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大人,打發點咯》第二十九章 大王派我來剿匪
是說雁南這一帶,盜匪猖獗,不是什麼太平地界,縣城本隸屬苗疆,當地的知縣卻很管事。原因是苗疆一帶信奉巫蠱,雁南尤甚,雖說朝廷下了令,還砍了一顆大祭司的腦袋,但是雁南人在他們心里多都是沾著些邪氣兒的,輕易不敢惹。
前不久雁南知縣白晏沉來報,說是當地新起了一支人數不小的隊伍日聚集,恐有起義之勢。聽到這個消息的人都笑了,心道。你雁南總共能有多大?高高往牌樓口一站就能環視整個小闌山了,又說是小支隊伍,那就是還不氣候呢。恐有起義,這人還沒彈呢,誰愿意管?
說將起來,朝廷對于這種民間的小打小鬧也是混不在意的。了,就派就近的州府派兵鎮一下。鎮不了再圍剿,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事。
然而雁南這個知縣是個新去的,人倒是恪盡本分的很,就是膽子沒個耗子大。一看見苗頭不對就上了折子,還不往州府報,直接遞到上京來了,還附帶了三加急的羽。
早朝的時候,劉元帝當個笑話似的跟朝臣們講了這事兒,一面數落這白晏沉是個傻的,一面打算按照過去的法子,派點子兵過去瞧瞧便算完了。
不想正在這時,朝中出了名的糊涂王,劉元帝常年混吃等死的傻兒子劉凌不知怎麼開了腔,正兒八經的往地上一跪,他要請旨掛帥領兵圍剿叛?!!
屁大點個事兒蓋了頂大的名頭,底下人聽著想笑又不敢笑。
要說劉凌,那是皇后嫡子,若是才德雙修,那是做太子的不二人選。偏生這東西是個提不起來的貨,日在宮里閑的轉。姜皇后恨其不爭,總想讓他在皇上面前做些績出來。
今日請旨這一出,毫無疑問肯定是皇后的意思。誰人不知,這麼點小打小鬧的事,隨便派個誰去都不會出什麼大簍子,又何須一個封了王爺的皇子親自走這一遭。
且不說這貨別說是上馬打仗了,就是爬上馬背都得費一番周折。
皇上是常年的看不上劉凌,非是因為他蠢,而是因他蠢的太過明顯了。只是到底是自己的兒子,長到三十歲這麼大,還是頭一次請旨領兵,劉元帝也不想太過打了他的積極,便隨了他去了。但為了讓他不蠢死在外面,邊必然得跟個明人。
而這朝堂上,還有比連喻更的人嗎?
右相張思中抖著兩撇小胡子拍著劉元帝的馬屁。
“圣上英明,連尚書子好,人也沉穩,此去必然萬無一失。”
大家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誰都沒吭聲。
心里都有些哼哼唧唧的腹誹。
連喻的子好?
朝堂上但凡誰參他一本,下朝之后他能弄死他。
遠的不說,就說兩年前吧,太常寺卿盧文淼曾經在朝堂上當面參了連喻一本,說是宮里祭祀大典需要銀兩籌備,他跑到戶部請銀子請了無數回,連尚書楞是不肯撥,以至于他們無法準備祭祀的行頭,請圣上明察。
連喻那個時候正在打瞌睡,被邊的朝臣喊醒明白過意思之后,直接走到了盧文淼近前,張口就是一句。
“你傻吧?今年欽天監早已報出雁南一帶必將多雨,糧食稻谷都收不,眼見著梅雨將至,你不給活人留錢卻要給死人燒紙,你腦子是不是讓驢踢了。”
而后低頭卷了卷自己的袖口,二話不說就把盧文淼胖揍了一頓。
“讓你參我!”
連喻是帶過兵的,也從來不講什麼君子氣度,對于手無縛之力卻招惹了他的人,一概如蕓蕓眾生般平等對待。可想而知那個未到中年就發了福,又酒過度的東西被他揍了什麼德行。
最后,連尚書因為殿前失儀而被足了三個月。而朝堂上的那一出胡攪蠻纏,卻間接給圣上提了個醒,因為鬧的靜實在太大,也讓他不好意思再讓太常寺擺什麼九九百十一鼎神龍祭壇給祖宗燒紙的排場了。
三個月的足,連喻優哉游哉的歪在家里睡了三個月的懶覺。三個月的梅雨,雁南一帶果然發了大水,老百姓寒迫之中得到了朝廷充足的補給,的日日謝主隆恩。后來也不知道是誰,從京中傳回了連大人這出為民請命暴揍禮的戲碼,的緒又瞬間轉移。
所以說連喻那點子聲,真正論起來,可能也就雁南的老百姓最買他的賬了。
這次雁南一帶的□□劉元帝派了他去,也正是因了這份緣由。所謂□□,說白了那是關起門來自家的事兒,能鎮絕不圍剿,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哪戶大院的主子也不愿意沒事砍了自家的樹。
連喻對于自己所有的聲譽與名都不在意,本無所謂招不招人喜歡。如今這趟外差,圣上既然點了他去,那他便去。
唯一不甚喜歡的,大概就是邊還要帶著兩個蠢貨。
他是喜歡跟聰明人打道的,因為跟聰明人不用廢話。蠢貨則不同了,講的再明白也是發傻。
臨出發的頭一天,瀾卿回了一趟玉塵奉宛。最近他都沒怎麼回府里,常用的件都在這里放著。皮皮被他打發去雁南打探消息去了,不能幫他整理行李,一堆的錦棉被被他堆在床上,是個完全束手無策的狀態。
他要拿的東西似乎很多,挑挑揀揀之后還是很多。連喻開始有些嫌棄自己的子,又實在必須要帶。每次外差他都要帶被子和碗筷和王大壯,他不喜歡用外頭的東西。
雁南離京城很遠,路上說要走半個月,一想到客棧那些不知道多人用過的被面和杯子,他就又開始在床上堆啊堆。打算弄出個合適的形狀再塞到箱子里。
王守財居高臨下的坐在房梁上看他,歪著腦袋看,瞇著眼睛看,迷迷糊糊的爬著看。看到最后,也還是糟糟的一團。
方大姑娘端著碗熬好的湯藥走進來的時候,連喻正盤坐在床上跟一堆棉被生悶氣,看見一路吹著過來,快的接了碗邊,抻頭湊過來看的手。
“燙著了嗎?怎地不拿個木托?”
這碗熱呢。
方婉之笑瞇瞇的將手指頭放在耳垂上散熱。
“哪有那麼金貴,就是端過來的時候懶得費事了,你快放炕桌上。”
連喻就很聽話的放了,又著脖子瞅了瞅的手,沒什麼事兒,才又放了心,低頭拿著湯勺開始一勺一勺的喝藥。
他沒病,但是確定自己需要進補。雁南一帶,比京城氣候要差,這一碗湯藥熬的都是上好的東西,他從來都知道對自己好。
方婉之見他喝了藥,便轉幫忙收拾床上的東西。看著偌大的一堆,據說還是某人整理過后的結果,頗有些哭笑不得。
道:“早讓你個婆子過來了,非說自己能疊,你瞧瞧這被面讓你團的,都皺了。”
“這青瓷碗得用棉布包上,不然路上準保得破。”
連喻就端著碗聽著數落,也不吭聲。良久之后抱著王守財窩在床腳,還是不吭聲,就看著方婉之進進出出的忙碌,段裊裊婷婷的,不算瘦,曳地的長被卷了子邊,出一雙緞面繡花鞋面的小腳。
婆子哪有方婉之好呢。
連喻手上有一下沒一下的點著王守財的腦門,想到自己這次是出遠門,突然很舍不得方婉之。沒有了皮皮的日子他可能會過的有點七八糟,但是沒有了方婉之,他似乎會很無聊。熱鬧的日子過足了,就不會想要寂寞了。
連喻在為人世上極喜歡打腔,但是到了方婉之這里,卻換做了完全的直白。抱著貓往跟前湊了湊,他對方婉之道。
“你去將湯藥再盛一碗來喝。”
方婉之正在收拾東西沒工夫搭理他,隨口哼哼一聲算是應了,也不知道聽清楚了沒有。
連喻就站在原地瞅,瞅了一會兒,發現并沒有將自己的話當回事兒,就自去后廚端了一碗過來。
“誒,你喝了,東西等會再收。”
方婉之看著驟然出現在面前黑糊糊的藥碗,非常的困。
“我不想喝。”
這東西熬著的時候就有子苦味兒,再者,為什麼要喝這個啊。
連喻就將碗又往跟前端了端。
“雁南的天氣不好,喝了這個才不容易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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