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皇帝》第四章 世祖(三)

我現在先不查清真詞,不知有無此一闋愁字韻的"凰臺上憶吹簫",但李清照卻有此詞,錄引如下:

香冷金猊,被翻紅浪,起來慵自梳頭;任寶奩塵滿,日上簾鉤。生怕離懷別苦,多事,說還休;新來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

休休!這回去也,千萬遍關,也則難留。念武陵人遠,煙鎖秦樓;唯有樓前流水,應念我,終日凝眸。凝眸,從今又添,一段新愁。

此與趙而忭之作,韻腳完全相同,唯"休"字犯重,所以換頭應押韻的"休休",改為"悠悠"。這就發生一個有趣的疑問了,、清照為同時人,但清照已南宋,行輩稍晚;故如有此"愁"字韻一詞,則清照為步韻,趙而忭謂"用周"韻亦不錯。問題是,以詞意而論,趙而忭明明是步清照的韻,清照此詞,題作"別";而全首詞上半闋如為董小宛而作,而下半闋如為冒辟疆而作。李容齋的百首宮詞中,有"睡足日高猶慵起"句,與"起來慵自梳頭,任寶奩塵滿,日上簾鉤",事差相仿佛。

于此可知,趙而忭加注"用周'凰臺上憶吹簫'"的用意,不出兩端:一是有所諱,怕人找出李清照的詞來對看,所以特標"周";一是有所,即是留此疑問,作為暗示,只看李清照的那首"別",便是董冒二人兩地相思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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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宛歿于順治十七年八月十九日,世祖崩于十八年正月初七,在此四個多月中,宮闈不寧,出乎常,觀《湯若傳》及時人記載,參以上諭,事如見。《湯傳》記:

這位貴妃于1660年產生一子,是皇帝要規定他為將來的皇太子的,但是數星期之后,這位皇子竟而去世,而其母于其后不久亦然薨逝。皇帝陡為哀痛所攻,竟致尋死覓活,不顧一切。人們不得不晝夜看守著他,使他不得自殺。太監與宮中一共三十名,悉行賜死,免得皇妃在其他世界中缺乏服侍者。全國均須服喪,吏一月,百姓三日,為殯葬的事務,曾耗費極巨量的國帑。兩座裝飾得輝煌的宮殿,專供自遠地僻壤所召來的僧徒作館舍。按照滿洲習俗,皇妃的尸連同棺槨,并那兩座宮殿,連同其中珍貴陳設,俱都焚燒。

此后皇帝便把自己完全委托于僧徒之手。他親手把他的頭發削去,如果沒有他的理深厚的母后和湯若加以阻止,他一定會充當了僧徒的,但是他仍還由杭州召了些最有名的僧徒來。那些僧徒勸誡他完全信奉偶像,并且把國家的款,浪費于廟宇的建筑上。

這段記載,信而有征,張宸《青雕集》記:

端敬皇后喪,命諸大臣議謚。先擬四字不允,而六字、八字、十字而止,猶以無"天圣"二字為歉。命胡、王二學士排纂后所著語錄,其書,不得而傳。

按:皇后封號,如為嫡后,往往用"承天輔圣";如因子而貴,則必有"育圣"二字,上用"贊天"等字樣。小宛晉后,除"端敬"為稱號外,謚為"孝獻莊和至德宣仁溫惠"十字;以無"天圣"字樣為歉者,誠如心史先生所說:"端敬既不以嫡論,亦不得以子嗣帝位而得一'圣'字。"于此可知,小宛之子預定將東宮,《湯傳》所記不誤。

這段敘述中,有兩項重要的:第一是董小宛以端敬皇后的份所獲得的哀榮;第二是世祖確有出家的打算。先談前者。

小宛的喪禮之隆重,在中國歷史上是一般后妃見的。《湯傳》的記載,信而有征;吳梅村《清涼山贊佛詩》第二首,在"可憐千里草,萎落無"以下,共有六韻十二句描寫《湯傳》中所說的"滿洲習俗",如"破萬家"而織的"孔雀桃錦"、大秦珠、八尺珊瑚,都用來裝飾《湯傳》中所說的"兩座輝煌的宮殿",即吳詩中所謂"割之施藍,千佛莊嚴飾",而結果是"持來付一炬";以下"紅尚焦土"句,進一步證實了所焚者為"藍"。

又張宸《青雕集》記世祖初崩時的形說:

十四日,焚大行所冠袍用珍玩于宮門外。時百哭臨未散,遙聞宮中哭聲沸天而出,仰見太后黑素袍,乾清門臺基上,南面,扶石欄立,哭極哀。諸宮娥數輩,俱白帕首白從哭。百亦跪哭,所焚諸寶,火焰俱五,有聲如豆。人言每焚一珠,即有一聲,蓋不知數萬聲矣!謂之"小丟紙"。

此"丟紙"即滿洲喪禮。既有"小丟紙",自然還有"大丟紙"。張宸又記世祖梓宮移往景山壽皇殿的形:

有鞍馬數十匹,刻金鞍轡鐙;鞍首龍銜一珠,如拇指大;鞍尾珠之,如食指大,背各負數枕,備焚化,枕頂亦刻金為龍銜珠,如鞍首,共百余。

駝數十匹,繁纓垂貂,極華麗,背負綾綺錦繡,及帳房什,亦備焚……近靈輿,各執赤金、金瓶、金垂壺、金盤、金碗、金盥盆、金床椅杌等,皆大行所曾者,亦備焚。

這就是"大丟紙"。不過為小宛發喪,"大丟紙"大到燒兩座宮殿,此真古今奇聞。董小宛以秦淮校書而后如此,泉下有知,亦足以自豪了。

其次是百服喪,吳詩于此頗致譏刺,在"紅尚焦土,百萬無容惜"句下接寫:"小臣助長號,賜或一襲。"所賜之,無非青布孝袍,與上文對看,蓋見喪禮奢靡過甚。此下又有"只愁許史輩,急淚難時得。從進哀誄,黃紙抄名。流涕盧郎才,咨嗟謝生筆"等語。本來除太后外,后妃之喪,外臣不進哀誄,此為例外。又張宸記"端敬皇后喪":"舉殯,命八旗二、三品者,次舁靈,與舁者皆言其重。票本用藍墨,自八月至十二月盡,乃易朱。先是大臣命婦哭臨不哀者議,皇太后力解乃已。"所描寫的況,猶過于《湯傳》。按:票本用藍墨自八月至十二月盡,則為百日。清制:大喪百日而服除。小宛之喪,竟與孝端大喪禮節相同。

至于殉葬之說,不見文書記載,但玉林弟子行峰作《侍香紀略》云:"端敬皇后崩,茆溪森于宮中奉旨開堂,且勸朝廷免殉葬多人之死。"則確有殉葬之事。《湯傳》所記"共三十名",或者如行峰之師兄茆溪森不加勸諫,則所死者猶不止此數。

其次是世祖手自削發,這一點非常重要,證明出家之說,自有由來。同時從吳梅村的詩句,以及文書中,可以推斷出許多未為人知的事實。我可以這樣說,世祖本人已經削發;十八年正月初二日,又幸憫忠寺,為太監吳良輔祝發,心史先生謂此為"代帝出家",實則不然,吳良輔是日后世祖出家五臺山時,預定留在那里陪伴他的侍者。

這就是說,世祖以后是否真能出家,固大疑問,但此時卻已下了決心。另外一個有力的旁證是:世祖曾擬傳位于從兄弟。《湯若傳》:

一位繼位的皇子尚未詔封,皇太后力促皇帝做這一件事。皇帝想到了一位從兄弟,但是皇太后和親王們的見解,也都是愿意由皇子中選擇一位繼位者。

這是正月初六,世祖自知不起以后的事。若非如此,孝莊亦不會力促世祖立儲。事實上,在正月初三,世祖便有此意;說得明白些,世祖是因為決心出家,在為吳良輔祝發的第二天,便曾對繼位問題做了安排。《王文靖公自撰年譜》云:

辛丑(順治十八年)三十四歲。元旦因不行慶賀禮,黎明,恭請圣安,召養心殿,賜坐、賜茶而退。翌日請安,晚始出。

初三日,召養心殿,上坐榻,命至榻前講論移時。是日,奉天語面諭者關系重大,并前此屢有面奏,及奉諭詢問折,俱不敢載。唯自念系漢,一介庸愚,荷蒙高厚,任以腹心,雖舉家生生世世竭盡犬馬,何以仰答萬一?豈敢顧惜家,不力持正論,以抒誠悃也。吾子吾孫,其世世銘心鏤骨,以圖報效也。

王文靖即王熙,世祖詔,出其手筆。韓菼作《王文靖公行狀》,謂:"面奉憑幾之言,終不以語人,雖子弟莫得而傳。"然則試問:何事"關系重大"?何事終不敢以語人?自然是皇位繼承問題。《東華錄》雖載:"正月壬子上不豫。"壬子為正月初二,是日既為吳良輔祝發,而王熙初二、初三晉見,并不言世祖有病狀,則即使有病,亦并不重,何得遽爾議及后?由此可知,世祖既決心行遁,則對皇位不能不有代。召見王熙所談的必是兩件事:出家與傳位。

國賴長君,古有明訓;況當甫得天下、四海未靖之際,沖人何能擔當大任?所以世祖傳位從兄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世祖的這位從兄弟,我推測是太祖第七子饒余郡王阿泰的第四子和碩安親王岳樂。

《清史列傳》卷二,記岳樂云:

岳樂,饒余敏郡王阿泰第四子,初封鎮國公。順治三年正月,隨肅親王豪格征四川,誅流賊張獻忠。五年八月隨英親王阿濟格剿平天津土賊;十一月復隨英親王駐防大同。六年九月晉封多羅貝勒;八年二月襲封多羅郡王,改號曰"安"。九年二月掌工部事;十月預議政。十年七月以喀爾喀部土謝圖汗、車臣汗等違旨,不還所掠林戶口,又來索歸順同部蒙古,命為宣威大將軍,駐歸化城,相機進剿。尋因喀爾喀悔罪貢,撤還。十二年八月掌宗人府事。十四年十一月諭獎:行端良,蒞事敬慎;晉封和碩安親王。

細檢諸王列傳,其時最賢者即岳樂,且三十七歲,正為能擔當大事的盛年;再以諭獎之詞而言,不獨得世祖欣賞,且信其能為有道之君。因此,可以確定世祖所選定的"從兄弟",必為岳樂。

至于王熙之所謂"豈敢顧惜家,不力持正論?"則可分兩層來看:第一,"正論"必首勸勿逃禪,如聽勸則不發生繼位問題;第二,如必出家,則傳子而勿傳兄弟。王熙作此忠諫,事實上亦等于反對岳樂繼位,倘為岳樂所知,可能會施以報復,此所以有不顧家之語;而此不泄,自為明哲保之計。

世祖擬傳"從兄弟"一事,更可得一旁證,張宸《青雕集》記:

初四日,九卿大臣問安,始知上不豫。初五日,又問安,見宮殿各門所懸門神、對聯盡去。一中貴向各大臣耳語,甚愴惶。初七晚,釋刑獄諸囚,獄一空,止馬逢知、張縉彥二人不釋。傳諭民間毋炒豆、毋燃燈、毋潑水,始知上疾為出痘。初八日各衙門開印。予黎明盥漱畢,朝服將署,長班遽止之曰:"門啟復閉,只傳中堂暨禮部三堂即摘帽纓,百今散矣。"……日晡時召百攜朝服即令赴戶部領帛。領訖,至太和殿西閣門,遇同魏思齊,訊主,曰:"吾君之子也。"心乃安。

于此可見,事先必有不傳子之說,所以張宸急"訊主",聞"吾君之子",心乃安,是因為倘傳從兄弟,則又恢復到太祖時代的合議制,則非一紙詔書可定,須諸王貝勒共推有德有力者居之,勢必引起不安。再看張宸前面所記,是日曾經戒嚴,"九衢寂寂,惶駭甚"。又記:

二鼓余,宣詔,凄風颯颯,云凍,氣極幽慘,不自知其嗚咽失聲矣。宣已,誡百毋退,候登極……早,風日晴和,上升殿,宣哀詔于天安門外金水橋下。

是日為正月初九;前一日二鼓即宣詔,距世祖之崩,只一晝夜。而既宣詔:"朕子玄燁,佟氏所生,八歲岐嶷穎慧,克承宗祧,茲立為皇太子;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釋服即皇帝位。"卻又迫不及待,違反詔的規定,在天明即行登極禮,可知是顧命四大臣深恐有變,不待有異心者調兵京奪位,先讓八歲太子即位,造事實,杜絕覬覦大位者。既已登極,則國已有君,倘或舉兵,便可以叛逆視之。張宸又記:

閱三日,輔臣率文武百設誓,旗下每旗一誓詞,各每衙門一誓詞。詞正副三通,一宣讀,焚大行殯宮前;一赴正大明殿焚讀上帝前;一藏中。詞曰:"臣等奉大行皇帝詔,務戮力一心,以輔沖主。自今以后,毋結黨,毋徇私,毋黷偵,毋排異己以戕善類,毋偏執己見以妨大公,違斯誓者,上天降殛,奪算兇誅。"

此三日中,必有許多暗洶涌,但雍乾兩朝,大刪《實錄》,只見當時遞嬗之際一片祥和,其實不然,幸賴私人記載保存了若干真相。野史之可貴在此。

現在要談世祖詔罪己者共十四款,開宗明義,即以"漸習漢俗"自責:

朕以涼德,承嗣丕基,十八年于茲矣。自親政以來,紀綱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不仰法太祖太宗謨烈,因循悠忽,茍且目前,且漸習漢俗,于淳樸舊制,日有更張,以致國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以下兩款是自罪太后生前,子道不終;太后萬年之后,不能服三年之喪,抒太宗賓天,未服缞绖之憾:

朕自弱齡,即遇皇考太宗皇帝上賓,教訓養,唯圣皇太后慈育是依,隆恩罔極,高厚莫酬,唯朝夕趨承,冀盡孝養,今不幸子道未終,誠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皇考賓天時,朕止六歲,不能服衰绖,行三年喪,終天抱憾,唯侍奉皇太后,順志承,且冀萬年之后,庶盡子職,抒前憾,今永違膝下,反上廑圣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

按:此當是未經大改的原文。因為人生修短有數,大限一至,非人力所能挽回,所以子道不終,悲痛有之,何足自責?唯有應養親而逃禪,則是不孝之罪。以上第一款對整個滿洲,第二、三款對父母,于是第四款:

宗室諸王貝勒等,皆系太祖太宗子孫,為國藩翰,理宜優遇,以示展親,朕于諸王貝勒等,晉接既疏,恩惠復鮮,以致誼暌隔,友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

這是對宗室,照文氣看,刪而未改。"友之道未周"下,應有從今連彌補的機會亦沒有了,方自罪的罪狀之一。以下兩款,可以確信是大改特改,甚至是新增之文:

滿朝諸臣,或歷世竭忠,或累年效力,宜加倚托,盡厥猷為,朕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明季失國,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為戒,而委任漢,即部院印信,間亦令漢掌管,以致滿臣無心任事,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

朕夙好高,不能虛己延納,于用人之際,務求其德與己相侔,未能隨才使,以致每嘆乏人;若舍短錄長,則人有微技,亦獲見用,豈遂至于舉世無才,是朕之罪一也。

以上兩款,滿員;其下一款,獨責劉正宗,疑為保留的末命:

分職,唯德是用;進退黜陟,不可忽視。朕于廷臣中,有明知其不肖,不即罷斥,仍復優容姑息。如劉正宗者,偏私躁忘,朕已悉于心,乃容其久任政地,誠可謂見賢而不能舉,見不肖而不能退,是朕之罪一也。

按:自明末延續的南北之爭,至順治初變本加厲,而主之者一為馮銓,一為劉正宗。劉與方拱乾因指認南朝的偽太子王之明一案,結怨更深。辛酉科場案,為劉正宗所煽縱,用以荼毒南士,而尤在傾陷方家子。鄧文如《清詩紀事》云:

正宗當國,有權之目,丁酉科場之獄,為其一手把持,與慎水火。自負能詩,力主歷下,與虞山、婁東異幟。二陳一死一謫,而獨得善終。其詩筆力甚健,江南人選詩多不及之,門戶恩怨之見也。

"慎"為復社支派之一,丁酉案中有名的吳漢槎,即慎中人。"歷下"指王漁洋;"虞山、婁東"指錢牧齋、吳梅村;二陳一為方以智的兒親家陳名夏,一為吳梅村的兒親家陳之遴。

按:丁酉科場案以劉正宗本心,牽涉南闈或北闈的南士,恨不得置之死地;賴小宛之力,流徙已屬從輕發落。其后必又以小宛之言,自覺過苛,而又劉正宗之,因而在順治十七年,以魏裔介、季振宜之劾,嚴辦劉正宗。《清史列傳·貳臣傳》:

(順治)十六年,上以正宗量狹隘,終日詩文自務,大廷議論,輒以己意為是,雖公事有誤,亦不置念,降旨嚴飭,并諭曰:"朕委任大臣,期始終相,以愜簡拔初念,故不忍加罪,時加申戒;須痛改前非,移朕優容恕過之意。"十七年二月,應詔自陳乞罷,不允。六月,左都史魏裔介、浙江道史季振宜,先后奏劾正宗險欺罔諸罪,命"明白回奏"。正宗以"衰老孤蹤,不能結黨,致攖誣劾"自訟。下王、貝勒、九卿、科道會刑部提問。正宗反復申訴,裔介與振宜共質之。

結果罪名立,皆經對質;王公大臣會奏,列其罪狀:

正宗前自陳,不以上諭切責己罪載,裔介所劾是實。(其一)董國祥為正宗薦舉,以降黜之員外越授郎中,后坐賄流徙,正宗不引罪檢舉,裔介與振宜所劾是實。(其二)

裔介劾正宗,知李昌祚系叛案有名,累擬升,今訊稱姓名相同,但前此不諳察究,有意朦朧是實。

正宗弟正學,順治四年投誠復叛,為李棟參將,七年復投誠,裔介暗囑巡耿焞題授守備,正宗回奏,只稱正學因擒獲逆犯,敘功題授,不言從叛事,飭非諱罪是實。

裔介劾正宗與張縉彥同懷叵測之心,縉彥為正宗作詩序,詞句詭譎,正宗聞劾,即刪毀其序,誑云未見,其欺罔罪實應絞。

,從寬免死,革職逮奪詔命,籍家產一半歸旗下,不許回籍。

按:劉正宗一案特為列詔,可信其為原文。其時滿洲、蒙古及漢大臣之隸屬于北派者,已經聯結一條陣線,對江南的高、士紳及地方百姓展開無的打擊與剝削;但其時還不便明著痕跡,所以仍保留了這一款。

國用浩繁,兵餉不足,而金花錢糧,盡給宮中之費,未嘗節省發施,及度支告匱,每令會議,諸王大臣未能別有奇策,止議裁減俸祿,以贍軍餉,厚己薄人,益上損下,是朕之罪一也。

這一款也可能是原文,亦確是世祖應自責之罪,與下兩款應合并而論。

經營殿宇,造作,務極工,求為前代后人之所不及,無益之地,靡費甚多,乃不自省察,罔民艱,是朕之罪一也。

端敬皇后于皇太后克盡孝道,輔佐朕躬,政聿修,朕仰奏慈綸,追念賢淑,喪祭典禮,過從優厚,不能以禮止,諸事逾濫不經,是朕之罪一也。

按:世祖在沖時,孝莊及太宗舊臣之教,以嬉游為晦,作出明朝武宗、熹宗的模樣,示無大志,俾免多爾袞猜忌。及至多爾袞既死,世祖已了一名超級紈绔,習不易改變,順治十年以后,既以方孝孺等江南世家子弟作為文學侍從,出必偕;復又得小宛為妃,因而徹底漢化,而實為徹底江南化,飲食服、園林車馬,無不極端講究。聲犬馬,四字俱全,復又佞佛,以致靡費無度。此中還包含著民志士極大的一個計劃在,西施沼吳差足比擬,當在談康熙時記論,此不贅。

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且明朝亡國只因委任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為戒,設立十三衙門,委用任使,與明無異,以致營私作弊更逾往時,是朕之罪一也。

以上言端敬之喪及任用宦寺,可確信非原文,此亦正是孝莊及四輔——顧命四大臣力謀改革的重點。按:十三衙門設立于順治十年六月底,當時有一上諭,首歷數各朝任用宦之失,而在"歷觀覆轍,可為鑒戒"之下,一轉而為:

但宮役使此輩,勢難盡革,朕酌古因時,量為設置,首為乾清宮執事,次為司禮監、用監、監、司設監、尚膳監、尚監、尚寶監、馬監、惜薪司、鐘鼓司、直殿局、兵仗局。滿洲近臣與寺人兼用。

較之明朝的十二監、四司、八局,雖了八個衙門,但重要部門完全保留,所刪除的監、司、局,恰恰正是上諭開頭所謂"不過閽闥灑掃使令之役",如明朝的"寶鈔司",如顧名思義,以為印制銀票、錢票之類,那就錯了,一檢《明史·職志》,會啞然失笑——寶鈔司"掌造細草紙",明宮太監、宮數萬,太監小解的姿勢與常人殊,亦須用草紙,由于草紙的消耗量特大,所以特設"司"管理制造。又有"混堂司",職司為"掌汰浴",俗稱浴池為"混堂"即由此來。如有這些衙門,反而貶低了宦制度的"尊嚴",刪之反顯得權重。

于此可知,前面斥宦,以及后面的告誡,"不許"這個,"不許"那個,完全是杜反對者之口的文。可注意的是"滿洲近臣與寺人兼用"這句話。自來研清史者,對于十三衙門的興發,頗有申論,但常忽略了這"兼用"的一句話。所謂"滿洲近臣"即上三旗包。但上三旗包又何肯以太監自居,而況生理、心理及生活習慣不同,亦難共事。我研究上三旗包所組織的務府,發現跟宦相爭的事實甚多,而合作的跡象極,一個是順治十八年二月十五日,世祖既崩一月有余以后,革十三衙門的上諭中,有這樣一段話:"乃知滿洲佟義、吳良輔,險狡詐,巧售其,熒欺蒙,變易祖宗舊制,倡立十三衙門";以及最后"吳良輔已經斬,佟義若存,法亦難貸"。知佟義早已伏法,而此人顯然就是上三旗的包,他的職位應該是"乾清宮執事",為十三衙門的首腦;而吳良輔應該是司禮監的秉筆太監。

另一個跡象是,在明詔革十三衙門的同一天,遣送國師玉林南歸,年譜中有"欽差十三道惜薪司尚公相送"。這尚公當是尚可喜之子。尚可喜有一子名三杰,后來當過務府大臣;但以年齡而論,可能是尚可喜的次子尚三孝,早期的漢軍,亦算"滿洲近臣"。

至于佟義,是否佟養一家,不得而知;不過"滿洲近臣"亦可解釋為上三旗的侍衛。但不論侍衛亦好,包亦好,都只是為宦集團所利用。十三衙門通過了乾清宮執事這條直接上達于帝的途徑,便可挾天子以令諸侯,凡屬于宮中的一切事務,徑取中旨而行。世祖既為一名超級紈绔,亦樂得有這樣一個簡便的指揮系統,予取予攜,盡揮霍,"經營殿宇,造作,務極工,求為前代后人之所不及",僅是揮霍一端而已,此外巡幸游宴,佞佛布施,卮尚多,加以太監從中侵漁,益不了之局。

按:自漢朝以來,財政制度即有外之分,國庫自國庫,府自府。天子敗家之道有三:一黷武;二巡幸游觀,土木興作;三佞佛好道。除了用兵須國庫支出以外,二、三兩種靡費,大致皆出于府,不是太糊涂的皇帝,稍加節制,而又無大征伐,財政上的危機不會太深刻。但看世祖罪己所說,"國用浩繁,兵餉不足,而金花錢糧,盡給宮中之費"云云,則外不分,揮霍國庫,危亡可以立待;世祖不死,清祚必促。乃一死而局面頓改,此真有天意在;當然這也是孝莊主持之功,康熙對祖母的純孝,確是有由來的。

《湯若傳》中有一段說:

順治自這個時期起,愈久愈陷太監之影響中。這一種下賤人民,當在朝代更替的時期,俱都被驅逐出宮,百地到漂泊,而這時卻漸漸又被一批一批收宮中,照舊供職。這樣被收宮中而又重新扎筑巢的太監,竟有數千名之多。這些人使那些喇嘛僧徒,復行恢復他們舊日的權勢。還要惡劣的,是他們本來就很強烈的皇帝,過一種放縱逸生活。

以上敘述,合兩事為一事,乃《湯傳》作者對材料未能充分了解消化所致。所謂兩事,一事即十三衙門設立以后,"重新扎筑巢的太監,竟有數千名之多",此為順治十年下半年以后的事;另一事即榮親王之薨,對世祖的緒為一大打擊,"自這個時期起",即指此而言。榮親王的殯葬,還引發了一場新舊派之間的政治爭斗。

《湯若傳》:

關于這位皇子殯葬的形,在以后繼續數年的歷史中,是我們還不得不屢屢提及的。欽天監所設之一科,應行按照舊規則,規定殯葬正確地點與吉利之時刻。這一件事是這一科里辦理了的,并且還向朝中上有一份呈報。可是這次殯葬儀式是歸滿籍之禮部尚書恩格德之所辦理,他竟敢私自更改殯葬時刻,并且假造欽天監之呈報。于是這位太子便被在一個不順利的時刻里安葬。這樣便與天運不合了,因此災殃竟要向皇室降臨。這位太子母后的不久崩殂,就是頭一次所發生不吉利之事件。此外還有其他兩件死亡事件繼續發生,這兩次事件是我們馬上就要敘述的。并且最后甚至皇帝晏駕也都歸咎于這次殯葬的舛錯。

按:《清史稿·湯若傳》:

康熙五年,新安衛生楊先叩閽,進所著《摘謬論》《選擇議》,斥湯若十謬,并指選擇榮新王葬期,誤用洪范五行,下議政王等確議。議政王等議:歷代舊法,每日十二時,分一百刻,新法九十六刻。康熙三年立春候氣,先期起管,湯若妄奏春氣已應參觜二宿,改調次序,四余刪去紫炁。天祐皇上歷祚無疆,湯若只進二百年歷。選擇榮親王葬期,不用正五行,反用洪范五行,山向年月,并犯忌殺,事犯重大……自是廢新歷不用。圣祖既親政,以南懷仁沿理歷法,先譴黜,時湯若已前卒。

康熙初年的歷法之爭,為新舊兩派沖突的焦點,當留在康熙朝來談;此可注意的是,生甫三月的殤子,照子平之來說,可能尚未"起運",而殯葬建墓園,選擇葬期,講究"山向",實同庸人自擾。吳梅村"贊佛詩":"南倉舒墳,掩面添凄惻",證以《湯若傳》所記,信其為實錄。世祖之決意逃禪,由子、寵妃相繼夭逝之刺激,確為實。他本來是極其富的人,在子既殤,而小宛又因殤子抱病時,變得有些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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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六年鄭功登陸,沿江列郡,除安慶外,幾乎都已收復,義師直金陵時,湯若記世祖的狀態,為一段極珍貴的史料:

當這個噩耗傳至北京,膽怯的人們已經為首都的安全驚懼了起來。皇帝完全失去了他鎮靜的態度,而頗作逃回滿洲之思想。可是皇太后向他加以叱責,說,他怎麼可以把他的祖先們以他們的勇敢所得來的江山,竟這麼卑怯地放棄了呢?

他一聽皇太后的這話,這時反而竟發起了狂暴的急怒了。他拔出他的寶劍,并且宣言為他決不變更的意志,要親自去出征,或勝或死。為堅固他的這言詞,他竟用劍把一座皇帝座劈碎塊。他要照這樣對待一切人,只要他們對于他這駕親征的計劃說出一個"不"字來時。皇太后枉然地嘗試著,用言詞來平復皇帝的這暴躁。退去,而另遣派皇帝以前的母,到皇帝前勸誡皇帝,因為母是被滿人敬之如自己生母親一般的。這位勇敢的母很和藹地向他進勸。可是這更增加了他的怒氣。他恐嚇著也要把碎塊,因此就吃了一驚地跑開了。

各城門旁已經出了方的布告,曉諭人民,皇上要親自出征。登時全城便起了極大的激與恐慌,不僅僅在老百姓方面,因為他們不得不隨同出征;就是在面的人們,也是一樣的在激恐慌。因為皇上在疆場上一旦遇到不幸——這可是因他的格的暴烈,極有可能的——那麼滿人的統治,就又要危險了。

按:順治十六年夏,鄭功自海江,下鎮江、薄金陵,為明朝恢復的唯一良機,惜以戰略戰的錯誤,功敗垂。此為順治朝的一件大事,而與董小宛所代表的背景有切關系,不能不附帶一談。茲先錄"蔣錄"是年五、六、七月間的記載:

五月壬申,浙江總督趙國祚奏,兵自永嘉、泰順、青田等進剿海寇,俱多斬獲。

戊寅,浙江巡佟國奏:"臣同總督趙國祚、昻邦章京柯魁、梅勒章京夏景梅、提督田雄、水師總兵常進功等,統滿漢兵追擊鄭逆,直抵衙前,賊渠奔遁,又敗之于定關等,焚斬甚多。"

辛巳,浙江總督趙國祚匯報兵剿殺鄭逆功,得旨,此奏準據各塘報,或稱砍死海賊無算,或稱打落淹水無算,及壞賊船,打死劫糧賊眾,曰不可勝計,或稱獲刀槍旗牌等焚毀,或稱生擒賊二三名不等斬訖,俱無的據,著確察議奏,凡各塘報捷功,必臨陣斬獲若干,所獲馬匹械若干,攻克城池營寨若干,確實有據,始可言功,若泛言斬獲,及城池失守,賊去即稱恢復,皆系飾詞鋪張,深為可惡。

常見明末行間奏報,輒云殺死無數,獲械無算,掩敗為功,相為欺罔,以致誤國,今乃仍踵陋習,每多希功請敘,倘沿襲不改,必致貽誤封疆,著即通行嚴飭,以后再有此等奏報者,定治以罔上冒功之罪,不貸,兵部知道。

六月己亥諭兵部,大閱典禮,三年一行,已永著為例,數年以來,尚未修舉,今不容再緩,著即傳諭各旗兵,整肅軍容,候秋月朕親行閱視。

傳諭舉行大閱典禮,即《湯傳》所記世祖親征,而且已"出了方布告,曉諭人民,皇上要親自出征"。"蔣錄"謂"秋月親閱",為后世所改,并非實錄。

當鄭功的海上樓船浩浩由舟山北指,張蒼水亦以義師相從,晉江抵崇明島,清朝總兵梁化斂兵堅守。張蒼水以崇明為江海門戶,主張先取之以為"老營"。這是進可攻、退可守的穩扎穩打之計,但鄭功自信過甚,貪功太切,決定徑取瓜洲,截斷梁化的糧道,則崇明不攻而自破。此為一誤;及至六月中,既下京口,又有一誤。《清史稿補編·鄭功載記一》記:

甘輝進計曰:"南都完固,不可驟攻。今據瓜洲,則山東之師不下;守北固,則兩浙之路不通;扼蕪湖,而江、楚之援不至。且分兵鎮其屬縣,手足既斷,腹必自潰,此長策也。"潘庚鐘亦曰:"未可驟進,當暫守瓜鎮,分據維揚,扼其咽,收拾人心,觀釁而;北堵清兵不下,斷其糧道,兩月之間,必生,此曹之所以取勝于渡也。"馮澄世亦言進取不易。功獨排眾議曰:"不然,時有不同耳!昔漢祚改移,群雄分據,故曹常以勝算制人。我朝歷年三百,德澤已久,不幸國變,百姓遭殃,大兵一至,自然瓦解。恢復舊京,號召天下豪杰,千載一時也。若老其師,敵之援兵四集,前后敵,我勢豈不自孤?昔太祖得廖永忠,諭通海水師奪采石,取金陵,破竹摧枯,正貴神速耳。"遂于七月布檄各鎮,悉師薄金陵。

以下為《東華錄》記七月間事:

六月壬子,海寇陷鎮江府。

秋七月丁卯,命大臣達素為安南將軍,同固山額真索洪、護軍統領賴塔等,統領兵,征剿海逆鄭功。

丙子,海寇犯江南省城。

庚辰,漕運總督得時聞海寇犯江寧,出師高郵,自溺死。

江寧之戰經過,雙方說法不同,茲先記江南總督郎廷佐的奏報:

海寇自陷鎮江,勢愈猖獗,于六月二十六日犯江寧,城大兵單,難于守,幸貴州凱旋梅勒章京噶褚哈等商,乘賊船尚未齊集,當先擊其先到之船,喀喀木、噶褚哈等發滿兵,乘船二十艘,于六月三十日兩路出剿,擊敗賊眾,斬級頗多,獲船三十艘,印二顆。至七月十二日,逆渠鄭功親擁戰艦數千,賊眾十余萬登陸,攻犯江寧城外,連下八十三營,絡繹不絕,安設大炮、地雷,布云梯,復造木柵,思久困,又于上江、下江以及江北等分布賊船,阻截要路。臣與喀喀木等晝夜固守,以待援兵協剿。至七月十五日,蘇松水師總兵梁化親統馬步兵三千余名至江寧。

援兵唯一的主力為梁化的三千余人,此外最多不過金山營的一千人,其他各路赴調者,合計亦不過千,連同八旗之師,總共一萬人;而鄭功所部號稱十七萬,這當然是有虛頭的,但即令只是半數,與清軍相較,亦為八與一之比。同時張蒼水率所部進據上游蕪湖,以扼川楚援師;除安慶外,沿江郡縣"上印"者三十七,聲勢大張。鄭功此時如能一鼓作氣,進攻西、北諸門,從任何一點來看,都無不克之理,誰知因循自誤。《載記》又記:

(七月)十七日,各提督、統領進見,甘輝曰:"大師久屯城下,師老無功,恐援虜日至,多費一番工夫。請速攻拔,別圖進取。"功諭之曰:"自古攻城掠邑,殺傷必多,所以未即攻者,待援虜齊集,必撲一戰,邀而殺之。"云云。

其時義師屯獅子山下,列營儀門(今挹江門)外;清軍則以獅子山為屏障,立三營于神策門之西的鐘阜門。延至二十三日,義師尚無靜,清軍乃冒險出擊。

郎廷佐奏報云:

七月二十三日派滿兵堵賊諸營,防其應援,遂發總督提督兩標綠營兵,并梁化標營兵,從儀、鐘阜二門出剿。賊踞木柵,并力迎敵;我軍各將領,不顧,冒險先登,鏖戰良久,陣擒偽總領余新,并斬偽總兵二員,擊死賊眾無算。至晚收軍,臣等又公議,滿洲綠旗兵悉出擊賊,恐城空虛,留臣守城,其喀喀木、噶褚哈、馬爾賽、梁化等由陸路進;漢兵提督管效忠、協領扎爾布圖魯、費雅住圖魯、臣標副將馮武卿等,由水路進。各統兵次日五鼓齊出,賊已離營,屯扎高山,擺設挨牌火炮,列陣迎敵,我兵自山仰攻,鏖戰多時,賊始大敗。生擒偽提督甘輝,并偽總兵等,陣斬賊眾不計其數,燒毀賊船五百余只,余孽順流敗遁。喀喀木、噶褚哈等復領水陸兩路兵疾追至鎮江、瓜洲,諸賊聞風乘舟而遁。

其實此戰全為梁化的功勞:先則約降,以為緩兵之計;繼而城奇襲,破人家門戶作通路。余新既其愚,復不能警惕,當此時也,居然在火線上做生日,致為梁化所乘。兵敗如山倒,至二十八日,清軍已大獲全勝而回軍金陵。張蒼水所部亦牽連,不能不向安徽霍山一帶遁走,逾年始得復歸舟山。

功曾執贄錢牧齋稱弟子,自北征之役始,至鄭功抑郁以歿,錢牧齋先后為賦《后秋興》一百零八首,編為《投筆集》。細看錢詩,再看張蒼水詩文,始知鄭功徒負英雄之名,將略頗問題。而張蒼水于此役厥功甚偉,為鄭功所誤,前功盡棄;而后世但知鄭功為"失敗的英雄",殊不知此五字唯蒼水足以當之。

關于北征之役,海上義師與金陵守卒強弱之形懸絕霄壤,而何以由大勝而大敗,其間因果,殊不分明。此因后世記其事者,多為鄭飾曲諱之故;張蒼水《北征得失紀略》,在局中,所記雖不免稍有夸飾,但為實錄則無疑。亦唯有看此《紀略》,才能明了勝何由勝、敗何由敗。茲分段引錄《紀略》并加解釋,以存真相,亦為埋沒已久的張蒼水吐氣。

歲在己亥,仲夏,延平藩全軍北指,以余練習江上形勢,推余前驅。抵崇明,余謂延平:"崇沙乃江海門戶,且懸洲可守,不若先定之為老營。"不聽。

按:《清史稿補編·鄭功載記》記此較蒼水為詳,已略見前述。《載記》論斷:"崇明為江海門戶,進出鎖鑰,乃進退應據之地,雖費時費力,亦必力爭,因其有戰略上特殊價值之故;乃功以清軍堅守,遂舍而不攻,繞道直取瓜洲,在當時固收勝利之速效,迨圍困金陵之際,崇島即揮兵由后馳援,此予鄭軍神之威脅極大,北伐之敗,實先伏機于此。"大致不誤。但不攻而圍,監視梁化的三千兵,使不得越雷池一步,則又何能自江南間道馳援金陵?功將略之疏,于此可見。

既濟江,議首取瓜步。時虜于金焦間以鐵索橫江,夾岸置西洋大炮數百位,遏我舟師。延平屬余領袖水軍,先陸師。余念國事,敢驅命,遂揚帆逆流而上。次炮口,風急流迅,舟不得前。諸艘鱗次且進且卻,兩岸炮聲如雷,彈如雨,諸艘或折檣,或裂帆,水軍之傷矢石者,且骨飛而舞也。余叱舟人鼓棹,逆金山;同艨數百艘,得者僅十七舟,而本轄則十三。嘻!危哉。次早,藩師始薄瓜城,一鼓而殲滿、漢諸虜殆盡,乘勝克其城。

此記狀如見。"本轄十三"者,得突破防工事金山的"十七舟"中;十三艘為張蒼水的浙東義師,鄭部僅得四舟。清軍本以鐵索橫江,巨炮夾岸為守,此關既破,下二三燈火的瓜洲,摧枯拉朽,何足言功?

延平既直取石頭,余以潤州實長江門戶,若不先下,則虜舟出沒,主客之勢殊矣,力贊濟師鐵甕,而延平猶慮留都援騎可朝發而夕至也。余謂:"何不遣舟師先搗觀音門,則建業震,將自守不暇,何能分援他郡?"延平意悟,即屬余督水師往,且以直達蕪湖為約。

"石頭"、"建業"為金陵別稱;"潤州"、"鐵甕",皆指鎮江。"觀音門"在金陵城北燕子磯之西。《讀史方輿紀要》引《金陵記》云:"幕府山東有絕壁臨江,梯磴危峻,飛檻凌空者,宏濟寺也;與宏濟寺對岸相,翻江石壁,勢者,燕子磯也,俱為江濱峻險。"鎮江水師,經黃天而來,首先到達的攻擊點即是觀音口;控制了觀音口即控制了燕子磯,金陵守軍失此險,自威脅,義師便達到了牽制的目的。

夫蕪湖,固七省孔道,商賈畢集,居江楚下游,為江介鎖鑰重地。況逾金陵、歷采石,懸軍深,此不可居之功也。余一書生耳,兵復單弱,何能勝任!雖然,倡義之謂何?顧中原而不圖恢復耶?余何敢辭?于是……海舟行遲,余易沙船牽挽而前。

按:"七省"者:江蘇、浙江、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東。張蒼水自以為不可為而為之,哪知民心所向,就出人意表。

未至儀真五十里,吏民賚版圖迎王師。蓋彼邦人士知余姓名有素,故遮道來歸。迄余抵儀真,先一夕延平已遣李將軍單舸往。余輒引去,闔郡士民焚香長跪雨中,固邀余登岸。不獲已,登江濱公署,延見諭之。眾以李將軍無兵,恐虜騎突至,則無以捍牧圉,咸稽首留余保障;余迄不可,遂行。

舟次六合,得報藩師已于六月二十四日復潤州。余計潤城已下,藩師由陸逐北,雖步兵,皆鐵鎧,難疾趨,日行三十里,五日亦當達石頭城下,即作書致張茂之,謂:"兵貴神速,若從水道進師,巨艦逆流遲拙,非策!"余恐后期,因晝夜牽纜,士卒瑟瑟行蘆荻中,兼程而行。

按:"李將軍"為李順,在鄭功左右,其職司類如督的中軍;"張茂之"名英,為鄭功的先鋒。

抵觀音門乃六月二十八日也。不意藩師竟從水道來,故金陵得嚴為之備。余艤棹觀音門兩宿,藩師戰船無一至者。余乃駕輕舟數十,先上蕪湖,而為殿,泊浦口。

按:據郎廷佐奏報:"海寇……于六月二十六日犯江寧,城大兵單,難于守。"即指張蒼水的數部隊而言;泊觀音門兩宿,而金陵清軍不敢出擊,可知兵力空虛。如鄭功得鎮江后能遣一軍自陸路兼程馳抵南京,截斷要路,則郎廷佐投降,亦非不可能之事。

七月朔,虜偵我大艅尚遠,遂發快船百余載勁虜,侵晨出上新河,順流而下,擊棹如飛。余左右不滿十舟,且無風,戰不利,幾困;忽一帆至,則余轄下犁艚也。余即乘之復戰,后艅續至,虜始遁去,而日已曛矣。

按:此即郎廷佐奏報中所謂"六月三十日,兩路出剿"之戰,一就出發之時而言,一就接戰之日為準,故有日期上的參差。

至于戰船,一謂二十,而獲敵船亦二十;一謂"快船百余載勁虜",而"左右不滿十舟",皆不免炫其以寡敵眾。但規模極小,亦可想見,充其量只是百把條快艇之戰。"艚"為小船,"犁艚"即有舵的小船,當然此"小船"系與艨艟巨艦相對而言,既可張帆,大致與運河中的漕船相仿。

詰朝,整師前進,虜匿不出。余部曲馳報江浦已破,蓋余方與虜對壘也,先一哨越浦口旁掠,止七卒抵江城,城中虜騎百余開北門遁,七卒遂由南城,亦一奇也。

以七卒而克一城,確為一奇,義師的聲威,清軍的怯弱,都可想見;這樣好的機會,輕輕放過,三百年后,猶為扼腕。

捷聞,延平止余毋往蕪關,而且扼浦口,以江邑。此七月初四日事也。

按:此為鄭功仍缺乏自信,所以想借重張蒼水在江寧外圍助戰。

翌日,延平大軍亦抵七里洲,正商量攻建康,而余所遣先往蕪湖諸將捷書至,蕪城已降矣。爾時上游聲靈丕振,而留都守亦堅;延平謂余:"蕪城又上游門戶,倘留都不旦夕下,則江楚之援日至,知非公不足辦此。"余謙讓至再,延平但促余旋發。于是率本轄戈船以行,而幕府之謀,自此不復與聞矣。

按:張蒼水為鄭功的監軍,至此,各自為戰。據郎廷佐奏報,鄭功于七月十二日始到江寧;而據張記,則鄭于七月初五已到江寧對岸的七里洲,而梁化于七月十五領兵赴援。此十日之間不能攻克江寧,足以堅清軍固守之志。

七日,抵蕪城。傳檄諸郡邑,江之南北,相率來歸,郡則太平府、寧國、池州、徽州;縣則當涂、蕪湖、繁昌、宣城、寧國、南寧、南陵、太平、旌德、貴池、銅陵、東流、建德、青、石埭、涇縣、巢縣、含山、舒城、廬江、高淳、溧水、溧、建平;州則廣德、無為以及和。或招降,或克復,凡得府四、州三、縣二十四焉。

按:張蒼水其時所獲之地,西至舒城,西南至貴池,直安慶,由此迤邐往東,自石埭、太平、旌德至寧國府,凡蕪湖以南的繁昌、南陵、銅陵、青、涇縣、宣城都包括在,皖南已有其半;自寧國以上,廣德、建平、高淳、溧、溧水,亦都在握。如果鄭功自鎮江發兵,首取丹,沿茅山南下,經金壇而至溧,則北控長江、東斷運河,蘇常震,不戰可下;江寧自亦無法堅守;而浙江既有浙東義師,必歸掌握。以東南財賦之區,足可自局面。至于張蒼水,以微薄兵力,能擁一此片廣大土地,則自有道理在:

先是,余之按蕪也,兵不滿千,船不滿百,唯以先聲相號召、大義為孚,騰書縉紳,馳檄守令。所過地方,秋毫不犯;有游兵闖剽掠者,余擒治如法,以故遠邇壺漿恐后。即江、楚、魯、衛豪雄,多詣軍門約束,請歸隸旗相應。余相度形勢,一軍出溧,以窺廣德;一軍鎮池郡,以扼上游;一軍拔和,以固采石;一軍寧國,以新安。而往來姑間,名為駐節鴻茲,而其實席不暇暖也。

此戰略即穩固沿江各郡而東取浙贛,南窺徽州,而以九江為主要目標,其得力在軍紀嚴明。相形之下,鄭功的表現,令人失

余日夜部署諸軍,正思直取九江。然延平大軍圍石頭城者已半月,初不聞發一簇城中;而鎮守鎮江將帥,亦未嘗出兵取旁邑。如句容、丹,實南京咽地,尚未扼塞,故蘇、常援虜得長驅石頭。余聞之,即上書延平,大略謂:"頓兵堅城,師老易生他變;亟宜分遣諸帥,盡取畿輔諸郡。若留都出兵他援,我可以邀擊殲之;否則,不過自守虜耳。俟四面克復,方可以全力注之,彼直檻羊、阱耳。"無何,石頭師挫。緣士卒釋戈而嬉,樵蘇四出,營壘為空;虜諜知,用輕騎襲破前營,延平倉卒移帳。質明,軍灶未就,虜傾城出戰,軍無斗志,竟大敗。

由此可見,鄭功的部隊毫無訓練,義師竟如烏合之眾。而鄭功的統能力,本大問題,結果累及浙東義師:

時余在寧國府,新都降。報至,遽返蕪,已七月二十九日矣。初意石頭師即偶挫,未必遽登舟;即登舟,未必遽揚帆;即揚帆,必且復守鎮江。余故彈上游,不退。而虜酋郎廷佐、哈哈木、管效忠等書相招,余峻詞答之。太平守將叛降于虜,余又遣兵復取太平,生擒叛將伏誅。然江中虜舟布,上下音信阻絕。余遣一僧赍帛書,由間道款延平行營,書云:"兵家勝負何常,今日所恃者民心耳!況上游諸郡俱為我守,若能益百艘相助,天下事尚可圖也。倘遽舍之而去,如百萬生靈何!"詎意延平不但舍石頭城去,且棄鐵甕城行矣!

如張蒼水所言,鄭功的居心殆不可問。就其前后對張蒼水的態度來看,始則用之為前驅;及張聲威大震,所向有功,曾未聞有一旅之援,亦未聞有桴鼓之應,妒功之心,殊為顯然。及其石頭小挫,頓大創,果然心目中尚有一同仇敵愾的張蒼水在,亦當呼援就商,而并此亦無,已出理之外;及至張蒼水遣使間道致書,請"百艘相助",而竟不報,輜重舟楫寧愿委敵,不愿資友,無異明白表示:"我不能功,亦絕不能讓你功!"按:此非張蒼水諉過之言、苛責之詞,因《北征得失紀略》作于"永歷十三年嘉平月",即順治十六年冬天,張蒼水輾轉回至浙東時。《紀略》既,自必傳鈔各方,倘為誣詞,鄭功必當反駁;而遠未見有異辭,可以反證《紀略》為紀實。

以下張蒼水自記其變經過:

留都諸虜,始專意于余,百計截余歸路,以為余不降,必就縛。各將士始稍稍變,而刁斗猶肅然。余據城邑,與虜格斗,存亡共之;復念援絕勢孤,終不能守,則虜必屠城,余名則,于士民何辜?而轄下將士家屬俱在舟,擬沉舟破釜,勢難疾馳;沖突出江,則池州守兵又調未集。忽諜報:虜艘千余已渡安慶。余慮其與虜值,眾寡不敵。因部勒全軍,指上游,次繁昌舊縣。池兵亦至,共議進退,咸言:"石頭師即挫,江、楚尚未聞也,我以艨艟竟趨鄱,號召義勇,何不可者?若江西略定,回旗再取四郡,發蒙振落耳。"乃決計西上。

按:安慶未下,為清軍得以轉危為安的一大關鍵。否則直下九江,舟師由湖口一,浙東義師可以自局面,一部清史,或當改寫。

八月初七日,次銅陵。海舟與江舟參錯而行,未免先后失序。余一軍將抵烏沙峽,而后隊尚維三山所,與楚來虜舟果相值。余橫流擊,沉其四舟,溺死真兵無算。以天暮,各停舟。夜半,虜舟遁往下流,炮聲轟然。轄下兵誤為劫營,斷帆解纜,一時驚散,或有轉蕪湖者,或有湖者。西江之役,已畫餅矣。

顧慮城破累及士民,而有不忍之心,此為婦人之仁,本不宜于帶兵打仗。項羽以此而敗,張蒼水腹飽詩書,豈不知其理?知而終不能改,此所以書生不可典兵。一誤又有以下再誤。

余進退維谷,遂沉巨艦于江中,易沙船,由小港至無為州。擬走焦湖,聚散亡為再舉計。適英、霍山義士來遮說:"焦湖冬水涸,未可停舟;不若英、霍山寨,可持久。"余然之。因盡焚舟,提師登岸。至桐城之黃金弸,有安慶虜兵駐守。此地乃山隘口,余選銳騎馳擊之,奪馬數十匹,殺虜殆盡。遂由奇嶺進山,一皆危峰峭壁矣。余轄下將士素不山行,行數日,皆趼;且多攜眷挈輜,日行三十里。余令焚棄輜重,而甲士涉遠多疲。余雖知必有長坂之敗,而赴義之眾何能棄置?亦按轡徐行。

按:焦湖即巢湖。既累于眷屬,當知山必非所宜。結果單騎突圍,由安慶、池州,經徽州浙東,繞一個大圈子,隆冬始達舟山附近的寧海。間關百折,跋涉兩千余里,艱辛萬狀,無復人形。有《生還》五律四首,其第二首云:

痛定悲疇昔,江皋陣云。

飛熊先失律,騎虎竟孤軍。

鹵莽焚舟計,虺汗馬勛。

至今頻扼腕,野哭不堪聞。

自悔焚舟失計;而以結句看,則義師眷屬,非死即被擄。而此時之滿漢,非三國之魏蜀,結局遠較"長坂之敗"為悲慘,亦是可想而知之事。

后二年辛丑,即順治十八年,張蒼水又有《事》四首:

箕子明夷后,還從徼外居。

端然殊宋恪,終莫挽殷虛!

青海浮天闊,黃山裂地虛。

豈應千載下,摹擬列扶余?

聞說扶桑國,依稀弱水東。

人皆傳燕語,地亦辟蠶業。

蓽路曾無異,桃源恐不同。

鯨波萬里外,倘是大王風。

田橫嘗避漢,徐福亦逃秦。

試問三千,何如五百人?

槎歸應有恨,劍在豈無嗔!

慚愧荊蠻長,空文采藥

古曾稱白狄,今乃紀紅夷。

誰相斗,雌雄未可知。

鳩居得計,蜃市轉生疑。

獨惜炎洲路,春來斷子規。

此為鄭功取臺灣而作。全謝山所輯《張蒼水年譜》,于康熙元年紀"公有《得故人書至臺灣》詩",下云:"延平以長江之敗喪師,自度無若國朝何,以得臺灣為休息之計,故不聽相國之言。""國朝"指清朝,"相國"指蒼水。當鄭功與荷蘭(紅夷)相持不下時,遣參軍羅綸,早返廈門,其言如此:"古人云:'寧進一寸死,無退一寸生。'使殿下奄有臺灣,亦不免于退步;孰若早返思明,別圖所進哉!昔年長江之役,雖敗猶榮;倘尋徐福之行蹤,思盧敖之故跡,縱安一時,必詒譏千古,觀史載陳宜中、張世杰兩人褒貶,可為明鑒。夫虬髯一劇,只是傳奇濫說,豈真有扶余足王乎!若箕子之君朝鮮,又非可語于今日也。"

事》期功為田橫而勿為徐福,期未免過高。原句作"三千笑,孤兒五百嗔"。田橫五百壯士集自裁,后未聞有何孤兒,則此"孤兒"實兼用"東林孤兒"故事,意謂黃梨洲輩亦不以鄭功的舉為然。

按:順治年間用兵的主要對象為西南;經略洪承疇一直不愿對永歷施以過重的力,意中似有所待。及至順治十六年秋,鄭功功敗垂,知事不可為,東南之患既解,必以全力經營西南,永歷雖已緬,亦終難免,因而以目疾乞解任回京,原因即在不愿為陳洪范第二。至于吳三桂,起先亦不大起勁,及至鄭功思為海外扶余,知道他已失恢復中原的大志,清朝終于可以立定了,方始與星河積極進兵,賄通緬甸土著,于康熙元年將永歷騙至昆明,四月間遇害。凡此銅山崩,鐘東應的因果關系,為論史者所不可思。鄭功如仍守廈門,力圖進取,不僅牽制清軍,亦系臣志士之,關系甚重,此所以張蒼水阻鄭臺;而當永歷遇害的噩耗一傳,鄭功旋于五月間病歿,殆深悔失計,抑郁而終。全輯鄭譜,康熙元年述張蒼水《甌行志慨》詩,加按語云:

是詩為延平世子(按:鄭經)而作。島事自延平歿后,世子無意西出,親族、兵將大都風投款以封爵。于是朝議銳意南征,合紅夷夾攻,鄭人退守銅山。島,墮中左、金門兩郭,收其婦、寶貨而北,兩島之民爛焉。世子臺郡,分諸將地,頗有箕裘之志,度曲征歌,安歲月,軍不滿千,船不滿百,兵甲戈矛一切頓闕。相國兩詩,深有慨乎言之矣!

總之,鄭功生平如果出政治上號召的意義,純就史家的眼來看,尚需另作評價。此僅就張蒼水的志節作一歸宿。全謝山傳張蒼水云:

初,公之航海也,倉卒不得盡室以行,有司系累其家以告。世祖以公有父,弗籍其家,即令公父以書諭公。公復書曰:"愿大人有兒如李通,弗為徐庶;兒他日不憚作趙苞以自贖。"公父亦潛寄語曰:"汝弗以我為憂也!"壬辰,公父以天年終,鄞人李鄴嗣任其后事。大吏又強公之夫人及子以書招公,公不發書,焚之。己亥,始籍公家,然猶令鎮江將軍善公夫人及子而弗囚也。嗚呼!世祖之所以待公者如此,蓋亦自來亡國大夫所未有,而公百死不移,不遂其志不已,其亦悲夫!

按:此文中前之所謂"世祖",實指多爾袞。其時世祖方,尚未親政。己亥為順治十六年。金陵之役以后,方始抄家。而世祖之遇亡國大夫格外優厚者,因為漢化已深,基本上是同甚至佩服民志士的。

于是浙之提督張杰懼公終為患,期必得公而后已。公之諸將孔元章、符瑞源等皆附,已而募得公之故校,使居舟山之補陀為僧,以伺公。會公告糴之舟至,以其為校,且已為僧,不之忌也。故校出刀以脅之,其將赴水死;又擊殺數人,最后者乃告之,曰:"雖然,公不可得也。公畜雙猿以候靜,舟在十里之外,則猿鳴木杪,公得為備矣。"故校乃以夜半出山之背,攀藤而。暗中執公,并子木、冠玉、舟子三人;七月十七日也。

按:"補陀"即普陀。時張蒼水避居舟山外海,屬于浙江南田縣所轄的一小島,名為懸岙。此"故校",據《魯春秋》記為寧波人孫惟法;"將"則吳國華;"子木"即羅綸;"冠玉"姓楊,為張蒼水鄉人子,故家后裔,父母雙亡,從張蒼水于海上,臨刑時,當事者見其年,憐而釋,楊冠玉表示義不獨生,竟延頸就刃。

十九日,公至寧,杰以轎迎之,方巾葛。至公署,嘆曰:"此沈文恭故第也,而今為馬廄乎?"杰以客禮延之,舉酒屬曰:"遲公久矣!"公曰:"父死不能葬、國亡不能救,今日之舉,速死而已!"數日,送公于杭,出寧城門,再拜嘆曰:"某不肖,有負故鄉父老二十年來之!"

又"闕名"著《兵部左侍郎張公傳》,記此更翔實而生

甲辰秋,邏者獲二卒為導,突往執之。被執登舟,所畜一小猴相向哀鳴,躍水死。至郡城,提督張待以客禮;角巾葛,輿而。張曰:"張先生何以屢邀而不至?"答曰:"父死不葬,不孝;國難無匡,不忠。不孝、不忠,見江東!"勸之降,不答。次日,送之赴省,前此投誠諸將卒者幾千人,齊聲號慟。煌言神自若,出西門,曰:"姑緩!"北四拜,辭闕也;郭門四拜,辭鄉也。隨與岸上送者拱手而別。登舟,左右翼而行,慮其赴水;笑曰:"無庸!此非我死地!"

按:此為目擊者所記,故推斷"闕名"當為萬斯同。萬氏兄弟與張蒼水好;斯同生于崇禎十六年,康熙三年為廿二歲,當親見張蒼水從容就義,故所記如此。斯同復應聘史館,恐有所忌,遂致"闕名"。

"闕名"又記其解往杭州的形:

至武林,于舊府。時總督趙廷臣勸降甚力,始終不答。自被執,即不食,日賦詩自娛。守者叩頭哀懇,煌言徐曰:"既辦一死,何苦累若等。"乃復食,亦唯啖時果數枚而已。一日,督院赴館,蹙額曰:"老先生部文到矣!"煌言即起。肩輿至巷口,口占曰:"我年四十五,今朝九月亡;含哭從文山,一死萬事畢。"端坐于地而正命焉。會城義士朱亶生、張文嘉等葬其骸于西湖南屏山(杭人稱為南屏先生)凈慈寺左邵皇親墳翁仲后之左側,遙與岳武穆、于忠肅兩墓相。煌言詩:"西子湖頭有我師。"從初志也。夫人董,先死;子萬祺,前三日亦被刑于京口。幕客句容羅綸、鄞人楊冠玉,與煌言同死,俱葬于左右,三冢巍然。楊冠玉者,大家后裔,與煌言比鄰。父母死,從之海上。臨刑,當事見其釋之,冠玉曰:"司馬公死于忠,某義不忍獨生!"延頸就刃。今寒食酒漿,春風紙蝶,歲時澆奠不絕;而部曲過其墓者,猶聞野哭云。

"孔曰仁,孟曰取義",中國的知識分子,以臨難不茍免為人格修養上的基本要求,但真所謂"慷慨仁易,從容就義難",因為仁常在勢極度急迫之際,一方面不暇計及其他,一方面自我為悲壯義烈的緒所鼓舞,輕生并不難;如果時機上有容人多想一想的片刻,往往就會遲疑躊躇,貪生之念,倏焉而起,一發不可抑。明臣殉節有水,以水冷而怯,別謀自盡之道,這一來就死不了。

又如龔芝麓,人品是絕不壞的,但亦以未能殉節,復未能歸,致列名《貳臣傳》。當時龔芝麓常跟人說:"我原要死,是小妾不肯。"指顧眉生而言。龔對外人稱顧為妾,而在家人故舊門生面前,視顧儼然敵,稱"顧太太"。龔妻頗賢惠,不清朝的誥封,措辭極蘊藉,說:"我已前明誥封,清朝的誥封給顧太太好了。"

按:其時,浙江總督為漢軍鑲黃旗人趙廷臣,順治二年以貢生初授江蘇山知縣,遷江寧江防同知,因催征逾限罷職——即此便知是好。順治十年,以洪承疇之薦,隨營委用;湖廣既平,復定貴州,趙廷臣得為巡,旋擢云貴總督。康熙即位,調督浙江,張蒼水被擒,為趙廷臣親駐定海,與提督張杰所定議。《清史列傳》載:

圣祖仁皇帝極,調廷臣浙江總督,匯敘督云南荒田功,加太子保。康熙二年,廷臣疏言,浙江逋賦不清,由征解繁雜,請以一條鞭起解之法,令各州縣隨征隨解,布政司察明注冊,至為簡便;又請移海島投誠兵分地,杜賊人煽,定水師提鎮各營設兵之制,以備水戰;杭嘉湖三府毗連太湖、泖湖,易于藏,請增造快號兵船、援兵巡哨。部議俱從其請。時海敵鄭功死,廷臣招其黨偽將軍……獨偽兵部張煌言率眾遠遁,廷臣馳赴定海,與提督哈爾庫、張杰定議,檄水師由寧、臺、溫三府出洋搜剿,斬獲六百余,降其偽副將陳棟。知煌言披緇竄伏海島,廷臣選驍將徐元、張公午飾為僧人服,率健丁潛伏普陀山……擒獲煌言。

趙廷臣是能臣,如世祖不崩,不能調往浙江;移浙即表示新君的四顧命大臣決意解決鄭功的問題。順治十八年秋天,盡遷東南沿海各地之民往地,為堅壁清野之計。此舉破家無數,清朝書諱言其事;張蒼水《奇零草》中,有一題:"辛丑秋,虜遷閩浙沿海居民;壬寅春,余艤棹海濱,來燕無巢,有而作。"詩為五言古風:

去年新燕至,新巢在大廈。

今年舊燕來,舊壘多敗瓦。

燕語問主人,呢喃語盈把。

畫梁不可,畫艦聊相傍。

肅羽恨依棲,銜泥嘆飄飏。

自言昨辭秋社歸,比來春社添惡況。

一片蘼蕪兵燹紅,朱門哪得還無恙?

最憐尋常百姓家,荒煙總似烏巷。

君不見晉室中葉五胡,煙火蕭條千里孤。

春燕巢林木,空山啼鷓鴣。

只今胡馬復南牧,江村古木竄鼪鼯。

萬戶千門空四壁,燕來亦隨檣上烏。

海翁顧燕三太息,風簾雨幕胡為乎?

又《清史紀事本末》載:

(順治)十八年冬十月,棄降將鄭芝龍于市,徙沿海居民,舟出海,從降將黃梧請也。鄭氏在京者,無長,皆被殺。下令遷界,漁船商舟出海,自是,五省商民流離析,而萬里皆邱墟矣。

于此可知,鄭功如堅守海濱,五省商民,不致有此流離破家之禍。是故"闕名"不以為鄭之取臺灣為延明祚;在《張蒼水傳》末,下一斷語:"張煌言死,明朝始亡!"此真力足扛鼎的史筆。

錢牧齋《后秋興》詩,言鄭功攻金陵,所以頓兵不進者,是因為正在接洽清軍投降;今考其人,乃松江提督馬逢知。世祖大漸時,盡釋獄囚,唯兩人不釋,一為明朝最后的一個兵部尚書張縉彥,一即馬逢知。董含《三岡識略》記:

馬逢知起家群盜,由浙移鎮云間,貪橫僭侈,民殷實者,械至倒懸之,以醋灌其鼻,人不堪,無不傾其所有,死者無算。復廣占民廬,縱兵四出劫掠。時海寇未靖,逢知使往來;江上之變,先期約降,要封王爵,反形大。科臣公肇毅,特疏糾之;朝廷恐生他變,溫旨征,系獄,妻子發配象奴。未幾,與二子俱伏法。當逢知之覲也,珍寶二十余船,金銀數百萬,他不可勝計,及死,無一存者。

《吳梅村詩集》中,有兩首詩詠馬逢知,一為《茸城行》,茸城即松江;一為《客請云間帥坐中事》,是一首七律。《茸城行》描馬逢知的行徑云:

承恩累賜華林宴,歸鎮高談橫海勛。

未見尺書收草澤,從夸名字得風云。

據此可知,清朝用馬逢知,目的是希他能安萑苻;結果一無所,而貪黷橫暴,則較土匪猶不如:

千箱布帛運軺車,百萬魚鹽充邸閣。

將軍一一數高貲,下令搜牢遍墟落。

非為仇家告兼并,即稱盜賊通囊橐。

堂屋遙窺室藏,算緡似責從前諾。

敢信黔婁網羅,早看猗頓填壑。

窟室飛觴傳箭催,博場戲責橫刀索。

貪財以外,復又好

將軍沉湎不知止,箕踞當筵任頤指。

拔劍公收伍伯妻,鳴骲殺良家子。

結果是:

江表爭猜張敬兒,軍中思縛盧從史。

枉破城南十萬家,養士何無一人死!

按:《南史·張敬兒傳》:"敬兒為雍州刺史,居貪殘,民間一堪用,無不奪取。"此輩自唯恐天下不,而其時四方寧謐,苦無"用武之地",因而造一謠言,授江湖士傳播,謠言是:"天子在何,宅在赤谷口;天子是阿誰?非豬即是狗。"敬兒所居,地名赤谷;小名狗兒,其弟小名豬兒。此言將天子自為,事聞伏誅。吳詩征此典,即董岡所謂"反形大"之意。由張敬兒兄弟,很容易使人聯想到北伐之前在湖南的軍閥張敬堯、敬湯兄弟,真一丘之貉。馬逢知是這樣國人皆曰可殺的人,而鄭與通謀,即令有功,亦失民心,何況無功!計謀之拙,無逾于此,此又鄭功需再評價的一端。

至于盧從史,為唐朝貞元年間昭義軍節度使,與德軍節度使王士真子承宗謀叛,宰相裴垍說從史牙將王翊元,盡泄從史謀及可取之狀,以致從史被擒。照此典故而言,馬逢知部下亦必有人輸誠于朝廷,鄭功既通馬逢知,則義師況,亦可能為清朝所悉,其敗殊非偶然。吳梅村有《七夕事》五律一絕,于鄭功頗致譏評,詩曰:

南飛鳥鵲夜,北顧鸛鵝軍。

圍壁鉦傳火,巢車劍拄云。

江從嚴鼓斷,風向祭牙分。

眼見孫曹事,他年著異聞。

此以鄭功的"江上之役"比擬為赤壁鏖兵。首以鄭功擬曹,實非恭維,而是譏其自大。"鸛鵝軍"典出《左傳》,注謂"鸛鵝皆陣名",用于此,謂鄭功的部下有如嬉。"圍壁"不典,乃梅村自創的新詞,壁者營壘,指清軍扎于金陵西北城外的數部隊,以優勢兵力不攻而圍,計已甚左;"鉦傳火"者,士卒以鉦傳火而造飯,軍前猶如寒食,乞火而炊,這頓飯吃下來,非半天不可,何能應變?不敗何待?"巢車"典亦出《左傳·公十六年》:"楚子登巢車以晉軍。"注謂:"巢車,車上有櫓。"此指鄭功的水師而言。"劍拄云"者,將星如云,但于樓船上仗劍觀而已,此與"圍壁"皆言鄭軍不攻,而期旦夕間有變,不戰而下金陵。

第二聯上句寫實;下句用借東風之典,言變生不測。"孫曹"指孫權與曹。結句調侃絕妙,其實傷心出以詼諧,正見老心境之沉痛。

***

自世祖一崩,滿洲親貴大臣與漢大臣中的"北派",立即對江南的世家士族展開鎮,順治十八年正月廿九日上諭:

諭吏部戶部:"錢糧系軍國急需,經營大小各,須加意督催,按期完解,乃為稱職。近覽章奏,見直隸各省錢糧拖欠甚多,完解甚,或系前積逋,貽累后;或系役侵挪,借口民欠。向來拖欠錢糧,有司則參罰停升,知府以上,雖有拖欠錢糧未完,仍得升轉,以致上不肯盡力督催,有司怠于懲比,枝梧推諉,完解愆期。今后經管錢糧各,不論大小,凡有拖欠參罰,俱一停其升轉;必待錢糧完解無欠,方許題請開復升轉。爾等即會同各部寺,酌立年限,勒令完解。如限拖欠錢糧不完,或應革職,或應降級分,確議奏。如將經管錢糧未完之升轉者,拖欠并該部俱治以作弊之罪。"

這道上諭,稱為"新令",發展為所謂"奏銷案"。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四府,員、紳士、士子因欠完田賦,或黜革,或逮捕,或刑責,達一萬數千人之多。

董含《三岡識略》記:

江南賦役,百倍他省,而蘇松尤重。邇來役外之征,有兌役、里役、該年、催辦、捆頭等名;離派有鉆夫、水夫、牛稅、馬豆、馬革、大樹、釘、麻油、鐵、箭、竹、鉛彈、火藥、造倉等項。又有黃冊、人丁、三捆、軍田、壯丁、逃兵等冊。大約舊賦未清,新餉已近,積逋常數十萬。時司農告匱,始十年并征,民力已竭,而逋欠如故。巡朱國治,強愎自用,造欠冊達部,悉列江南紳衿一萬三千余人,號曰"抗糧"。既而盡行褫革,發本枷責;鞭撲紛紛,冠掃地。如某探花欠一錢,亦被黜,民間有"探花不值一文錢"之謠。夫士夫自宜急公,乃軒冕與雜犯同科,千金與一毫等罰,仕籍學校,為之一空,至貪吏蠹胥,侵沒多至千萬,反置不問。吁,過矣!后大司馬龔公,特疏請寬奏銷,有"事出創行,過在初犯"等語,天下誦之。

按:董含字閬石,董其昌的孫子,順治十八年的進士,而就在這年因為欠賦而被斥革。所謂"某探花",指昆山葉方藹,順治十八年一甲第三名及第,在欠賦冊中,指他"欠折銀一厘"。葉方藹時為翰林院編修,奏云:"所欠一厘,準今制錢一文也。"但即使只制錢一文,仍須丟,民間因有"探花不值一文錢"之謠。后于康熙十二年復起,位至一品,謚文敏。

"大司馬龔公"指龔芝麓。當康熙二年,方左都史,于八月間奏:"請將康熙元年以前催繳不得錢糧,概行蠲免。有司既并心一事,得以畢力見征;小民亦不苦紛紜,得以專完正課。"奉旨"下部知之",即準奏之謂。苛擾兩年有余,至此告一段落,但已不知幾人破家、幾人斃命、幾人出亡。而因果報應之中最令人慨者,則為周壽昌《思益堂日札》所記一事:

國初江南賦重,士紳包攬,不無侵蝕。巡朱國治奏請窮治,凡欠數分以上者,無不黜革比追,于是兩江士紳,得全者無幾。有鄉試中式而生員已革,且有中進士而舉人已革,如董含輩者非一人。方琛者,歙縣廩生,亦中式后被黜,遂亡命至滇,吳三桂幕。撤藩議起,三桂坐花亭,令人取所素乘馬與甲來,于是貫甲騎馬,旋步庭中,自顧其影嘆曰:"老矣!"琛佐左廂出曰:"王不失富家翁乎?一居籠中,烹飪由人矣!"三桂默然,反遂決。軍中多用琛謀。吳世敗,琛亦就擒,磔于市。

琛為明朝禮部尚書方一藻之子。當吳三桂舉事時,朱國治適為云南巡,冤家路狹,為吳三桂縛去祭旗開刀,死狀甚慘。無名氏《研堂見聞雜記》云:

臣朱國治既以錢糧興大獄,又殺吳郡諸生一二十人,知外人怨之骨,適以丁憂罷。故事:隸旗下者例不丁憂,守喪二十七日,即出視事。公守喪畢,疏請進止,朝議許其終制,另推新韓公世琦。尚未蒞位,朱恐吳人為變,倉猝離位,輕舟遁去,吳中為幸。朝議以大臣擅離汛地,擬降五級,而嚴旨切責,革職為民。后于康熙十一二年復滇中,值吳三桂變,提去開膛梟示。

所謂"殺吳郡諸生一二十人",指有名的"哭廟案",金圣嘆死于是役。自"江上之役"以后,朝中親貴及用事大臣,以江南人心未盡帖服,因指派小酷吏朱國治吳,但在世祖未崩前,親裁大政,朱國治尚未能肆逆;及世祖既崩,了無顧忌,金圣嘆首當其沖。"哭廟案"及朱國治的下場,以后再談;此就"奏銷案"中荼毒的南方數省士紳而知名者,略志其遭遇:

一、吳梅村:順治十年,被迫出山,授國子監祭酒。顧伊人撰《吳梅村先生行狀》云:"間一歲,奉嗣母之喪南還,上親賜丸藥,甚至。先生乃勇退而堅臥,謂人曰:'吾得見老親,死無恨矣!'未幾,朱太淑人沒,先生哀毀骨立。復以奏銷事,幾至破家。"

按:《梅村詩集》有七律一首:"注就梁丘早十年,石壕忽呼蓽門前。范升免后何用?寧越鞭來絕可憐!人世催科逢此地,吾生憂患在先天。從今陴上田休種,簾肆無家取百錢。"此詩共兩首,題作"贈學易友人吳燕余",而此首除起結兩句與《易經》典故有關外,通首皆詠追欠賦,二句"石壕忽呼蓽門前",刻畫如見;下句用后漢范升免典,則梅村似亦在革職之列;四句則晉朝北海太守王承,不鞭犯夜的書生,而竟鞭撻,折辱斯文,故有下句"人世催科逢此地"之嘆。結尾兩句,慨更深,揚雄世世種陴上之田,從今休種,則耕讀傳家亦不可得,不如嚴君平賣卜,日得百錢自贍。"無家"二字絕沉痛;而他人學易,謂之為將來可資以賣卜,非贈人之,實亦憤激使然。

又《研堂見聞雜記》云:"其革職廢紳,則照民例,于本發落。吾州在籍諸紳,如吳梅村、王端士、吳寧國、黃庭表、浦圣卿、曹祖來、吳元祐、王子彥,俱擬提解刑部,其余不能悉記。"提解慘狀見邵長蘅《青門麓稿尺牘》,致表兄楊廷鑒書:

江南奏銷案起,紳士維黜籍者萬余人,被逮者亦三千人。昨見吳門諸君子被逮,過毗陵,皆鐺手梏,徒步赤日黃塵中。念之令人驚悸,此曹不疲死,亦道。旋聞有免解來京之旨,灑然如鑊湯熾火中一尺甘雨也。

按:此為康熙元年盛夏之事。五月間有特旨:無論已到京、未到京,皆釋放還鄉。

又《研堂見聞雜記》云:

吳下錢糧拖欠,莫如練川,一青衿寄籍其間,即終無半鏹者。至甲科孝廉之屬,其所飽更不可勝計,以故數郡之聞風蝟至,大僚以及諸生,紛紛寄冒,正供之欠數十萬。會天子震怒,特差滿一員,至練川勘實。既至,危坐署中,不,但取其名籍,造冊以報。時人人惴恐,而又無間可以竄易也。既報事,奉旨即按籍追擒,凡欠百金以上者一百七十余人,紳衿俱在其中;其百金以下者則千計。時發兵擒緝,而蘇松道王公紀止之,單車至練川,坐明倫堂。諸生不知其故,以次進見;既集,逐一呼名,叉手就縛,無得者,皆鐺鎖系,兩隸押之,至郡悉送獄,而大僚則系之西察院公署。

此所謂一百七十余人也,其余猶未追錄。原旨械送都下,臣令其速行清納,代為告,即于本發落。于是旬日之間,完者十萬。猶有八千余金,人戶已絕,無從追索,臣仍械送,道臣王公及好義鄉紳,各捐金補償乃止。然額課雖完,例必褫革,視原欠之多寡,責幾月,枷幾月,以為等殺,今猶未從決遣也。

獨吾友王惟夏,實系他人影立,姓名在籍中;事既發,控之當道,許之題疏昭雪。惟夏亦謂免于大獄,不意廷議以影冒未可即信,必兩造到都合鞫,于是同日捕到府;后其余免械送,惟夏獨行。

按:練川為常的別稱。明朝江南紳權素重,常以錢氏巨族,更為豪橫,但亦歷任地方本乎"為政不得罪巨室"的鄉愿作風積漸而。"練川之獄"為"奏銷案"的先聲,易言之,"奏銷案"為"練川之獄"的發展。如上所引,既捕系責令清納,而又褫革功名,而又分別枷責,既罰又打,想見朱國治治吳之苛。

至于王惟夏一案,別有說法。王惟夏名昊,又字維夏,為王世貞之后。明朝自嘉靖末年以來,弇州名重無比,"三槐堂王"實為江南世家之最;廷議必"兩造到都合鞫",無非有意折辱斯文。

今日發筆,首須向讀者致歉的是,昨稿著筆時,因"練川"憶及"琴川",隨即想到吳梅村的《舊》;玉京道人卞賽賽初遇梅村于秦淮,相許,而梅村故作不解。后數年已易代,梅村做客常,聞玉京亦在此,偶話舊游,主人"尚書某公"(按:自然是錢牧齋),"請為必致之",座客皆停杯,打算留著量喝喜酒。誰知玉京一到,知是梅村,回車宅與柳如是話舊,竟不愿見梅村一面。我一向覺得梅村的這段唯一韻事,也是恨事,令人回腸氣,惘然不甘。因而一時錯覺,竟以心中的琴川為筆底的練川;但所記常錢氏豪橫,逋欠者眾,亦為實

至于練川,正是王世貞"弇山堂"所在地的太倉。王為中國第一大姓,其源凡四,而以瑯玡王居首。晉室南渡,王謝子弟散居各地,即在北方,亦不盡留于瑯玡,其中有一支遷山東莘縣,我曾作考證,其地即為《金瓶梅》的主要背景。莘縣王氏,至宋真宗朝出一名相王旦;東坡《三槐堂銘》,即為莘縣王氏而作。金兵汴,王旦之后隨宋室南渡,郡特標"三槐堂王",以別于東晉時僑寄江南的"瑯玡王"。王世貞即為"三槐堂王"。

太倉王氏自王錫爵相而愈貴,錫爵之后出丹青兩名家,即其孫時敏(煙客)及時敏之孫原祁(麓臺)。山水"四王",太倉占其三,王煙客祖孫之外,另一王為王鑒,字元照,曾為廉州知府,故人稱王廉州,他是王世貞的曾孫,而王惟夏為王元照的從兄弟。惟夏之叔子彥,為王世貞之弟世懋的孫子,與吳梅村以中表而為兒親家。《梅村詩集》中贈王子彥叔侄之詩甚多,類皆愁苦之音;有《送王子惟夏以牽染北行》五律四首。《梅村詩集箋注》于"牽染"條下作按語云:"惟夏北行,不知所緣何事。《集覽》謂系奏銷案,細味詩意,了不相似。且奏銷之獄,江南不下數百人,未聞被逮京也。"殊不知即由于節外生枝的必使兩造至京"合鞫"之故。

吳詩雖號稱詩史,但如《圓圓曲》等不稍寬貸;而于當世時政,則言婉而意苦,但乞于憐,至多諷示,不敢公然指斥。如送惟夏四律,即為一例,"其三"云:

客睡愁難起,霜天貫索明。

此中多將相,何事一書生?

薄俗高門賤,清時頌系輕。

為文投獄吏,歸去就躬耕。

按:此詩例稍異,乃設地為王惟夏在解京途中抒。"客睡"者宿于郵驛;陵《客夜》詩:"客睡何曾著,秋天不肯明。"首句言長路漫漫,愁不寐,因枕上所見唯"霜天貫索明"之故。《晉書·天文志》:"貫索九星,賤人之牢也。一曰……九星皆明,天下獄煩。"此為景生、虛實相生的寫法,因霜天星明而推想貫索九星皆明;既天下獄煩,則此去誠恐不免,故客睡生愁。

"此中多將相"為"獄煩"的注腳。世祖初崩,朝局大翻,將相系獄,原自有故,乃何事又牽一書生在?第一聯借惟夏之自嘆,寄滄桑之深慨。

第二聯上句輕,下句重。"頌系"典出《漢書·惠帝本紀》,"頌"者容也,謂雖被系,仍加寬容,不必鋃鐺就道。以此,唯夏乃得自寬自,計唯至獄一投"親供",是非自明,便可得釋;釋則即當歸去,如三國時田疇之"躬耕以養父母"。

"其四"云:

但可寬幽系,從教察孝廉。

昔人能薦達,名士出髡鉗。

世局胥靡夢,生涯季主占。

定聞收杜篤,寧止放江淹。

此末一首乃惟夏,兼為之向當道陳。首言如不必以刑責為急,略寬其獄;進而察其人品,可當孝廉方正之舉。"髡鉗"不過城旦之刑,殊非重罪,其中亦頗出名士。《后漢書·劉平傳》:"數薦達名士。"第一聯上下兩句,皆強調王惟夏名下不虛。

第二聯則頗寄慨,"役囚徒以鎖連綴",謂之"胥靡",見《漢書·楚元王傳》注。上句"世局胥靡夢",稍嫌費解,或另有本事亦未可知;下句"生涯季主占"則用《史記·日者傳》楚人司馬季占卜于長安東市的典故,言世禍福無端;但從好去想:不止如江淹在獄中上書王景,得以釋放,且極可能如后漢杜篤,因在獄中作《大司馬吳漢誄辭》,為武激賞,賜帛免刑得

按:當時在朝的吳中大老為金之俊,吳江人,明朝萬歷年間進士,頗世祖禮遇;本可領導南派,抗議苛政,但結果竟上了"認罪"一疏,孟心史先生談奏銷案,轉引陸文衡《嗇庵隨筆》云:

公朱,因見協餉不前,創為紳欠衿欠之法,奏銷十七年分錢糧,但分厘未完,即掛名冊籍,且以"抗糧"。司農方擬駁核,而曹溪相國子侄,亦冊欠有名,亟上認罪一疏,于是概不敢議寬免,照新例革職枷責者,至一萬三千五百十七人云。

按:戶部堂別稱"司農"。其時戶部漢尚書、左右侍郎為杜立德、郝惟訥、朱之弼,籍隸寶坻、霸州、大興,雖皆北人,而與馮銓、劉正宗輩大異其趣。杜立德治獄平恕,辛酉科場案,南士多賴其保全;郝惟訥持大,論事務求平允;朱之弼行修篤,凡所獻替,皆主于民。度支三長皆不以朱國治的苛擾為然,準備駁斥,哪知吳中在朝的大老都已"認罪",戶部再議寬免,豈非"倒行逆施"?孟心史說他曾見過當時江流的一通函札,稱金之俊為"三吳大罪人"!稽諸史實,金之俊當時確為三吳所共棄。

略曉明清之際史事者,都知道有"十從十不從"之說,或謂之為"十不降"。就現代的觀點來看,金之俊所獻之策,確為"統戰"的高招,譬如冠之制,男子必須薙發留辮,不得如明朝之戴網巾;而子不必如旗下之天足、著旗袍。男子生則如清朝之制,死則可用明朝殮,終清皆然。此即所謂"男從不從"、"生從死不從"。在男中心社會中,可"不從"并不表示賦予以反抗的自由;"死不從"則是騙人的話,但確實發生了騙的作用。世有如魯迅之所謂"阿Q"者,金之俊可說是代表人

金之俊其時將近七十,在此以前,一直告病,而終始蒙優詔留。至康熙元年秋,亦即王惟夏旅途中愁不寐時,金之俊以不自安,終于以原致仕。而時人詩文中,絕不提此人,殆與三吳名流不通吊問。如此錦還鄉,不還也罷。金之俊的鄉居生活,不但寂寞,而且頗擾,經常有人在他家大門上"大字報"罵他。金之俊不堪其擾,訴之于江南江西總督郎廷佐。郎自"江上之役"轉危為安后,一直坐鎮兩江,為督中的第一流,結果了金之俊的累。蔣氏《東華錄》康熙八年正月第一條記載:

書正月丁未:先是大學士金之俊予告在籍,獲有詆毀伊之匿名帖,呈送江南江西總督郎廷佐;后又獲施君禮所投首詞,稱前項謗帖乃施商雨等所作,亦行呈送郎廷佐,即行提人犯究審,隨以謗帖首詞始末告。得旨:"匿名乃惡之徒,造寫陷害平人,如見其投擲,拿獲理應照律從重治罪。今施君禮稱,為施商雨所作,乃不自行持首,將帖擲于金之俊門首,事屬可疑。若因此匿名帖察拿究問,則必致株連無辜;且律載:收審匿名帖者,將審問之人治罪。于商雨等俱不必察拿究問。金之俊系大臣,將匿名帖送總督究審;郎廷佐系總督,將匿名帖收察拿,生事不合。著議!"至是,吏部以金之俊、郎廷佐并應罰俸議上,得旨:金之俊著革去宮保銜;郎廷佐于病痊起用日,降四級調用。

越一年,金之俊下世,年七十八,謚文通。清朝文臣謚文通者只兩人,皆為貳臣,即金之俊與王永吉。金、王人品差不多,但金之俊后寂寞異常,當時江南名流詩文,無有及此人者,因此,后世《疑年錄》之類的參考書多無金之俊之名,如筆者案頭中華版《古今人名辭典》及商務版姜亮夫輯《歷代名人年里碑傳總表》即是。尤可怪者,姜亮夫于其書序例中言,曾得吳江金松客之助;金既為吳江人,則縱非金之俊族裔,亦必無不知金之俊之理,知而不錄,則為有意摒棄,殆亦"我到君前愧姓秦"之意?

于此可見,人之傳名,流芳固難,臭亦不易。忝持野史之筆,豈可不為讀者一索其真相?鄧文如《清詩紀事初編》謂金之俊有《金文通公集》二十卷,順治中先刻《外集》,續刻《息齋集》,后都為此集,而盡削前明所作;又謂其"本不能文,而自命歐、曾","詩則僅腔拍而已"。其才如此,其品則鄧書別有征引:

蘇瀜《惕齋見聞錄》稱之俊歸吳,營太傅第,后街曰"后樂",前巷曰"承恩"。吳人夜榜其門曰:"后樂街前長樂老;承恩坊里負恩人。"又曰:"仕明仕闖仕清,三朝'之俊'杰;縱子縱孫縱仆,一代'豈凡'人。"又曰:"一二三四五六七亡八;孝弟忠信禮義廉無恥。"妻頗賢,別居不新誥,曰"我自有誥封"。侄某嘗責之俊監斬二王。本傳稱之俊卒前一年,以送究匿名帖事削太傅銜。是鄉評論,皆不與之。

上引之文,標點為筆者所加。第一聯則金之俊以范仲淹自命,而吳人以馮道相擬。第二聯嵌金之名字,之俊字豈凡。第三聯疑原作錄敘有誤,應作"一二三四五六七;孝弟忠信禮義廉",上聯"忘八",下聯"無恥"。

至所謂"監斬兩王",一為明太子慈烺,《東華錄》載:

順治元年十二月辛巳(十五日),有劉姓者,自稱明崇禎太子,監楊玉為易服,送至故明周后父周奎家。時崇禎帝公主亦在奎所,相見掩面泣。奎跪獻酒食。既而疑其偽,奏以聞。隨令院傳故明貴妃袁氏及東宮屬、監等辨識,皆不識。問以宮中舊事,亦不能對。袁氏等皆以為偽,唯花園監常進節、指揮李時蔭等執以為真。吏部侍郎沈惟炳、史趙開心、給事中朱徽等各言事關重大,宜加詳慎。因下法司復勘,得假冒狀。楊玉、李時蔭等十五人皆棄市。以開心奏中有"太子若存,明朝之幸"一語,亦論死,因系言,免罪,罰俸三個月。仍令院傳諭外,有以真太子來告者,太子必加恩養,其來告之人亦給優賞。

按:周奎叔侄所獻者,實為真太子,孟心史考證此案極確。清朝自以為得天下極正,應吳三桂之請關,逐李自,乃為明朝復仇。既然如此,則有明朝太子出現,縱不能拱手讓還天下,亦當恩養,所以非指為偽,不能誅戮。后四十年,康熙獲崇禎皇四子永王慈燦,亦如法炮制,指真為偽,以其殺。至于另一王,則為李自自山西俘來的晉王。

金之俊在明朝至兵部右侍郎,降清后"仍原",至順治二年六月調為吏右。監斬向歸刑部右侍郎,而其時刑部兩漢侍郎為孟喬芳、金和玉,不知何以由金之俊監斬?如系臨時指派的差使,則非己之職,本可疏辭;倘為自告勇,那就更不可恕了!宜乎為其侄所責。

***

頃得讀者陳君來書,詢以對鄭功如何再評價,以及顧亭林及錢牧齋對"江上之役"的看法,囑為一談,敢不如命。按:"江上之役"為延明祚的唯一良機,無奈鄭功將略甚疏,以致一夕生變,竟"異聞"。兩年以后,世祖新喪,此又一良機,而鄭功必取臺,張蒼水固諫不聽。半年以后,新朝腳步已穩,于是發生一連串的悲劇:

一、清朝用鄭功叛將黃梧之議,一方面五省遷界,堅壁清野,為暫守之計;一方面殺鄭芝龍,表示與鄭功決絕,亦即表示已不以鄭功為患。

二、由于東南無憂,乃得集中全力解決永歷。吳三桂亦不復有所瞻顧,以重金購緬人為應,于是年十二月初,俘獲永歷。是則殺永歷者,雖由吳三桂直接下手,等于鄭功間接促

三、鄭經本為逆子,當順治十八年夏秋間,鄭功與荷人僵持時,已有"子弄父兵"的謠傳;及至康熙元年,乃有通媼生子的丑聞。而"父死、君亡、子"之外,復有"將拒"的事,而此皆由鄭功自取。民國十六年顧頡剛在杭州得一舊鈔本,為崇禎十三年進士、鄞縣林時對所撰的《荷鍤叢談》,敘鄭功死狀云:"子經,名錦舍,擁兵與父抗,功驟發癲狂。癸卯(高按:應為壬寅)五月,咬盡手指死。"此必鄭功命黃昱至廈門,監殺鄭經及其母董氏,鄭經擁兵相抗,予鄭功極深的刺激而發癲狂。所謂"將拒",殆指部將不奉己命,而為其子所用。

因此,鄭功的再評價,固絕不能抹殺其開臺之功,但論"反清復明"的志節,則頗有疑問。至其將略之疏,只看黃梧、施瑯不能為其所用,張蒼水、甘輝之言亦不見聽,可知其余。

至于顧亭林、錢牧齋對"江上之役"的看法,不妨并敘。茲先談錢牧齋的《投筆集》,前后"秋興"一百零八首,首八律題作"金陵秋興八首次草堂韻",下注:"乙亥七月初一日,正鄭功初下京口、張蒼水直金陵之際。"

茲錄其第一首及第八首如下:

龍虎新軍舊羽林,八公草木氣森森。

樓船日三江涌,石馬嘶風九域

金陵還地肺,埋胡紫塞天心。

長干唱平遼曲,萬戶秋聲息搗湛。(其一)

金刀復漢事逶迤,黃鵠俄傳反復陂。

武庫再歸三尺劍,孝陵重長萬年枝。

只傍丹心轉,日駕全憑只手移。

孝子忠臣看異代,杜陵詩史汗青垂。(其八)

第八首自注:"陵詩:周宣漢武今王是,孝子忠臣異代看。"以結句言,固以陵自命,如鄭功果然功,則中興鼓吹,尚有無數氣象堂皇的佳作。無奈"后秋興八首"便是一片惋嘆之詞了。

這"八首"題下小注:"八月初二日聞警作。"按:清軍于七月廿三日由梁化出儀、鐘阜兩門,穿民居為通路,以輕騎襲鄭軍前營,鄭功倉皇撤退,"質明,軍灶未就,虜傾城出戰,軍無斗志,竟大敗"。距得鎮江,適為匝月;三、四日間即已揚帆而去。張蒼水于七月廿九日得報,而常于八月初二聞警。詩云:

王師橫海陣如林,士馬奔馳甲仗森。

戒備偶然疏壁下,偏師何竟潰城?

憑將按劍申軍令,更刀儆士心。

野老更闌愁不寐,誤聽刁斗作秋砧。(其一)

羽檄橫飛建旆斜,便應一戰決戎華。

弋船迅比追風驃,戎壘高于貫月槎。

編戶爭傳歸漢籍,死聲早已胡笳。

江天夜報南沙火,簇簇銀燈滿盞花。(其二)

龍河漢幟散沉暉,萬歲樓邊候火微。

卷地樓船橫海去,天鳴鏑夾江飛。

揮戈不分旄頭在,反旆其如馬首違。

嚙指奔逃看靺褐,重收魂魄飽甘。(其三)

"刀"即靴刀,謂大將臨陣,刀于靴,敗則自殺,期免被俘辱。第一首謂鄭功有不勝則死的決心,而戒備偶疏,偏師竟潰,恕詞之中,有責備之意。

第二首兩聯,盛道軍力之強,旁觀者皆以為必勝無疑,豈意倏忽之間,漢幟竟共沉暉俱散!

第三首寫鄭功之敗,頗為含蓄。"龍河"即"護龍河",在上元縣西,首句言金陵兵潰;京口有"萬歲樓",故次句指鎮江不守,但"候火雖微,可以燎野",希未絕;三句謂鄭軍海;四句寫清軍反攻,"鳴鏑"者匈奴冒頓所創,"天"七字,刻畫清軍氣銳,警異常。五句"分"讀仄聲,作名分之分字解;"旄頭"即二十八星中的昴,為胡星。"揮戈不分旄頭在",謂雖用武,不料胡星不滅;六句言將士不用命;七、八寫清軍因禍得福。

四、五兩首,可答讀者之問。第四首是:

由來國手算全棋,數子拋殘未足悲。

小挫我當嚴警候,驟驕彼是滅亡時。

中心莫為斜飛,堅壁休論后起遲。

換步移形須著眼,棋于誤后轉堪思。

此首純為勉鄭功,語氣吻合師徒關系。以卷土重來,猶未為晚;勉以記取教訓穩扎穩打。起句以棋局為喻,結句仍歸之于論棋。"著眼"即所謂"做眼",既得之地,先須求活,再求進展。當時如能先取崇明,確保歸路不斷,則鎮江可守,事當別論,此即"棋于誤后轉堪思"之意。第五首云:

兩戒關河萬里山,京江天塹屹中間。

金陵要定南朝鼎,鐵甕須爭北顧關。

應以縷丸臨峻坂,肯將傳舍抵孱

荷鋤父老雙含淚,愁見橫江虎旅班。

八首之中以此一首最多。全詩分兩解,前解論戰略,后解論戰。唐貞觀中,李淳風撰《法象志》,以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大致以黃河為中線,北為"北戒",限戎狄;南為"南戒",限蠻夷。"兩戒關河萬里山"下接"京江天塹屹中間",可知著眼于南戒的長江,而尤重京江。"北顧"即北固;"鐵甕"為潤州的別稱,潤州即鎮江。三、四言能守北固、保潤州,則長江天塹,北軍何由而渡,南朝可以定鼎金陵。當時恢復的計劃是打算與清軍劃江而治,為由顧亭林所指導而訂定的大計。《亭林詩集》中,數數言及,早在弘即位時,《事》四律中,即有"自昔南朝地,常稱北府雄"之句,萌始創建另一個東晉的構想。至順治五年,此一構想,有詩為證:

異時京口國東門,地接留都左輔尊。

囊括蘇松儲陸海,襟提閩浙壯屏藩。

漕穿水道秦隋跡,壘江干晉宋屯。

一上金山覽形勝,南方亦是小中原。

這首七律的題目,就"京口"。京口在南京之東,"異時京口國東門",即以"金陵要定南朝鼎"之故。又順治六年《春半》詩:"晚世得先主,只作三分事,干戈方日尋,天時自當至。"亦為圖偏安之一證。而亭林則以武侯自命,如順治七年春,《重至京口》:

至京口,水似已川縈。

逶迤見北山,乃是潤州城。

城北江南舊軍壘,當年戍卒曾屯此。

西上青天是帝京,天邊淚作長江水。

江水繞城回,山云傍驛開。

遙看白羽扇,知是顧生來。

此外,詩中仰慕諸葛,而思步武之句,不一而足。至于浙東義師,數至金焦,則不獨為顧亭林力贊之謀,且亦曾實際參加行,悼亡詩"北府曾戰士,酒漿賓從各無違",可知顧家曾為海上義師的"糧臺"。順治十一年春,張名振、張蒼水大舉長江,在金山遙祭孝陵,其后以"上游師未至",無功而返。顧亭林有《金山》長歌一首,為研究他的戰略思想最重要的據。詩云:

東風吹江水,一夕向西流。

金山忽搖,塔鈴語不休。

水軍一十萬,虎嘯臨潤州。

巨艦作大營,飛艫為前茅。

黃旗亙長江,戰鼓出中洲。

舉火蒜山旁,鳴角東龍湫。

故侯褒鄂姿,手運丈八矛。

登高矚山陵,賦詩令人愁。

橫槊余,天際旌旆浮。

忽聞黃屋來,先聲燕幽。

闔廬用伍胥,鄢郢不足收。

祖生擊楫,肯效南冠囚!

愿言告同志,努力莫淹留。

此詩至"賦詩令人愁"止,全為寫實。"塔鈴"典出《晉書·佛圖澄傳》,佛圖澄是印度人,但非和尚,而為道士,神通廣大,據說塔鈴作聲,乃是胡語,預言軍事吉兇,而只有佛圖澄能通其語,石勒常倚之以明勝敗。"金山忽搖,塔鈴語不休",見得勢嚴重,領起"水軍一十萬",彌見聲威之壯。"蒜山"連接北固,相傳武侯與周瑜曾于此謀拒曹,故一名算山;"龍湫"則在東面的九靈山中。此言水軍一到,東西有義師響應。

"故侯"指定西侯張名振;"賦詩令人愁"下接"沉橫槊余",則知仍用曹孟德橫槊賦詩之典,所謂"繞樹三匝,無枝可依",以期約之師不至,進退失據,故爾生愁。

此下則為顧亭林對此役的檢討及謀劃,"天際旌旆浮,忽聞黃屋來,先聲燕幽"三句,為模擬之詞。"黃屋"即"黃幄",天子的行帳,意謂此時若能奉永歷或監國的魯王親臨前線,則將震北朝;而金陵一下,初步可為東晉偏安之局。

"伍胥"指鄭功。其時鄭芝龍已為清朝掌握;功生母稱為"翁氏"者,則于清軍初閩南時,因恐被俘辱而自殺。在顧亭林看,鄭功于清朝,有囚父死母之仇,故擬之為伍子胥。"鄢郢不足收"亦非漫征伍員助吳平楚之典;"鄢郢"即荊州一帶,居長江上游,東晉之能站住腳,由于荊州未失;當時的計劃,南朝定鼎,首須經營上游,此可從施瑯的議論中獲知端倪。

據李地記述,曾與施瑯談"江上之役",施瑯的看法,即應以優勢水軍上掠荊襄,確保下游。至于"應以縷丸臨峻坂,肯將傳舍抵孱"是論戰,亦正切中鄭功之病。兵貴神速,應如丸之走坂,乘勢急下。鄭功得鎮江后,若由陸路直趨金陵一百七八十里路,至多四日可達,先聲奪人,足令守軍膽寒;豈意仍循水道,逆流上行,走了十天才到,此真是"肯將傳舍抵孱"了。

"孱"即巉巖,山高峻不齊貌。東坡詩:"我行無遲速,攝步孱。"從容游山,可行則行,當止則宿于傳舍,行軍豈可如此?故以"肯將"設為疑問的語氣。結尾兩句"荷鋤父老雙含淚,愁見橫江虎旅班","荷鋤"二字有兩義:鄭師遁走在七月下旬,炎威未殺,而父老猶荷鋤田間,可知江南民生疾苦,此為一義;荷鋤猶揭竿,父老荷鋤,準備起義響應,不意"虎旅"已"班",其悲可知,此為又一義。衡度理,以后一義為是。

《后秋興之十》八首,為世祖崩后所作,題下自注:"辛丑二月初四日,夜宴述古堂,酒罷而作。"按:其時哀詔已到江南,國有大喪,罷宴止樂,而錢毫不理會,且特作此注,幸災樂禍之心,溢于言表,因此乾隆于貳臣之中,對錢謙益格外痛恨,曾有題牧齋《有學集》詩云:"平生談節義,兩姓事君王,進退都無據,文章哪有?真堪覆酒甕,屢見詠香囊。末路逃禪去,原為孟八郎。"以此詩筆題《有學集》倒確是為錢牧齋的詩文增了。

此八首詩極有意味,后四首尤妙。其第五首云:

云臺高筑點蒼山,異姓勛名李郭間。

整束南新象馬,恢張遼左舊河關。

蓬蒿茇舍趨行在,布帛冠仰帝

鄭璧許田須努力,莫令他日后周班。

此詩深可推敲。就表面看,為鼓勵西南永歷朝將帥乘機而起,努力恢復;但暗中有勸吳三桂舉義之意。吳三桂于三吳自有淵源,錢牧齋致意于吳三桂,有兩條途徑:一是經由柳如是、陳圓圓轉達;二是經由吳三桂的婿王永寧介。按:蘇州拙政園,清后為陳之遴所有,陳之遴敗,吳三桂購此園以贈其婿王永寧,正為此時之事。

"茇"讀為沛;"茇舍",即行軍郊野,借長林宿之意,《周禮》鄭注所謂"軍有草止之法",即指此。"蓬蒿茇舍趨行在",似為勸吳三桂潛行朝帝;末兩句綰合《左傳》"鄭伯請釋泰山之祀,以祀周公"、"以璧假許田為周公祊",及"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后鄭"兩故事,大致是敦促西南方面應如鄭伯之擁戴周室,努力使"朱三太子"正位,否則一旦恢復,論功行賞,爵位就會落在后面。魯指魯王;魯王既然監國,又近在東南,則一旦"定鼎南朝",自必主政而握賞罰之權,猶《左傳》中所謂"使魯次之"。語意雙關而幽深,一代文宗,詢為不愧。

第六首云:

辮發胡姬學裹頭,朝歌夜獵不知秋。

可憐青冢孤魂恨,也是幽蘭一燼愁。

銜尾北來真似鼠,梳翎東去不如鷗。

而今好擊中流楫,已有先聲達豫州。

首兩句言世祖好游獵,而妃嬪相從。頷聯上句正指董小宛;下句"幽蘭",據錢遵王注,引宇文懋昭《大金國志》:"義宗傳位丞麟之后,即閉閣自縊,言奉絳山,使焚之。其自縊之曰'幽蘭軒',火方熾……絳山留,掇其余燼,以敝裘瘞于汝水之旁。"按:金義宗即金哀宗;蒙古兵汴京,哀宗走蔡州,河南汝寧府,以府治為行宮,筑軒其中,即幽蘭軒,亦稱幽蘭客。擬世祖為金哀宗,其事不侔,聊且快意而已。但"幽蘭"與"青冢"相對,別有意趣;此言小宛雖埋恨地下,但亦不免為世祖之崩而傷心。

項聯上句用《新唐書·李傳》"將敗,屯營,群鼠相銜尾,西北度"的典故;下句不典,東坡詩"病鶴不梳翎",易"鶴"為"鷗",純為遷就原韻之故。"東去"謂清軍敗逃出關,然而此亦不過錢牧齋意中的"先聲"而已。

第七首云:

旄頭摧滅豈人功?太白新占應月中。

沉灰元夕火,吹殘朔氣早春風。

揭空鐃鼓催花白,攪海魚龍避酒紅。

從此撐犁辭別號,也應飛盞賀天翁。

"旄頭"之解已見前,言世祖之崩由于"天誅"。次句典出《酉雜俎》:"祿山反,李白制《胡無人》,言太白月敵可催,及祿山反,太白蝕月。"順治十八年三月十五月食,此在前一年頒朔時即已推知,因用作世祖將死的占驗。頷聯上下句皆言世祖崩于元宵之夜、立春之后(按:是年歷正月初七,為歷二月五日,正當立春)。

項聯上句,"鐃鼓"本為軍鼓之一,此借用擊鼓催花之鼓;"揭"訓舉,"揭空"謂高舉,高舉鐃鼓催發之花,非紅而白,乃描寫服喪。按:此八首中第二首結句"而今建,奪盡燕支柰花",兼用樂府《匈奴歌》:"失我燕支山,令我婦";及《晉書·慕杜后傳》:"三吳子相與簪白花,之如素柰,傳言天公織死,為之著服,至是后崩。"兩典。"建"為建州子之簡稱,言世祖之崩正為收復失土的良機。此首中的"催花白",重申其意。

"攪海"句,錢遵王原注引用佛典,極其晦難解,總緣遷就韻腳,勉強對,無甚意義。結句典出《漢書·匈奴傳》:"單于姓攣鞮氏,故其國稱之曰'撐犁孤涂單于'。匈奴謂天為'撐犁',子為'孤涂'。單于者,廣大之貌也。"此言無端加天以"撐犁"的別號,殊嫌慢;今世祖的"撐犁孤涂單于"既死,則"撐犁"的別號亦同歸于消滅,豈不可賀?"天翁"即天公,韻腳所限,不得不用"翁"字。

第八首云:

營巢抱繭嘆逶迤,憑仗春風到陂。

日吉早時論北伐,月明今夕穩南枝。

鞍因足弱攀緣上,檄為頭風指顧移。

傳語故人開口笑,莫因晼晚嘆西垂。

按:前七首皆寫世祖之崩,從各種角度看此事,既須湊足七首,又為韻腳束縛,征典將窮,不免竭蹶,故有"攪海魚龍避酒紅"這種于魔道的怪之句;結尾"從此"云云,匪夷所思,已同打油,實由無可奈何,強湊篇。至于末首,則為起承轉合之一結,理應一抒懷抱,一句一義,從容工穩,自是佳作。

首句言頻年經營恢復之事。次句謂復有,小民生計將蘇,"陂"即湖,揚州、淮安兩府,《漢書》廣陵厲王胥得罪,其相勝之,奏奪王陂草田,以濟貧民。三句勉勵鄭功及早北伐,于此可知,鄭臺,非江南老所。四句仍用曹孟德臨江賦詩典,非復"繞樹三匝,無枝可棲",意謂此番北伐,必能在江南建立據點。

后半首自抒懷抱,五、六言"老驥伏櫪,雄心未已",上馬殺賊,力不從心;但安坐草檄,則不讓陳琳,指顧可就。"傳語故人"泛指志在恢復之老;末句足見信心,不止于事有可為的藉之詞。

但一年以后就不同了。《后秋興》之十二,題下自注:"壬寅三月二十三日以后,大臨無時,啜泣而作。"此為獲知永歷被俘以后所作。第一首云:

滂沱老淚灑空林,誰和滄浪訴郁森?

總關沉灰論早晚,空于墨算晴

皇天哪有重開眼,上帝初無悔心。

何限朔南新舊鬼,九嶷山下哭霜砧。

此為窮極呼天之語,但第六首依然寄于鄭功,詩云:

枕戈坐甲荷元功,一柱孤擎溟渤中。

整旅魚龍森束伍,誓師鵝鸛肅呼風。

三軍縞素天容白,萬騎朱殷海氣紅。

莫笑長江空半壁,葦間還有刺船翁。

末句"葦間",錢遵王原注引《莊子·漁父篇》:"延緣葦間,刺船而去。"非是,實用《越絕書·越絕荊平王傳》所敘的故事,伍子胥奔吳,至江上得漁者而渡:"子胥食已而去,顧謂漁者曰:'掩爾壺漿,無令之。'漁者曰:'諾。'子胥行,即覆船挾匕首自刎而死江水之中,明無泄也。"牧齋以子胥期功,而以漁者自況,意謂鄭功若能復楚,則己當舍相助,以其志。但鄭功是辜負他的老師了。

最后八首作于康熙二年癸卯夏天,題下自注云:"自壬寅七月至癸卯五月,訛言繁興,泣慟而作,猶冀其言之或誣也。"所謂"訛言"即永歷為吳三桂所弒,新朝君臣既諱此事,兼又道遠,所以錢牧齋還存著萬一之想,"冀其言之或誣"。

其第四首為鄭功而作,詩云:

自古英雄恥敗棋,靴刀引決更何悲?

君臣鰲背仍同國,生死龍胡肯后時。

事去終嗟浮海誤,亡猶嘆渡河遲。

關張無命今猶昔,籌筆空煩異代思!

首聯言鄭功之死,嚙指而亡,無異自盡,故謂"靴刀引決"。頷聯據錢遵王注:"陶九《草莽私乘》:方挽陸君實詩:'祚微方擁,勢極尚扶顛,鰲背舟中國,龍胡水底天。鞏存周已晚,蜀盡漢無年,獨有丹心皎,長依海日懸。'"按:陸君實即陸秀夫;此言永歷與鄭功先后皆亡。項聯"事去終嗟浮海誤",此無定論,足征張蒼水卓識。以下用宗澤及關張典,未免溢

《后秋興》另有八首,為柳如是勞軍定西侯張名振所部而作:

負戴相攜守故林,翻經問織意蕭森。

疏疏竹葉晴窗雨,落落梧桐小院

園林中夜淚,青燈梵唄六時心。

憐君應是齊梁,樂府偏能賦藁砧。(其一)

丹黃狼藉鬢斜,廿載間關歷歲華。

取次鐵圍同道,幾曾銀浦共仙槎。

吹殘別鶴三聲角,迸散棲烏半夜笳。

錯記窮秋是春盡,漫天離恨攪楊花。(其二)

北斗垣墻暗赤暉,誰占朱鳥一星微?

破除服珥裝羅漢,滅損齏鹽餉佽飛。

娘子繡旗營壘倒,將軍鐵矟鼓音違。

須眉男子皆臣子,秦越何人視瘠。(其三)

閨閣心懸海宇棋,每于方罫系歡悲。

乍傳南國長馳日,正是西窗對局時。

點稀憂兵勢老,燈花落笑子聲遲。

還期共覆金山譜,桴鼓親提我思。(其四)

水擊風摶山外山,前期語盡一杯間。

五更噩夢飛金鏡,千疊愁心鎖玉關。

人以蒼蠅污白璧,天將市虎試朱

朱曳綺留都殺當年翟茀班。(其五)

歸心共折大刀頭,別淚闌干誓九秋。

皮骨久判猶貰死,容減盡但余愁。

天肯悔雙黃鵠,水翻輸兩白鷗。

更有閑攪腸肚,為余指算神州。(其六)

此行期奏濟河功,架海梯山抵掌中。

自許揮戈回晚日,相將把酒賀春風。

墻頭梅蕊疏窗白,甕面葡萄玉盞紅。

一割忍忘歸約,原是釣魚翁。(其七)

臨分執手語逶迤,白水旌心視此陂。

一別正思紅豆子,雙棲終向碧梧枝。

盤周四角言難罄,局定中心誓不移。

趣覲兩宮應勞,紗燈影里淚先垂。(其八)

柳如是曾赴定海犒勞定西侯張名振所部義師,順便渡蓮花洋進香普陀,為羅漢裝金,此八首七律為牧齋送別之作。張名振歿后,義師為張蒼水所接統,無論士氣、訓練,皆較鄭功所部為優,所惜軍實不足。鄭功倘真為英雄,傾心與張蒼水合作,則與清朝劃江,乃至劃河而治,絕非不可能之事。無奈鄭功為"豎子";自思明海,其人即不足為重,而張蒼水雖僻孤島,二、三門弟子以外,只養了兩頭小猿,充瞭警報之任,但一系朱明的存亡,故以張蒼水之死為明亡之年,其時為康熙三年甲辰。我談康熙,亦即由這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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