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堂驚掠琵琶聲》第七章
孟新堂下意識地看了沈識檐一眼。沈識檐依舊不聲地站著,任憑許言午用狐疑的目打量著自己。
“累得?”許言午看起來不大相信的樣子,可他看孟新堂也沒說什麼,還在他看過去的時候朝自己點了點頭,就沒再繼續盤查。
出了店門坐上車,孟新堂才問沈識檐為什麼要撒謊。
“這小孩兒心思重,聯想力還特別富,瞎想。”
沈識檐這麼說,孟新堂又琢磨了琢磨,還是覺得不大對勁。臨別前,他又不放心地叮囑沈識檐,以后上這種醫鬧的真的要躲著點,躲不掉也得保護好自己,別老老實實地站著不還手。沈識檐笑著應下來,說怎麼他們一個個的都給他上課。
等開車走了一段,孟新堂心里突然咯噔一下,一拍腦門,想起來自己顧著觀察沈識檐的緒,都沒問他肩膀的舊傷是怎麼來的。趁著堵車,他趕給沈識檐發了條消息。
沈識檐回得也快,也簡單,說是以前不小心被砸的,沒事了已經。
孟新初的婚禮將近,小兩口不得不在吵架中出時間來忙婚禮的大事小事,簡直一團混。正好孟新堂最近沒事,孟新初便像撿了個天上掉下來的大寶貝一般,天天拉著孟新堂跟著忙活。
“要什麼字?”
孟新初趴在茶幾上,著孟新堂給寫的一紙字樣,點了點孟新堂慣寫的那種:“就這個就行。”
孟新堂掃了一眼,便提筆,寫下了第一封喜帖。
“哥,你這小老頭的好,終于在你妹妹這派上了用場,開心麼?”
孟新堂低頭寫得認真,很配合地回答:“開心,又有點不開心。”
孟新初嘿嘿地笑了:“舍不得我啊?”
看著鄭重其事的孟新堂,孟新初想起來為這喜帖還和未來老公吵了一架。堅持要全部手寫,老公卻說這得寫到什麼時候去,而且他們倆的字都這麼丑,難道還花錢找人寫?假裝文藝,沒有真實,想都別想,咱家不慣這病。
孟新初當時就給孟新堂撥了個電話,只說了兩句話便把事代了,那邊想都沒想就應了下來。掛了電話,孟新初朝著旁邊的男人一梗脖子:“你不慣我哥慣,氣死你。”
孟新初陪他寫了一會兒,又聲并茂地贊揚了一番他“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字,還拿手機給他拍了張照片留念,做完這些終于覺得無聊了,跑到屋里去打游戲了。
孟新堂一個人坐在沙發上,一封一封慢慢寫著,等長長的名單過了一大半,他忽然看到了一個悉的名字。
這個名字太特別,讓他連重名的可能都沒有考慮。
他盯著那個名字看了兩秒,揚聲喊了孟新初。
“什麼事?哎呀我剛要打排位。”孟新初小跑出來問。
孟新堂將筆抵在那個名字邊框的下緣,問:“你認識他?”
孟新初彎腰看了一眼,立馬說:“我同學啊,初中高中我倆都是同學。”
說完覺得奇怪,剛想問孟新堂難道也認識他,就看見他哥一臉恍然的表。
“也對,”孟新堂喃喃道,“你倆應該同歲。”
“嗯?你們認識啊?”
“嗯,”孟新堂點了點頭,“偶然認識的。”
不知怎麼的,孟新初忽然來了勁,也不惦記著的排位了,盤挨著孟新堂坐下來開始演講。
“我跟你說,我這個同學,老牛了,我這輩子佩服的人,第一是咱爸,第二是咱媽,第三是你,第四,”孟新初抬起手,勾出食指敲了敲紙上的那個名字,“就是他。”
孟新堂愣了愣,垂眸,手打開了孟新初在“沈識檐”這幾個字上的手指頭。
你佩服就佩服,拿手人家干嗎。
這稚的想法恐怕孟新堂細究起來自己都會覺得好笑,幸好孟新初沉浸在自己描述老同學的思路里,沒注意到面前這個老男人的小肚腸。
“哎哥,你記不記得,03年我高考,鬧非典來著?”
孟新堂當然記得,那年是他送孟新初去的高考,小丫頭還趴在他肩頭哭了一通。那年考場的氣氛格外凝重,考生都戴著大口罩,進場之前都要量溫,比起其他年份,03年的高考真的有些像戰場。
“非典哎,新聞報道就死了多人,不說病患,醫務人員就死了多。那年我同學里,本來想當醫生的都沒報,放榜的時候只有沈識檐,”孟新初一拍大,“高分錄到最好的醫學院。這才是勇士好不好!”
孟新初可能是說得太激烈,剛說了這麼幾句就嚷著“好”,開始找水喝。因為這幾句話,孟新堂突然覺得膛里有熱熱的東西涌。他輕輕勾了勾角,覺得這倒真像他會做出來的事。坐在那想著,他卻好像清晰地看到了那年的沈識檐坐在高考考場上,認認真真答題的樣子。
“我記得那會兒我還問過他,怎麼報了醫學院。他說他爸爸就是醫生,他覺得做醫生很有意義,他喜歡,就報了。哦對了,我記得他爸爸好像是呼吸科的,有名氣的醫生,非典的時候一直在一線,但還幸運,沒被染,還被新聞報道過。但是后來……他爸爸去世了,聽同學說沒過多久他媽媽也去世了。”
“去世了?”
有那麼一剎那,孟新堂竟有些不知所措。他艱難地接著孟新初話里所包含的信息,卻怎麼也無法將父母雙故的經歷與沈識檐對應上。他覺得沈識檐這樣的人,起碼會有一個很溫馨、能汲取力量的家庭,他甚至猜測過他的父母會是怎樣的人,無論怎樣,他都覺得他不可能是一個“不幸”的家庭里的孩子。他是真的沒想到,他會是孤一人在這世間。
不知不覺,他攥了手,猶豫片刻,他還是打破了自己一貫的規則:“因為什麼?”
“不知道,這麼大的傷心事,誰也沒問過誰也沒提過,就都假裝不知道。不過當時聽說的時候,我們都難過的。”孟新初蜷起,嘆了聲氣,“唉,世事無常。不過我真的佩服他的,我覺得父母出事的話,真的能對一個人打擊特別大,我那個還要好的朋友,他媽媽生病去世以后,他整個人都像變了個人一樣,也不說話了,對學習什麼的也沒什麼熱了。但是沈識檐不一樣,我有時候會跟他聊天,后來也見過幾面,倒沒覺得他變了很多,要說變,就是變得比以前更牛了。”
孟新堂一言不發地聽著,心里緒翻騰,大腦卻像死機了一樣,只剩下初見時沈識檐的那一個側影。
“哦還有,”孟新初拍了拍孟新堂的大,“汶川地震他還去救災來著,我們都不知道,還是后來聽一個跟他好的男生說的,他去的就是震中,是最先進去的那一批醫護人員里的,好久都沒聯系到人。簡直了,這就是英雄啊!”
說這話的時候,孟新初的眼里都閃著崇拜的,比提起喜歡的男明星的時候還亮。最后拉著孟新堂的手,下了結論:“反正我邊的人里,他絕對是我偶像,男神一般的存在。”
等孟新初走了,孟新堂還沒緩過勁來。不過是聽了關于沈識檐的這些描述,他似乎就已經能勾勒出他曾走過的路,曾經歷過的痛,鮮活到讓他呼吸困難。
他起,給自己倒了一杯茶。有幾滴茶水在外面,他用手指在水上點了點,鬼使神差地,寫了一個名字。
好像在寫這個名字的一瞬間,眼前的場景就和那日在茶館時重合了。
注視著那兩個字慢慢變干,他心中有沖,還有期待,他沒有對男人產生過這樣的,即使曾經的,好像都沒有這樣濃烈過。他不知道這樣的心是否已經可以稱之為喜歡,又或者,已經可以再深一步,去攀援那個“”字。
“和男人談,會很辛苦嗎?”
握著茶杯,他輕笑出聲,忽然覺得自己這個問題可真是愚蠢。
孟新堂將茶杯放到茶幾上,重新坐下,擺正了面前的請帖,又小心地將杯子推遠了一些。剛要落筆,又頓住,筆尖懸著比畫了兩下,他皺著眉歪了歪腦袋,俯,從屜里翻出兩張稿紙。
筆尖著紙張,發出沙沙的聲響。
等他終于覺得滿意了,正式寫請帖了,兩張稿紙上都已鋪滿了“沈識檐”三個字,細細,層層疊疊,像不為人知又按捺不住的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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