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歲月迢迢》第十一章 歲月已老 (2)

彼此,心痛得快要停止呼吸。

外面紛紛揚揚地下著大雪,好似要將這一生的冷都在此時此刻用盡。

他想起的十八歲,在最最親的時候,他問:“趙一玫,為什麼是你?”

凝視他的眼睛,回答說:“沈放,一直都是我。”

他想起的二十歲,他冒著泥石流的危險在大雨中狂奔,一聲聲地喊道:“趙一玫,我不準你死。”

他想起的二十二歲,大學畢業,他為了去國見,主請纓前往執行任務。

口口聲聲問他,自己也是他的妹妹,卻為何得不到他的畢業禮

不知道的是,那一次的任務極其危險,他藏在暗,卻被對方的殺手鎖定。作為一名狙擊手,位置被暴無疑等同于在萬丈高空走鋼,生存概率小得近乎為零。

他和敵人近搏斗,千鈞一發之際,他撿起地上的槍。開槍的一剎那,腦海中一閃而過的是的臉,回過頭他的名字“沈放”。

任務結束以后,他請假一天去見。他在深夜的路邊等,遠遠地聽到的聲音,碎碎的,聽不清楚到底說了些什麼。

可就在出現在轉角的那一刻,他竟然心跳如擂,張得不知所措。沈放在心中嘲諷自己,竟然像個竇初開的十七八歲年,純得一無是

他拿出準備了許久的水晶鞋送給,騙說是他的父親托他順便帶來的畢業禮

死死地抱住他不肯放手,哭得不能自已。沈放的雙手懸在半空中,想要擁抱眼前的孩,卻又無奈地垂下。

這是他們相識的第十一年。他對做了許多過分的事,就好像從來沒有對好過。唯一的一份禮,甚至還不敢告訴真相。

他的假期十分有限,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回國,雖然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見面會是在何時何地,又是何種形。

可等他清晨準備離開酒店,來到大廳的時候,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趙一玫坐在大廳的沙發上,抱著抱枕,靠著沙發背睡了過去。還穿著昨天腳上那雙十厘米的細高跟鞋,當寶貝一樣細心打理的頭發已經凌地散開來。

一直在等著他。

可他甚至都不知道等了多久,又還要等多久。

他嫉妒,強烈而直接,氣勢如虹。

所有人都知道,可是沒人知道他有多害怕,害怕有一天,不再他。

永遠是他心頭的一刺,長在他心底最的地方,每一次都扎得他快要窒息。

可他卻舍不得拔掉它,非但舍不得,還要用心呵護,任由它把自己刺得痛不生。

來酒店的服務員,續下自己昨晚的房間,讓他們在自己離開后,將送上樓去。

總說他冷,對百分之百殘忍,沈放想,如果真的是這樣就好了。

舊金山燦爛,天空蔚藍,他走出酒店,站在門口的時候,頓了頓,卻還是沒回頭地走了。他和趙一玫,好像從來都沒有認真地說過再見,因為每一次的再見,都是對彼此的傷害。

就像不會知道,那雙高跟鞋其實是由他自己設計再親手做出來的,上面的每一顆鉆石,代表的是他每一次對的思念。

或許吧,或許有那麼一天。

有那麼一天,他最最心孩能夠穿上全世界最的水晶鞋,帶著他最的笑容,毫不猶豫地說出“我愿意”,得到應該屬于的幸福。

即使那幸福,再也不會與他有關。

半年后,許安安離開了烏斯懷亞,去往非洲。趙一玫與同行一段路程,抵達了玻利維亞。錯下,遇到一個姚小同的孩,無意中救了一命。那時的趙一玫還不知道,就是宋祁臨的妻子。

或許趙一玫最初只是抱著好奇的心態,加上心底一些未泯的善良而加了紅十字組織。可當真正見到所謂的貧民窟,目睹的疾病和死亡越多,就越是覺得生于世上,人人都有自己所必須承的苦難。

答應過趙清彤,此生不再他,可如果真的那麼容易忘記,趙清彤又如何會以死相當年又如何說得出“是為之生,或者死”這樣的話來。

那就這樣吧,趙一玫想,我把自己的心鎖上鐵鏈,像孤魂野鬼一般行走于人間。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不再見他,便假裝彼此不曾存在于這個世界。

再過半年后,居無定所的趙一玫收到了許安安的郵件,告訴自己不幸染了HIV,時日無多,希能夠前往非洲接替自己的工作。

明知那里是地獄,趙一玫卻還是毫不猶豫地收拾好行李,訂了機票,飛往世界的另一端。

而在抵達蘇丹的當天,就遇上了幫派斗毆,在車禍中被中國駐軍救回,與沈放肩而過。

人生不過就是與對的人以及錯的人相逢。

別輕易責怪命運,它總是把最好的留到最后。

當我們真正學會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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