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殘明》第八章 申明亭

申明亭就在縣衙大門外的左側,右邊則是旌善亭,各是一座磚瓦房。

所謂申明亭,是明初朱元璋定製的,凡是鄉間街市中的普通糾紛,如土地財產等民事糾紛,以及打架鬥毆小等輕微犯罪,原告不能上來就過堂,必須先由德高重的人調解,也就跟後來的民事調解一樣,調解不才能上大堂斷案。

目的主要是減爭訟,防止公門中人借司來貪贓枉法,同時和民間里老宗族共同進行社會治理。

因爲申明亭和衙門分別代表士紳和府,理社會事務的時候,存在著利益衝突,衙門自然不會投資源維持,所以明末之時很多地方的兩亭已經廢弛,桐城縣原本有二十三四十六亭,便只有縣衙的兩亭仍然在運作。

當日下午,龐雨的司來到申明亭,焦國柞找來了一個當值里老當調解人。

刑房那邊來了一個皁隸,和剛纔門口那牢子一起,把周掌櫃也從牢裡提了出來。

周掌櫃耷拉著個腦袋。

周閨一見老爹的落魄樣子,急忙心痛的過去扶著。

龐雨外表則比周掌櫃還慘,一副氣息奄奄的樣子,進門都是焦國柞扶著進來的,一副重傷未愈的模樣,後面跟著結拜兄弟中的老三何仙崖,他平日就是幫閒加訟,常常在衙門幫人訟告,面對如此場面毫不張。

牢子見到龐雨,又嘲弄兩句,龐雨還是笑了笑,沒有搭理他。

落座後微微打量了一下,申明亭裡面倒不大,上首掛著一面黑漆木板,就是申明亭中的善惡簿,主要寫最近的調解事項,對哪些爲惡的人進行了懲,都寫了在那上面,所有人都可以進來查看,有懲惡揚善的意思。

“二位都來了,老夫忝爲清風市裡老,蒙父母大人高看,今日爲二位調解周擁田持他打傷龐雨一事,請二位都說一說當日形。”

一個留著花白鬍須的老頭坐在上首,對著左右的龐雨和周掌櫃說道。

周掌櫃耷拉著腦袋,同打了霜的茄子,周閨站在周掌櫃背後,依然空對龐雨怒目而視,龐雨好歹是衙門的人,此時主場作戰,自然不會如那天一般奪路而逃,只是繼續哼哼著裝重傷。

周家閨此時大聲道:“當日是這龐家皁隸調戲我在先,我爹是出來阻止他的,要斷案子也得先斷他調戲奴家。”

“沒禮貌,什麼調戲調戲的,調戲你哪裡了!”

龐雨擡擡頭,對周家閨冷哼一聲。

“你我屁!”

周家閨怒氣衝衝的道,今日倒是鼓起勇氣說出了屁二字,話一出口,周圍幾個人都嘿嘿笑出來,周家閨臉又漲得通紅。

“你有證據沒,有證人沒,你再胡說我告你誣陷。”

龐雨忘記裝病,下意識的擡頭反駁道。

周家外地客居的,又是跟衙役打司,哪個街坊敢來作證,周月如頓時語塞,片刻後狠狠道,“呸,敢做不敢當,你也算男兒。”

“本來就不是我的,要不然你讓本爺補一次,讓你看看爺我是男人不。”

龐雨理直氣壯,他醒來就是倒在地上,倒也確實不是他的,是舊龐雨乾的。

周家閨指著他,“你還要不要臉!”

那裡老趕手安兩邊道,“兩位有話好說,還不知這位姑娘是……”周家閨著氣道,“我是我爹的兒,周月如。”

里老道,“今日既是在申明亭,便是和解之意,周家姑娘不可氣勢洶洶。”

何仙崖此時話進來,他先對里老拱手作楫,彬彬有禮的道,“吳老在上,晚輩何仙崖,乃苦主龐雨友人,代他打理這訟狀一事。

蒙吳老下問。

當日實是這樣,龐雨奉皁班班頭之命巡街查,在東街周家紙鋪外,見一鼠當街竄,令周驚,怕此被老鼠撕咬,上前幫忙驅鼠,誰知這周掌櫃狗咬呂賓,非要誣賴龐雨調戲其,還聲言要龐雨娶了他子,否則就要賠他銀子才能離開,龐雨爲皁隸,豈能縱容此等惡行,便要拿周擁田回衙見,他父二人便拿出棒毆打,以致頭傷中風,又傷及腑以致當場口鼻流,此乃在場人等皆所共證,當日回家後嘔三升,至今不能痊癒。

天日昭昭,此等行徑,與剪道打劫之悍匪何異。

晚輩今日查訪,得知周擁田平日就脾氣暴躁,仗著有些力氣時常欺鄰里,終至犯下此等惡行,想我桐城上善之地,不能容這等人爲惡,晚輩斗膽,請吳老爲龐家作主,還我桐城朗朗乾坤。”

“啪啪”兩聲脆響。

衆人轉頭看時,只見龐雨正在拍手。

在龐雨眼中,何仙崖這番話有理有據正義凜然,形象又與《九品芝麻》中的方唐鏡完契合。

“你們真無恥!說他巡街查,他皁隸服都不穿……”周月如滿臉通紅指著何仙崖怒道,口才普通,此時氣急下更是難以把當日況描述出來,聽到何仙崖信口雌黃,氣急之下作勢向何仙崖撲過來。

何仙崖滿臉正氣擡頭盯著周月如大聲道,“這位周姑娘,這裡是縣衙,桐城首善之地,當著吳老的面,難道你還敢行兇作惡。”

焦國柞一掌拍在耷拉腦袋的周掌櫃上,“裝什麼啞,是不是想回牢裡去。”

周掌櫃一個哆嗦,急忙對里老道:“就是他們說的那樣,分毫不差……”周月如轉頭盯著老爹,滿臉的驚訝,“爹,你怎麼能這麼說呢。”

周掌櫃不敢看,只低著頭道:“打了人該賠。”

周月如急道:“爹,凡事總要有個是非吧,打人賠銀子該賠,但不能顛倒黑白。

他這個惡人是義士,我們還了剪道小賊。”

“我自有主意,你,你又不知道那裡面是何模樣,你別說了。”

何仙崖將扇子呼地收起往手中一拍,“吳老,各位公爺,你們都聽到周擁田已承認小可所說當日之實

在下先已說明,龐雨當日乃奉皁班班頭之令巡街查,此乃勾攝公事。

按《問刑條例》,凡司差人追徵錢糧,勾攝公事,而抗拒不服,及毆所差人者,杖八十。

若傷重,至損吐以上,及本犯重者,各加二等。

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至篤疾者,絞!”

周掌櫃哐噹一聲連人帶椅翻到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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