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麗長夜)》第3節

《KissmeGoodbye》是一首很老很老的英語歌,太老了,以至于林妲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這里不會有這首歌,因為去過的歌廳,還有自家和朋友家的卡拉OK機子里,都沒這歌。認識的人里,除了媽媽,也沒誰會唱這歌。

是在娘胎里開始接這首歌的,因為媽媽有盤磁帶,上面都是英語老歌,其中就有這首《KissMeGoodbye》。那盤磁帶上的歌,全都曲調舒緩,旋律優,被媽媽當做胎教音樂經常放給聽,出生后,媽媽就用那盤磁帶哄睡覺。據說特服那盤磁帶上的老歌,晚上睡覺的時候,只要媽媽一放那盤磁帶,就很安靜地躺在床上聽,聽著聽著就睡著了。

再后來,就無師自通,全都會唱了。

可能是因為早期接加上長期熏陶,覺得那盤磁帶上的歌才是全天下最聽的英語歌,時下流行的勁英語金曲,反而沒覺。

作為大學英語副教授的兒,唱英語歌是到一致好評的。平時和同學朋友出去K歌,也比較唱英語歌,不過因為歌廳里沒的老歌,一般都是唱唱《MyHeartWillGoOn》(電影《泰坦尼克》曲)之類比較大眾化的曲目。

但今天一點也不想唱歌,因為不習慣當著這麼多陌生人唱,而且還有“海”在場,人家是喝過洋牛的,那英語肯定是好生了得,在這樣的場合唱英語歌,只能是班門弄斧,所以特意點了這首,準備蒙混過關。

看到大家都在積極地幫尋找這首歌,不由得抿笑,知道會是徒勞一場。

正在這時,Simon回來了,聽說是在找這首歌,馬上打包票說:“有,肯定有。”

不相信:“不會吧?我說的是很老很老的那首英語歌,不是王力宏那首。”

“我知道,肯定有。”

“別的歌廳都沒有的。”

“別的歌廳怎麼能跟‘藍海洋’比呢?”

也發現“藍海洋”真的比別的歌廳高級,音響效果不是一般的好,畫面也不是一般的,裝修更是沒說的,十分高雅。最重要的是,這里的機子仿佛通人,你要是喊不上去了,它會自幫你調低音調,你要是唱太慢了,它會自幫你放慢速度。

Simon一下就找到了說的那首《KissMeGoodbye》,幫點了,把麥克風遞給:“是這首吧?”

賴不掉了,只好接過麥克風,站起,輕輕唱起來。

Wechooseit,winorloseit(是是敗,這都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Loveisneverquitethesame(從來都不會一不變)

Iloveyou,nowI’velostyou(我你,但我已經失去了你)

Don’tfeelbad,you’renottoblame(別自責,這不是你的錯)

SokissmegoodbyeandI’lltrynottocry(給我最后一個吻,我會盡量不哭)

Allthetearsintheworldwon’tchangeyourmind(用盡世上的眼淚也不能挽回你的心)

There’ssomeonenewandshe’swaitingforyou(你的新歡在等你)

Soonyourheartwillbeleavingmebehind(你很快就會將我忘在腦后)

Lingerawhile,thenI’llgowithasmile(再呆一會,我會微笑著離去)

Likeafriendwhojusthappenedtocall(就像是一個朋友巧來看過你)

Forthelasttimepretendyouaremine(請你最后一次裝著仍在我)

Mydarling,kissmegoodbye(親的,與我吻別)

IknownowImustgonow(我知道,我該走了)

Thoughmyheartwantsmetostay(雖然我心里想要留下來)

Thatgirlisyourtomorrow(那個孩才是你的未來)

Ibelongtoyesterday(我只屬于你的過去)

……

Forthelasttimepretendyouaremine(請你最后一次裝作仍在我)

Mydarling,kissmegoodbye(親的,吻別我吧)

Mydarling,kissmegoodbye(親的,吻別我吧)

一曲唱下來,把個包間唱得雀無聲,不知道是因為這歌太傷了,還是因為這歌太古老了,總而言之,就是把大家都唱了木

過了一會,幾個人好像恢復了知覺一樣,不約而同地評論起來:

“哇,這歌——真好聽啊!”

“看不出來啊,小姑娘的嗓子這麼——。”

“瞧瞧,這才音樂,現在那些東西,太——淺薄了。”

“你小小年紀,怎麼會唱這麼老的歌?”

詹濛濛替解釋說:“這是媽媽的最。”

又是一陣贊嘆:

“有其母必有其啊!”

“肯定是音樂世家!”

慌忙聲明:“不是,我媽不是搞音樂的,是教英語的。”

“難怪這麼會唱英語歌。”

詹濛濛說:“其實媽媽唱得比更好,主要是代了自己的和親經歷,所以聲并茂。媽媽和爸爸——就是歌里唱到的那個樣子。他爸以前結過婚,為了追求媽,不惜拋妻棄子。媽呢,其實還有更好的人追求,但媽見爸把婚都離了,了孤家寡人,不想辜負爸一片心意,就跟爸結了婚。哪知道爸爸出國之后,故伎重演,有了新歡,就拋棄了媽媽——”

林妲驚呆了,沒想到詹濛濛會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家的料,覺像被人當眾剝服一樣,只想挖個地鉆進去。

幾位聽眾也全都不吭聲了。

詹濛濛繼續料:“媽媽就像這歌里唱的一樣,雖然被人拋棄了——”

一直在悶頭翻歌本的東家突然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驚喜地嚷道:“我終于找到一首會唱的了——”

幾個人全都開始起哄:“好啊好啊,快唱快唱。”

“就是,你今天是男豬(男主),不唱一個是下不了臺的。”

東家自己用遙控選了歌,屏幕上出現了歌名《Linda》,張學友原唱。他沒站起來,就坐在原座,懶洋洋地唱道:

一臉的醉意讓我們更親

給你所有最浪漫的消息

誰都不可以想要將你代替

為了你我什麼都愿意

是什麼道理坦白也要勇氣

對你的已經無法言喻

只要一接近就會開始心急

怕你太早從我懷里離去

LINDALINDALINDALINDA

你不要不說話

你的沉默仿佛是種懲罰

怪我讓你也有一點掙扎

LINDALINDALINDALINDA

你不要太害怕

有多你我還不會表達

沒說的你都懂嗎

說來奇怪,雖然林妲從來不知道有這麼一首歌,但卻覺得旋律很悉,特別是那個英語部分,簡直就能跟著唱出來。發現其他人也一樣,好像都能唱那句,一到那里,大家就都唱了起來,那句一過,又都停了下來。

結果這首歌了那天的“絕唱”,再往下就沒人點歌了,坐著閑聊了一陣,吃了些甜點,就有人提議回家,其他人也都贊,于是起走人。

到了門外,幾個男生說了“再見”,就都秒gone了(一下就消失了),只剩下東家和兩位士。

東家問:“你們住哪里呀?我送你們回家。”

詹濛濛報了地址,開玩笑說:“你剛從外國回來,知道不知道路哦?”

“有GPS(衛星定位系統)。”

“A市這幾年街道變化神速,又到修路,有GPS也不好找,還是我來開吧。”

“你有駕照?”

“當然哪。”詹濛濛掏出駕照晃了一下,“新時代的,要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寫得了代碼,查得出異常,殺得了木馬,翻得了圍墻,開得起好車,買得起新房,斗得過二,打得過流氓——”

東家被逗笑了:“呵呵,太厲害了!”

東家的車取來了,詹濛濛開心地大一聲:“哦也!寶馬6系,還是敞篷的呀?乖乖!太拉風了!”說著,就到車手里去搶鑰匙。

不肯給,東家發話了:“給吧。”

詹濛濛接過鑰匙,喜滋滋地坐到駕駛室里,林妲正想坐到后座去,東家把攔住了,指了指前座:“你坐前面吧。”

“不,還是你坐前面吧。”

“我怕死,不敢坐前面。”

林妲以為他開玩笑,后來才發現他真的很怕,完全不顧男人的面,不時地吆喝:“有人!有人!”“紅燈!紅燈!”“剎車!剎車!”

詹濛濛格格笑著,把車開得風馳電掣,好像存心把東家嚇得尿子一樣。

到了目的地,詹濛濛停了車,但還不舍地坐在那里不肯出來:“哇,太過癮了!好車就是不一樣!”

東家問林妲:“你住哪里呀?我送你回去。”

“我就住這里。”

“你們倆住同一棟樓?”

“不是同一棟樓,還是同一層,同一套房間。”

“是嗎?親戚?”

“不是,是我同學,家在外地,在做暑期工,公司離這里比較近,住在我家。”

“哦,那我省汽油了。”

東家走了之后,詹濛濛責怪說:“你干嘛說我借住在你家呢?就說我家也在這棟樓,他不就以為我父母也是大學教授了嗎?”

“你——事先沒說麼。”

“這還用我說?我看你是故意的。”

“什麼故意的?”

“我你去,是做陪襯的,你倒好,在那里喧賓奪主……”

“我哪里有喧賓奪主?”

“你唱那首歌——”

“那不是他們著我唱的嗎?”

你唱你就唱?你不會推?”

“你不是也在那里嚷嚷要我唱嗎?”

“我當然要嚷嚷,不嚷就讓人看出破綻了。”

“我哪里知道你是在假嚷嚷?”

詹濛濛自我開解說:“算了,唱個歌也沒什麼,況且是首老掉牙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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