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那麼驕傲》第17章
第十七章
「就算我們假裝在一起,也要明正大名正言順,有道德有底線有人品……何大哥,你說是不是?」
何之洲披著薄外套站在臺上,636宿舍的除了他,全部還在安靜的沉睡。晨熹微,遠方天際朝霞噴薄紅。
他覺得沈熹的話沒錯,擲地有聲裡還著幾分道理。只不過聽完的話,他怎麼有一種被強迫的覺呢?
說要與他往,雖然是假的,但也是往對吧,最重要的事,不應該是他同不同意麼?
就算這不是常識,也應該是一種最基本的禮貌麼?就篤定他會答應做男朋友?不……是朋友。
難道他只是一種道,還是他給人覺太Low了,以至於認為打個招呼就行了的事?!
何之洲皺起眉頭,他心裡非常不舒服,但又不能說出口。
電話裡,沈熹還在繼續說著:「何大哥,雖然我們假裝往,但我一定會對你很好的,每天早上,我給你送早飯,中午吃飯,我去排隊打菜,晚上就親自護送你回生宿舍,我說到做到……」
「等等。」何之洲阻止沈熹說下去,他覺得有點地方不對。
「哦。」沈熹終於考慮到他了,問:「何大哥,你有什麼意見嗎?」
「我想下。」何之洲在臺立了很久,他前面的籃球場坐著一對年輕的大學人。大清早,孩就趴在男孩的懷裡哭個不停……
他有點煩躁,理智告訴他,假裝人絕對不行。雖然能暫時解決一些小問題,以後卻會面臨更大的問題……不行……他不能答應!
何之洲沉默了一會,深深吐出一口肺中郁氣,淡淡開口說:「你確定是親自去說分手?!」
沈熹反應過來了:「你去說?」
「見面再談吧。」何之洲說,然後掛上了電話。他明白一件事,沈熹要分手不是衝之舉,而且比他想像得更理智。為什麼,因為昨天傍晚冷飲店的那個孩?
何之洲稍微回憶了下那個孩的長相,白淨的瓜子臉戴著一副黑框眼鏡,五談不上多漂亮,在勝在皮白,屬於外表十分清秀的孩。
讀書時代,清秀的孩在男生眼裡,很多時候都要比漂亮孩更討喜。
——
沈熹回到宿舍的時候看到了凌汐,現在頂著何之洲的臉,本以為凌汐不會認識,意外的是,凌汐居然跟打招呼了:」嗨,你是不是何之洲?林煜堂的室友?」
沈熹點點頭,不咸不淡地反問:「有事?」
「我是林煜堂的高中同學,凌汐,我在林煜堂那裡看到過你們一塊出去玩的合照,我本擔心會認錯,沒想到真的是你……」
「你眼力真好啊。」沈熹角譏誚,讚歎了一句。
凌汐笑而不語,過了一會,林煜堂走了下來,他洗了澡,換了一服,整個人看起來格外清爽。他走到凌汐邊,直接說:「走吧。」
「要一塊去吃嗎?」凌汐對說。
「不用了……」沈熹搖搖頭,直接與林煜堂而過。
沈熹回到宿舍,直接把林煜堂的牙刷丟進了廁所的紙簍裡。跟何之洲約了見面,見面之前穿上櫃裡最帥的男裝。分手這事好比幹架,神面貌很大程度決定了氣勢。
換好服出門,突然想到,面的不是啊!
趕給何之洲發了一條短信:「今天你能穿那條菸灰長麼?」
何之洲沒有回短信。去找何之洲,他不僅沒有穿那條菸灰長,照舊簡單T恤和運,而且將不長不短的頭髮全部綁在了後面,就像後腦勺這裡長出了一條小尾。
好醜……沈熹不忍心看這樣的自己。何之洲頂著這樣的「樣子」去跟林煜堂說分手,堂堂肯定不到「失去」的悲痛,沒準兒還慶幸呢。
沈熹不開心地打量何之洲,語氣卻不敢造次:「何大哥,我不指你穿子了,但你不能把頭髮梳順麼?」
何之洲直接走在前面,他用昨天理髮師的話沈熹:「理髮師不是說這髮型像高圓圓麼,你還嫌不夠好?」
沈熹嘟著:「昨天還有點高圓圓的覺,今天就像高曉鬆了……」
何之洲輕哼一聲,突然加快腳步。
沈熹追上去:「你要幹嘛。」
何之洲冷冷道:「還是頭比較好。」
沈熹連忙拉上他,一番求饒討好,只是依舊嘟著。
何之洲轉過頭,提醒:「把放下。」語氣就像嚴厲的家長阻止小孩做錯事。
沈熹這才把放平。
學校的小樹林裡,細碎的過羽狀的葉子灑落下來,彷彿碎金子堆滿了一地。沈熹拿著手機發短信,良久打不出一個字。
何之洲開口問沈熹一個問題:「你要與林煜堂分手是因為那個孩?」
沈熹奇怪何之洲為什麼會知道那個孩。問何之洲:「你已經看到過了。」
何之洲並不瞞:「昨晚見過一面。」
沈熹緒有點失落下來,不過並沒有表現出來,其實很多時候,已經習慣不計較某些小問題,習慣到這些小問題變得不那麼重要,無關痛。只是差點忘了,積水淵。
「何大哥,你覺得比較漂亮,還是我?」沈熹問何之洲。
何之洲轉過頭看沈熹,結果看的是「自己」的臉,又默默轉回頭。沈熹趕從口袋裡掏出一面隨帶的鏡子遞給他:「你仔細瞅瞅。」
何之洲沒有那麼無聊,聲音平實,沒有任何地發問:「都要分手了,問這個有意義麼?」
「怎麼會沒有意義呢。」沈熹發表自己的想法,「你太不瞭解人,這個問題意義可大了,這決定林煜堂是眼睛壞了,還是腦子壞了。」
呵呵。何之洲默不作聲,過了會他才說:「外貌這東西沒有統一的評定標準,各花各眼,不過看腦子,應該是那孩比你好。」
沈熹咬了下,憤憤不平地看著何之洲,可事實的確這樣子。然後又找了一個讓自己「堅強」活下去的理由,對何之洲說:「書上都說男人喜歡笨孩,尤其是聰明的男人。」
「呵呵。」何之洲反應像是聽到一個冷笑話,他十分殘酷地反問:「哪本書說呢?我什麼時候又被代表了?」
沈熹不說話了,心裡已經開始哽嚥了。
「如果真有男人喜歡笨孩,大概是笨孩比較好騙吧。」何之洲以不痛不的口吻,又補了一刀。
沈熹膝蓋中了好幾刀,倒地不起,過了很久才鼓足勇氣:「就沒有例外?」
何之洲:「很。」
「……」
沈熹想起了凌汐,雖然與接不多,但知道凌汐很討人喜歡,不管是男生還是生,大家都喜歡跟做朋友。如果凌汐要跟誰朋友,幾乎沒有經營不好的關係。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部淚史。小學的時候,校回來就跟不上課程,績全班倒數第二,學習太差,大家不屑跟玩;初中就更倒霉,有一位不認識的小混混跑來學校,稱是他朋友,大家都以為真是小混混朋友,疏遠了。後來這個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國一塊兒打跑了;高中其實很努力在讀書,以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後才明白一件事——讀書也是需要天賦的……
沈熹對著何之洲拍了一張照片,然後在個人空間、微博等等各種社賬號寫下「滾吧。帶著我最後的慈悲。」
這是的分手宣言。之後,一個字一個字地給林煜堂發短信,輸:「林煜堂,我們分手吧。」想了下,改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樹林的長椅上,一臉漠不關心。良久他淡淡瞥了眼,沈熹突然抬起頭:「他媽的,林煜堂沒有回覆我……」
——
林煜堂沒有回覆沈熹分手短信,是因為他真的沒有看到短信。他今天課其實特別多,上午了點時間陪凌汐逛了S大校園,下午就要做自己的事了,他兩點鐘有一個合作實驗,以前實驗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組,今天何之洲不見了,他就要一個人完這個複雜的實驗,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裡他還必須寫上何之洲的三個字。
表明是兩個人共同完的。
林煜堂昨晚基本沒有合過眼。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從實驗室出來,就立馬回宿舍補覺了。宿舍裡只有他和何之洲兩個人。結果他剛睡一會,他的上鋪就開始播放音樂了,一直單曲循環著一首歌——《分手快樂》。
林煜堂把襯衫穿回去,對上鋪的人說:「何之洲,你能換一首歌麼?」
沈熹聽到了林煜堂的話,應他要求,換了一首《好心分手》。
林煜堂瘋了,踢了一下床板。沈熹回踢了兩下,蹬蹬。
下鋪是踢不過上鋪的。
林煜堂沒辦法繼續睡,黑著臉下床,然後走到書桌拔下手機充電機。手機裡多了幾個未接電話和一條未讀短信。
未接電話都是凌汐的,他暫時先略過。
短信是沈熹發來的,只有一句話——「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林煜堂手一抖,隨後他了額頭,讓自己清醒過來。他轉過頭,上鋪的那個人,正抱著筆記本電腦,面無表地哼唱:「是否很驚訝講不出說話,沒錯我是說你想分手嗎?」
臥槽,這是詛咒嗎?
還是他在做夢本沒有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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