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歲月迢迢》第十四章 此心安 (2)

為之斗的一切,終于有了著落。

所以那個炎熱的夏日的午后,坐在電腦前,看著那張照片許久,以為這就是結局了。

他們各自生活在大洋兩岸,再不相見。

大學畢業后的第二年,何惜惜在書店遇見John,也就是后來那群親戚口中“英俊多金”的未婚夫。

就像何惜惜跟姜河講的那樣,一個狗又浪漫的故事。三月的舊金山下了一場雨,在路邊的書店里躲雨,年輕英俊的服務員主送上熱茶和可可蛋糕。驚訝地抬起頭,他笑著沖著紳士地鞠了一躬:“For your beauty。”

那似乎是這一生第一次被人稱贊麗,何況對方藍的雙眸是如此真誠。

下一個周末,何惜惜習慣地吃完飯后去散步,不知不覺又走到了那家店。他穿著藏綠的店員服,大大地松了口氣,笑著說:“你終于來了。”

后來,漸漸養了習慣,每個周末都會去那家書店。

他們也開始聊天,多半都是他聽說。說自己來自中國,的故鄉臨海,但和舊金山大不相同。他們的碼頭不像漁人碼頭那樣浪漫與詩意,那里全是打漁的船只。工人們被曬得皮,年紀輕輕就將眉頭皺“川”字,家里有一大家子人在等著養活。

“‘川’字你知道嗎?”笑著問他,用手指在木桌上寫,撇,豎,再一豎,就是一個漢字了。

他覺得驚訝,問這是什麼意思。

“River.”想了想,又覺得無論用什麼語言也無法描述出這個字真正的意思,于是用手機找到一幅水墨畫,指著上面勾勒出的江川給他看,“這就是‘川’。”

后來有一次,公司臨時放假,不想太早回家,便開著車去了一趟書店。服務生已經換了人,戴著奇怪帽子的年輕人說:“我是這里的店長,也是唯一的店員。”

奇怪地說:“How about John?”

對方笑起來,出一口白牙,說:“原來你就是那個孩啊。”

何惜惜這才知道,對方其實并非這里的店員,只是店長前段時間失,待在家里不肯出門,作為朋友的他正好沒事,就過來幫他。

“因為你的原因,他現在每周都要過來工作。我還得給他付薪水呢。”真正的店長開玩笑似的抱怨說。

大概是一年后,何惜惜因為份問題讓工作到牽連,自己一個人躲在家里哭。不知過了多久,聽到有人在窗外自己的名字。

何惜惜推開臺的門,就看到John站在那里,穿著酒紅的襯衫。他沖著笑笑,何惜惜十分吃驚,問他怎麼會知道自己的住址。

他沒有回答,只是問發生了什麼事。何惜惜一時沒忍住,將所有的抱怨都向他吐明明已經很努力了,但在一張綠卡面前,還是什麼都化為虛有。

等何惜惜說完最后一個字,抬起頭發現John在認真地看自己,問:“你可以嫁給我嗎?”

何惜惜以為自己聽錯了,他或許說的是“merry”或者“Mary”,但絕不可能是“marry”。

是的,沒有份,就會丟掉飯碗;找不到工作,就得回國。這個國家,天天囂著人權和平等,其實卻是世界上最看重階級的地方。需要一張綠卡,發了瘋般想要,卻不是像這樣,嫁給他?

簡直是天方夜譚。甚至不知道他的Family Name,他亦不知道的中文名何惜惜。

況且即便在這個國家待了六年,每天和來自不同國家的人打道,必要的時候,甚至能將口音切換印度或者英國,但從未想過要找一個不同和皮的人結婚。

于是搖搖頭,正準備拒絕,他忽地開口說:“Because I love you。”

在那之后,何惜惜才慢慢知道,John的家世是那樣顯赫,他能給的,不僅僅是一張能留在國的綠卡。麻雀變凰,灰姑娘穿上水晶鞋,真是比話還話的故事。

在何惜惜結婚前三天的一個午后,接到一通電話。

那天正坐在屋子里收拾行李,雖是個孩,但東西得可憐,干干凈凈的地毯上放著兩個紙箱,何惜惜赤著腳坐在一旁發呆。但在電話鈴聲響起的一剎那,突然發現,其實自己一直在等這一通電話。

手機屏幕上顯示著“未知號碼”,響了三聲才接起來,電話兩邊誰都沒有說話。

又過了許久,終于聽到陳爍的聲音。他大概是喝了酒,聲音聽起來低沉又讓人迷。他說:“何惜惜,你別結婚了。”

他沒有說,你別結婚了,我娶你。他只是說,你別結婚了。

何惜惜握著手機,終于在那一刻,所有的失排山倒海般襲來。即使到了最后,他也不肯給一個奇跡。

十分憤怒,想要大聲地問他:憑什麼,陳爍,你憑什麼來手我的人生?

什麼也沒說就掛斷了電話。然后慢慢站起來,拿上車鑰匙出了門。跟John約在書店里,他們面對面坐著,靜靜地將手中的訂婚戒指摘下來,推到他的面前。

John愣住,何惜惜抬起頭看他,好像從來沒有這樣認真地看過他。他眉目英,眼睛如海水般蔚藍,他是真心的,只差了那麼一點點,他們就能擁有彼此的人生。

何惜惜抱歉地說:“對不起。”

John拿起桌上的戒指,環里還刻著他們名字的首字母。他用手指挲而過,也就是在那一刻,他出手捂住自己的眼睛,不讓何惜惜看到自己的眼淚。

他難過地問:“為什麼你可以做到這樣的地步?”

何惜惜慘淡地笑笑,說:“因為我他,包括他的不。”

窗外燦爛,可何惜惜卻在那一瞬間覺得,自己的一生已經結束了。

那天夜里,何惜惜獨自開車到了舊金山的海邊,坐在暗礁上,海浪一陣陣拍來。在海的那一頭,是冷冷的月,似在嘲笑的癡心妄想。

先點燃一支煙,然后一支又一支,最后撥通姜河的電話,告訴,自己和John分手了。

姜河在電話那頭尖:“何惜惜,你瘋了嗎?”

淡淡地回答:“我大概是真的瘋了。”

這二十多年來所有的努力,所有在深夜咽下的淚水,竟然只因為他的一句話就統統灰飛煙滅了。

何惜惜回國的前一天晚上,姜河非要跟煙。姜河被嗆得厲害,在煙霧繚繞中問何惜惜:“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煙的?”

何惜惜想起自己第一次煙,是二十歲的那年夏天,陳爍開車帶去山上看銀河。夜空低垂,像是手就能夠到。并不像別的小生一樣興得哇哇大,而是坐在陳爍的跑車上,搖下車窗,靜靜地著山對面寂靜的夜。

陳爍一邊搖頭一邊笑:“你啊。”

他從包里拿出銀的打火機,問:“煙嗎?”

后來便上了煙的覺,慢自殺,就像是上陳爍一樣。

偏偏甘之如飴。

彈了彈手中的煙灰,沙啞著聲音說:“姜河,煙酒不能讓你忘記一個人,它們只會讓你更加沉迷。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東西能夠讓你忘記過去,那就是時間。”

其實有很多時候,覺得自己已經放下了,不再想念,不再幻想,不再為他難過和痛苦。

直到他出現的那一刻。

每一次他的出現,都會讓所有的偽裝潰不軍。

回國以后,何惜惜在一所大學找到了工作,從助教做起,工資微薄。但漸漸對復雜的人際關系表示厭惡,寧愿待在干凈的實驗室里,沒日沒夜地做實驗,記錄數據。

有一天下班,從教室里出來,接到陳爍的電話:“帶你去吃桂花糕。”

那是哪一年的事了,他們還在國的時候,大家在陳爍家里開party過中秋節。陳爍那時有別的朋友,和他一起在院子里做燒烤。何惜惜不喜歡社,一個人在臺上吹風。突然,有人從后拍的肩膀,轉過頭去,陳爍問:“看什麼呢?”

“那棵樹,”何惜惜手指了指,“有點像我家樓下的那棵桂花樹。”

陳爍笑了笑:“想家了?”

“沒有,”淡淡地否認,“只是以前過中秋,我媽媽都會做桂花糕。”

陳爍說:“以后回國了,帶你去吃一家桂花糕,只賣中秋那一天。”

陳爍跟許諾過的話里,十句里他真能記得的最多只有一句,可每次他所記得的,都是最讓的一句。

陳爍跟說的賣桂花糕的店鋪開在巷子深,青石板路走到最里面,要叩三下門才有人來開門。走進去,院子里的石桌上已擺好了酒和桂花糕。陳爍難得沒有貧,只說了一句“中秋快樂”,坐在何惜惜對面吃了一頓安靜的晚飯。

那天以后,陳爍常常把車開到校門口等何惜惜一起吃飯。也不是什麼山珍海味,北京最不缺的就是食。大街小巷,再偏僻的地方他都能找到。何惜惜忍不住嘆:“你在國那五年到底是怎麼熬過來的啊。”

陳爍笑笑:“不記得了。”

何惜惜回國后的第二年冬天,北京下初雪的那一日,病倒了。

病來如山倒,發著高燒,陳爍給打電話,約去故宮看雪。拿著電話迷迷糊糊地說:“改天吧。”

過了一會兒,陳爍就來了何惜惜家,手里提著大包小包的藥,進了門才問:“是什麼病?”

何惜惜并不習慣吃藥,被陳爍強迫著灌下去,他還自己帶了藍牙音響,放在何惜惜的房間里,放舒緩的音樂給聽。沒過多久,藥效發揮作用,漸漸睡了過去。

何惜惜再醒來后,從床上下來,披了一件外套順著聲音走到廚房,看到陳爍正彎下腰去關天然氣。

他穿著一件白襯衫,穿著亞麻的棉布拖鞋,用勺子舀了一口粥來嘗。

天花板上暖橘的燈照下來,那一刻,何惜惜的眼眶發紅,差一點就落下淚來。

陳爍回過頭看到,笑著放下勺子,對說:“惜惜,我們在一起試試吧。”

何惜惜面無表地盯著他,過了一會兒,才冷笑著問:“陳爍,你是可憐我嗎?”

他頓了頓,淡淡地“嗯”了一聲:“算是吧。”

何惜惜覺得自己在那一瞬間被他狠狠地辱了,揚起手,恨不得一掌扇到他的臉上。的手懸在空中,被陳爍一把抓住。他什麼話也沒說,只是看著

被氣得反而笑出來,問:“陳爍,你怎麼能這樣欺負人?”

他只是輕聲的名字:“惜惜。”

像是嘆息,又像是無奈。

陳爍手來拉何惜惜,沒有拒絕。在旁人面前有多驕傲,在他面前就有多卑微。

何惜惜和陳爍正式確定關系后,他們見面的時間反而了。

陳爍是個近乎完人,他細心,約會的地點總是浪漫不重復,就像對待他的每一任前友。有一天晚上,兩人去何惜惜學校外的水果店買水果,何惜惜彎下腰選水果,陳爍無所事事地站在一旁。稱好重量,鬼使神差地上前握住他的手。

陳爍被嚇了一跳,然后舒展開手心,握住的手。這是他們倆第一次牽手,到最后何惜惜才發現,諷刺的是,也是唯一一次。

這年的一月,何惜惜回家過年,陳爍買了兩張機票。

“你跟我回家?”何惜惜被他嚇得不輕。

“嗯。”他漫不經心地回答。

“你家里呢?”

“年三十再趕回來吧。”

何惜惜家住在小城市,離北京有三個小時行程,下了飛機還要再輾轉五個小時的大。何惜惜坐在窗邊的位置,路上困了,把頭靠在陳爍的肩膀上。

聽到自己的心跳聲,一聲接著一聲。

何惜惜提前跟父母打了招呼,說會有一個朋友一起回家。母親開心地問:“是男朋友嗎?”

卻遲疑地搖搖頭:“只是在國認識的朋友。”

何惜惜家住的地方甚至稱不上小區,樓道的天花板很低,陳爍得低著頭才能過。樓梯也很臟,角樓里不知是哪家的垃圾袋,在冬天也能發出臭味。灰的墻壁上是小孩的涂,何惜惜看到陳爍若無其事的表的那一刻,突然覺得難過到心酸。

進了家門,的父母很熱地迎接陳爍。他個頭大,往沙發上一坐,整個沙發差不多就填滿了。

何惜惜的父母都不會說普通話,尷尬地用方言跟陳爍流。其實也沒什麼可聊的,問到他的父母和工作,陳爍又沒有辦法回答。

吃過午飯,何惜惜帶著陳爍去外面逛逛。沒有公車的小地方,三塊錢的三車可以從城北坐到城南,路邊的商鋪統統關門大吉,看起來真是荒涼得有些過分。

何惜惜自嘲地說:“你從來沒有來過這樣的鄉下吧?”

陳爍倒也實話實說:“嗯。”

何惜惜笑了笑,了個懶腰,指了指整條街唯一開著的店鋪。陳爍陪走近了看,竟是一家婚紗店。模特上穿著一件白的婚紗,已經臟得不樣子。

老板坐在店里,不冷不熱地問:“選婚紗嗎?”

陳爍下意識地搖頭,卻看到何惜惜正看著自己。

“你……”

“就這一次。”輕聲說,“不作數的。”

其實本沒什麼可挑的,店里能完好無損地拿出來的婚紗和西裝也就那麼幾套。兩個人在試間里換好服走出來,看到對方,四目相對時,何惜惜發現自己一點也會不到小說里寫的那種激與心跳。

微笑著點點頭:“你大概穿上乞丐裝也帥得一塌糊涂。”

陳爍有些難過:“下來吧,以后你會有最的婚紗。”

何惜惜搖搖頭,央求老板為他們拍了一張照片。紅的底,兩個人踩在墻紙上,一二三,“咔嚓”。

這大概是陳爍一生中拍得最為寒酸的一張照片,卻也是何惜惜一生中與他唯一的合照。

何惜惜將照片沖了兩張,一張放在信封里遞給陳爍,然后說:“陳爍,我們分手吧。”

陳爍一愣。

“我不想再玩這樣的游戲了。”說,“我們都十分清楚明白,你是不會和我在一起的。拋開家世、樣貌、未來、長環境這些所有都會考慮的問題,陳爍,自始至終,你其實都沒有上我。”

兩個二十多歲的年人,談一場,不去牽手,不去擁抱,沒有想要吻對方的沖。他們之間或許有許許多多的,卻唯獨沒有

“陳爍,”生生地重復道,“我們分手吧。”

已經很努力很努力地試過了,可不行就是不行,再怎麼嘗試,也不行。

他沒有說話,他的手抓著的手腕,握著不肯松開。

“放手吧,陳爍。”何惜惜靜靜地看著他,“其實你早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

是這樣了解他,他們是這樣懂得彼此,可就算這樣,也還是看不開。其實不一個人有多難,一個人就有多難。

就像那可笑的結婚照,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也還是舍不得扔掉。

分手以后,何惜惜覺得自己的生活好像也沒有什麼變化。每天依然是教室、實驗室和寢室三點一線。有些時候晚上很晚從辦公室出來,就去南門外吃燒烤。盤子端上來才發現,點的全都是陳爍吃的東西。

過了一些日子,和陳爍又漸漸聯系上了。他給何惜惜打電話,約出來喝酒,就像在國的時候,一人一瓶,坐在四下無人的欄桿旁,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大部分時間都是他說,沉默地聽著,也只有在抬頭仰看不到璀璨星空中那得不可思議的銀河的時候,何惜惜才會回過神來,想,那都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他們試圖相,可還是做不到。

那年冬天過去,陳爍了新的朋友。他周圍從來不乏鶯鶯燕燕,但正兒八經帶到朋友面前介紹是朋友的,其實并不多。

孩才剛剛二十歲,在何惜惜工作的大學念廣告設計。何惜惜第一次見的時候,陳爍把車停在學校廣場的中央,何惜惜認得他的車,徑直朝著他的方向走過去。走到一半,就看到一個背著畫板的孩拉開副駕駛座的車門,很自然地坐了進去。

何惜惜站在乍暖還寒的三月,想起剛剛那個孩的樣子,束著高高的馬尾,潔的額頭,又圓又大的眼睛,材高挑好,陳爍一直都喜歡這種類型的孩。

何惜惜攏了攏脖子上系著的圍巾,轉走了。廣場上學生們歡天喜地地吵著鬧著,可那些與毫無關系。何惜惜淡淡地想,的青春,不知是從哪一天起,又是到哪一天止,就好像從未擁有過。

后來,有一天何惜惜去上課,一走進教室,就看到孩坐在第一排最中間的位置。有片刻愣神,然后從容地走到講臺邊,打開電腦。

平靜地講課,點名,回答學生的問題。快到放學的時候,窗外突然下起了雨,噼里啪啦的,一會兒就下得很大。學生們都匆忙收拾東西離開教室,何惜惜慢慢地關了電腦,干凈黑板,收拾好東西,然后走到整間教室剩下的最后一個人面前。說:“你好。”

孩說:“你以前是陳爍的朋友,對嗎?”

何惜惜想了想:“算是吧。”

“你們為什麼會分手?你還他嗎?”

何惜惜平靜地看著自己對面的孩,那張麗而年輕的臉,仿佛看到了這些年的陳爍——他打籃球的樣子,他煙的樣子,他笑起來的樣子,他漫不經心地彈吉他的樣子。

外面雷聲轟隆,陳爍曾經開車載著從舊金山去往杉磯,在一號公路上遭遇罕見的傾盆大雨。他們將車停在觀景,坐在車里,看整個世界像是快要崩塌。

他轉過頭問:“你在想什麼?”

淡淡地回答:“什麼也沒有想。”

其實說了謊,腦子里全是他的影。盡管他就坐在自己邊,盡管他看起來是那樣近。

雨越下越大,何惜惜終于回過神來,幾次言又止,最后慢慢地開口:“I met my soulmate, but he didn’t.”

與不,都已經不再重要了。

那天以后,何惜惜再也沒有見過陳爍的朋友。

日子一天天過去,學校里也有不老師開始的個人問題,各種飯局都把帶上。單優質男青年雖然不多,但多出門幾次,還是能遇到不的。

可何惜惜都一一婉拒了,借口說曾經在傷,暫時沒有勇氣再開始一段新的

年紀大的教授語重心長地跟講;“你不試試,怎麼知道不可能呢?”

何惜惜在心底苦笑。

不是沒有試過,和John。也不是沒有試過,和陳爍。

這才是最讓人絕的事清楚地明白,自己的人生,只剩下最孤獨的那一條路。

再后來,姜河打電話給何惜惜,在電話里像個小姑娘一樣哭得一塌糊涂,還結結哽咽地說:“惜惜,他回來了,惜惜,他回來找我了。”

不是沒有羨慕過姜河,這麼多年以來,邊始終有一個顧辛烈,所以其實從未嘗過一無所有的滋味。

何惜惜對著電腦,也忍不住到哭。努力微笑著說:“恭喜你,當初說好了,我們三個人中間,至要有一個人幸福。”

姜河抱著電話不肯放手,最后何惜惜無奈地說:“好啦好啦,等今年暑假,我來國看你們。”

在那一刻,竟然有一種嫁兒的復雜的。掛斷電話后,何惜惜想了想,給陳爍發了一條短信,問:陳爍,你睡了嗎?

過了一會兒,他回過來一通電話,聲音迷糊,大概是沒睡醒,他問:“怎麼了?”

“沒什麼,”說,“只是覺得有些難過。”

“因為我嗎?”他問。

“大概是吧,”笑著說,“陳爍,你能想象我們二十年后的樣子嗎?或者我們五十歲的時候?又或者你一無所有,不再風度翩翩,不再年輕英俊?”

他低聲笑:“到那個時候,你就不要再喜歡我了吧。”

“嗯。”也跟著笑起來,“我也是這樣覺得的。”

直到你白發蒼蒼、步履蹣跚的那一日。

你,直到不能再的那一日。

何惜惜最后一次見到陳爍,是在好幾年后的八月的最后一天。正好是遇見陳爍的第十年,沒有多一天,也沒有一天。

陳爍來學校找,他沒有開車,夏日的夜晚炎熱,兩個人就沿著河邊隨意地走著。不長不短的一段路,誰也沒有開口說話。

有小孩騎在父親的肩膀上,高聲歡呼著“駕”。

河對岸,明亮的燈在水中投下倒影。有長風吹過,那樣輕輕地一,就碎開了。燈紅酒綠,這是在國永遠也看不到的景

陳爍停下,他說:“惜惜,我要結婚了。”

這十年來的每一天對而言都實在是太漫長了,甚至覺得自己從未有過一刻真正的幸福。

可它又太短,短到一眨眼,夢就醒了。

何惜惜點點頭,說:“哦。”

過了好久,何惜惜才覺得自己上的力氣被一點一點地干。支撐不住,慢慢蹲下去。

“陳爍,”何惜惜抬起頭,凝視他的眼睛,這麼多年,這竟然是陳爍第一次看到如此失態。幾近崩潰,眼淚大滴大滴地落下,像是要將自上他以來所吞咽下去的淚水悉數落下。捂住,卻止不住嗚咽。說:“是我不你了,陳爍,是我不你了。”

陳爍愣怔地看著眼前的何惜惜,哭得是那樣傷心。他聽見自己“怦怦”的心跳聲,全是不忍與憾,可又有什麼辦法呢,他也只能輕聲說:“抱歉。”

這麼多年。

一個人等日出,看黃昏,數過流星,也試過在深夜買醉。站在澎湃的海邊,風吹了頭發,回過頭,卻發現后空無一人。

眼睜睜看著那只飛蛾迎著黑暗中唯一的火撲去,燃燒了翅膀,灼瞎了雙眼,然后生命一點一點化為灰燼。

,止于齒,掩于歲月。

后記

——歲月迢迢,因你而圓滿

寫完這本書以后,我想要去看一次大海,用來紀念從2014年夏天到2016年尾梢,它陪伴我度過的日日夜夜。

寫這本書的時候,我還是會想起大四在宿舍里沒日沒夜地寫《歲月忽已暮》的日子,但不會想得太多,因為那些好的、明如醇酒的時已經過去了。

我懷念那時候的一切,可我更喜歡現在的自己。

《歲月忽已暮》出版以后,許多讀者來找我說,希我能將沈放和趙一玫的故事寫出來,我遲遲沒有答應。因為最初在我的腦海中,這兩人之間的是強烈的、絕的、孤獨的。

也就是這兩三年的時間里,我去了一些地方,聽說了許許多多的故事。憾的總比圓滿的多,大部分人都是以的名義,因為自尊、懦弱、膽怯而做著傷害對方的事。在分開的時候流著眼淚對我說,這個世界上,本沒有誰是無可取代的,和誰過不是一輩子呢,soulmate只是一個可笑而荒誕的夢。

于是我寫下了這個故事——《致歲月迢迢》,這樣確切的,一生只有一次。

我幾乎在每一本后記里都會提到一個人,我是十七歲的時候遇見他的。他轉來班上在講臺上做自我介紹的時候,我正在最后一排刷題海,不經意間抬頭看了看,心想:天哪,這個男生真白,我泡一輩子的牛浴都不可能這麼白。我要是有喜歡的人,一定也要是這樣干干凈凈的,看起來就和我的邋遢很配。

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手上拿了一本張玲的書。他看著書皮笑了笑,我們看著對方的眼睛,同時開口說:“哦,原來你也在這里。”

是天時地利的迷信,原來你也在這里。

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穿著堪稱殺手的白襯衫,又高又瘦,活生生一個冠禽。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

學生時代喜歡一個人無非就是那點花招,走過他邊的時候要故意大聲說話,有事沒事總往他那里湊湊,天天研究星座,努力證明我們是百分百絕配。

這件事,傷心傷肝,類似慢自殺。我每天懷揣著小心思,在腦海里上演一百個小劇場。

一年后,我終于忍不住發出自己的大招,在春的天氣里寫了一封信。我有一個認識多年的朋友,在廣州讀書,和我一樣而不得,每天要發很多很多條短信,一起悲春傷秋惺惺相惜。

寫完信后,我打了一通長途電話給那個朋友,一個字一個字地將信的容念給聽。這麼矯的事,我這輩子是真沒膽量再做第二次了。我的普通話說得不好,虧得沒有笑場。

我一邊打著電話,一邊繞著場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圈,只記得那天燦爛,像是珍珠聚集。

在電話那頭被得稀里嘩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到底誰比較傻。

那就是十七歲的我,和愿意真心真意我的朋友。

我把信藏在書包的膽里,整日惴惴不安,想著再等一等,等到高中畢業,我就把信給他。只可惜沒過多久,我就得知他已有喜歡的生。我還沒表白,就先失了,整個人都呆住,覺得痛徹心扉。

那是一個夏天的傍晚,同學都去吃晚飯了,教室里空的,我趴在桌上,拿出那封信,鼻子一吸一吸地撕碎。

好友吃過飯回來,正好撞見這一幕,看我哭得慘兮兮的樣子,被嚇了一跳,問我怎麼了。

“我再也不要喜歡他了。”我在心里第一千零一次發誓。

幫我把碎了一地的紙屑給撿起來,說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我度過了天崩地裂的一天,晚自習下課后,好友把我從座位上拉起來,一邊翻著白眼,一邊遞給我一樣東西。

那封被我撕碎的信,明膠一點一點粘了起來。薄薄的兩頁紙,變得很厚很厚。

整整三個小時的晚自習,只做了這一件事。

我不知道晚上回到寢室后要躲在被窩里打著手電筒看多久的書,才能補回這三個小時的學習容。

我接過那兩張奇怪的信紙,抱著,哭得像個傻瓜。嫌棄地推開我,讓我不要把的校服給弄臟了。

青春期的我,自卑,敏,自尊心奇強,虛榮心棚,會假惺惺地說“天哪,我周末本沒有復習”,但仍有人溫待我,保護著我一個又一個的夢。

那封信我小心翼翼地夾在日記本里,再也沒有給任何人看過。

后來他知道了這件事,試探著問我能不能把信給他。我睜著眼睛說瞎話,笑嘻嘻地告訴他找不到了。他很憤怒,說我抹殺了他人生唯一有可能收到書的機會。

那已經是很后來的事了。

如今一眨眼許多年過去,他再也不是當初趴在桌子上打盹的白年,我也再不是那個笨手笨腳脾氣火的自卑孩。

我們還在一起,過著相看兩不厭的生活。

我喜歡寫勇敢一點的孩,姜河是,胡桃是,姚小同是,趙一玫更是。

我想,在的世界里,無論男,我們都應該做一個勇敢的自己。

現在想起來,十七歲已經離我好遠好遠了。我甚至都記不太清楚,那時的自己是什麼樣子的,是用怎樣的心在看待這個世界。現在的我,大概也沒能長那時自己所期待的模樣。

不諳世事,我于心有愧。

不久前的一個夜晚,我連夜趕路。大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車里一片漆黑。其他旅客都已睡,只剩下我一個人戴著耳機在聽歌,陳奕迅在唱“天氣不似預期,但要走,總要飛”。

時間太晚了,手機通訊里也沒有朋友能陪我說說話。我看著司機駕駛室的時鐘數字慢慢地跳,心中有一種,無限接近孤獨,讓我差點落淚。

皎白的月照耀著大地,從窗外見遠方的城市燈火通明,冬天的空氣冷得讓人哆嗦,好似漫漫余生。沒有人可以分,也不值得與人喋喋不休。

在那一刻,我忽地意識到,我的時代結束了。

我甚至說不出它到底是在哪一刻結束的。

可我沒有想象中的惆悵,對于時的流逝,我終于漸漸坦然。

這個世界太大了,用盡一生都走不完,一座座相似的城市里,住著許許多多像我這樣的年輕人。為了生存和生活奔波在他鄉,不再將“夢想”掛在邊,亦不知下一站究竟在何

別離,怨長久,誰不是呢。我們都不算罕有。

可無論舍不舍得,我們都要跟過去說聲再見,都要去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了。

還是會流淚,會歡笑,會與舊人告別,會與新人相逢。

還是想要全心全意、好好地去人。

我深深地期待。

請你們相信,好的是存在的,那些以永遠起誓的諾言也是真的,總會有一個人讓你覺得,生于世上,原來是這樣好。或許他出現得很早,你已經弄丟了他,又或許他出現得很晚,你還沒有遇到他。

在我看來,真正好的,應該是通過彼此看到了一個更大,更麗,更廣闊的世界,為了你變得更加溫和勇敢。而我的人生,也因為這段相遇而絢爛。

不是每一段都有資格被稱為“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竟花所有力氣”,也不是每個讓你心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現實人生中所有的無能為力,我在故事里還你們一個圓滿。

在這本書的后半段里,我讓趙一玫去往烏斯懷亞,那里曾被譽為“世界的盡頭”。

It is not the end of world, it is the beginning of a new life.

慢慢地,我開始一個人到走走,春天的花,夏天的風,秋天的月,冬天的雪,高山和大海讓我明白生命的渺小,自然萬又讓我看到生命的堅韌和麗。或許有一天,我能夠真正懂得恩、謙卑和溫

你們在年輕的時候,能夠去往更遠和更廣闊之地,遇見更麗和更自在的事和靈魂。

人生已經這樣難,若不是跟最心的那個人在一起,那漫漫余生又要怎樣走完呢?

愿你們每個人都能做一個在里勇敢的趙一玫。

能夠握的就別放了,能夠擁抱的就別拉扯。

我們下一本書里再見。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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