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鞋》第九章
疲力竭的覺又揮之不去的包圍上來,直至下班時分,進度完全為零。黎勝霆打電話通知:“今天過節,媽要接寶寶去吃飯。”
過節,一家團圓的大好日子,所以有福氣下班后搭順風車回公寓,因為黎勝霆要去接寶寶。坐在后座上,他是什麼表也看不到,反正沒有好臉。自從那晚以后,除公事外他很跟說話,終于是恨了吧。
太累了,眼皮沉重的像有千斤重。不能睡不能睡……心里警告抵不住睡意的,將額頭抵在車窗上,一秒鐘,只合眼養神一秒鐘就好……
睡著了。
本來是手想醒,手指卻莫明其妙不聽使喚的上的眉尖,仿佛想平那里擰著的結。這幾日的無奈他都看在眼里,無于衷,他真的也以為自己確實是無于衷,可是,為什麼會皺著眉?
得不到所以才貪吧,如果一上來就是尋常子的手段,他或許早就沒了興趣。
睡得真好,大概幾天來實在已支力。心底深突然涌現一縷莫名的緒,看不清抓不牢,他突然改變了主意,下車打了一個電話,發車子掉頭離開。
甜甜睡一覺真舒適,不愿由惺松中醒來,著睡的無憂。忽然間想起來自己何地,在車上。仍是在車上,車早就熄火靜靜停泊,窗外是浩翰的燈海,像天上所有的星的倒影。這是在哪里?自己睡了多久了?
上蓋著一件外套,認出來,黎勝霆的。
“醒了?”車門倏得打開,一面對他,就如芒在背。本能微微向后一:“黎先生。”
他的怒氣又上來了,這人真有惹怒他的本領:“我就這麼令你害怕?”
是,如果有膽承認的話,可是這里是郊外山上,四下無人,還不想尸骨無存,只得牽角,仿佛微笑:“當然不是,黎先生。”
口是心非得那樣明顯,他扭過頭去看燈海。真是,萬點星一樣的璀璨。偏偏要來煞風景:“怎麼載我到這里來了,不是說接寶寶?”
“我打電話給媽,家里司機接去了。”
在辦公室之外,他又不生氣的時候,在這樣好的夜里,他真是令人心醉的男子。天生翩然的風度,雖然偶爾有點霸氣在舉手投足間流,但只令人覺得卓然不凡。夜風吹來,將外套還給他:“你的服。”
“你披著吧,才睡醒吹風會著涼。”
外套上有他的味道,淡薄的古龍水,淡薄的煙草……突然有點茫然失措。他轉過來,目令更吃力,招架不住只好低下頭去。他卻說:“看我。”
什麼?
六年來太習慣于言聽計從,本能立刻命令自己抬起頭,他的眼睛像海一樣深遂,仿佛有魔力一般,竟再無力移開目。
“絳綾,”他的聲音也似有魔力,令大腦有趨于罷工的傾向:“你真的不肯給我個機會?”
“給你個機會?”呆呆似鸚鵡學舌。
“對,給我個機會。”他直眼底深,那目似箭一樣致命:“做我的友,好不好?”
這一次“不”字沒有機會口而出,因為他猝然吻上來,淡薄的古龍水與剃須水的香氣,他上特殊陌生的味道,他的猛烈灼熱,他的手有力的錮著的腰。兵敗如山倒,意迷里全似乎燃在火焰中,只剩了熱,熱得一顆心撲撲跳。
“答應我……”他的聲音低低在耳畔旋繞:“絳綾,答應我。”耳垂麻麻,像有一千只螞蟻在咬噬,掙不開他的手,掙不開他的,掙不開他的一切。在那樣冷酷之后,突然這樣熱烈的一切。腦子里一片混,就像眼前的燈海一樣繚。哦,真的眩暈不過氣來,天與地與燈連一片,眼里卻只有他,耳中也只有他的聲音。
“答應我……好不好?”呢喃一樣的聲音是最無法抗拒的蠱,無力抗拒的蠱,那個字終于不由自主的從間溜出:“好。”
丟人!丟人!
一路上腦子里只有這兩個字了,不過是一個吻,場高手使出來就是所向無敵,竟然意迷丟盔棄甲不戰而降?丟人!真是丟人!
可是,他為什麼還要求,在明知不過是將他當別人來?不敢問,怕答案太驚心魄,或者太令人難堪。也許只是與眾不同,所以激起他的征服,電影電視里都有講,男人喜歡面對挑戰,并以征服為樂。又或許,實在惹他太深,所以想擄獲的心,再來肆意踐踏一番取樂,報復挑釁他的自尊。
幾乎是下意識里轉過臉去,向正開車的他,果然,角綽可見一縷微笑。他到底令做出了最最錯誤的承諾。第一回合,他大獲全勝。
不,不會輸,只要小心謹慎,只要令他失,他就會轉離開,并且永遠再不看一眼。有決心一定做到,只要能令他離開。
和黎勝霆往,做夢也沒有想過這一天。從來是替訂餐廳鮮花禮安排妥當約會,主角換了自已,多有點怪怪的。
一早收到大束玫瑰,掃一眼心里就在想,定然是相那家花店送來,晚上約會吃大餐,禮是一對耳墜,那樣招搖的祖母綠還鑲碎鉆,好像一對麻將牌。拿起來看一看就放下了,他忍不住問:“不喜歡?”
“喜歡,”略帶笑意:“只是鉆石太小了。”他在這上頭從來慷慨:“回頭我們送目錄來,你自己挑好了。”
語意含笑:“相那家金生珠寶?那麼結帳可以八折。”
于是他也忍不住笑,說:“對不起。”
倒驚詫了:“對不起什麼?”
他說:“對不起,我不應該這樣對你,你是不同的。”
不同?是因為在他邊太久,一招一試了然于心,令得效力大打折扣,所以他決定用不同尋常的方式來對付?不過和鉆石王老五拍拖有種種好,比如在這樣道地的餐廳吃飯,比如有名車可以蹭開。比如對方行舉止都十分養眼,畢竟是高手,眉目間什麼都能領會。
他沉得住氣,更沉住氣。他知道心里有別人,越發是覺得是挑釁——黎三魅力所向無敵,橫掃天下芳心,怎麼允許人面對著他,其實心里別人?哪怕不他的人,至也該他的錢吧?
于是順勢而下,婉轉向他提及房產,馬上公寓就過戶至名下。痛快慷慨,怪不得他的歷任前友即使分手后都對他頗多贊譽。而后,又對他的新車微興趣,他的意見倒中肯:“這部車不適合你,喜歡的話我替你訂部蓮花?”
玩得過份反會顯得假,連忙打住:“不用了。”從來拜金都是放長線鉤大魚,哪能如此心急?再說反正可以開了他的車招搖過市,名符其實招搖過市,不留神就讓小報記者拍到照片,香車人,說是“地下人”。言之鑿鑿的將的薪水與名車的價格做了對照,而后又查到車主其實是黎勝霆。他最近緋聞太,所以一曝便又是萬眾矚目。
老套。卻是十二萬分的投,遇上記者跟蹤,故意拖他的手過街。他那樣聰明的人,自然察覺:“你做什麼?”
“小聲,后頭有記者。”
平日里不是這樣八爪章魚似的,今天偏偏要黏在他臂上一樣。他有點不悅:“有記者還拖著我?”
正因為有記者才要給人家幾個鏡頭嘛。不然人家一路跟來,什麼都拍不到,多掃興。笑靨如花:“我喜歡在報紙上看到自己。”這一招是跟他前友小明星戚婉芳學來的,唯恐天下不知與黎勝霆在拍拖,有事無事故意向出蛛馬跡。所以不到一個月,黎勝霆就甩了,但愿他此番也是如此不耐。
誰想黎勝霆站住腳,揚眉問:“那麼如果當封面人你豈不更高興?”
嘎?什麼意思?
下一秒鐘他已將摟懷中給一個長長的深吻,吻得發腦子一片空白,他做什麼?天化日大庭廣眾,這是街上,后頭有記者。
如愿以償,封面人。兩個人吻得火花四濺的照片,被某周刊作了封面熱賣。氣餒,拿著周刊問他:“你不怕我以此迫你結婚?”
他漫不經心微笑:“這就能迫我結婚?太多人試過,你嘗試新招吧,比如將寶寶世捅給新聞界。”
不會,永遠不會,他明知所以才會這樣說。
上封面反正于他是家常便飯,一年里頭總有一兩次。于終究是負擔,沒想到有一日做公眾人。好在不在娛樂圈里討飯吃,不然遲早讓狗仔隊們纏死。
當時明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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