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第四節 集英殿風波 下 2

石越這些天全心全意撲在白水潭的校務上,每天又要親自講學,又要到請教師,凡是汴京城里在自然科學上面有所就的人,他都親自請到了;還要管理學生,累了個人仰馬翻。幸好桑充國和沈括幫他良多,只是傳聞中沈括似乎被王安石相中,甚至可能要做到三司使了,也不知道他還能幫自己多久。

朝中局勢他若觀火,雖然一直不平靜,但王安石卻始終能逆流而上,堅持一步步的推行他的改革。這個時候,他并沒有太好的機會介,正好趁這段時間做好白水潭學院的事,慢慢等待時機。

不料皇帝在此時突然召見他。算起來和這個年輕的皇帝,也有好多天沒有見面了,石越可以覺到皇帝越憔悴。

“石卿,上回在集英殿議青苗法,你說朝中大臣都是盲人象,究竟是揣測之辭,還是實有其事?”趙頊對石越說話,總是顯得很平和,可能這也是一種緣份。

“皇上,其實臣所言,即非揣測之辭,亦非實有其事。”石越實事求是的說道,他知道說大話是說不得的,皇帝就算你騙得了,將來王安石面前,一樣過不了關。

趙頊有幾分不解,皺著眉頭問道:“這話怎麼說?”

“臣說并非揣測之辭,是因為那個結論是臣依據各種況推論出來的,并非妄言空談;臣說并非實有其事,是因為臣終究并不是地方吏,而且于天下各地方之事,所知始終有限,所以也難說是實事。”

“朕也始終以為卿言有理。然王安石忠貞能干,必不欺朕,且青苗法于國頗有利,歲能增四、五百萬貫,有人輕易要廢青苗法,也是出于偏見,朕終不能因為一些沒來由的理由而廢除青苗法。”

“皇上說的是,王丞相的確是個忠臣,此事天下皆知。”石越對這一點倒沒有異議,實際上皇帝說的全部在理。

“然而如卿所說的,若真是盲人象,那麼究竟有多個地方百姓青苗法之擾,又有多之吏從中生事侵擾百姓?朕為天子,亦不能不問。唐太宗所謂民為水,君為舟,民意民心,實在不可輕視的。”趙頊對民意,是一向很重視的。

“皇上英明,民心即是國本,得罪百姓,就是搖國本。”石越對此絕對贊

“是啊,百姓不可得罪,民心不可失。然而又有什麼辦法能夠讓朕能明察千里之外呢?”皇帝似乎在自言自語,似乎又在問石越。

“古者所謂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只要皇上廣開言路,何憂不能明察秋毫之微,萬里之遠?”

“卿言極是。”

“其實在臣之拙見,青苗法立法之本意甚善,然失之于方法不當,若加改良,未必不能其為良法。”石越適時拋出自己的主張。

“噢,卿有何善策?”趙頊眼睛都亮了一亮。

“臣以為青苗法之失,主要是在于強行迫百姓認購,而有些吏為了多征青苗錢,做為自己的政績,便不惜擾民,中產之家可能不需要青苗錢,他們也強迫百姓借,讓百姓背上了利息的負擔,甚至讓城市里的百姓認購青苗錢;而反對的吏,見識不廣,不知青苗法實行得當對百姓的好,卻又故意什麼也不做,導致新法不能很好的推行。青苗法的用意,由此全毀掉了……”

“其次一等的弊病,則在于百姓愚昧無知,有些人迫于貧窮,家里無米,便借了青苗錢,并沒有用于生產,而是用來度眼前之急,結果到了還錢之時,別說利息,便是本錢也還不出來。吏急著要收回本錢向朝廷差,便用強迫手法迫百姓還錢,結果搞得貧窮之人家破人亡……”

“再次一等的弊病,則是吏借故魚鄉民。明明朝廷定二分利,他們收三分甚至六分,自己從中貪污謀利。又有一等弊病,則是吏生怕在限期收不回青苗錢,不等農民到收獲的季節,便催令農民還錢,此時農民如何有錢還?吏如狼似虎,又不敢不還,只好典當家產,青苗法由便民反而變害民……”

“以上便是青苗法實行過程中的種種弊病,執政所諱言也。而反對者則因這些弊病,全盤否定青苗法,不知只要平心論政,對癥下藥,青苗法亦可以轉而為良法。”

趙頊聽到石越侃侃而談,一條條羅列青苗法的弊病,聽到慘然變容,嘆道:“若青苗法真是如此,實擾民之法矣。平心而論,種種詐之事,實不能免。卿又有何良策可以除此弊政?”

石越和李丁文在家里早就把有關青苗法種種商議停當,當下石越便以商議好的方法答對:“臣以為,青苗法的種種弊病,全與府有關,若是不由府主持其事,則弊病自除。”

“不由府主持其事?”趙頊聽到這匪夷所思的建議,幾乎以為石越瘋掉了。

“正是。”石越卻毫沒有瘋掉的意思,繼續說道:“如今青苗法以國家常平倉為本錢,若某地一旦有大災,常平倉卻空無糧儲,則國家危矣。許多元老大臣反對青苗法,正是由此。臣所獻之策,常平倉竟可以不,朝廷不用花一文錢,而百姓可以坐收青苗法之利,而無青苗之害;朝廷收雖然可能較原來的方法要,但也可以歲上百萬貫。”

年輕的皇帝聽到石越開口說出這樣的話來,無論如何也想不出石越會有什麼辦法,難道他會變錢?

只聽石越說道:“其實方法很簡單,只需由朝廷頒布詔書,招募商家在各地建立錢莊,農民可以向錢莊用某產為抵押借青苗錢,立字為據,利息限為二分,錢莊一分,朝廷一分。如此朝廷可以不常平倉,免征收執行之勞,坐收其利,而商家自有利潤可得,亦樂于去做,百姓則不強征之苦。此三面皆有利之事……”

“地方府沒有政績的力,由坐莊放債的債主變了監督者,可以在錢莊和百姓生糾紛時從中裁斷,百姓也不至于上告無門。況且縱有邪之事,百姓亦當歸咎于商人,不會歸咎于朝廷。可謂恩歸于朝廷,利亦朝廷得,而怨則歸于商人……”

“又可以依新法循例,以數十提舉分行天下,監督諸錢莊不得提高利息,專門置錢莊與百姓之間的糾紛。為防諸提舉從中侵害百姓,可仿漢武帝時刺史七條問事之例,由朝廷制定《提舉青苗法》,提舉司只可以依法問事,若所問出職權所管,或者借機侵削鄉里,地方竟可就地鎖拿,報朝廷以聞……”

“如此,則青苗法之害可無,而青苗法之利可存。此謂之借生蛋之計。”

年輕的皇帝聽石越說完,不擊掌絕。

石越笑道:“其實此法非臣所創,朝廷早已用過。”

“有這等事,朕如何不知?”趙頊被石越說得糊涂了。

“皇上忘記了昔日朝廷給邊境守軍運糧的事了嗎?”石越微笑道。

趙頊聞言一怔,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原來北宋時有人想出一個辦法,解決邊防軍的糧草問題,就是讓天下的商人自己買糧食運到邊境,邊防軍的主管給他們開張收條,把糧草和運費的價格寫在條子上。商人們再拿著條子去鹽場,鹽場就賣給他們那個錢數的鹽。如此商人們有利可圖,朝廷不用勞師眾,搞得百姓怨聲載道,而邊境糧草自足。這個方法商人是反對的,因為商人要因此花掉許多的力和時間,不如直接用錢買鹽好,所以在商人的影響下,這個法子并沒有堅持多久,有時施行有時廢除。

石越本是現代人,深市場經濟的影響,和李丁文談論時更是此事啟,便由此想出來一個方法,解決青苗法的問題。為了防止商人們有別的想法,他更建言,可以強令天下錢莊,若想合法經營,就必須接借出青苗錢的業務。其實他本不需要強迫,凡有利可圖之事,商人沒有不做的。

趙頊郁悶了好久,突然之間聽到這樣的良策,頓時笑逐開,贊道:“石卿真是奇才也。”

石越謙遜數句,方笑道:“皇上,其實這個方法也有些要注意的地方,尚要他法補足。”

“哦?”趙頊笑問。

“其一,商人是言利之人,他們借給農民青苗錢,肯定千方百計要瞞過朝廷,因為朝廷要利潤,他們一定是借了也說沒有借。故此朝廷應當讓有司規范票據,凡票據都有應有一定的格式,每張票據都有自己的號碼,以方便日后查賬。若不用規范票據,則農民借了可以不用還錢。不過如此,則各地府中查賬的小吏就比較多事了。”

“其二,商人重利,那些極其貧苦的百姓,因為沒有財產抵押,錢莊必然不會借青苗錢給他們,如此則朝廷應當別有他策,幫助這些小民。”

“卿于此可有良策?”趙頊俯問道。

“臣有一得之愚,曰農業互濟合作社,或可有所助益。”石越一步一步推出自己的主張。這些建議一旦被采納,會產生多大影響,是他自己都計算不到的。

“何謂農業互濟合作社?”皇帝對此大興趣。

“此法古之良吏曾經推行過,然而未及普遍。是以一村一鄉一里為單位,由農民自愿加,互相幫助生產的方法。例如某村,有二十戶加合作社,則此二十戶在做完自己家的事之后,凡于大家都有利的公益事業,如修路、挖渠等等,皆當一起去做,如此則平時一家一戶難以做到的事都能做,二十戶人家一齊得利。又各家各戶,有人有牛,有人無牛,則有牛者助無牛者耕田,無牛者則以相應勞力補償有牛者,如此則不誤農時。又,凡貧苦之家,不能得青苗錢之濟,則合作社其他社員一齊出資幫助他,待到他家境好轉,再還清這筆錢。”

“此真良法也!”趙頊嘆道,“然恐愚夫愚婦不能行。”

“鄉有鄉老,族有族長,可為頭領。此事共濟鄉里,若有循吏為導,則未必不能行。”石越也知道這件事實行起來不是如想像中的那麼容易,但是他和李丁文推演許久,認為只要不讓地方吏參預進去太多,則縱使無利,也不至于有害。而這件事地方吏能從中謀利的機會實在不太多。

“卿言甚善,卿可將此事寫札子呈上,朕當下中書議行此二法。”趙頊真是難得的振,這個石越,的確不是凡品。

熙寧年間諸事紀事本末》卷第十二:

熙寧三年冬十月,同進士及第、白水潭山長石越對,言青苗法利弊與改良之議,上善之。退而作《青苗法改良條例及請行農夫互濟合作社札子》,上讀之嘉嘆良久,謂之“天下奇材”。下中書,有詔宰相、樞院、三司使、翰林學士、史議行。時安石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馮京為參知政事,議事十日,眾議紛紛而不能決。安禮、安國力勸安石許之,曰“此亦變法,朝廷有利而無害,又可杜舊黨之口”云云,安石久不能決,蓋自謂此法于彼所立之法頗有更張,而心實善之。曾布又勸其行之,呂惠卿時守喪,書至,力勸安石沮之。

十一月,上崇政殿,以眾議久不能決,頗怒。安石、馮京免冠謝。時開封府判、祠部郎中趙瞻因出使契丹而得見,上問以青苗法事,趙瞻因言:“舊法實不便,石越之法甚善。”上頗然之。安石亦終謂不能以私心而壞國事,遂主石越之議。既決,中書議曰:“石越諸法皆可行,其青苗法改良之議,可先于京東西路、兩浙路、河北東路試行,其余各路,青苗法息減為一分,強行抑配,聽民自愿。三年有,推行全國。農夫互濟合作社頒行天下,著各州縣長執行。”制曰“可”。其以三路試行者,用安石子天章閣侍講王雱之謀也。王雱私謂安石云,大名府、應天府、杭州皆舊黨名臣所領,其執行新法多不力,以之行石法,若無利,則二虎相爭,皇上可知彼輩不足恃,若得利,吾輩老謀國之功。況亦于國有利,于新法無害。蓋安石一黨,雖與舊黨、石越相攻伐,然其心亦無私,頗以國事為念,故石越之法得行。

其時韓琦在大名,蘇軾在杭州,二者皆善石越。韓琦頗許石越,雖未見面,讀其書而嘆曰“年之雄者”。青苗法改良條例頗賴二人之力,其余石越之友,如唐棣、李敦敏、柴貴友、柴貴誼輩,多在此三路為縣,亦全力襄助。故石越之議,終得大行。

其后中書又制《提舉青苗法問事條例》、《錢莊法》,皆石越所倡議也。此亦后世所謂“民法”之始。其時石越以一同進士及第,出中侍讀,以皇帝特詔出中書省與諸相參議,世以為榮。而事畢之后,便辭爵賞,退于白水潭旦夕講學,舉世尤高之。其于中書之時,凡安石等人厲聲爭辯,久決不下,或事有不協者,越皆能從容言之,從無惡言高聲,僅以理論事,不及其它。馮京退而謂私人云,越有宰相之度也,惜其字甚丑,頗為諸大臣所笑。

然其諸法推行之時,亦頗有人攻訐不已,惟多迂怪之論。安石既主其議,亦頗維護之。亦此時呂惠卿不在,石越與安石亦頗能相濟也。

……

石法行于世僅二年,三路皆言甚便,遂逐次行之全國。天下錢莊之盛,起于此時矣。十年之后,每縣皆有錢莊,農民頗得其利。其后逐次亦有商賈借錢生利,錢莊儲蓄不足,商人為謀利,熙寧十年間,都、杭州唐氏錢莊及京師桑記錢莊向于錢莊存錢者放利息,其后紛紛效尤。今之學者竟不能知熙寧十年之前,凡于錢莊存錢,不僅未能有利息,反需付保管金。此亦熙寧年間事之要者,茲附記于斯。而國子監及諸學院為此開會計之課,財務審計,統計報表之風,究其源,亦起于石越之改良青苗法矣。

據桑安國稿《白水潭紀聞》,其時石越幕府中有李丁文者,亦頗預其事。中書久議未決之時,李丁文勸石越見王安禮與曾布,盼二子為助,又勸以書報安石,言安石實有公忠之心,可以言辭之。越拜會安禮與布,而終未以書報安石。桑氏與沈括協助石越主持白水潭學院事,凡石越之謀,頗預之。彼言非虛也。故后世頗疑石越于此時已與安石不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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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城外西南,比往年不同的是,這里多了一條平整的大道連通著南面的戴樓門和西面的新鄭門之前的道,這條平整的大道,其寬可以容納兩輛馬車平行,是大宋第一條水泥大道。雖然不及街那樣一塊塊的青磚鋪,幾乎可鑒人,也不及道平整,但是花費的人力力都要得太多,而且下雨天沒有道難免有的一些泥濘。

這一天風雪加,正是熙寧三年的十二月,一年最冷的日子。一個濃眉大眼的年輕人,蓑斗笠之下著白長袍,腰佩一柄大理彎刀,騎著一匹白馬,正緩緩在這條水泥道上行走。

從這里前去不多遠,便是聞名天下的白水潭學院了。在應天府書院讀書的時候,聽說這條大道人來人往,十分熱鬧,同窗們說起此,無不眉飛舞,悠神往。自己十六歲離開家鄉洪州,到游歷天下,二十歲到了應天府,就在應天府書院讀了整整六年書,考上舉人后,運氣就開始變壞,或者就是考不上,如去年,則干脆就是大病一場,連赴京的機會都沒有。雖然一武藝,卻終不甘心去考武舉,本朝名將狄青,還不是因為了一個進士出而倍歧視?此時離下一次省試還早,正好到白水潭來長長學問吧。只是京師價太貴,但愿白水潭這個地方可不要像開封城里一樣貴才好,否則自己終究是住不起的。

年輕人一邊想著心事,一邊按綹前行。忽然聽到后有馬車過積雪的聲音,他心里納悶這種天氣還有人像自己一樣去白水潭,忍不住回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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