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離個婚[重生]》第47章

記憶就像一道閘門, 不去永遠是封閉的。而一旦打開,所有以為忘的過往都會傾瀉而出。

七年前,葉緋十七歲。

高二暑假的時候, 為了趕在高三前浪一波, 約了幾個關系不錯的同學去松市旅遊。

松市地北方,相對於經濟飛速發展的市來說, 要落後很多。但整個城市的旅遊資源卻非常富, 不僅自然景觀壯麗,人文景觀也很出

葉緋白天爬了一天的山,還被谷瑞嘉這個傻子拽著, 走了幾百道臺階去拜了姻緣寺, 晚上回到酒店時,都是的。本打算洗漱完就睡覺,卻被一個不請自來的人攪了清淨。

葉緋長得好、格好, 績不錯,家裡又算小富, 因此在學校裡非常歡迎,每天跑過來遞書的男男不知凡幾。

但他天生開竅晚,喜歡籃球、喜歡打遊戲, 唯獨對談沒興趣。其他人見他這樣, 慢慢也就放棄了, 唯獨一個人除外。

梁承玉是葉緋隔壁班的同學,高二下學期才轉過來, 當時還在年級裡引起了轟。無他,梁承玉長得太帥了。拔又乾淨,完全符合生心中理想的初形象。

這位初男神對所有追求者都不假辭,卻偏偏看上了葉緋。從第一次見面起, 就對葉緋窮追不舍,無論葉緋怎麼拒絕都沒用。

這次更是通過葉緋的朋友,得知了他的去向,直接追來了松市。

葉緋大晚上忍著渾酸痛被朋友下樓,本以為發生了什麼急事。結果一出門,就上了手捧大束玫瑰的梁承玉。

“葉緋,做我男朋友吧。”梁承玉將那束玫瑰塞到葉緋懷裡,含脈脈地看著他。

周圍看熱鬧的人紛紛開始起哄,包括葉緋那個朋友。

“答應他,答應他!”

“別矜持了,這麼帥還猶豫什麼!”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親一個親一個!”

……………………

自以為的深不是浪漫,而是擾。

葉緋那時候正值中二期,格最是叛逆。冷眼看著這荒謬的一切,隻覺得一怒氣直衝腦門,本控不住。

一句話不說,抓著那束花往垃圾桶裡一丟。不顧朋友在後的喊,寒著臉抬腳就走。

松市夏季的夜晚,街邊大排檔坐滿了喝酒擼串的人,桌子底下有胖胖的流浪狗在搖著尾討食;服務員阿姨一邊上菜,一邊跟客聊自己剛考了雙百的小孫子;才下班的白領掉口紅,豪邁地一口啤酒一口,言談間,笑聲傳出去老遠。

熱鬧又充滿了煙火氣。

葉緋邊走邊看,心慢慢平靜了下來。

他在街角停下,四下看看,這才發現自己不知道走到了哪裡。正打算隨便拉個人問問,耳邊忽然傳來一道尖銳的聲:“你看看給我們家孩子傷的!沒爹沒媽的小畜生就是沒家教!”

葉緋心本就不好,這句沒媽恰好到了他心上。他微微斂目,撥開人群走了過去。

一個滿臉橫的中年婦,正拽著一個穿初中校服的瘦弱男生破口大罵,旁邊站著個和有三分相似的男生,眉眼間盡是得意。

打眼一看就知道,應該是兩個男生在學校發生了矛盾,其中一方的家長找了過來。

“就你橫是不是?”中年婦著兩手指,不停地往男生腦門上,“你再橫一個給我看看?”

男生臉發白,盡量鎮定地解釋道:“是他先欺負我的,我書包和課本都被他踩上了腳印。”

“還!”人瞪著眼,唾沫星子滿天飛,“踩了你不會乾淨嗎?這點小事用得著手?”

周圍有人勸,罵兩句出出氣就算了,孩子的事讓孩子自己解決。

冷笑一聲:“孩子個屁!這沒爹沒娘的玩意遲早是監獄的料!”

葉緋實在看不下去了,上前直接把那個男生拉到了後,嘲諷道:“那你這麼囂張,是有幾個爹啊。”

周圍瞬間一靜,隨即響起撲哧撲哧止不住的笑聲。

人惱怒:“小--崽子滾邊去!這裡這麼多人,就你管閑事。”

葉緋微微一笑:“街邊也有這麼多條狗,怎麼就你吠。”

“你!”人被他氣得臉紅脖子,下意識就要抬手去打。

“你我一下試試,”葉緋躲都不躲一下,他掃了一眼人的兒子,嗤笑,“到時候老子讓你兒子連假aj都穿不起。”

人呼吸一窒,厚的手掌在半空中晃了兩下,到底還是放下了。

眼前這個男生雖然年紀不大,但鮮、眉眼張揚,看著就不是普通家庭能養出來的。況且……兒子那雙aj確實是假的。

人對葉緋微微有些忌憚,可就這麼走了又實在不甘心。瞪著葉緋後,荏道:“晏雄!我告訴你,你打我兒子的事不會就這麼算了!”

“你兒子是傷了還是殘了啊。”葉緋瞥了一眼人旁邊的男生,男生立刻一肩膀,躲到了他媽後。

“慫貨,”他不屑地移開眼,“踩人家書包和課本不就是找揍?不然這樣——”

葉緋瞇著眼睛,上下打量了人一眼:“我給你幾腳,你也好好忍著,反正回家乾淨就行了。”

人張了張,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半晌,才一把拉過兒子,對晏雄道:“什麼東西!以後離我兒子遠點!孤兒院出來的崽子,看著就惡心。”

“惡心?”葉緋一笑,黃的小卷在腦袋上飄來飄去,“懷了誰的孩子找誰去啊,關人家一個學生什麼事。”

周圍人登時哄堂大笑。

人一口卡在嚨裡,差點沒憋死。惡狠狠地瞪了葉緋一眼,拽著兒子就走。經過葉緋邊時,壯碩的一斜,就要撞上去。

葉緋正在發育期,瘦得跟竹竿似的。這一下要是撞實在了,也夠他喝一壺的。千鈞一發之際,一隻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將他拉進了懷裡,躲過了人的

葉緋埋在那個人口,鼻尖縈繞著他上乾淨的皂味,一時之間還有些反應不過來。

“梟哥,你來了啊!”晏雄的聲音在旁邊響起。

葉緋抬起頭,正撞了一雙漆黑的眸中。

“我晏雄,”晏雄的初中生在見到他哥之後,恢復了不神,嘰嘰喳喳地給葉緋介紹,“這是我哥……”

晏梟眨也不眨地看著葉緋,打斷晏雄的話:“我晏梟。”

葉緋下意識地回了一句:“我葉緋。”

“剛剛多虧了緋哥,”晏雄腦袋,有些不好意思,“要不然我一個人肯定應付不來。梟哥,是緋哥幫了我。”

晏梟說“知道”,又說“謝謝”,好像是忘了,仍舊沒有放開抱著葉緋的手。

“小事。”葉緋擺擺手,從他懷裡掙出來。

“剛剛那個人是我同學,”晏雄主給葉緋解釋,“因為我是孤兒,一直欺負我。我今天實在忍不住反抗了,結果他就了家長。”

說到世的時候,晏雄雖然掩飾得很好,但臉上還是著些許黯然。他衝葉緋笑了笑,說:“梟哥不是我親哥啦,我們在同一所福利院長大。”

葉緋抬頭看向晏梟,然後發現,從剛剛開始,晏梟的視線就一直落在他上。

葉緋從小到大被人看慣了,也沒在意。拍了拍晏雄的肩膀,不知道怎麼安他,正好瞄到前方不遠有一家哈達斯店,就對晏雄說:“沒事,是那個人有病。走走走,哥請你吃哈達斯,可好吃了。”

晏雄連連搖頭:“不用了不用了。”

葉緋笑笑,找了個借口:“我想吃,你陪我一起。”

三個人進了店,恰好上店要打烊,只剩下一個球。葉緋兜要給錢,這才發現自己從酒店房間下來時,就隻拿了一個手機。

他頭一次到這種況,尷尬地舉著手機,耳朵都紅了。

“我來結帳。”晏梟說。

一分鍾後,他也僵住了。

在2010年,哈達斯對一般學生來說,算是比較奢侈的東西,小小一個球要五十塊錢。晏梟翻遍了所有口袋,隻湊到了四十三塊。

“這下我們誰都不用笑話誰了,”葉緋拉著晏梟走出店,笑得直不起腰,跟他解釋,“我不是你們松市人,是市過來旅遊的。”

“之前有個傻-,在酒店下面跟我表白,”葉緋解開手機上拴著的鑰匙鏈,掂量了兩下,“氣得我什麼都沒帶,就直接走人了。”

他撇撇,擼了一把頭上的小卷:“煩死了,最討厭這種不懂矜持的人。”

“哇,”晏雄正是對這種事好奇的年紀,興致地看著葉緋,“怎麼表白的?”

“就嘩眾取寵那一套,”葉緋不想多說,將那個鑰匙鏈塞到晏雄手裡,“沒請達斯,這個送你了,我……”

一句話還沒說完,谷瑞嘉的電話打來了。

“你跑哪兒去了?人生地不的。回來吧,那幾個人被我攆跑了。”

葉緋說:“行。”捂住話筒,一邊招出租車,一邊對晏梟和晏雄道,“我朋友找我,我就先走了,拜拜。”

恰好一輛出租車駛了過來,葉緋一路小跑過去:“老谷,你在樓下等我,我打車沒帶錢……”

後來,葉緋回了酒店。調整好心,跟朋友們開開心心地過完了剩下的旅程,再也沒想起在松市偶遇過的、那個晏梟的人。

但晏梟卻從沒忘記過他。

葉緋慢慢坐回到椅子裡,捂住了眼睛。

“葉緋,你怎麼了?”群視頻還開著,谷瑞嘉見葉緋臉不對,連忙問道。

“有點事,”葉緋勉強笑了一下,說,“我先掛了。”

說完,不等谷瑞嘉回話,就直接斷開了視頻。

他終於明白晏梟為什麼會以家裡婚為由,跟他結婚;明白晏梟為什麼會以為他喜歡吃哈達斯;也明白晏梟那句一直記得你是什麼意思。

晏梟下班回家的時候,發現葉緋正低著頭坐在餐廳裡發呆。

“葉緋,”晏梟走過去,握住他的手,“發生什麼事了嗎?”

葉緋抬起頭,眼尾有一點紅,像是哭過了。

晏梟心裡維持了一天的喜悅,瞬間就像是被的泡泡,消失得無影無蹤。他不練地-解-開葉緋的睡-袍,在他腰-間--索,聲音裡帶著幾分慌張和不知所措:“是腰太疼了嗎?”

“晏梟,”葉緋沒有阻止他,隻抬頭看著他的眼睛,問道,“晏雄現在在哪裡?”

晏梟的作戛然而止。

他靜靜地跟葉緋對視,良久才說:“在松市上大學。”

“你喜歡我,為什麼從來不跟我說?”葉緋的睫,問他。

晏梟低頭葉緋的臉,還是那句話:“你不喜歡不矜持的人。”

“我……”葉緋努力回憶,卻什麼都想不起來,“我說過嗎?”

晏梟說“是”,告訴葉緋:“2010年8月17日晚上9點23分。”

“對不起,我不記得了。”葉緋垂下眸,心裡又酸又

晏梟馬上說:“沒關系。”低頭在葉緋額上吻了吻,然後抱住了他。

二十歲之前,晏梟的世界是一片空白。他像個旁觀者一樣生活在人群中,很低、也沒有任何長久目標,直到遇見葉緋。

清瘦又漂亮的年,渾寫滿了鮮活氣。像一抹霸道的彩,直直地照進他的心裡。讓他從第一眼看到起,就再也無法移開目

晏梟從不為過去而後悔,唯獨七年前錯過要葉緋聯系方式這件事除外。

所以,在來不及阻止葉緋離開後,他冷酷無地搶走了晏雄剛拿到手的、還沒捂熱乎的鑰匙鏈。

晏雄長這麼大,第一次接陌生人的善意。很不願地攥著鑰匙鏈,試圖跟他哥講道理:“梟哥,這個我很喜歡。”

“你不喜歡。”晏梟面無表地吐出四個字,握著鑰匙鏈轉就走。

這一保存,就是七年。

七年間,他在松市和市之間來往了無數次。

最開始沒錢的時候,坐的是普通列車。往往要灰頭土臉地走上一天,才能晃晃悠悠地到達目的地。

不知道葉緋的份、也見不到他。可即便這樣,也是快樂的。

來到他所在的城市、踩著他走過的道路、或許還會經過某個他曾經去過的小店,僅僅這點,就已經足夠支撐晏梟樂此不疲的往返了。

一個人的旅程持續了四年,直到三年前,飛霄科技總部遷移到了市。

公司發展越來越迅速,晏梟手中的財富呈滾雪球增加,他也終於弄清了葉緋的份。

鼎源娛樂的繼承人,家裡有父親、繼母、和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

這一次,他沒有再猶豫。在鼎源資金困難的時候,當機立斷地出手,如願跟葉緋結了婚。

雖然只是契約式婚姻,但結婚證是真的。

而現在,晏梟抱葉緋。這個人終於從裡到外、完完全全變了他的。

可以抱、可以親、可以做更過分的事,而不是每到早晨都會消失的夢。

“葉緋,”晏梟很認真地將他的睡袍系上,說,“不要道歉。”葉緋從沒有做錯任何事,錯的是他,是他用錯了追人的方式。

葉緋回抱住他,將臉埋在他的頸窩裡,睫微微了。

兩人靜靜抱了半晌,葉緋抬起頭問他:“飛霄科技搬來市,真的是出於戰略考慮嗎?”這是葉緋在新聞裡看到的。

晏梟微微別開眼,過了一會兒,說:“不是。”

連整個飛霄科技的存在,都是晏梟想念葉緋的證明。

發展到現在,原本只有兩個人的創業公司,如今已經為國互聯網巨頭,是年輕人最向往的雇主之一、也是青年才俊爭相跳槽的平臺。

沒人知道,晏梟創業的初衷只是因為葉緋想吃哈達斯,而他遍了全上下,都湊不夠五十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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