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匆匆》第一章 同床異夢
關于幸福,每個人的定義自是不同。有人需要用質量化幸福,有人則需要與他人比較來證明幸福。我認為,知足便是幸福。我很滿足于我目前的現狀,所以,我很幸福。
——沈安若的Blog
“這年頭,騎白馬的不是王子而是唐僧;長翅膀的不是天使而是鳥人……結論就是,好男人都死了。”賀秋雁吃著飯時一直念念自語,安若噗地笑出聲來。
周末,恰逢十三號,黑星期五。賀秋雁為了紀念自己第二十七次相親失敗,以及所持唯二支票均跌停板,決定讓沈安若請吃飯。
們小學、中學同班,大學同校,畢業后又到同一個城市。這樣難得的緣分,使得即使兩人格喜好相差不,仍為很不錯的朋友。
賀秋雁昨晚在相親宴上大刺激,今天整整將全世界男人們罵夠了半頓飯后才終于平靜:“我的要求又不高,隨便是誰,只要順眼就,免得我老娘天罵我不孝,令在親戚面前抬不起頭來。可是蒼天啊大地啊,為什麼這樣微小的愿都不能滿足我?沈安若,我越來越理解你為什麼稀里糊涂就把自己打發了,畢竟,你老公遠看人模人樣,近看也還算順眼,已經是可遇不可求了。”
茶足飯飽,時間尚早,安若拖賀秋雁去新開業的娛樂城看電影。
“你這已婚婦當得其實也自在的,這麼晚了都不用回去侍奉老公?”賀秋雁挖苦說,“咦,對了,前兩天想找你出來,你都說住在新區,不會吧,你們分居啦?”
“賀秋雁你怎麼就那麼見不得我們好呢。程臣出差了,所以我住公司附近那套房子里。市中那邊的大房子一個人住著,其實害怕的。”
“你家相公一年里是不是差不多要有一半的時間在外面?簡直比市長都忙。唉,我一常年駐外的豬頭男同事,寂寞難耐,竟在外面兩省找了一個小的供著,他糟糠妻還在家里辛辛苦苦養著他的兩老育著他的孩子……死男人們啊,這都什麼德行?這還是窮男人呢,更別說你家那位貴公子。沈安若,你可別說我沒提醒你啊。”
沈安若這次真的被逗笑了:“那敢好,我一定要專程去謝謝人家替我照顧老公。”
賀秋雁翻了個白眼:“你沒救了。”
安若對這位閨的毒舌早就習以為常,索以沉默的微笑結束這場話題。賀秋雁一向刀子豆腐心,對安若真心的好。
“你若真一個人害怕,就到我那兒去住,離你公司也近。你原來住的那地方糟糟的,也不安全啊。”
“不用,他明天就回來了。”
影院里的強檔電影只有《無極》,網上縱然罵得狠,購票者仍是絡繹不絕。
“網上評價很爛啊,咱省著錢,去你家看DVD好了。”
“幾個億砸出來的電影,越爛越值,這做奢侈的行為藝。”
“你這都什麼心態啊?”
因為心理預期值足夠低,倆都覺得那片子其實很好看。
“網評真無良。科幻片、史詩片、戰爭片、宮廷片、片、懸疑片、悲片、傳記片……對了還有喜劇片,這樣的N合一,多厲害啊。”
“‘你毀了我做好人的機會’。哈哈哈。還有,‘我被你了’。哈哈哈哈哈,笑死了。”賀秋雁完全不顧淑氣質大笑,引路人側目。
倆穿過娛樂城的停車場去出租車,突然秋雁停下腳步,指著幾米外的一輛車:“咦,那輛車……”
“走啦。”
“哎,真的,后面那抱枕好眼。”
“你不要對人家的車指指畫畫。”
“沈安若,我建議你去認識下這車主,好像真的跟你蠻有緣……”
沈安若對這位朋友的窮追不舍十分無奈。不過,那車的確是程臣的。
本來黑夜里也不是很容易辨認,程臣的車一向低調,混在車堆里不顯眼。而且安若是車盲,只識車標不識車型,甚至連他的車牌號也背不全。不過那兩只抱枕卻認識,前陣子參加了一陣子小區里的布藝手工課,唯一的作品便是那兩只拼花布的懶貓抱枕,一直扔在程臣的新車上沒拿走,沒想到他竟然還擺在那里。那樣隨興的拼,花布都是網購的,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安若曾很得意地用手機拍了傳給秋雁看,所以也認得。
其實還有那車牌號,雖然背不全,不過最后兩位總是會記得。程臣十分執著于“99”這個數字,他的手機,車牌,家里的固話,尾數都是99。
“嗯,你不是說他明天回來?”
“提前回來也有可能吧。或者別人借他的車開。”
“他提前回來卻沒通知你?你那有潔癖的老公才不會讓別人屬于他的東西呢。”
“賀秋雁,你怎麼對我老公比我還上心呢,莫非你暗他很久了。”
“啊呸,沈安若你這笨蛋,我只是替你不值而已。程臣哪有當你是老婆,跟養二差不多。”
沈安若本來被秋雁穿還有點尷尬,這下倒忍不住笑了。
其實還真的有點像,雖然沈安若不是很清楚二的職責與待遇。
比如說,一直不清楚程臣到底做什麼,賺多錢,認識他時似乎在一家外企工作,后來便自己開公司。他不在面前談公事,也不會過問的。
但他清楚地記得應該記住的每一個紀念日,登記日、結婚日、生日、人節甚至三八婦節,鮮花、禮總是準時到達。還有每月定期打到安若賬戶上的一筆錢作為生活費,是月薪的兩倍還不止。還有,有時安若會給家里添置些東西,比如兩個月前在原來很空的閣樓里加了一套布沙發,很貴。前幾天發現賬戶里上個月竟多了一筆錢,差不多是那套沙發價格的雙倍,令哭笑不得。安若一直覺得自己的薪水在本城中已經不低,倒是沒想到,當程臣的老婆可以賺更多。
當程臣的妻子不是件很難的事。他出差時候多,平常也很回家吃飯。家里開伙的次數寥寥,而且他吃得清淡,只家常菜,很好應付。
大多數程臣沒有應酬的周末,兩人都是在外面吃飯,吃遍了大飯店又去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難忘。那車子七轉八拐令人徹底轉了向,后來打算與同事去重溫味,都怎樣再也找不到。程臣對吃那樣有研究,倒是不明白,他為何總也不胖。
同事大姐們總說:“安若好福氣,結婚都快一年了,老公待還像熱時。”
也有刻薄的:“這夫妻若得跟人一般,本就不像是過日子的兩口子。”
不過大多數的人總是羨慕,除了賀秋雁,一向不待見程臣,認定安若嫁他實在便宜了他。
“秋雁,程臣對我很好,你也看得到。不是所有男人都能這樣對待妻子。我若說不知足,你難道不覺得我太矯?”
“哼,程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錢,還有哪里比他強?哦,對了,江浩洋又調回來了。”
“哦,知道了。”
“這麼平靜?你還真的一點都不在意了啊。沒心沒肺。”
回到家已是十一點。因為是周末,沈安若還是回了東區的家,買了大包的生活必需品。程臣出差后,自己也只回去了一次,現在家里想必到沾了灰塵。
偌大的房間只一個人,空,安靜得讓人心慌。沈安若掏出手機,撥了幾個數字,尚未接通,又掛掉。有什麼好說的呢?你已經回來了吧,我看見你的車了。像妒妻查崗,定要遭他嘲笑。或者假裝問,你什麼時候回來?沈安若并沒自信,萬一他回答,明天。這樣的試探簡直自討無趣。
于是像往常一樣到常去的論壇灌水,有一搭沒一搭地閑聊。多奇怪,你跟現實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背面一個很虛幻的ID符號來得坦誠,就好比《花樣年華》里悶一輩子的梁朝偉,最終的心事只吐給一個樹。直到大家都睡去,安若一遍遍刷新仍只見得到每個帖的最后發表人欄里都飄著自己的ID,不得不面對一個人的孤單,發了一會兒呆,終于關機。看看時間,已經凌晨兩點。
從浴室出來時,發現手機忘在了客廳里,于是去取。剛進客廳便聞見一縷淡淡的煙味,只覺得心臟驟然收,后背涌起一寒意。屋里一片漆黑,只有月從沒有拉實的窗簾里出一點微,那沙發上可不正坐著一人?安若大腦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頓了幾秒,還沒作出下一步的反應,沙發那邊突然傳來一聲輕咳,大大地松口氣,幾乎癱下來,立即到開關把全部的燈打開,屋一片華。
此刻慵懶地斜倚在沙發上的可不正是程臣,此時一只手夾著煙,另一只手半遮住被突亮的燈刺到的眼睛。
沈安若被驚嚇之后只覺氣結郁悶,努力抑著火氣:“半夜三更的,你裝神弄鬼打算嚇唬誰?”
程臣從指里睜開一只眼,半瞇著瞅了一會兒,又閉上,有些含糊地說:“咦,你什麼時候回來的?你才裝神弄鬼,我也被你嚇到。”
走近時聞到他一酒氣,醉意醺然,想來是喝多了。
一向最服氣他這點,即便喝得再多,仍是冠楚楚,連頭發都不,完全不似的男同事們一喝高便邋遢失態,原形畢。不過此刻他穿著一正裝,如此沒氣質地癱在沙發里,還做一副可表,沈安若極見他這完全不設防的一面,于是心,起去幫他調一杯兌醋的蜂水。
再到程臣邊時,見他微微皺著眉,跟自己的領帶較勁,于是坐到他邊,手幫他解開,又替他松了襯的紐扣。專注于此時,只覺得他的手指上的耳垂,順著脖子、鎖骨一路下,十分輕。安若呼吸窒了窒,卻見程臣目迷離,似乎越過的看向了不知名的別。他的手很冷,安若輕輕扯開他的手,把蜂水送到他邊。程臣喝了幾口后便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又固執地將手重新探進的領。
沈安若剛洗完澡,只披了一件裕袍便出來,被他一拉扯便下大半,邊往回扯邊推他:“很晚了,快睡吧。唉,你上酒味真大,臟死了……”不想卻被程臣整個人半到沙發上,彈不得,只到他的呼吸每一下都掠過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陣陣發。
安若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卻不見程臣再行,而他的呼吸卻漸漸沉穩,原來竟然睡著了。
這家伙酒品倒是好極,喝這樣也不鬧,基本算是很乖。無奈又好笑,費勁地將自己掙出來,推了半天也未將他推醒,只好從臥室拿來被子和枕頭,替他掉外與子,用溫水了巾替他過臉和手,把手機替他掏出來放到他邊。安頓好程臣,安若坐在客廳里又發了一會兒的呆,終于熄了燈,回到臥室。一向眠慢,大概因為累,又實在太晚了,很快睡著。
早晨醒來時,聽到廚房里地傳來乒乒乓乓。沒想到程臣已經起來,正在冰箱里翻來找去,看見安若穿著睡呆呆地站在廚房門口看著他,于是送一個微笑:“總算起來了,真是懶。快弄點吃的,我了。”
他穿一淺灰藍睡睡,赤著腳,頭發漉漉,滴著水,劉海在額頭上,此刻面容帶著分稚氣,抿著出一邊臉的深深的酒窩,好像突然年輕了幾歲,倒像個大學生。
安若回過神,心想莫非太久沒看見程臣,竟然覺得陌生。
還好昨夜去購了足夠的食,簡單地做了中式的三明治,烤餅夾了煎蛋、火和生菜,先遞過去一個,又做第二個。煮了小米粥。
程臣將那改良式的漢堡在手里觀察了半天,忍不住問:“你發明的新吃法?”
“中式漢堡啊,我們念書那陣子,早晨實在吃膩了學校食堂的喂豬食,便早后出來排隊買這個吃,一周至吃兩次,整整吃了四年。程爺,你真沒見過啊?”
“我們那時候只有燒餅、油條、稀飯、咸菜,哪比得你們這一代年輕人。”
沈安若嗤他一聲,他明明只大兩歲,竟然冒充長輩。
程臣又說:“看見這東西就想起當年在德國念書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說過嗎?漢堡大學,漢堡,哼。”用力地咬了一口手里的烤餅,仿佛跟它有仇,結果把醬都出來,流到手上。他另一只手拿著湯匙,安若只好拿了餐紙手替他抹掉,忍不住笑。他吃東西一向斯文,極這樣狼狽。
留學的事他以前還真沒說過,他們都甚提自己的事。沈安若約聽別人說他曾出國,總以為是有錢人家爺出門鍍金兼游玩,不想原來真是正經出去念書,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斂,加上幾分敬意,但仍覺得有趣。程臣每次見去肯德基吃漢堡便稱崇洋外兼惡俗,不想原有這樣的典故。
他們很一起吃早餐。程臣上班比晚半小時,公司又比近,所以總是沈安若出門了,他還賴在床上繼續睡或者裝睡。
最初時安若出門前會幫他把早餐準備好,晚上會發現他本不曾過。安若疑心他本不吃早飯,念過幾回,程臣只說到公司樓下吃,后來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們倆的話題向來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顧吃自己的飯。程臣幾口便吞掉所謂的中式漢堡,喝幾口小米粥后說:“味道還行,再來一個。”
安若起又去做,蛋要現煎,火也要重新切,本以為程臣會吃很。待做好后回遞給他,卻見他已經拿起安若已經吃了一小半的那一個正吃著。
剛洗好碗,只聽程臣聲音遠遠傳來:“我去打網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頭看,程臣已站到后不遠。
“我值班。今天路上車,班車會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經趕不上了。”安若了手,急急走上樓換服,后傳來程臣的聲音:“你不用那麼急,我送你。”
“不用了,趕不上車的話,我可以打車。”
換好服下來,卻見程臣已經穿戴整齊拿了車鑰匙在門口等。安若說:“不用那麼麻煩,今天不刷卡,去晚點大概沒關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無言,程臣開車時并不怎麼講話,所以安若也很主跟他講。打開車的CD,羅大佑那副破鑼嗓子千年不變。終于放到這一首,羅大師荒腔走板地唱著“眼在慢慢地飄逝瞳孔在慢慢飄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樂是滴滴答答的鐘擺聲,一下一下地敲,直聽得安若悶氣短,索關掉。
程臣終于發話:“關掉干嗎,這首歌多好。”
其實安若也喜歡,只是他車里音響太好,所以這歌聽起來更加令人呼吸不暢。“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遠離憤青的嗎?”
“他早就不是憤青了,是憤中。”
安若扯一下角回應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開車又看不到。只聽他又說:“大概是1998年,為了要攢錢去看他的紐約演唱會,咬著牙打了半個學期的工,這大概是我這輩子做過最瘋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臺灣了?最近幾年在地的時間也多。你想看他演唱會,機會有得是。”
“當年哪里知道,以為錯過機會,就再也見不到。前年他在香港開演唱會時我恰好也在那邊,離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鐘車程,結果我卻在賓館里睡了整晚的覺。想來真是慨,還是年輕歲月比較好,雖然想要的總是很難得到,卻每天都懷著希。”
“你怎麼突然這麼有詩興?你都快哲理詩人了。”
程臣板著臉說:“你能不能假裝捧一回場?”
“請給我一點時間細細地咀嚼味以及醞釀緒。”程臣板著臉時,右臉上的酒窩反倒越發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那樣,還自己開車回家?太沒公德心了吧。”
“我沒那麼勇敢。談芬幫我開回來的。”
“你帶書去夜總會?你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無良了?”
“我們是去正經談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嗎要把事往齷齪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們昨天是去的夜總會?”
“我會卜算。”不想竟說了,安若懶得多解釋,想盡早結束話題。
“你昨天看見我了?”
“看見你的車。回來了怎麼不告訴我一聲,幾乎把我嚇出心臟病。”
“我打過電話,你沒接。”
安若翻出手機,真有一個未接電話,時間顯示在晚上十一點十五分,看電影時將手機靜音,一直沒調回來,想來是沒聽見。
“你前陣子不是去學車?拿到駕照沒?”
“已經拿到了。”其實是三個月前就拿到。
“這麼厲害?我認識一位士,倒樁上路各考了兩回才過。”
“教練也贊我頭腦靈活,協調好。”
“你真不備謙虛的德。”程臣停頓片刻,“你喜歡哪一個牌子?去車行看一下吧。什麼時候有時間?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車和公務車,平時打車也方便。”
“出租車多危險,何況最需要時總打不著。
“我有懼車癥。”
“自己開就不會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車也害怕嗎?”
“總之就是不要。”
“不要算了,搞什麼別扭啊。”程臣也覺得無趣。
轉眼到了正洋集團的門口。安若費力地解著安全帶,總也解不開。程臣也不幫,只顧在置柜里翻來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氣,這樣容易生氣。終于解開,打開車門正準備走,不想程臣手遞過一個盒子,甚是。
又來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興致缺缺,一個笑容給他看:“以后你不用這麼麻煩,折合現金給我得了。還有,謝謝你特意送我上班。”
轉便要走時,聽見程臣在背后悠悠地說:“俗不可耐,不解風,喜怒無常。”回頭見他斜倚在駕駛座上,微抿著,似笑非笑地看著。
沈安若自覺理虧,轉看公司門前并沒有人,于是探上前在他頰上敷衍地了一下。
可惜沒涂口紅,不然倒是可以弄臟他的臉。安若在電梯上邊壞心地想,邊打開盒子,名品的穿針式滴水鉆石耳墜,十分雅致秀氣,鉆粒倒是夠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適合。
只是,程臣或許從未留心過,除了結婚當天,再未戴過耳環,并且,耳朵上本沒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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