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匆匆》第二十三章 我那杯茶
有失必然有得。得失之間,不必算計那麼清楚吧,多麼累。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十分討厭出差,極易水土不服,換了床便睡不著,在無論多麼高檔的賓館里也總會發作輕度的潔癖,早晨晚上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不慣別人用過的東西,即使都消過了毒。
自己住一間房,一整晚將電視頻道換來換去,后來設了定時關機,直到電視屏幕滅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無奈,只好又坐起來重新開了電視。
突然房間電話響起,嚇一跳,接起來,卻是一個陌生的磁男聲:請問士需要服務嗎?
沈安若腦子里空白了0.1秒鐘,反應過來。
“如果長得像年輕時的周潤發材像如今的郭富城可以考慮,對了要會彈鋼琴,水平跟周杰倫差不多就。否則就不必了,謝謝。”
對方似乎是小聲罵了一句,掛了電話。
寂寞或者惡作劇的客人,還是真正的特種服務人員?雖然常常聽說,但還是第一次遇上這樣的況,按說這家飯店口碑還不錯。想到某種可能,沈安若跳下床來,仔細查看了所有的門窗,連每一個柜子都檢查過,真的沒有問題,于是又躺了回去。
自己都覺得剛才是多麼的無聊,應該立即掛掉電話,然后投訴。換作以前,一定會這樣。想來人年齡到了某個階段,就真的會變得疲沓又無聊。剛參加工作時總是不明白那一群姐姐們為何總做些莫名其妙的事,如今已漸漸能夠會。
睡不著的時候,腦子里就會浮現出很多的人和事來,比如程臣。以前他一年里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都在出差,是否也會這樣換了床便睡不著?他的潔癖比更嚴重,是否也會不停地洗手,什麼都不想?對了,他肯定是習慣獨自一室的,那麼遇上剛才的那種莫名邀請,又要如何理?逢場做戲?直接掛掉電話?還是像一樣無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時從來都不會寂寞?
可是多麼可笑,無論如何,這些跟現在的又有什麼關系。
覺得此時的自己比剛才還要無聊十倍,翻個,努力地想換個思考的容,但是不一會兒,那個名字又跳出來,沈安若嘆口氣。
人的意志并不總是能夠凌駕于一切之上,越來越有會。程臣遠離時,也偶爾會想起他,但覺得很正常,連上小學時曾經送巧克力或者曾經幫背書包的男同學都會偶爾想起,何況一個在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跡的人。只是現在他的形影這樣的近,漸漸開始不安,為了自己也說不清的理由。沈安若在睡意漸漸襲來之前想,或許應該聽從孫麗姐姐的建議,再找一個男人往一下看看。
就算沒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鮮亮麗地去拜見華奧的施董事長。華奧的最大東是省外的大集團,董事長常年在外地,這次就是特別來向董事長來作專項匯報,并代表華奧參加投資方的會議。
施董事長三十多歲,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世家,有一令人舒適的氣質。沈安若與他見面的次數不超過五次,他待極為親切,稱“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助理”,沈安若對他印象甚佳。
會議結束后,施董說,當晚有一場他們集團贊助的響音樂會,有贈票,問是否有興趣去觀。理由那樣充分,而一向音樂。沈安若想了想,欣然接。
很好的音樂會,但沈安若到了的時候便發現,的座位恰在施董旁邊。施董見到,笑得如往常一般親切友善,眼神坦然清澈,但心里仿佛被灼燒了一下,整個晚上并不愉悅。
果不其然,音樂會結束后,施董順理章地要請吃宵夜,送回酒店。以種種理由婉言謝絕,仍未如愿。
有時候沈安若希自己的直覺不要那麼靈敏,但每一次,事實總是證明是正確的。還好都是太顧及面子的年男,話點到即止,永遠不會說得骨,不會失了風度。
沈安若直視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為您非常你的太太。”
三個月前他到華奧開董事會,離開前,特意請沈安若陪同他為妻子選生日禮。他的妻子遠在國,他記得妻子的每一個看似尋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當時深,在心中為他加分。
“小沈,我對我妻子的,與我對你的欣賞,并不沖突。”
多麼理直氣壯,多麼真意切。這就是男人,極為優秀的男人。
沈安若剛冒出心頭的那一點點關于未來計劃的火花,瞬間便熄滅了。
該逃的總歸逃不掉。幾日后,沈安若接到的前任婆婆蕭賢淑的電話,約周末一起吃頓飯,到幾百公里以外的城市。
“下次見面不是何年何月。你過來,讓我看看你。”
蕭賢淑要與靜雅他們一起到倫敦去定居,即將出發。沈安若沒有拒絕的理由。
與前任婆婆并不親近,從來也沒說過什麼知心話。但如今回想起來,婆婆雖然態度一直冷冷淡淡,但從不曾為難過,偶爾字里行間對甚是疼惜,喜歡送各種禮,不管喜歡或需要與否,但分明花了心思;即使在與程臣離婚后,也常常差人送給各種藥材和補品。沈安若自認為并沒有太費心思地去做兒媳,無非盡本分而已,但是總有人對說,你婆婆常夸你。雖然這位高貴的夫人從未當著的面說過好聽的話。
“安若,我從未想到,我們倆的婆媳緣分這樣短。”這是當時與程臣離婚后,蕭淑賢在電話里對說的第一句話,如通常的高貴冷清,不帶彩,然而幾秒鐘后,電話里傳來一聲哽咽,令沈安若自罪無可赦。
當時心一橫,也就撐了過去。此后再沒去過那座已經算是很悉的城市,連出差的時候,都盡可能避開,只有逢年過節時打了電話問候。但如今,終于不得不見。
因為是周末,怕路上通擁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沒有自己開車,一大早便去了火車站。一路上窗外景不斷變換,從梯田、果園漸漸延綿平坦的麥田,心中不安,有趕赴刑場的覺。
沈安若到得非常早。先去在效區的陵園看了永遠沉睡在那里的程興華,然后去看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嫻靜,待的態度仿若們昨天才見過面,只字未在面前提及程家的任何事。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滿了鮮花,完全沒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還甚為,沒有枯萎的跡象,應該是不久前剛有人來過。鮮花之上堆放了兩只小小的布偶狗,想來是程先生鐘的小孫的杰作。
沈安若將自己帶來的白玫瑰花束輕輕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郁金香時,怔忡了幾秒鐘。
到了程家松了口氣,因為直到吃午餐時,餐桌上都只有士們,蕭賢淑,陳姨,靜雅,,以及程淺語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沒變,只除了有人已經永遠不在。
蕭士待一如既往。
“為什麼要坐火車過來,人多,不安全。你說一聲,讓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得太。陳姨今天親自去市場采購你吃的菜。”
“這新發型顯得你太單薄,臉還沒有掌大,你本來就夠瘦。”
整頓飯都是絕對主角,連阿愚小朋友都瞪著圓溜溜的眼睛一直向。
飯后蕭賢淑與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東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細,這麼多年,除了你陳姨外,從沒有人注意過我收藏這東西。”
“去旅游時,覺得致,順便帶回來。”是一些古式的簪子,注意到蕭士總是換不同的簪子,如同不停地換戒指,于是見到別致式樣時便總忍不住買下,后來一起寄給。
“不過心細如發,對自己就不見得是好事。這世上過得快樂的往往是心又糊涂的人。”蕭賢淑一直盯著看,直看得心虛,“做人做事都要有重點,只要方向是對的,優勢在你這邊,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會細枝末節的小事。”
沈安若低頭不語,聽得蕭士長嘆一口氣:“我想了那麼久也沒想明白,你跟臣兩個人的聰明勁兒,怎麼就從來沒用在對的地方。”
“對不起。”除了這句,沈安若沒有別的話可以講。
“你對不起的人不是我,而是你自己。什麼事,忍一忍,過去就是海闊天空,怎麼非要鬧到一拍兩散。”
沈安若抬頭向的眼睛,想看出一些端倪來。
“你不用看我,臣什麼也不肯說。不過我自己生的兒子我了解,雖然他在那種時候跟你離婚實在犯渾,但無論如何,先提離婚的絕不會是他。安若,我說得對嗎?”
沈安若低下頭。任何人在蕭士面前,永遠只有訓的分兒,何況是。
“婚姻又不是過家家,怎麼能說分就分。這世上還有哪種緣分強得過婚姻,可以讓毫無緣的人就此為一家人,要耗盡百年的修行才換得來,怎會這樣不珍惜。”蕭賢淑看看只比耳朵長一點的頭發,又嘆口氣,“長發才適合你的氣質。什麼事那麼想不開,要拿自己出氣,頭發也是的一部分哪。”
直到后來程卿回來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好幾眼,才認出來,朝微笑,打招呼,支走了自己的母親大人。沈安若聽到他們的對話從門外傳進來:
“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點急事。他說如果來不及,就直接去機場。”
“開什麼玩笑?給他打電話,讓他馬上回來。”
沈安若有點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得太早,連靜雅抱著阿愚進來都沒發覺。
“唉,蕭太后竟然專程找你來給你上課,大概怕以后沒機會再訓你了。”靜雅十分同地看,“其實真的很疼你,總是念叨你在家時的事,極小的事都記得清楚,說你又細心。臣才慘呢,每次回來都要被訓很久,罵他笨,后來臣都害怕回來,在家里也躲著……”靜雅想起那場面,自顧自地笑了。
“對了,他回去后,你們見過了吧。”
安若點頭。算是見過吧,雖然沒說話。
“跟我們一起去機場吧,送送我。下次見面,不知是何年何月。”靜雅看起來心不錯,眼里有一種彩。
剛才還絞盡腦想,怎樣才能面不失禮地不必去機場送行。現在看來是躲不掉。
靜雅拉著扯東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發里,已經被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一個致的洋娃娃,懷里抱一只純白小小的狗,安靜又乖巧。一會兒瞅瞅母親,一會兒繼續小心地觀察。
靜雅出去接電話,很久都沒回來,屋里只剩與阿愚小朋友兩兩相。阿愚抱了小狗到旁邊:“我的狗狗可嗎?”
“很可。”的聲音與眼神,其實小孩子也沒那麼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聰聰。”阿愚又朝了,一直到的上。
“這名字多好。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說跟我正好一對。我跟聰聰比,誰更可?”
“都可。”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總說聰聰比我可一百倍,真是大壞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說大人的壞話。”現在的小孩子啊,真是表里不一。
“我當著叔叔的面說,他都不生氣。”阿愚聲氣,“你想抱一下聰聰嗎?別人我都不讓抱的。”
沈安若趕搖頭:“我怕嚇著它。小狗都很怕陌生人的。”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嬸嬸對不對。家里有你的很多照片。”
“阿姨。你應該我阿姨。”
“嬸嬸。”阿愚堅持自己的法。
阿愚抱著那只名聰聰的狗離越來越近,已經能覺到那只小狗的呼吸噴在的手上,并且了舌頭想,而阿愚已經蹭到了的上,綿綿的一團。
沈安若汗都張地豎了起來,有一次向別人形容自己怎樣怕小孩子與小,別人只當笑話,這些人應該來看看此刻的臉,會明白完全沒有說謊。覺得自己的臉應該已經有點發綠。
“喔,原來嬸嬸真怕小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
“好,不過你先讓聰聰走開。”沈安若從牙里出來這幾個字。的話音剛落,阿愚就已經鉆進的懷里,小腳蹬著的,小手抓著的口,把頭埋進的懷里使勁地蹭,唔唔地說:“嬸嬸你的味道跟媽媽的味道不一樣,不過都好香呀。”
剛才竟然覺得阿愚像小天使,現在才發現這分明是一只小魔鬼。
沈安若只到懷里有一團的東西在扭來扭去,,若無骨,不得,推不得,出了一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更嚴重的是,覺到自己腳下也有一團的東西在蹭,熱乎乎的舌頭都到了的腳背上。肯定是那只聰聰!驚得幾乎要一腳踢出去。
沈安若哭無淚,覺得皮疙瘩起了一,這里簡直是的人間地獄。拜托誰來救救,會永遠銘記在心,激三生。
誠心的祈禱偶爾也會顯靈,沒多久,黏在腳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幾秒鐘后,連阿愚都被人提著服給扯開。
沈安若驚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皺的服和頭發,深深呼吸幾下,恢復鎮定的緒,抬頭向的救命恩人。真奇怪,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機場,為什麼又要回來。
程臣看了一眼,表很復雜,然后別開眼,看著阿愚。那場面其實有點搞笑,他一只手抱著阿愚,另一只手提著狗聰聰的脖子,竟然還可以保持著絕佳的貴公子風度在對面的沙發上優雅地坐下,順手把聰聰塞進阿愚的懷里,然后又看:“什麼時候來的?”
“十點。”
他點點頭。室一片沉默,兩人再無話可講。
突然聰聰汪汪了兩聲,而阿愚正努力地從他的懷里出來:“叔叔,你不如嬸嬸香。我要嬸嬸抱。”
沈安若看著阿愚朝張開小小的胳膊,覺得自己的表一定又僵在臉上了,還好程臣及時地揪住那只小魔鬼的領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嗎?”
沈安若地抹冷汗,真是好險啊好險。巧克力棒有兩,阿愚剝了紙就塞進里。
程臣輕輕地咳了一下,低聲音:“程淺語。”
多聰明的小孩,立即明白他的意思。阿愚搖搖擺擺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說地把另一支塞進的手里,又回程臣的懷里,將已經含進里的巧克力棒湊到他邊:“叔叔乖,你也來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臟。”阿愚很生氣,后果很嚴重。摟了程臣的脖子,把口水都到他的臉上去。
他還真是喜歡小孩子。沈安若看著不遠那一對沒大沒小的叔侄,覺得有點恍惚,已經很久沒有見過程臣臉上的那笑起來極深的酒窩,從離婚前的很久前就再沒有見過,幾乎忘記它曾經存在過。
他們一起去了機場。家里被允許去的人不多,只有陳姨和兩名司機。沈安若一向不喜歡送別的場面,仿佛悲劇電影的結尾,每個人都掉淚,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明明地球已經小得像一個村落。連阿愚都了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兩個男人,還有。
返回時,蕭士的特別代,坐程臣的車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開車的仍是司機小陳,三個多小時的路,夠漫長。
總不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來的戲碼給那年輕人看,程臣先發話:“謝謝你來送他們。”
“不客氣,應該的。”
半小時后,沈安若問:“你們的項目還順利吧?”
“還好。”
又半小時后,程臣說:“華奧的工作環境很不錯。”
“嗯。”
再半小時后,沒有人再發言。估計小陳自己都覺得悶了,打開了音響。極好的音質,環繞立聲,李克勤那始終年輕又有點滄桑的聲音在車靜靜流淌,粵語歌。
一首歌都沒播完,程臣突然敲了敲小陳的椅背:“換一張。”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聽這個?”
“換一張。”
車里改林海的鋼琴曲,叮叮咚咚,纏纏綿綿,《風華》。沈安若笑笑:“這一張也不適合開車,會睡著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會睡著。”小陳信誓旦旦地說,完全沒發覺自己說錯了話。
沈安若慢慢靠回椅背,地記得很久以前,他們曾為了車子上放哪一張CD而爭吵。其實沒有太久,清晰得仿佛昨天,但中間隔了萬丈紅塵事,近在咫尺,已陌路。
終于開回市區。沈安若說:“在火車站停一下,我的車子停在那邊。”
“已經很晚了,一起吃頓飯再回去吧。”程臣淡淡地說。
“今天起太早,很累了,我想早點回家。”
“勞累駕駛很危險,那就直接送你回家吧,明天再來取車。或者把鑰匙給小陳,讓他一會兒給你開過去。”
兩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協,最終達一致。
沈安若并不,中午在蕭賢淑的監督下吃得太多,現在都沒消化。已經開始有點想念那位刀子豆腐心的老夫人,還有靜雅,下次相見之日,的確是遙遙無期。那個長著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緣再見,應該不會再怕,因為那時已經會長大姑娘,而一向只害怕齡以及積小的。
沈安若開了音響,放進去一張碟,港版原裝李克勤的新專輯,正是程臣車里的那一張,也恰好有,《Mycupoftea》,已經聽了幾個月。
沈安若給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一向用玻璃杯喝茶,只為了看明杯子里的風景,葉片在水中舒展,碧綠明,已是一種視覺。茶的味道很淡,胃不好,一向也不喝濃茶,就那樣靜靜地啜著,從第一首聽到第五首:《紙婚》、《父子》、《單繼續》、《分岔口》、《花落誰家》……多麼的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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