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匆匆》第十章 暗自較勁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是微妙的計算式。大到星球之間,小到原子核與電子,都是近了相斥,遠了相吸,最終在最合適的距離上實現穩定與平衡。

——沈安若的Blog

臣沒有再提及關于“追求”這個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復了以往相愉快的飯友關系,他甚至肯陪去肯德基,只不過拒絕去排隊買餐而已,連紳士風度也不顧,又挑三挑四,批評垃圾食品的低級趣味,最后只就著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飯,沈安若看得很想吐

他們以前都只在周末才會通電話,只為確認約會容。現在很晚的時候,沈安若都準備睡了,也會突然接到程臣的電話,聲音里醉意醺然:“你有沒有想念我?”有時候也說:“哎,我突然很想見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沒時間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麼”。至于他的后一句話,索回他“無聊”。程臣也不生氣,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掛了電話。被人搶白了還那樣開心,沈安若覺得他有時候真的是特別的無聊。

他們的相也未見更親,只是告別時程臣會加一個離別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的相敬如賓。不過也是敷敷衍衍,有時落在眉心,有時落在耳畔,有時落在角,很有隨機,他再也沒有像那晚那樣專注地吻過。沈安若反正無所謂,也不主去回應。

每隔個十天半月或逢大小節日,鮮花與禮準時到達,不過沒有再夸張得讓人抓狂,都算正常,不會很便宜,也不會特別的貴,都是快遞公司送達,他從來不會親手拿了禮。時時有保安室小妹捧著鮮花與禮上樓,覺得太招搖,曾抗議程臣不要再玩這套把戲,結果抗議無效,反而弄得自己尷尬,只好囑托值班室人員不要送上樓,只通知下班去取就好。

臣一定有一個聰慧靈巧的助手,給他友送花送禮也是工作容之一。打死也不相信程臣會親自去買那些,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選花的傻樣子,那就更無法想象。有時候會想象一下他的助手同時準備N份禮并認真作好記錄免得送重復的場景,不但不氣反而覺得很好笑。

臣那段時間似乎很忙,周末常常在工作,不再整日出去玩。或許是夏天太熱,沒有什麼好去,又或許是那樣的場合攜的均是“伴”,誰帶“友”去倒是令人笑話了,或許他另有“伴”作陪,而這個曾經“伴”已經下崗。程臣倒是有一次要帶去海里游泳兼沖浪,覺得穿泳裝很尷尬,自己本又暈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當了所謂的“友”以后,最大的好是,拒絕的時候理直氣壯。以前被他約要推辭時,總是費勁地轉著腦子想出種種禮貌又委婉的托詞,生怕顯得不識好歹,或者故作姿態。如今再不用浪費這樣的腦,只消說“太熱了,不想出去”或“今天累,改天吧”,便將他輕松打發掉。

沈安若有時想想他那晚的“表白”舉仍是滿腹懷疑,只當是他游戲的一個攻略,所以也沒并有為“程友”的自覺,不過對于兩人的距離近了許多,也并不排斥就是了。有時候甚至覺得自己仿佛一個旁觀者,站在高看紅塵里這一男一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還樂在其中的過家家游戲,只待誰先覺得無趣了誰便先退出,然后游戲結束。

某個周六午后程臣莫名其妙地來了,因為他最近忙,他們吃頓飯便散場,除此之外倒也許久未見。見他一酒味,沈安若直皺眉:“你怎麼來的?難道自己開車?”

“打車。”

當時沈安若正聽著電視廣告坐在沙發上認真繡一幅絨繡圖,小幅的梵高的《星夜》,還特地支了繡花架子,很像那麼回事。程臣坐在旁邊,看了一會兒:“這就是那個什麼十字繡?周末的大好時做這玩意兒,你還真閑啊。”

“這是絨繡,比十字繡費勁多了。哎,你別弄我的線,好不容易才分開的。坐那邊去,滿都是酒氣。”

看他的樣子似乎不舒服,沈安若去廚房幫他兌蜂水,回來時見他拿著遙控按來按去,把所有電視臺轉了好幾遍,還輕輕嘆氣:“這廣告里播的電視劇越來越不好看了。”最后干脆切換到電視機的娛樂模式,用遙控玩俄羅斯方塊。

“你來做什麼?”沈安若被他弄得一頭霧水。

“沒事不能來嗎?你繡你的圖,不用管我。”

過一會兒他又切換了節目,沈安若抬頭看時,電視上第一百零一次上演《泰坦尼克》。

“當年陪一生看這片子,哭得稀里嘩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來一聽TITANIC這詞都有心理障礙。”

“你本來想追人家,后來因此被嚇跑了對不對。”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麼這麼聰明。你看這片子哭沒哭?讓我猜猜,你這麼寡……肯定沒有。”

“在別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淚多浪費啊。再說,也沒多人嘛,若不是后來翻了船,這一對也沒有什麼將來吧,私奔功也鐵定當怨偶。幾小時的跟一輩子的長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麼可能竟然記得住一輩子呢。”

“那老太太才沒記得一輩子,若不是被那幅畫喚醒了回憶,恐怕早把那男的忘在記憶細胞最底層了吧。”

“哎,你,人家被你說得真不堪。”

“你不也一樣。”程臣打著哈欠說,“有一年寫作課老師給我們出題目寫‘是什麼’,我現在還記得那老師真是麗又有氣質。可惜那次罰我重寫。”

“你寫了什麼?”

“忘了。”程臣笑嘻嘻地說。

“你大概以作文為名給老師寫了書吧。”

污蔑我了,才沒有呢。”程臣繼續打哈欠,“你相信嗎?”

“不信,一瞬間的錯覺而已。幸運的人把化作親,就自以為擁有了一輩子,倒霉的人把傷口,也要痛上一輩子。不過聰明人當然會讓自己好過啊,總會弄清楚主菜跟調味品的區別,痛過一陣子就會慢慢忘記了。”大概因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話,沈安若也樂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聰明人了。真憾,我還指你會上我呢。”

“你很無聊呀,我你做什麼?你又不缺人。你想會被人慕的覺時,找你的同事去。”

臣嘀咕了一句,沒聽清,又低頭繡圖,過一會兒,竟見程臣半躺在沙發上睡著了。他睡著時長長的睫覆下來,微微翹著,眉頭輕輕皺著,頭歪向一側,很像個小孩子,跟他平時的樣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覺得心里有些緒在蔓延,但很快便將這種緒丟了出去。屋里開的空調,有些涼,將溫度調得高一些,將他的頭扶正靠在靠墊上,又起替他拿來薄被蓋上。心里倒是懊悔,怎麼可以跟他說這麼多的話,又說那樣的話題,這個商,指不定哪天就為他的把柄。

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臉,吃了做的面條便離開。沈安若松口氣,本來很擔心他晚上要留在這里。

不過從那以后程臣周末時就經常會過來。果然是距離產生,程臣還在遠時,覺得他吃喝玩樂樣樣通,全然是翩翩貴公子,如今見多了他百無聊賴坐著發呆的樣子,竟也習以為常。

大概因為工作累,他吃和玩都沒了興致,更多地混在的小公寓里吃煮的菜。他一向吃得過于講究,沈安若本以為他極難伺候,其實他在家里吃得很簡單,只清炒蔬菜與米飯稀粥就夠了。偶爾也到他那邊去,但路很遠,周末車的人多,程臣就過來接,結果他開了近一小時的車過來后,便懶得再開回去。

他靜時大多時候都很無聊,有時候就只是坐在一邊看繡花,一看半小時,盯得都不自在,又經常挖苦:“你怎麼越繡越啦,是不是繡錯又拆掉了。”“裝模作樣,假裝賢良淑德。這樣浪費大好的時間,不如雇個人來幫你繡。”沈安若嫌他搗,便作勢要拿針扎他,于是他跳起來飛快地逃開。

沈安若沒什麼特別的好,公寓里也沒什麼好玩的,但程臣也不覺得悶,每次來的時候都自得其樂,很打擾,比如他總是去嚇養的那幾條魚,然后用的電腦玩一兩小時的游戲,有時也翻了的影碟看,總是看到一半的時候就睡著了。沈安若都疑心,他總是莫名其妙地來,通常在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的沙發能夠讓他快速眠?他近來總是一副睡眠不足神不太好的樣子。

再后來他終于找到沈安若家里一樣有趣的東西。沈安若一度迷水晶,找到在手工藝市場擺攤的水晶商特制了一整副跳棋,每顆珠子都是純天然的水晶瑪瑙和玉髓,恰好六種。其實也沒有特別貴,但那是大學時代的產,花掉很多的零用錢,所以一直覺得那東西非常燒包。

臣對這副跳棋興趣極了,總是拖著沈安若來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麼讓著,也很難輸上一回,直罵沈安若笨,見興致缺缺,便索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飾兩角,后來三個人,最后六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的棋盤都覺得頭暈,簡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勞累過度還是力過剩,竟把腦細胞用在這樣無聊的事上,而他自己卻玩得起勁。再后來,他連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順手,就坐在地板上用的珠子打彈珠玩,沈安若的地板總得十分干凈,他就常賴在地上,還從書架上搬了很厚的書擺五行陣,當玩彈珠的陣地。沈安若見他這樣糟賤自己的寶貝,氣得要命,直抗議。程臣斜一眼:“真小氣,弄碎你一顆珠子賠你一顆鉆石好了。”

“誰稀罕鉆石啦?”

“你難道沒聽夢唱,‘鉆石是人最好的朋友’,這東西比男人跟錢都更可靠。小姑娘啊你就是太年輕,還會不到。”

沈安若說不過他,便不再理他。不過他連玩彈珠的技都相當的好,直到他玩煩了這個游戲,也沒弄壞一顆的寶貝珠子。

他們還開始學習吵架,其實就是斗,他們辯論任何話題,沈安若都很能贏,如果贏了也是程臣讓著,并且讓得非常明顯,令贏了都覺得臉上無。不過輸了的時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臣也懶得哄,由著去使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別任的人,等過上一兩個小時氣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飯,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飯,就好像剛才的分歧完全沒發生過。

沈安若接到去開會的任務時,正跟程臣賭著氣,也沒告訴他。那天他們話不投機,沈安若覺得心煩,一言不發地吃完飯收拾整齊廚房,也不管他們本來約好了下午節目,甩了門就走了。其實也不算吵架,因為雖然一肚子氣,程臣卻一直在笑,氣得更厲害。

也不指他出來追,本來也不打算玩擒故縱的游戲,就那樣打了車直接回家。

在車上驀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時,其實大多時候他也悶不吭聲,如果真吵便是輸,輸了也扭頭就走,江浩洋也從來不追。一向都想得開,氣上幾分鐘便不再跟自己較真兒,有時還回了電話過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鐘出現在××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話都沒講完,江浩洋便把電話給掛了,又氣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兩個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時候,覺得心也好了許多,氣也消了,再抬頭便見江浩洋已經坐在的對面,雖然板著臉,用“你無藥可救”的表,但畢竟還是來了。于是立即換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請你吃東西好不好?你想吃什麼?”“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終于也微笑,拿過已經快吃的草莓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輕輕嘆口氣,那是多久前的事了,好像是剛參加工作那會兒。畢業前,見面的機會寥寥,相的方式便是打電話,也并沒覺得是在,彼此都十分客氣,后來終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見面都可以,反而不斷,煩他也煩。分手那些日子,打算把關于對這個人的回憶永遠都忘在最遙遠的角落里,免得時時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頭,竟然覺得有幾甜意。可見再如何介意的事,也總有時過境遷的一天,才幾個月而已,都覺得江浩洋仿佛是關于上一世的記憶了。

到家不久,程臣的電話就打過來:“咦,你怎麼突然不見了?”竟然還裝傻。

“先生你打錯電話了。”

“咦,真的嗎?那不好意思,打攪了。”他竟然真的就掛了電話。

沈安若非常奇怪,為何每次想氣他時最后都會更加氣到自己,剛消下去的火氣又躥上心頭,都怪天氣太熱了。

不是跟自己過不去的人,氣了幾秒鐘后,去洗了個溫水澡,將空調開到很低,爬上床蓋上厚被子。被太曬得發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來找了兩部喜劇片看,看完后已經夜深。想起白天的事,于是發了短信過去:“大渾蛋,小氣鬼,沒修養。”短信一發送功,立即關掉手機,第二天打開手機時,也沒有短信回過來。

臣還是隔天打一個電話過來,也不提那天的事,也懶得翻舊賬,只是不給他好氣,他八點鐘打來電話說“我已經睡了,你吵醒我”,十點鐘打來時說“我在公司加班,沒時間跟你聊”,程臣從不糾纏,說“你繼續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掛電話,也不揭穿。于是沈安若用整天寫分析報告的還不算太笨的大腦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當回事,注定是自行為”的準結論。

這日程臣電話又到:“公司還是家里?”

“我在××市。”沈安若覺得很是揚眉吐氣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兒去做什麼?”

“公司派我過來進修。”其實是開會一周。

“多久?”

“不太長,最多半年而已。”

“很悶吧。”

“怎麼會,當年暗過我的帥哥排隊請我吃飯,已經排到下個月。”

“那你就慢慢有帥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別吃太胖,免得回來后沒人認識你。”

卻沒有想到到了周五,程臣竟然來了。當然是為了公務,而決不可能是為了來看,這點自知之明絕對有。

沈安若坐著出租車兜了一大圈找到程臣時,他正坐在茶樓里悠哉地品茶,見著就笑了:“真丟臉,這不是你念書的城市嗎?竟然也迷路。”

“你還好意思講,是誰故意說錯這條路的名稱讓我兜圈子?”

“你有什麼證據說我是故意的?”程臣的表無辜極了,“我說去你住的賓館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麼來了?”沈安若知道辯論一向贏不過他,轉移話題是正道。

“當然是因為十分的想念你。”

“你當我三歲啊,”沈安若朝他盡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對不對?”

“你都知道了還問我做什麼?”

“……”

“陪我去吃點東西吧,我很。你以前喜歡到哪里去吃飯?”

“這附近有一家老字號的怡和園,很有特。”沈安若隨口回答,兩秒鐘后突然想起什麼,“唉,算了,那條路后來改建,應該已經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還在不在吧。走了,你發呆的樣子真傻。”

雖然那條路已經面目全非,怡和園卻仍然還在原地,連裝修風格都沒變,口味數年如一日的地道。

“還不錯。”程臣吃飯一向,今天卻吃了很多,“你今天怎麼吃那麼?”

“我來之前已經吃過了,吃不下。”

“哪家賓館那麼早提供晚餐?我打電話給你時是不是五點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臣放下筷子,臉上的笑意曖昧不明:“你的樣子倒有點魂不守舍。這里有很珍貴的回憶嗎?”

沈安若咬著瞪他,不說話。

“難道我猜對了?唉,真傷自尊。”程臣語氣哀怨,臉上笑意卻更深了,“那我們換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飯。那樣多的話,討厭。”

“你想在這里多待一會兒,還是希盡快地走?或者你希自己待在這里安靜地回憶一下往事?……你選哪一項?”

“你自己待在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開頭。

越生氣程臣越開心,很早以前就該明白這個事實了,果然出來的時候,在幾米外都能到他的愉悅心,甚至破天荒地走到邊拉住的手。使勁地甩開,幾秒鐘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著的手,讓輕易就能甩,然后又拉住,就這麼反復地折騰,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掙扎,由著他牽著自己的手過馬路。

穿過一條街便是城市中心廣場,是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實并不算特別的大,但在這個人口眾多的城市最繁華的地帶開出這麼一大片遼闊的空地來,就了當年一個城市規劃的奇跡。為了這片廣場,幾座標志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樓,甚至包括一座才落一年多的電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請在怡和園吃飯,后來他們就在那家幾個月后便被拆掉的電影院里看了《羅歐與朱麗葉》,再后來,江浩洋問如果一直一個人,是否愿意考慮做他的朋友。幾年之間,都以為那只不過是一句戲言,很多年后,承認自己真正的初也許是從那一瞬間開始。而如今,又開始迷,是否當年的一切,都只不過是一場錯覺?

臣替買來冰淇淋:“吃一個,消消火吧。”

“你離我遠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邊坐下:“這里人這樣多,你不妨當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離我這麼近的嗎?你擾啊。”

“就算你在這里想起你的初,也不能拿我出氣啊。哎,剛才我們坐的那張桌子,是你們以前坐過的嗎?”

“程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終于找到借口握起拳使勁地捶他,結果他看起來瘦,卻很結實,反而是手疼。

臣也不躲,只一徑地笑:“你看你看,這麼不經挑逗,說你稚還不承認,惱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住手,死死咬著,仍覺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腳:“大渾蛋!”

夏日廣場里總有小孩子提著裝滿玫瑰的籃子專門糾纏對的男,眼前這小姑娘長得可伶俐:“大哥哥,買枝花送給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了幾張百元鈔票遞過去。

孩放下籃子,著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籃子里的花全捧出來:“都是你的,我還要找你錢。”

“不用找錢了,你幫我個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這位姐姐生氣了,你幫我哄哄,請笑一笑。”

沈安若簡直看不下去,扭頭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臣回頭胡抓了幾枝花塞進沈安若懷里:“好啦,你都已經氣了半個月了,還有完沒完啊,生氣的人老得比較快。”

沈安若轉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像未。沈安若,我都沒想到你這麼暴力。”程臣疼得直吸氣,“不過你平時那麼抑,偶爾發發脾氣倒也有助于健康。”

臣只待了一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見蹤影,晚上又突然冒出來,提議去沈安若的大學校園看一下,還堅持乘公車去。

“有錢人家的爺,你不是已經很多年沒坐過公車了?”

“也沒有多久,大學畢業那年還坐過呢。”

他們倆在偌大的校園里逛了一個多小時,程臣大多數時候都安靜寡言,再也沒前一晚那樣多話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覺得,他就像這夏日的天空,晴不定,變幻莫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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