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我》十七、晨照亮的

老何沉默了好久,才長出一口氣,問我:“該你了吧。明安街六號住的,是你親生爹媽?”

“是啊。”

老何還在歪頭看我,一不留神又從鐵軌上掉下來,險些崴腳。

“你這就回答完啦?我剛才說那麼多,你要不要臉啊,有你這樣的嗎?!”

“你跟你媽媽為什麼吵架啊?”我截住的咆哮,接著問。

踩滅煙頭,呼出最后一口白煙:“因為錢。我過繼老家親戚超生的兒子,當我親弟弟養,人家親生爹媽要一筆錢。我職高畢業就上班,工作好幾年了,但沒像別人一樣把錢們管99lib.net。我朝我要錢。”

“我看你媽也不像迫于無奈啊,吼你的時候的。”

“哦,”老何點點頭,“那是因為太討厭我了。要是剖腹產刀口還沒封上,應該都恨不得把我塞回肚子里悶死。”

我忍不住笑了,不想再的傷疤:“天亮之前你能把我帶到嗎?你都講完你妹妹了,我們才走了幾百米。”

老何朝不遠一棵大樹下的小院努了努,“老子的寶馬就在那兒,我們家門口停不下。”

再次坐上老何小電驢的后座,沿著鐵路,迎著風,我張開了雙手,覺氣流拂過我涂滿藥膏的手臂,涼涼的。幸虧有夜的掩護,老何看不到我尚未消腫的皮帶痕。而月亮要落下去了,我突然很害怕天亮起來。

車開到明安街附近的時候,我就認了出來,忍住想要尖的心,我借著月,貪婪地看著呆板的行道樹、橫七豎八的電線桿、簡陋托兒所里老師自制的小籃筐……老何的小車載著我,一腦沖進濃稠的回憶里。

我讓停車,自己慢慢走過去,轉彎,看到我整個年和年時代,靜靜地躺在眼前的夜幕下。

到我問了嗎?”老何還在對我的狡猾耿耿于懷,“你跟我說你要干嘛?實在想去你親生爹媽家里室盜竊,我也還真就有兄弟干這個的,你別急著今天手。”

我都快氣樂了:“我沒想別的。一會兒天就亮了,我爸會出門上班的,我想守著樓口,看看能不能見到他。”

老何也跟著我大咧咧往馬路邊一坐:“那我陪你呆會兒吧。這種故事我小時候總看,《魯冰花》《媽媽再我一次》《孽債》《疑》《酒干倘賣無》……我全看過,得嗷嗷哭。”

“我沒打算要認親。”我翻白眼。

“那你就干看著?你還沒告訴我呢,你是被抱錯了還是被送走的?”

我咧咧:“我……也說不準。”

“你這就不地道了,我都跟你講那麼多。”

“我是真不知道,”我迅速想出了一個理由,“你覺得我養父母會跟我說實話嗎?但我知道,這家人才是我的親生父母。”

“那你怎麼找到他們的?你親生爹媽有自己的孩子嗎?你……”

“我憑什麼告訴你啊!”

老何被我噎著了,同時想起來自己之前也拿同樣的問題抵擋過,卻被我幾句話繞暈,沒有再堅持。氣得手撐地就要站起來,“你媽,你耍我,老子不伺候了!”

我連忙拉住:“《魯冰花》不看了?”

“不看!”氣鼓鼓的。

算起來老何也是個年人了,21歲,在偏遠山村可能連孩子都生三個了,居然還和我這樣一個半吊子高中生玩在一起,捧著臉等著看我滴認清,真是一個純真的太妹。

“我媽離家出走過三次。”我說。

老何到了我的誠意,一頓,坐回了原地。

二十出頭的時候,我和老何為朋友,是因為一起賺錢。而在2003年的此刻,我們都很窮,只能把傷口翻出來投誠。

“第一次的時候我還很小。我爸到儲蓄所取錢,里面很,讓我媽帶著我到外面等。我媽突然說,你就站在這兒。

也沒說自己要去哪兒,就走了。這一段其實我記憶不深,清晰的是后來,有個臟兮兮的人經過,穿得像電視里的濟公。當啷一腳,把我踹飛了。”

老何哈哈大笑出聲,靜謐的夜里格外響亮,驚飛了行道樹上的兩只鳥。

“我到現在還清晰記得那個神病患者的臉,還有一邊看我一邊口角流涎地笑,毫無預兆地飛起一腳——對了,你看過李連杰的《武門》吧,李連杰演的陳真留學歸來,在訓練場給師兄弟們演示西洋武藝,也是一腳踹飛了一個師弟,平著飛的——我當時也是平著飛的。很奇怪,回憶小時候的事,大多都是第三人稱視角,像是浮在半空中看的電影,很有趣。

“但我沒有問我爸后來怎麼樣了,我有沒有傷,去沒去醫院……我只記得飛了。不過我腦子從那時候開始就不太好使,很多事都只記得一半,最狠的是整個高中……算了,不說了。反正這就是第一次離家出走。”

老何饒有興致:“走了多久?怎麼找回來的?”

“我剛被踢飛,就回來了,至我爸是這麼說的。所以不到五分鐘吧。”

“這也離家出走?那咱倆今兒晚上是不是算環游世界了?”老何哂笑。

我搖搖頭:“沒人知道那幾分鐘去哪兒了,也沒解釋。我有印象,我從小到大他倆吵得最兇的就是那一次,確切地說,是我爸爸唯一一次兇。周圍人都為找理由,說可能是急著去上廁所了,或者被走了,或者想給孩子買點什麼東西……但我媽就是沒有解釋過。后來也沒有人再提了。但我知道這是一場沒功的離家出走。”

因為在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真正地離家出走整整11天才回來,所有人都震驚了,在家里四翻找我媽媽理應留下的字條,爸爸還報了警。

剛開始識字那幾年,我求知極旺盛,很難想象連“坍圮”都不認識的我,七八歲的時候就翻完了整本《現代漢語詞典》,小學四年前已經把家里所有能讀的不能讀的全都瀏覽了一遍,其中有一本藏得很的,是我媽媽的日記。

我們家很小,所以收納的本事一流,每一個致的小盒子打開時都有不同的香氣撲鼻,連樟腦丸的味道都讓人迷。謝天謝地,因為的出走,我終于可以向那些神的盒子出魔爪。就是在床底的一個盒子里,我發現了這本“書”。

“我再晚回來一秒鐘,可能孩子就死了。我和自己說,不要回來,不要回來,我還是回來了。”

這是第一篇日記,寫于1992年。

小時候離死亡最近的,就是神病踢飛我的那一天。

我把這本書輕輕地塞回到盒子里,按照原樣放回床底最角落的地方。

所有人都在震驚媽媽出走的舉。而我終于知道,那并不是第一次嘗試離開。

“所以呢,說話呀,你到底憑什麼認定你媽那次是離家出走了?”老何覺得十分好笑,一直看著我。

我的目卻被路的盡頭吸引住了。

在我們科打諢的時候,天不知不覺地亮了,從幽深的黑藍濾過,剩下一片蒙蒙的灰。整個明安街漸漸活了起來:我們后的南北食雜店雖然沒開門,老板已經開始整理貨架,在門玻璃后面走來走去;時不時有幾輛趕早市的面包或皮卡跟在最早班的公車后面轟隆經過。

就在熹微的天下,一個瘦高個的人穿著深灰的薄披肩,雙臂環抱著,垂著頭慢慢地走向來明安街六號的樓口。

沒有上樓,而是揚起臉,猶疑地著我們家高高的臺。

而我隔著一條窄窄的街,睚眥俱裂,絕地盯著的背影。

我媽媽的第三次出走,在我初三的時候。這一次帶走了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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