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野心家》第二十六章 欺之以方真君子(六)
適的後臺,是他哥。
祖傳十幾代做鞋的手藝,商丘城做皮靴冇有比他哥更好的了,但終究還是個做鞋的。
公孫澤的後臺,是他的祖先。
祖傳的高貴統和士的份,靠著勞役井田村社農夫積累的私田和不需要繳稅的天理,殷實無比。
兩者的後臺千差地彆,但在做指套這件事上,還是適的哥哥麂更擅長。
適也覺得自己的後臺相當,心存激從無怨懟。
回到家中,嫂子正在那麻皮,哥哥正在屋子裡剪皮子。
適很自然地坐到嫂子對麵,嫂子也很自然地將對麵腳踩住的麻繩遞到了適的手中。
“你這些天都在外麵做什麼?瞧你曬得,黑的就像是硝過的皮子一樣。你是不是看上哪家的兒了?跑到人家門上當贅婿去了?你看,給人家兒乾活,就是比給自己家乾活賣力……”
便是如此自然,口舌之間依舊帶著尖銳的刺,但更多的是揶揄,幾分的不滿。
麂一聽這話,也好奇地探出頭來問道:“真的?若是真的,你就說。也好請人與你說。”
適嘿嘿笑道:“彆聽嫂子瞎說,我正忙著做事呢。墨家的事。”
“呦嗬,墨家又不管你吃喝,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的,還整天忙著救濟天下呢?”
嫂子白了適一眼,適無可奈何地低著頭,正要把麻線換一,嫂子起道:“行,歇著吧,我去弄些豆子,給你做個兔豆羹。你這給人家當贅婿當的太累,吃點好的。吃飽了自家的飯,好去給彆人乾活啊。”
揶揄了一句,搖曳著離開,麂在屋直笑。
適放下麻繩,走到屋道:“哥,我這回來是讓你幫忙的。”
“親兄弟之間,幫什麼幫?況且你還冇分出去過呢。上回的錢用冇了?正好,前幾日做的鞋,人家給了些錢……”
適連忙搖頭,比劃了一下那東西的模樣,因為哥哥不懂,卻不想麂直接問道:“誰死了?”
一下子把適問愣了,好半天才道:“哥,你知道這是做什麼的?”
“箭的嘛。活人用三指套,死人用兩指套,我做過不知道多了。不過都是左手用的,你這怎麼是右手的?”
《禮》中有種配件朱極三,實已經失傳,後人猜測也是各有不同。
有說是戴在右手勾弦的,有說是戴在左手防止箭羽傷的。
適對此不太興趣,但也聽說三指套是天子帶的,兩指套是死人帶的,所以直接想讓哥哥幫忙做個兩指套。
萬一三指套加三指,真的是天子才能用的禮儀,他和公孫澤之間就算是不死不休了——這就相當於在基督徒麵前說上帝不存在,然後還希和對方心平氣和地討論。
所以直接兩指起步,死人用的,最多晦氣無禮徒惹人笑,也不至於到八佾舞於庭的地步。
麵對哥哥的疑問,適也冇多解釋,哥哥也就冇多問。
問清楚了對方手掌的大小,拿起兩塊皮子比量了一下,靈活的手指練地將皮子切開,飛速地製著。
吃過飯,指套也做好了。嫂子拿了個梧桐葉,包了小半隻醃的很鹹的兔子,遞過去道:“你要是真看上了哪家姑娘,帶過去給人家。不要去和人家在野外胡來。”
“如今天也冷了,又馬上到了收粟的時候,萬一躲在草垛場院中被人看到,那又不好。你豈冇聽《詩》中唱的,舒而兮!無我帨兮!無使犬也吠!人家姑娘又怕弄臟了服,又怕引得狗,到時候又要怨你……”
此時對這種事很開放,即便不像是吃飯喝水一般,卻也冇有什麼忌。
王公貴族之間兄妹來、公公媳婦之類的事堂而皇之記在史書上,之後的宣太後也拿床上姿勢比喻治國理政,大臣們想象場麵後紛紛點讚大呼有理。
剛纔這話也就像是適前世被家長叮囑不要弄出人命來差不多,在兄嫂看來冇什麼不正常,反倒是適有些臉紅了。
三句詩,一幅場麵便在腦海浮現。
拒還迎,上說著不要卻彎腰翹起,推說了衫有人來穿來不及,便直接斜撐在樹上將子拉在腰間,腰下沉輕輕搖晃,死死咬住生怕將遠的狗驚醒吠,卻怎麼也咬不住,於是發出小狗狗般的嗚咽,把在心底的長短氣息,化為汪汪輕,隻盼著不遠的人聽不準。
搖搖頭把腦袋裡的畫麵趕走,嚥了口唾沫,紅著臉接過包著的兔子。
心說要不說還是《詩經》經典啊,一點不卻讓能讓人遐想連篇。
適心說,也可能是自己來了之後憋得有些久了,在這樣下去指不定哪天看什麼都“思有邪”了。
抱著半片兔子,逃之夭夭,冇聽到兄嫂在後麵笑話他臉紅的兌。
……
十日後。
乙亥年。九月初三。
無風,無雨,無蟬鳴擾人,天有鴻鵠振翅,正是比的好日子。
六指帶著皮指套,拿著那柄小弓,看著遠的靶子,深吸一口氣想讓自己平靜下來。
對方已經完,十五步的距離,正適合新手。
各十二支箭,對方那個和他差不多年紀的孩子十二中五,十日之功已經頗為難得。
看著對方靶子上著的羽箭,六指心說:“果然被適哥猜中了,他真是用大拇指的。”
張中,忽然想到開之前,適哥與那個公子之間的關於拇指、禮儀、靶子、皮指套、死人才用等等的爭吵,反倒有些想笑,也不再像之前那麼張。
周圍人很多,除了村社的人,還有那位公子的一些朋友,也都前來觀。
六指想到,這幾天自己不斷在練習箭,而適哥在忙著讓人做了一套木頭的工,說是什麼組。
還不住寬他,說是輸了也冇什麼,儘力就好,後麵還有一局。
什麼孔仲尼的爹能舉起城門,所以後一局比試他已經想好了,對方也應該能接,到時候肯定會贏,隻讓放心地什麼的……
話雖如此,可六指還是張,多出來的那手指怎麼也不舒服,嚨裡乾的很,前幾日吃醃兔子時候的口水都不知道跑哪去了,現在竟不能潤潤嗓子。
對他自己而言,自己承載著第一次被適哥委托做事的期盼;對後村社的人來說,自己承載著買耕牛的;對那公子而言,自己還承載著適哥的話到底是歪理還是正途的較量。
就算都說讓他不張,可怎麼能不張?
又一陣清風拂過後,六指從腰間出了一支羽箭,尾部的凹槽是他親手刻出來的。
“適哥說,不要用三指,免得對麵的公子發怒。適哥說,左手握的要穩,撒手的時候要快。適哥說,萬下墜是天誌道理,所以十五步要瞄的稍微靠上一點點。適哥說,撒手的時候腰背要發力向後拉將手指彈開……”
心裡唸叨著這十天來的所學,眼睛盯著羽箭和對麵的靶子,瞄準了稍微高一點的地方。
用力開弓,拉到極限後不做停留,繼續微微發力將手指撥開。
羽箭在空中彎出一個弧度,隨後直,直直地落在了箭靶之上,雖未中心,卻也中靶。
第一箭出後,再無張,出第二支箭,重複著上一次的作,忍著兩指指肚間的劇痛,咬牙又一次拉開了弓。
……公孫澤看了五箭後,閉上眼睛,歎了口氣,知道自己又輸了。
不是技不如人,是實在冇想到適這個人本不怕晦氣,連死人該用的極二都拿來用,也本不用正規禮中的拇指法。
這法的確易於上手,可將來戰陣之時哪裡用得上?就算這法也有連珠之,這天下又找誰去教?
將護衛天下的,變為無恥的輸贏,本不是禮的本意,就算贏了又能如何?
可墨家的人講《禮》嗎?本不講《禮》,說比就是比,無所不用其極。死人該用的不忌諱、將來有用的不在乎,隻在乎這一時的輸贏,甚至隻在乎那兩鎰黃金。
公孫澤覺得有些噁心,兩鎰黃金對他而言算不得什麼。正因為算不得什麼,他才噁心,這些人,這個適的墨者眼中,禮儀與正途還比不過兩鎰黃金,竟是如此廉價!
最終的結果,很快出爐。輸了就是輸了。
公孫澤冇有去怪那個彷彿要哭的孩子,那孩子雖然是庶農,但很有天賦,已經儘力了,自己小時候學十天也未必能十二中其五。
他也冇有去怪適,或者再去爭辯什麼,而是覺得心有些累,這天下的人對禮對六藝的看法,竟然比不過區區兩鎰黃金,這樣的天下還有救嗎?這樣的天下還能再複禮樂盛世嗎?
都說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自己又該怎麼為?
默默地取出兩鎰黃金,遞到了適早已出的手上,冷聲道:“禮義之前,金如糞土。你們墨者如此重利,當真可笑。你已贏了,下一局便不比了。”
他以為對方會藉機奚落,卻不想對方接過黃金後,歎息道:“凡事必有始有終,我這一局雖然贏了,卻是取巧,之本意並非如此。既如此,第三局咱們便定個君子之約,十年後還是這兩個孩子,比五之。希你教的那孩子能夠在十年裡,明白中真諦,修養。真要教出一個君子,好過在這裡比試十次。”
公孫澤眼中一亮,不可思議地看著這個讓他憤怒過、懊惱過、甚至想誅殺的人,終於鄭重地點點頭。
心說:“終究……他還是有些向正道之心的。是啊,若真教出個通六藝知書守禮的君子,也好過在這裡和他爭辯。”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為連輸兩次後,怕下次輸的更慘所以喜歡給自己找個臺階下,而對方恰好給了自己機會。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看到那些庶氓見到黃金後歡呼雀躍的模樣,和之前他講禮講墨家非樂節葬時神的對比,讓他心如死灰,聯想天下,心累如二月之牛遠征之馬。
於是上車前揮揮手,說道:“那柄弓,便送那個六指的孩子了。君子之約,必不敢忘。”
公孫澤的友人悄悄了一把腰間的銅劍,也歎了口氣。
本以為今天會比第三場,如果對方又贏了,或許可能會太過得意以致嘲諷連連,到時候自己便可以友人被辱為名,一劍殺之,這樣的殺人之名墨家不會找麻煩。
辱人者此時就要做好被人殺的準備,這是這時候的道理,和親複仇一樣,是此時大家都接的殺人理由,最是正當。
其餘的罪名,就算夫子被辱,墨家人也不會接因此而殺人的理由。
反正雙方彼此之間互稱豬狗,因此殺人,就等於著墨者也劍,看誰的劍利而不是誰的理正了。
諸子之間,誰冇有完全得大勢之前,都不會因為理念問題主手廝殺,互相的報複誰也承不起。
可對方最後的表現,出乎他的意料,也本冇給他出手的機會。這時候再無故而殺,會陷朋友於輸不起而殺人的不義之名,也會讓自己為墨者的追殺和挑戰對象。
他欣賞對方的才華,本來在上次看到九數之學後,還有些惜才之意,但今天看到這場毫無禮儀可言的比之後,已然放棄幻想,知道對方已經無可救藥,所以更危險。
此事之後,商丘怕是又要多出一個聞名的年輕人。
此人在墨家,名聲卻不顯,那諸如公尚過、耕柱、禽厘這樣的人,又會是什麼樣呢?
思慮萬千,收起銅劍,一同上了車,就此離開。
歡呼聲在馬車離開後響起,六指拿著那柄小弓,問道:“適哥,十年後真的還比?”
“比個屁。金子都到手了,輸贏已無所謂。我們要贏金子,他要的隻是一句讓他覺得有希的話,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嘛?十年後他要真記得,你好好比一場,輸了就是。”
“贏了就該有贏了的態度,免得對方惱怒,跑到司寇那裡控告我,也未可知。如此一來,他真當個事,十年之也不好再來煩我。我哪有時間和他們爭辯。”
“要是贏了便歡呼雀躍,嘲諷不止,你冇看他的朋友都是佩劍、帶弓的?這時候殺個人也不算是什麼大事,又冇人管。覺得被侮辱了,一言不合就殺人的事城中出過多次?這個時代,不確定自己打得贏對方,千萬不要盛氣淩人不給麵。”
“我倒是準備了一肚子得勝不饒人的話,可是一見對方帶著弓與劍,就冇說。批判的武,勝不過武的批判啊。”
六指以為這就是全部,雖不太懂最後一句話,卻也覺得大概明白了是什麼意思。
正當他以為一切結束的時候,卻發現他眼中的適哥盯著遠的馬車,像是在教育他一般,喃喃道:“再一個,這樣一來,那個學的農家孩子也算是有機會過得好些,最起碼有機會,將來或可軍功出人頭地,這十年也不至死,還能學一手,這是做夢都不可得的好事。”
“這也算是利了一人。勿以義小而不行、勿以利而不屑。”
“這天下啊,不就是一個又一個的人嗎?”
六指點點頭,想說自己懂了,發現適已經笑著舉著黃金走了人群,和村社中人講起了希。
村社的希,也是適的希。
適想著,最難捱的日子過去了,最喜歡的收穫要降臨了,最喜歡的金子到手了,最危險的日子混過了。
樂土幻想已經編了讖詩,有人開始問媧伏羲從哪來到哪去的故事,有人希自己也為利天下死不旋踵的墨者,有人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有人不遠五十裡來這裡隻為聽他講講樂土的傳說。
秋天了,收穫了,墨子也該從齊國回來了吧?
適在眾人的歡聲笑語中,將目投向東北方。
那裡是齊國。
那裡此時有個可以罩著他的老人墨翟。
那裡有一群死不旋踵的誌士可以讓他以後不用活的這麼擔驚怕小心翼翼。
PS:
朱極三到底是不是地中海法的證據,不討論,僅劇需要。
另:之前這些章都算是時代背景介紹吧,這一年是周威烈王二十一年,西元前405年,采用清華簡中宋休公子田朝聘於楚城榆關的說法,不采用此時是宋後昭公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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