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第三章 會議

天馬律師行二樓會議室坐了十多名律師,律師事務所的註冊律師當然不只這麼多,這十多名律師是律師所主要骨幹和英。在律師所更多看見的是掛名,打卡上下班的實習律師。業有人說,這律師執照就如同駕照,有些人開車上路了,有些人只是個本本族。在律師所掛職的部分律師,甚至有一年都接不到一單委託的記錄。

多數人不喜歡打司,通常要找律師的事,多是比較麻煩的事,這時候找個好律師就非常重要。誰是好律師呢?信息來源的渠道自然是朋友圈。比如曹雲幫助某位客戶解決了麻煩,某天客戶朋友圈的人遇見了麻煩,需要律師的幫助,自然就會諮詢這位客戶,最終就聯繫上了曹雲。人脈就是滾雪球,越滾越大。

很多人在三十歲家後纔開始立業,原因是三十歲之前累積了人脈和經驗。

盧羣看看大家,問道:“大家都知道東唐吧?”

東唐全稱爲東京唐人街,東唐面積很大,居住在東唐的幾乎都是華人。大阪唐人街自然就是大唐,以此類推。(本書滿滿正能量,絕不允許壞人出現在我大華夏土地上,也絕對不允許倭寇國名出現在本書。)

有幾個人隨意點下頭,盧羣道:“有誰知道我們在東唐高山律師事務所有注資?”

大家互相看看,沒人點頭,他們不關心這些事。

盧羣道:“高山律師事務所自從大律師高山去世之後就一蹶不振。業務年年下不說,去年還壟斷了東唐的全部死刑……別笑,這不是笑話實。目前律師所只剩下一名律師,也就是高山的兒:高山杏。我和高山是多年的老同學,老朋友。老戰友。不忍心看著高山一手創建的律師事務所就此倒閉,所以我想從大家中出一名英前往東唐,協助高山杏律師。”

玩筆的玩筆,發呆的發呆,也有睡眠不足昏頭昏腦者,唯一相同的是,大家對盧羣說的話題完全沒有興趣。事實上,他們對盧羣都沒有興趣,他們更惦記是手頭的案子和手頭的客戶,這些才能實打實的給他們提供利益。律師行老闆是不開薪水給他們的。

作爲律師他們也讀出盧羣一番話後的意思,高山杏最是一位不合格的律師。

盧羣道:“保底月薪三萬,提供住宿,汽車,每個月休假十天。”

大家不語,假如你有麻煩,一定不要去麻煩一位靠拿死工資過生活的律師。

盧羣站起來,走到一邊,做小孩狀:“哎呀,三萬塊,工作等同旅遊,還提供住宿,簡直是好的不能再好的工作了,我報名,我報名。”

說實話好笑的,但是這邊八人睡眠不足,勉強出個笑容算是對得起盧羣這麼賣力的表演。

見大家沒反應,盧羣整理西裝,坐回自己位置,左右掃視一會,點名:“蔣兵,你是律師所的元老之一,你也認識高山……“

“盧總,其實我不僅是老員工,我還是人家的老公。我有兩個孩子還在上學。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我不能爲了自己的利益把祖國的未來給耽誤了,否則我就了民族的罪人。於公於私,諸如我們這些有家庭的人,都不太適合這個工作。”

“蔣律師說的對。”立刻有人鼓掌。

盧羣眼放到了長桌尾部,那邊窩著四個還沒有家的年輕人。當盧羣眼神看過去,立刻有一男律師道:“盧總,我本人非常樂意去大唐律師所任職。不過百善孝爲先,我媽要求我今年之朋友回家,我確實剛了一位朋友。”

男律師嘆氣看大家:“大家都知道我國男別比例存在一定的差距,找個朋友非常不容易,否則他們三位不會到現在還單。盧總,雖然我真的很願意去大唐,但是孝是天經地義的,百善孝爲先。我不能那麼自私……”

盧羣做手勢讓男律師閉,踏馬!張口就是滿滿的社會正能量。盧羣環視大家道:“最多兩年。”

律師道:“盧總,你看看這邊坐的人哪一位每個月收會低於三萬?大家手上都有家不菲的客戶,就說我,我是四個大公司的長年法律顧問,還是電臺節目的律師,目前手上有三個大單,其中一單,一千多名業主聯合告開發商推遲房,按照合同每位業主可以拿三萬的違約金。我是他們的代理律師,我雖然只5%,一戶一千五……我爲什麼要去東唐拿三萬塊?盧總你還是省省吧,有這時間開會,不如讓大家吃個早飯,增加點工作效率,你的也能多拿一些。”

律師這行業比較特殊,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從實際意義來說不是工作關係,而是合作關係。因此作爲老闆對律師的約束力非常低的。因爲盧羣的名聲和社會關係,很多人願意相信天馬律師所,所以會有這麼多優秀的律師願意在律師所掛牌。實際上在座大部分律師都備獨當一面的能力,完全有資格自己開律師所。

律師的直言讓氣氛有些尷尬,大家也神了一些。一名律師開口道:“曹雲曹律師,你不是曾經在東唐大學留過學嗎?”

曹雲睡眼朦朧看大家:“什麼東唐?”

律師解釋:“老闆要一名律師去東唐的合作律師所。”說完他才理解,自己回答這個問題,已經弱了氣勢。從這點來看,曹雲是很不滿自己點他的名字,所以纔給自己一個難堪。

曹雲點點頭:“沒錯,所以我只能把這個機會讓給大家。不能有好都我佔了對吧?誰沒去過東唐的請舉手,人生嘛,如同一場旅遊,世界那麼大,不能總在一個地方窩著,應該走出去,見見世面,才能避免做井底之蛙。”

怎麼可能用言語能說服這些人,這些都是律師,還都是比較功的律師。盧羣終於開出了真正的條件:“天馬律師事務所擁有高山律師事務所30%的權,天馬律師事務所是我個人所有,也就是說,我本人擁有高山律師事務所30%的權。誰願意去的話,五年之,高山律師所盈利的30%全部歸屬此人所有。”

一名律師問:“不是去兩年嗎?”

盧羣點頭:“沒錯,去兩年,給五年的乾分紅。大家應該知道天馬律師事務所去年的盈利吧?我公開對你們說,是以千萬做單位。”

曹雲道:“盧總,那首先要能盈利。”天下熙熙皆爲利來,沒有利益,誰願意去?

盧羣道:“這樣吧,假設這人真能幫助高山律師所,並且得到高山杏律師的認可,那麼我就將這30%的權無償贈送給他。”

在曹雲他們的理解,盧羣的意思是,這匹馬死了,如果你們誰能把馬治活,那麼你們將擁有馬的30%權。曹雲他們的意思是,將把死馬治活的本事和力放在工作中,收益未必會比30%低。

盧羣見大家都一個態度,也有些無奈,只能道:“大家回去仔細考慮一下,如果有願意的隨時可以給我打電話……好吧,散會,大家去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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