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云之南》第七章 這里有你

床頭電子鐘過了六點半,外面暮四合。程立覺得有點煩躁,下床推開窗點了一煙,得有點急了,被嗆到,他咳嗽了幾聲,再抬眼卻看見沈尋站在花園里。

人面桃花相映紅。藍的是朦朧夜,紅的是一樹嫣然,的是俏生生一張,點亮了這原本尋常的夜晚。

或許,就是個迷了路的靈,糊里糊涂,才走到了他這里。

“這位老板,天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嗎?”仰著頭,聲音清脆。

他在煙霧里瞇起眼,角微彎。

“可以。”他答。

“那麻煩您下來開下門,我沒帶鑰匙。”

“笨蛋。”他低罵了一聲。下樓梯的時候,角的弧度更彎了。

“我回局里拿了下電腦和服,今天晚上要幫國際組的人做個采訪,還去超市買了些菜和水果。”

換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廚房跑,卻被他攔住了:“我來吧。”

塑料袋里的東西都收拾完,冰箱幾乎都被塞滿了。

“我從來沒買過這麼多東西。”他有些無語。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廚房暖黃的燈下,地看著他,“你,我做飯給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里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

“土豆可以,不過不能放辣,不利于傷口恢復。”利落修正。

他點點頭,表示接

“好了,程立小朋友,請你到客廳看會兒畫片,別在這兒給姐姐添。”把他推出廚房,拉上門。

電視上正在演《貓和老鼠》,已經播了幾十年的畫片。廚房亮堂堂的,漸漸傳來食的香氣,纖細的影在里面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時候,媽媽也是這樣準備著晚飯,他捧著一袋薯片,看著同樣的畫片,笑一個小傻子。那時他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黑暗角落,有人會用生命維護現世安穩,而那樣的人會與他有脈聯系。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

他耳畔響起的聲音,的。

人間煙火,現實溫暖。這一刻,他也很想就這樣沉溺。不去想從前未解的噩夢,不去想未來還要面對的雨腥風,只是手臂上作痛的傷口會時刻提醒他肩上背負的重擔。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尋問程立:“能不能借你的書房一用?我要干點活。”

他點點頭,帶上二樓的書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歐現代風,書房更是極簡,除了一張書桌,就是一臺CD機和音響,一排碟架,以及墻上掛著的一幅畫。

沈尋走到那幅畫前,靜靜打量。畫的是一個小孩站在街邊看著天空,天上飛過一輛汽車,汽車上的男人低頭看著彩鮮艷夢幻。

覺很像夏加爾,”開口,看到畫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這是喬敏畫的?”

“嗯,從小喜歡畫畫,去年我生日送了這幅給我。”程立答。

有點天分,”沈尋由衷夸獎,視線落在碟架上,“《麗中國》《地球脈》……你居然收藏了這麼多紀錄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嗎?”程立答,“紀錄片可以讓心靈安靜。”

沈尋驀然看向他,眼中緒涌:“我媽媽說過同樣的話,是紀錄片導演。”

“是嗎?”程立抬手,指向一張碟。

沈尋盯著那個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風格,我很喜歡。”程立輕輕答。

“謝謝,”沈尋平復了緒,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黎打個采訪電話。”

程立點點頭,替帶上房門。

等沈尋采訪完并整理好記錄,已經晚上九點半。開門去倒水喝,聽到浴室里有嘩嘩的水聲,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又回到書房,在椅子上躺了會兒,瞅見一旁的CD機,起按了播放鍵。

悉又靜謐的旋律緩緩回在房間里,清亮虔誠的詠唱,讓聽得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團Libera的I vow to thee,my 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國。我要奉獻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這毫無疑問,這經得起考驗,這永不搖,這不計代價,這永不屈服,直至最后的犧牲。

一曲終了,旋律又重復響起。原來是被設置了循環播放。沈尋忍不住揣測,程立是懷著什麼心,把這首歌聽了一遍又一遍。

想起問他為什麼做警察,他那句輕描淡寫的“我愿意”。

想起拿大麻的事和王小開玩笑時,他生氣的樣子。

想起今早他帶著傷審訊,燈下有些疲憊的神

這個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現的那麼淡漠,他的心,比誰都要火熱。

心念一開了房門,卻看見程立靠在樓梯口的墻邊,靜靜地煙,像是在門外已經站了一會兒。

他側首看向:“上次聽這首歌,還是三個月前。”

“發生了什麼事?”沈尋問。

“隊里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輩子就撲在緝毒這件事上。我剛到這里時,是他帶的我,就像我師傅一樣。”他了口煙,眸深沉,“他40歲的時候,被毒販報復,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為他會崩潰,但是他又兢兢業業地干了十幾年。他跟我說,從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覺得自己也發生了某種變化,變一個更好的警察。因為沒有了牽掛,所以了猶豫,了顧忌,永遠都沖在最前面。面對那些鎖著的、背后不知是什麼危險的門,面對舉起的刀槍,他不再有毫退的念頭。”

“所以,你現在也是這樣嗎?總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沖?”沈尋走到他面前,抬頭看向他,“但是,活著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點可能。每個人都是,會病、會死、會遭遇橫禍,會一覺睡過去再也醒不過來。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麼區別?關鍵在于,在遇到喜歡的人的時候,有沒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歡做的事時,有沒有全心投過,即使會失敗。”

那一瞬間,不知是不是的錯覺,他黑的眼眸里起了波瀾。

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出雙臂,毫不費力地抱住他。

“程隊,辛苦了,”的聲音在他的口震,“即使你等的人不會再回來,你也要努力好好活著。”

這世上男男那麼多,擁抱和親吻都太輕易。可能夠讓我們拿出一生去等待與守護的,之又

這個夜晚,很想沉溺在這個寬闊溫暖的懷抱里,永不分離。但是,還是松開了手,道了聲晚安。

而程立目送離開的影,久久未

第二天中午吃過飯,程立就打算回局里。王小看到他們同時到辦公室,恨不得沖上來問個究竟,但看到程立面無表的臉,又把滿肚子的疑問都吞了下去。

沈尋看著和張子寧坐立難安的樣子,給發了條微信:一、程隊傷口染發燒,我照顧了下;二、什麼都沒有發生。

王小把手機拿給張子寧看,二人都是一臉失

沈尋去完洗手間回來,才發現護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琢磨著回去拿太麻煩,決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貨商場有一些年頭了,好在東西還算全,買到習慣用的牌子。出門的時候天已晚,商場前面在修地鐵,安了一排藍的圍欄,要打車得穿過小巷去馬路對面。

地面坑坑洼洼,因為下過一陣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濘。沈尋踮著腳小心翼翼地走,聽到包里手機振,拿起來看,是程立打過來的。

正要接起來,一旁突然躥出一個人,一把奪過的手機就跑。

“站住!還我手機!”怔了一秒后,拔就追了上去。幸好穿的是球鞋,平時也保持運,那人個子矮短,一時也沒能甩開

就這樣追進另一條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來,轉看向。沈尋愣住——是個孩子,正兇地瞪著

孩子后面還站著兩個高個子的生,染著淺頭發,涂著很深的眼影。

“把手機還給我。”沈尋冷冷開口。

其中一個高個子生看著:“就不給,你能把我們怎麼樣?”

“拿來,”沈尋出手,“你們要錢,我就給錢,但把手機給我留下。”

“程隊的厲害啊,”矮個子生睨著,舉起手機,“你這里面是有照還是什麼啊,這麼張。”

“我不是心疼手機,我里面有工作時拍的照片和記錄的東西,你們讓我上傳到云里就可以,手機拿去好了。”沈尋答。

“你有病吧,還上傳到云,”那孩大笑,“我們就是來教訓你的,賤人,搶別人的男人!”

眼見拿起手機要往地上砸,沈尋撲了過去,死死抓住手機,但旁邊兩個孩上前拽住了,一個拉服,一個抓的頭發。拼命掙扎,卻還是眼睜睜地看著手機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個生似乎還不解氣,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幾腳。

沈尋見狀,眼睛都紅了,不管不顧地沖上前,推了一把,把手機搶到手里。

“神經病!”那孩摔了個四腳朝天,爬起來就給了沈尋一個耳,卻看見驀地抬起眼,那目像要殺人一樣。

“你讓喬敏給我滾出來。”沈尋吐出幾個字,幾乎咬牙切齒。

“你搶男人還這麼理直氣壯啊!”一個高個子生罵,“犯不著出來見你,有我們給出氣就夠了。”

“你告訴這種垃圾行為,本配不上程立。”沈尋冷冷出聲。

“你說誰垃圾?”拐彎走出一個人,正是喬敏。

“說的就是你,垃圾。”沈尋冷笑。

“你……”喬敏剛揚起手,就看到沈尋后的人,頓時僵在那里,悻悻地放下手。

“你們在干什麼?”程立走過來,看到沈尋臉上的紅印和凌的頭發,黑眸頓時一沉。

“我們就是教訓教訓,仗著自己有點姿、會寫點東西就跑到這兒來發浪,”矮個子生瞅著沈尋,憤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沒想到你這麼嫉妒我啊,”沈尋看著喬敏,目如刀,“你就只會怪自己命不好?你以為我是錦玉食的大小姐,什麼苦都沒吃過?我告訴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紀時,被變態綁架,關在地下室里,不聽話就拿鞭子我,我媽為了找我出車禍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醫生,同時也發現我爸不是我以為的那個好丈夫、好男人。我會拼命搶我的手機,是因為那里面有我的工作果。會寫點字?你以為當記者很輕松嗎?你們在酒吧鬼混的時候,我在熬夜寫稿;為了在群訪的時候搶到一個提問的機會,耳環都被扯掉;人們以為的鮮人,私下卻會對我腳、張著臭要上來摟摟抱抱;出差做調查,怕被人發現要翻圍墻,差點摔骨折;住三十塊錢一晚的旅館,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國外遇到,差點就沒命。”

“這世上每個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關注自己的傷口,”看著愣住的喬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歡他,是因為我覺得我有能力去喜歡他,我有能力去照顧他,替他分擔,是因為在欣賞他的同時,我也會因為這一份欣賞而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喬敏也變得強大,歡迎你來和我競爭,而不是用這種稚的、不上臺面的做法。”

說完轉就走,夜里的背影單薄卻倔強。

喬敏瞅了一眼沉著臉的男人,上前囁嚅著開口:“程……”

“喬敏,我耐心有限,你適可而止。”程立的聲音里著寒意,森冷的目讓人心生懼意。喬敏從沒見過他對自己有這麼大的怒氣,被驚得渾

沈尋走到路口,聽到背后略帶低啞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淡聲拒絕,甚至沒有回頭看他。

“你這樣,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燈下,狼狽。服上都是泥污,臉上的印痕更深了,長發也凌得不像話,連肩膀上都掉著幾,大概是剛才拉扯掉的。

“我這樣是拜您所賜,”低頭看著碎裂的手機,“我的手機壁紙是我媽媽的照片,被們踩了好幾腳。”

語氣里的委屈,讓程立的口一

“我剛才講了那麼多,說得那麼好聽,”自嘲一笑,“其實對你而言,我又比喬敏好得了多。”

“許澤寧走的時候對我說,也許我喜歡你,只是我老病犯了,一直想尋找新鮮刺激,想找一個讓我停留下來的理由。也許他是對的,”的聲音里著疲憊,“程立,你這麼好,我不該喜歡你,也許我本沒有能力喜歡你。”

眼前纖細的肩膀,在夜風中微微抖,像枝頭被雨打風吹的小小花朵,快要支撐不住。程立從未見過這樣一蹶不振的模樣,仿佛被掉了生氣,脆弱、退

他正要上前一步,卻見揚起手,攔下一輛出租車,拉開車門坐了進去,徑自離開。

夜還未深,這座邊城的街頭已經寥落。不遠只有一攤流大排檔,丈夫在賣力炒菜,妻子一聲接一聲地吆喝,希在收攤前多單生意,又不忘拿起并不干凈的巾,替丈夫汗。

他竟然有些眼紅。

站在街頭,他完一支煙,迷霧升騰里藏著一雙苦黑眸。

他想起抱著他,語氣溫地說,程隊,辛苦了。

還有說,程立,我喜歡你。程立,你這麼好,我不該喜歡你。

他不想承認,離開時放棄的表,像一把鈍刀子割在他心口,一地疼。

手機振,他接起來,那頭是劉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廳開會。”

他應了一聲,掛掉電話,戴上頭盔。托車低沉的轟鳴劃過夜,漸行漸遠。

北京的春天,仍帶著清冽的涼意。走出航站樓,迎面而來的風吹了頭發,沈尋停下來扎了個馬尾,就看到李萌的車到眼前。車窗下沉,出一張致的面孔,紅黑發,惹得一旁等車的人也紛紛注目。

“北京歡迎您。”李萌沖著一笑,千

沈尋拉上車門,把背包往后座一扔,找了個最舒服的姿勢靠在前座上。

“什麼況啊,灰頭土臉的,”李萌邊踩油門邊瞥了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采訪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淪落紅塵歷盡滄桑呢。”

“你說你一賣廣告的什麼時候學會咬文嚼字了?”沈尋輕嗤。

“賣廣告的怎麼了?”李萌被氣著了,“要沒我們努力工作,你工資誰發啊?哎,我說你這人犯什麼病啊,一回來就嗆我。哦,難不是沒能拿下程隊,求不滿了?”

沈尋瞅了一眼,沒說話。

“我跟你說,不要著急,來日方長,”李萌把飲料架上的茶遞給,“你不是還要回去嘛,你先幫我把沃森CEO的專訪做了,我一路護送你回云南都行。”

“專訪時間定了嗎?”沈尋問。

“明天晚上或者后天上午,時間他們今天會確認。人家CEO去年達沃斯論壇的時候對你印象非常好,點名要你采訪他。沃森去年給我們投兩百萬,今年有意向簽一個翻倍的框架,接下來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強就是財大氣。”

“也不見得是靠我,他們今年的戰略重點定在中國,本來就有宣傳推廣的需求。”沈尋吸了口茶,慢條斯理地嚼珍珠,“你怎麼會想起來買茶?”

“關鍵我們也未必是唯一的選擇啊,所以周總一聽對方提你的名字,立馬讓我跟鄭老師提讓你回來援助。至于茶,”李萌揚起角,“我估計你在追的過程中心里苦,給你加點甜。”

“我謝謝你。”沈尋低頭,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從省廳開完會回到景清,已經是下午五點多了。他先回了趟辦公室,看到沈尋桌上干干凈凈的,沒有電腦,也沒有喝水的保溫杯。

“小人呢?”他問。

“尋姐嗎?”王小驚訝地看著他,“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隨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辦公桌前坐下,攤開筆記本,開始梳理今天的會議容。

二十分鐘過去,握著的筆還是停留在剛開始寫下的那行字。手邊是王小沏上的茶,他慣喝的金駿眉,卻不知怎麼變得格外苦

他面無表地看向外面那張空無一的桌子和那把空著的椅子。

窗外,開始淅淅瀝瀝下起了雨。從天亮下到天黑,從大雨如注到潤無聲。

一盞臺燈照亮小小角落,辦公室里只剩下他一個人。他斂住心神,專心對待手里的檔案。

手機屏幕亮起,他心里一。拿起來看,是新聞APP的整點推送。

門口傳來兩下敲擊聲,是劉征明。

“對了,今天一直開會忘記跟你說了,沈尋單位領導說有要的事需要回去一趟,不確定還回不回來,不過我想你應該知道吧,”他在門邊打招呼,“還沒吃晚飯?”

“嗯,沒覺得,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語氣淡淡的。

劉征明點頭,臨走前囑咐了下:“當心,傷還沒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筆,從煙盒里出一煙,遞到邊,低頭點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許我喜歡你,只是我老病犯了,一直想尋找新鮮刺激,想找一個讓我停留下來的理由。

腦海中響起一道悉的聲音。

煙霧升騰,他瞇起眼,瞅著手里的卷宗,自嘲一笑。

這些嫌犯的名字里應該再添一個——沈尋。

復雜,節嚴重。也許,最終會一樁懸案。

沈尋再回景清,已經是三天后。沃森那邊急著要把專訪發出來,就干脆留在北京,把這件事理完才離開。

從機場到景清,需要將近一個半小時。不過幾天,高原熾烈的,竟讓有種久違的覺。

車開到一半路程時,速度慢了下來,停停走走。

“堵車嗎?”問司機。

“前面收費站臨檢,估計是毒大隊收到什麼線報吧,”司機很有經驗地回答,瞅了下后視鏡,“排了這麼長的隊,真有運毒的,估計翅難飛了。”

“哦,”沈尋輕應了一聲,轉而心念一,從背包里拿出相機,“師傅,我下來走一段,你到收費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機雖然覺得有點奇怪,但還是同意了,還不忘叮囑,“姑娘,你不要拍啊,毒大隊那幫人規矩多的。”

“嗯,知道的。”點頭一笑。

收費站已經不遠,沈尋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費崗亭旁一道拔高大的影。

程立穿著黑夾克,戴著墨鏡,英氣人。午后的為他的側臉鑲上淡淡金邊。沈尋想起來,這令人眼的畫面,大概出自年紀比還要大的《壯志凌云》,二十多歲出頭的阿湯哥從戰機上下來,蛤蟆鏡下一張豪萬丈傾國傾城的容

著,角忍不住綻放笑容,怎麼也收不住,像個傻子一樣,忘記矜持,忘記負氣。

他沒有看到,轉頭和同事說話。

舉起相機。

突然間,一記炸響綻開,像是哪個調皮孩子點了鞭炮。沈尋跟著手一抖,就聽見有人在喊:“是槍!”

又是一聲響,沈尋幾乎條件反地同時按下快門,定格的圖像里,年輕警察被子彈貫穿的肩頭綻放出霧,融在里,灑出殘酷的艷

哭喊聲此起彼伏,長長的車隊,一時間退無可退,一輛輛車里的人們作一團,生怕自己為槍下無辜亡魂。

“退后,找掩護!”程立暴喝,抬手住對方,一手迅速將傷員拉到警車后方。

江北靠在他旁邊,額頭上冒出一層汗:“特沒說有槍。”

“你按住他的傷口,等救護車來。”程立把傷員給他,起繞到警車一側。

“老大,那兒有個孩子。”張子寧指了指一個方向。

離他們二十米遠的路邊,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站在那里,像是嚇傻了,拼命地哭,他子還沒穿好,大概是剛才下車來撒尿。

“在對方擊區,太危險了,”張子寧抹了把臉上的汗,“我去把他抱走。”

程立抬手按住他肩膀。

“我去。”他利落出聲。

他正要起,對面突然閃出一道白影,沖向了那個孩子。那一瞬間,他的眸驟然一沉,隨即低喝:“子寧,掩護!”

又是一陣綿的槍聲。張子寧余瞥見那個抱孩子的人,也是臉一變:“尋姐?”

只見一發子彈就在腳邊炸開,揚起塵土,張子寧的心幾乎跳到了嗓子眼,再看一旁的程立,他側繃,神也是異常難看。

眼看沈尋帶著孩子連滾帶爬地躲到一輛車后面,張子寧才呼出一口氣,但轉眼又差點被嚇得心跳停止。

只見向前探,似乎想要往前夠剛才掉落的相機。

程立心暗罵了一聲,黑眸盯著不遠人,口急速起伏。

似乎不管不顧,一心要拿到那個該死的相機。

他咬牙,心里測算了下距離,低聲吩咐:“子寧,掩護我。”

下一秒,他沖出掩護區域,飛奔向沈尋的方向,幾乎同時,子彈從他側掠過,他拎起相機,就地打個滾,躲進車側面,作一氣呵

張子寧看得心驚跳,握槍的手心滿是汗。

狙擊手這時已經到位,在警告無果的況下利落扣扳機。一記槍響,毒販車里傳來一聲慘。半分鐘后,有兩個人舉著手下了車。張子寧和幾名警察迅速沖了上去,把他們在地上拷住。

離他們不遠的地方,沈尋看著眼前坐在地上的男人,說不出話來。男孩的媽媽來帶走孩子,連聲道謝,沈尋擺擺手,只覺渾。危險解除,才有些后怕,察覺自己整個人都在抖。

程立咬牙關,狠狠地盯著,一雙黑眸里起了紅霧,他臉上滿是汗和灰塵,讓他整個人更顯得野蠻和危險。

“沈尋,你真行,”他幾乎是從牙出字句,“你以為你是誰?英雄嗎?你是不想活了嗎?為了一個破相機,連命都不要了?”

“我離那孩子近……沒想太多。”被他的怒氣嚇到,忐忑地開口。

“你腦子進水了嗎?我需要你多事?你知不知道你慢一秒,我就得給你收尸了?”程立口的火越燒越旺,“你不是滾回去了嗎?為什麼又回來?”

沈尋看著他,卻看到那雙黑眸里,清清楚楚的驚慌和恐懼。

原來,他也會害怕嗎?他是在為擔憂嗎?

這一霎,滿心酸楚。

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想開口,卻發不出聲音。有什麼哽在中,堵在心口。

不說話,他怒意更甚:“你給我滾!滾得越遠越好!別讓我再看到你!”

卻笑了,水亮的眼眸里映著他的影。

沈尋后,是藍天白云,是遠連綿的田野。人聲嘈雜,車隊又開始挪,一旁的汽車也駛開。只剩他們留在原地沒有,仿佛電影畫面里世的一場久別重逢。

他不知道,原來一個輕輕淺淺的笑,也可以令他驚心魄。仿佛沉沉烏云,被撕了一道口子,一點點滲,最后明得一塌糊涂。

“沈尋,”他喚,聲音低啞,“你回來干什麼呢?”

回到的世界不好嗎?他已經不想再承失去的痛苦。

“因為這里有你。”輕輕答。

我之所以尋覓遠方,是因為遠方有你。我之所以留在此地,是因為此地有你。平淡而漫長的歲月里,總有什麼讓我們徘徊、困、疼痛、不知所措,原來,是遇到了。原來,是我遇到了你。

他看著的眼,好深好黑。

看得低下頭,著他手里的相機解釋:“這個相機是我爸送給我的,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

都不敢再看他,像只犯了錯的小寵,溫順可憐。

程立無聲地嘆了口氣:“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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