于梅村十絕、芝麓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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