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大人,打發點咯》第十九章 所謂氣質
連喻和方婉之出門的時候,大街上已經占滿了熙攘的人群,穿著數民族服飾的驅車族人甚是漂亮,他們組了一個花隊在不大的街道上載歌載舞,寬大的擺是這春天里開出的最艷麗獨絕的花。
連喻沒有遮面,玉塵奉宛剛換了地界,他倒是不擔心讓誰認出來,只是王守財非要坐在他肩膀上,貓臉還大,尾在他脖子上圍了一圈,艷高照的春日里,就像活生生圍了一只皮領子。偏生連閣老還要走一貫的清雅高冷路線,對誰也沒個笑容,目不斜視的致,讓他看上去有點像一個好看的神經病。
方大姑娘則不同了,鮮有這樣的機會能夠出來,難得能夠湊上這樣的熱鬧,對著誰都是笑眉笑眼的。本來也是個人胚子,再加上隨和的笑容,儼然就是一個溫溫潤潤的年公子,很快引來了一群小姑娘的追捧。
數民族家的姑娘不跟上京的閨秀傳統,有膽大的姑娘,甚至手拉了方婉之跟著花隊一同跳舞。至于連喻,們多半只是遠觀,不太敢上前搭訕,不是因為不好看,實在是因為太好看了,反倒讓們不太敢去他。
而不被的連閣老表示,心很糟糕。
同樣都是出來逛的,一個到熱歡迎,一個遭冷對,連喻一直覺得氣兒不順著。偏生方婉之又一個人玩兒的開心,就沒有要顧忌他的意思。
極目四,他還看到了混在人群中跟姑娘跳舞的皮皮,上穿著的還是那晚提過來的石青常服,圓圓的眼睛,疏朗的眉,不算特別的帥氣,拔健壯的形讓很多姑娘都臉紅了,而且他今天,沒有帶面!
連喻非常的不開心了,因為他向皮皮招手,對方分明是看見了的,卻裝作沒有看見的樣子繼續自顧自的玩。
他早就跟皮皮說過,他的那張臉沒有必要帶面。只有長得絕頂好看的人,比如他這種的才需要。他都不帶,他就更不用帶了。
但是皮皮一直認為,連喻的很多話都是屁話,十句有九句聽不得,況且他時常跟著他做一些丟人現眼的事兒,帶著面時,他才會覺得自己的臉皮足夠厚。
兩人認識的年頭久了,更多時候本也沒有什麼主仆之分,稱呼上也只在外人面前裝裝樣子。皮皮在外惹了事兒的時候,永遠說的是,我們家大人是連喻,連喻你知道吧?對,就是那個特別缺德聲極差的,你關了我就是吃不了兜著走。
而聲極差的連喻,現在是非常的想拿出一些主子的架勢的。因為王守財的尾實在是太熱了,他想讓皮皮過來幫幫自己。他也覺自己有些,人群熙攘又找不到哪里有茶攤。路過他邊的那些姑娘,一旦同他對視都顯出頂禮拜的表,十分規矩的樣子。好像他是一位德高重的法師。
你大爺的!!
連閣老暗的在角落里罵了句人,覺得方婉之和皮皮都是沒見過市面的,一場春花節就興這樣。他還參加過國宴呢,三國國晏,可熱鬧了。還有西域的,葡萄酒夜杯,還有各類稀奇的水果,特別好吃。
這般自我安著,越發讓他覺得了,嗓子都有些冒煙。
等下他們要是來找我,我肯定一個也不搭理。
閣老獨自一人憤憤不平。
眼前也正在這時出現一雙鞋面,淡藍的皂靴,卻是姑娘家的尺寸。
他抬頭一看,瞧見方婉之笑的彎彎的一雙月亮眼。
“了吧?今兒天氣可真熱。”
將一直裝了水的青瓷碗送到他面前。
“花隊里的姑娘給的,碗很干凈,可以放心喝。誒...拿著呀。”
連喻有些遲鈍的接過來,拿在手里才反應過來他是不要搭理方婉之的。
方婉之說:“你熱不熱?咱們找茶樓歇著吧?”
抬手汗的時候,胳膊袖一落,出里面白皙的手臂。之下,還能看見細小的汗。連喻幾乎是下意識的別過頭,里哼哼唧唧。
“你想去就去唄。”
萬籟村是小地方,所謂的茶樓也只是個二層的小竹樓,裝飾的簡陋的,在窗邊的輕紗簾子卻有意境。
兩人找了靠窗的位置坐著,低頭瞧著大街上的花隊,小涼風一吹,話便多了些。當然,多數時間都是方大姑娘在說,連喻偶爾應個一兩聲。
連喻的肩膀上,還穩穩的坐著王守財那只貓,雖說只有三個月大,但是那只碩大的貓臉已經能跟尋常的飯碗媲了。王守財在打瞌睡,瞇著眼睛,嚴肅的臉,全然的無法無天。
方婉之灌了一大口茶水,抬起胳膊袖豪爽的一,將王守財從連喻肩膀上抓下來。
“你怎地連個笑模樣都沒有,姑娘家看著你都要躲著走呢。”
連喻頓時覺得涼快了不,拿出折扇風度翩翩的搖了兩搖,依舊沒有說話。默不作聲的轉向窗外,任由春風穿過他的長發。
方婉之自知他很有點任的德行,也不同他計較。烏溜溜的大眼東西看看,正瞧見一名小哥端著個裝滿玉石手鐲的托子在那兒賣。沖著他招了招手,在里面瞧瞧了,一眼就相中了一白玉簪子。
簪子的樣式很素雅,簡簡單單的雕著一條纏枝紋,打聽了一下價錢。
八十兩銀子,有點小年頭,正經不算便宜。拿在手里掂了掂,想一價錢。但是小哥說東西不二價,您不買還有的人買呢。態度還強,無非是看著春花節出來的人多,不缺買主。
方婉之將東西拿在手里翻來覆去的看,是真喜歡。絮絮叨叨的好話說了一籮筐,愣是沒講下一分銀子。
瀾卿眉頭蹙了一下,顯然覺得面前的兩個人冒犯了他風雅的神仙之姿,脖子一將簪子拿在手里,是個男人的款式,也沒多問,言簡意賅的問小販。
“多銀子?”
小哥一昂腦袋。
“八十兩銀子,不二價。”
“八十兩。”
瀾卿緩緩將東西放下。
“想訛人啊?”
然后自命高冷的瀾公子就開始在茶樓里討價還價,一張從簪子的質地說到簪子的行,從漢白玉的曾祖宗說到曾孫子,一溜的古玩行家用語,開口到合上沒說過一句廢話,最終以二十五兩銀子的最佳戰績拿下了那只白玉簪。
小哥兒慘白著一張臉,帶著哭腔對連喻說:“這位爺,您瞧著通都這麼排場,沒想到還這麼...會過啊。”
他沒敢說摳,但是周遭的人都用一種意會的眼神認同的看著他。
連喻無所謂的一扭頭,繼續逗他的寶貝兒子去了,清清冷冷的樣子,是又不愿意開口了。
方大姑娘卻很開心,樂呵呵的給了銀子,驟然覺得瀾卿在這一方面真可謂奇才。同一般人的想法不同,覺得這麼個摳別人賺自己的人,實在是有大出息的。
戴在頭上的銀盤紋玉冠一松,連喻沒想到方婉之會手把他原來的簪子給摘了,換上了剛買下的白玉簪。他看見湊上前來左右端詳著,而后點頭。
“好看。”
連喻奇奇怪怪的瞅著,隨即拿著小銅鏡照了照,面上現出一傻氣。
“給我買的?”
方大姑娘有些不好意思,惴惴的問。
“喜歡嗎?”
其實想買一支更好的,奈何囊中很,方正平日很給銀子,上華麗的著也多是為了照顧方府的面。白玉簪更是不能跟連喻送給的相比,差的太遠了。
“姑且算是禮尚往來吧。”
說。
“哦。”
瀾卿應了一聲,抬手在發上的雕花上了一下別過了頭。
頓了一會兒才道。
“....回去皮皮要是問起,就說是八十兩。”
方婉之以為他是不喜歡戴便宜的簪子。張了張口,想說你要是不喜歡,改日我再買別的送你吧。再一看他板著臉的樣子,又沒有要摘下來的意思,一時又有些不著頭腦。
其實瀾卿是有點手足無措。他沒有收過孩兒的東西,送到跟前也不要。今天卻放任這方婉之將白玉簪戴在了頭上。他不知道怎麼跟對方解釋,上次的簪子不用禮尚往來。一聲不吭的收了東西,又覺得不甚禮貌,絞盡腦就憋出這麼一句云里霧里的話。像是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笨拙的傻里傻氣。
與此同時,一樓之隔的另一家茶樓上也是客似云來,沒人知道,在一看不見的角落里,一銅綠長袍的方正也坐在人堆里。
看著對面同方婉之有一搭無一搭說著話的白公子,方正胖的皮堆積出來的細長眉眼瞇起一個詭異的弧度。他今日接了一單生意,買主是個喜歡湊熱鬧的。本來不喜在這種市井之地久待的他,卻意外發現了一件不得了的事。
“瀾卿?”
他單手叩了兩下桌案。
或者他更應該稱他為,連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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