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第一集 謎案追兇_25、迷霧重重

當時因爲是我自己打開了電腦,張子昂在客廳裡,大約是見我一直沒有出來才進房間來,然後就看見了電腦上的這一幕,他認出拿著斧頭這人,驚訝地看著我問:“這是你?”

這怎麼可能是我,我連都不敢殺怎麼會去做這麼恐怖的事,我堅定地說:“絕對不是我!”

張子昂畢竟從事這個行業久了,很快就鎮靜下來說:“單憑穿著和形也的確說明不了什麼。”

我們看完了這段視頻容,腥不堪目,我都沒有勇氣看完,以後之後的場景全是地上的這人被分的場景,張子昂要比我好很多,最起碼堅持看完了,然後他又翻了電腦的其他文件,類似的視頻文件倒是沒有了,但卻找到了將近一千來張圖片,不知道都是洪盛從哪來收集來的,全是和分有關的圖片。

等警局的人來了之後,所有我開門發現的證據都被當做證據收集了,包括他的臺式電腦也被抱走,之後閆明亮他們則留在最後,對洪盛家做了一個仔細的檢查,大概是想找出是否有他謀殺的證據之類的。

我覺得到了這一步洪盛已經完全無從抵賴,又有誰會知道,一個爲人民服務的警員,背後竟然是這樣齷齪不堪目的一個人,著實讓人震驚。在洪盛家我們沒有進一步的發現,暫時排除了他有作案殺人的嫌疑,我就是覺得很戲劇化,想不到事變化竟然會如此之快,查來查去最後竟然查到了警局自己上。

對洪盛的審訊勢在必行,但是他能說多還是個未知數,話分兩頭,這邊馬立妻兒的驗報告也已經出來了,他妻子的確是中毒而死,自然就是因爲喝了敵百蟲的緣故,而他家兒子則和孩描述的一模一樣,胃部有大量出部也有損傷,的確是強行灌開水到胃裡引起的死亡。

只是除了這些我們所知道的,還有一點就是馬立的妻子已經有了兩個月的孕,也不知道馬立是否知道,張子昂告訴我發現這件事之後,樊振讓這邊對肚子裡的嬰兒和馬立做一個DNA對比,因爲他懷疑這個孩子不是馬立的,樊振爲什麼懷疑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一定是有原因的。

這一天我都沒有回去辦公室,下午之後也直接就回家了,而且我一直沒有和張子昂他們說起801人打我家電話的事,其實並不是我可以瞞不說,而是從早上開始就因爲洪盛的事忙碌,以至於我完全忘記了,直到離開坐在公車上

才忽然想起來,之後我才決定趁著時間還早,到801去一趟,順便回家來看看。

只是提起我自己的那個家,心上就有些莫名地發悚,因爲經過敲門和櫃裡藏人的事之後,我已經不認爲那個家事安全的了,至有一些人能自由進

但我還是先回了家裡,我在家裡繞了一圈,發現並沒有異樣之後才重新關上門上去801,上去的時候我多有些猶豫,畢竟只有我一個人,萬一裡面有個什麼我也不好應付,可最後像了一會兒還是上去了。

要是在門口的地毯下面著,我拿到鑰匙開了門,801的格局和我我的房子是一樣的,門開了之後我往裡面看了看,裡面很安靜並沒有什麼,我站在門口敲了敲門,又喊了幾聲:“有人沒有?”

都沒有人迴應我,我看了看外面的走廊於是才走了進去,不過我沒有關門往裡面試著走了幾步,心裡還是很警惕的,但當我走進客廳裡的時候卻聞到了一惡臭,這種臭味很悉,與一般的還不同,而且我聞見過,覺得很悉。

我馬上意識到不對勁,迅速退出了801,來到走廊上之後趕忙將們關上,掏出手機給張子昂打電話,電話接通我告訴他我在801,這裡似乎不對勁,我不敢擅自行讓他也過來看看。

張子昂在電話裡問了一聲說我怎麼自個兒跑到801來了,但聽我後面說的話之後就說他這就過來,讓我等著他,同時自己也注意安全。

期間我一直在樓道上等他,他來的也算快,應該是接了電話之後就來了,再沒有弄清楚事真相之前,他也沒有盲目帶人來,他來了之後我重新拿鑰匙把門打開,進去之後他也嗅了嗅說這十有八九是臭味。

事實證明,這就是臭。

之後我們在主臥裡看見了腐爛的,這絕對是我有生以來見過最噁心的,因爲已經腐爛到不樣子了,整個人看似已經完全腐爛完全就被一張皮包著,好似只要把皮開就會有腐水等等的一些東西流出來,更恐怖的是里面全是蠕的驅蟲,我只看了一眼就字啊也看不下去,彆著頭。

張子昂看了說:“這最起碼已經有兩週以上了。”

然後他就直接給樊振那邊打電話,我來到了客廳裡,無法與直視,我和張子昂說這怎麼可能,要是真死了這麼久的話,那麼前幾天又是誰給家裡打電話,總不會是這

個死人自己又蹦爬起來吧。

這回是樊振親自帶了人來,看見我的時候他多看了我一眼,顯得分外意味深長,我自然也留意到了的異樣,但一時間又不知道意味著什麼,也就沒有多想。

他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事,於是對進行初步的檢查,包括去翻查,雖然隔著手套,但是要我去做我自認做不來,我一直都遠遠地看著他們做著這一切。趁著這個功夫樊振問我事的經過,我於是從找到錄音筆那裡詳細地說了801這邊的緣由,樊振一直都是聽著毫沒有打斷,聽完之後也什麼都沒說,又繼續去看了。

初步的出來的結論是應該有十五天左右的時間了,最重要的是死因,從初步的上看,是被分之後又重新合的,因爲在脖子和四肢的連接部分都有被切割又合的痕跡,而且線還留在上。

又是這樣的一,也就是說801的這個人也應該是分案其中的一個,之後我們在家裡找尋一些證實份的信息,份證是在上找到了,上面顯示的地址不是本地人,今年26歲,名字章花雁。

而且我們在屋子裡找到一份租賃合同,也就是說章花雁並不是房子的住人,只是租了這裡而已,在租賃合同上有屋主的名字和電話,看見的電話的時候我愣了一下,因爲這房子的住人並不是旁人,正是已經死去的段明東。

就是那個自己把自己頭顱給割下來的段明東。

見到是這樣形的時候,我們都知道這事有些複雜了,其實更復雜的是我此時此刻的心,段明東和我買了就隔著一樓的房子我竟然完全不知道。更重要的是在段明東案子發了之後,從來沒有任何線索任何人說過他還在這個小區有一套房子,就連他的妻子都從來沒有提起過。

這是不是在說,就連們也本不知道這房子的存在。

可是問題來了,段明東怎麼可能買下一套房子而毫不讓他的妻子發現,們夫妻倆都是普通老百姓,他要真買了一套房是不大可能瞞過他妻子的。

對於這裡面的疑點,所有人都保留了自己的觀點,沒有一個人擅自提出推測,但我知道們在場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和看法,或許有人已經推測到了結果。

我看了看張子昂,發現他的神還是那樣,並不能看出有什麼變化,我覺得或許他已經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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