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溫第 26 節

CAROL訂好了回國的機票,離啟程日期還有十多天的時候,就開始找能夠送去機場的人。JASON可以去送他,這差不多是想回國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想,如果請他幫忙,他是不會拒絕的,因為他是活雷鋒嘛。也許我請他進來喝杯咖啡他會拒絕,活雷鋒是拒腐蝕,永不沾的。但請他送飛機,他就不好拒絕了,活雷鋒難道能見困難不幫?

馮超已經買了車,JASON教了他幾次,就帶他去把車牌考上了。但馮超還只在TOWN里開過,沒去過機場,有點發怵,說如果有哪個會開車的、去過機場的人坐在旁邊,我就敢開了。馮超說,你給JASON打個電話,看他愿不愿意坐在旁邊,如果他愿意,我就可以送你去機場了。只要跑過一次,我就敢跑第二次了,以后接你送你就包在我上了。

聽他這樣說,越發覺得他象個小孩了,連個機場都不敢開,還談得上什麼男子漢大豆腐。算了算了,你還是不要學會開機場吧,那樣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請JASON送我接我。

給JASON打了個電話,問他可不可以送去機場。JASON問了一下時間,抱歉地說:“哎呀,剛好我那幾天會在CA那邊開會,不能去送你。不過我想靜秋可以去送你,那幾天應該已經考完了。我待會跟說一下,應該沒問題。”

一聽他說不能去送,就很泄氣,覺得他好像在故意躲著一樣。現在他還說他妻子去送,簡直要哭了,這算什麼呀?你不送,難道還不夠嗎?還要你老婆送我,好讓我真真切切地認識到你是有老婆的人嗎?還是要讓在我面前炫耀一下是你的老婆?

“謝謝你,不過還是算了吧,我請馮超送我吧。”竭力平靜地說。

“馮超剛買車,”他不放心地說,“他沒去過機場,最好還是不要依賴他去送,到機場要轉走幾條HIGHWAY,他路不,如果走錯了,會誤你飛機的。他可能也沒開過高速,那更危險。你知道我們這里考車是很隨便的,在考場里轉轉,上LOCALHIGHWAY跑跑就過了,但實際上很多人拿了駕照很久都不敢開去機場。靜秋經常去機場接人送人,,車也開得好,讓去送吧。”

知道他說得對,但就是不想讓靜秋去送覺得跟靜秋坐在一個車上肯定是很尷尬的。后來靜秋自己打電話來了,真是好口才,七說八說,就把CAROL說服了。靜秋說可以上馮超,這樣他可以認認路,悉一下,可以讓馮超開車,只坐在旁邊幫忙看路。馮超很喜歡這個主意,力勸CAROL答應下來。CAROL沒法,只好答應了。

靜秋后來專門到CAROL家來了一次,托CAROL帶一點東西回去給的一個朋友。給了CAROL一個小包裹和一個小巧玲瓏的攝像機,說:“這個攝像機你可以帶在你提包里,海關問起來,你就說是自己用的,聽說這樣就不用打海關稅。這個小包里面是一個電剃須刀,一個打火機和一皮帶,是帶給我一個朋友的,十二月十六號是他生日,這是我給他的生日禮。我給你個電話號碼,你回去后給他打個電話,他會去你那里拿。如果你覺得不方便,我就郵寄回去。”

CAROL說:“沒什麼不方便的,我幫你帶回去,你現在郵寄已經趕不上他生日了。”收下東西,好奇地看了一下那個電話號碼和靜秋朋友的名字,應該是個男人,路偉。

多了個心眼,問,“我跟他打電話說這事方不方便?不要讓他妻子誤解。”

“沒事,他沒妻子,他很久以前就離婚了。”

送走靜秋,越想越覺得這里面好像有鬼,覺簡直象是要參與販毒一樣。看到那個小包沒封口,就忍不住打開看了一下,的確是那三樣東西。想起在什麼地方看到過的,說人送給人的最好的三件禮就是剃須刀、打火機和皮帶。不知道這樣說的據是什麼,但這種說法顯然被靜秋接并且運用到實踐中去了。

靜秋在國有個人?JASON真是虧了。靜秋雖然漂亮,但看上去比JASON大很多,現在又有這麼一個,真的替JASON不值。拿不準要不要把這事告訴JASON,很想告訴他,也許他知道了這些,就不會再他妻子了。但又覺得這樣好像很MEAN一樣。真佩服靜秋膽子大,居然讓來帶這些東西,難道不怕去告訴JASON?也許他早就知道?那就有點好解釋為什麼有時候他看上去好像有心思了。

猶豫了很久,靜秋要送去機場,覺得不好意思在JASON面前告靜秋的狀,那不是恩將仇報嗎?但不說,瞞著JASON,又覺得很對不住他。最后決定還是不告訴他,一是因為他有可能已經知道,但由于種種原因不能跟妻子離婚,那現在去告訴他,等于是對他說“我知道你戴了綠帽子”。家丑外揚了,你他怎麼活?如果他不知道,我告訴他不就會使他痛苦嗎?也許讓他蒙在鼓里更好,不知道就當它不存在。

去機場的那一天,是馮超開車,靜秋坐在旁邊,幫他指點一下在什麼地方轉什麼公路,從哪里下高速公路等等,很順利地就開到了機場。等把車在HOURLYPARKING停好后,馮超才了一把汗,不好意思地說,背上都汗了。

靜秋說就在車里坐著等,讓馮超送CAROL進去。CAROL知道靜秋是想給馮超一個機會單獨跟在一起,但覺得這樣做很孩子氣,這有什麼用?送進機場就能讓上他?

走進機場,就想起剛來的時候,JASON在取行李的轉盤前接景。想起他站在那里,微笑著說:“我是JASON。”那是一生中聽到過的最聽的話了。可是現在他不知道在什麼地方,開著他的會,邊換了這個馮超,一切都變了,機場不再好了,接機送機不再好了,生活變得使人煩躁,僅此而已。

回到中國,就給路偉打了個電話,把自己的地址告訴了他,讓他有空來拿東西。路偉可能已經從靜秋的電話里或者EMAIL里知道這事了,所以沒多問,只說第二天過來拿。

路偉看上去年紀跟靜秋比較相當,頗有風度,年輕時一定是個帥哥,但跟JASON比還是差不,或者說是兩個類型的。路偉是學者型帥哥,而JASON呢,就不好說了,反正比路偉符合現代孩對帥男的要求,也比路偉高。路偉可能有一米七五,但JASON至有一米七八,而且路偉基本上沒什麼,顯然是不上健房的人。不明白靜秋為什麼放著個年輕而又帥氣的JASON不好好,卻要紅杏出墻,這個遠在天邊的男人。也許家草不如野草香?還是近草不如遠草香?

路偉沒有刻意打聽靜秋的況,但看得出,當講到靜秋和SARA的事時,他滿臉都是意,笑得很溫很沉醉,使得不知不覺地想多講一點有關那兩母的事,好讓這個癡漢子多沉醉一會。

實在找不出什麼可講的了,就問:“你們有多久沒見面了?”

“噢,快十年沒見面了。”他仿佛從沉思中被驚醒一樣,有點夢幻地說,“我們上個世紀分別,到現在,已經整整一個世紀了。”

覺得他應該是一個詩人,他的型,他的想法,看問題的角度,以及表達的方式似乎都是詩,但他卻說他是經濟學博士,現在在一家公司工作。有點吃驚,一個中年男人,在公司工作,卻能單一人生活近十年,真的讓人難以相信。是什麼力量使他這樣癡他的人?特別是當他的人是跟丈夫在一起生活的時候?想不明白,只能說是了。

凡是客觀的、質的原因不能解釋的東西,只好用來解釋了。如果連都沒法解釋了,那只好說是瘋狂了。實際上與瘋狂又有多大區別呢?在當事人看來是的東西,在旁觀者看來就是瘋狂。

路偉請帶一本書給靜秋,是他剛出版的經濟學方面的著作。他笑了笑說:“肯定沒興趣看這本書,只是以前答應過,凡是印有我名字的書都要給一本。”

當他說“以前答應過”的時候,想到他說的“有一個世紀沒見面了”的話,覺到一種“地老天荒”式的信守諾言和“海枯石爛”式的忠貞不渝的

路偉不肯留下來吃飯,反而要請CAROL和媽媽去外面餐館吃。最后是盛難卻,三個人到餐館吃了一頓飯。回來后,媽媽在CAROL面前對路偉贊不絕口,說他,有氣質。

CAROL決定給JASON寫個EMAIL,把這事告訴他,因為覺到靜秋和路偉是真心相的,相信如果JASON知道了,會自退出,全他們兩個。他們三個人給的印象都是很誠實很為他人著想的,也許現在只是因為JASON不知道,而靜秋又不想傷害他,才搞這樣一個三角。認真地反省了一下,覺得自己絕對沒有謀私利的企圖,絕對不是為了把JASON和靜秋拆散了好讓自己有機可乘,所以覺得匯報一下問心無愧。

JASON接到的EMAIL后很快就回了一個,說謝謝你的關心,他們的事我知道。小丫頭,你還是別管這些閑事了吧,好好陪陪媽媽,到玩一玩,開開心心地過個圣誕節。

看到他這樣說,覺得沒招可支了,他太忠厚了,爛忠厚,忠厚是無用的別名。有點氣惱地想,你戴綠帽子的人尚且不急,我急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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