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初相見》第6章

第6章

接了娉婷的電話,急急的趕去了的家。從沒有想過那個樣子,梨花帶水太普通了,不能形容的淚。黃河決堤又太沒有覺了,無法形容。總而言之,哭的一塌糊塗,卻又我見猶憐的。

其實在路上就多知道是為了娉婷的男友事。幾日前,他還蒙頭蒙腦的問了一句:“最近跟你好姐妹於娉婷聯系嗎?”正一頭撞在最新的國大片裡,也不知道什麼意思,抱著一筒薯片,頭也不回:“好一段時間沒有聯系了!干嗎?”他也沒有接下去。今日接了娉婷帶著哭音的電話,就知道不對勁了,估計那日他問時,應該是已經有事發生了。

用了好一些紙巾方才把娉婷的淚止住。聽哽咽著,斷斷續續講了大致的容。其實就是孫平華的父母不同意孫平華和在一起。看中了某領導的兒,剛從國外留學歸來,地位相當,人也可以。就著孫平華結婚。無非是老套的故事,舊瓶新裝而已。

娉婷想當年可是他們學校外文系有名的加才,追求的人簡直可以從宿捨排到學校門口了。有些人還一早起來,包子加饅頭的送到宿捨,三百六十五天從不間斷的,就是為了博得人一個好印象。雖說這些到最後都是便宜了們系住校生的。但卻也是側面說明了娉婷的轟程度。

其實在大學的時候,與娉婷也是不大悉的,只可算是班級裡的點頭之而已。一來,們平時際的圈子不同。主要是太忙了,忙著兼職,忙著打工。二來,也不只住同一個宿捨的,所以平日裡也不大接

印象中是在快畢業的那一年,班級組織了旅游。去了素有“南有蘇杭,北有上方”的譽的上方山。班長分派的時候,把們分在一起。說來也是巧合,平素裡娉婷旁是蜂,蝴蝶繚繞的。那日腳拐了,竟然邊沒有一只蒼蠅。也是本著同學之,朋友之,半扶著,半背著這麼下了山。從此之後,娉婷對就熱絡了起來。

而且捫心自問,娉婷的家世也是不差的,父母都是地方大學的教授,也算是書香世家。比起們家,可是高了多也不知道的。想到這裡,竟有些莫名其妙的寒冷。

娉婷在沙發角落裡,說不出的楚楚可憐。去了廚房,倒了杯水出來。也沒有說話,靜靜的陪著。其實到了這個時候,說再多也是無用。男之間的事在其中也是難解的,更何況旁人呢?

音樂淡淡響著,一首Ace of Base的《Everytime it rains》:“I see dark clouds out my window,I know the storm is coming any minute,And the thunder just confirms my fears,And I know the tears are in there,I'll be crying unable to stop,Look here comes the very first drop, Cuz every time it rains,I fall to pieces,So many memories the rain releases,I feel you…… I taste you

I canno forget,Every time it rains…… I get wet ,Darling I am still in love with you,As time passes by it just intensifies,I know I'll never be with you again,I'll never find another with that kindness in his eyes,I'll be trying unable to stop,Look here comes the very first drop

半天,娉婷才幽幽的道:“子默。我傷心,我難過,並非是為了孫平華父母要他認識別的人。只是為了那些曾經的盟山海誓的日子。到了今時今日,他還不對我坦白,還要將我蒙在鼓裡。其實他是早知道的,卻還是給我諾言。我卻也是早知道了的,還是信了他。”

大太底下,何來什麼新鮮故事。娉婷與孫平華,與他,都是千篇一律的在不停重復而已。但事已至此,也何必再去細想呢!

惟有安道:“或許,他說出來,怕你傷心難過,所以想找個合適的機會說與你。”娉婷扯了扯,苦笑了出來:“子默,你這麼聰明,怎麼會想不通了。丈夫出軌,做妻子的永遠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無言了。孫平華與亦不也不必幫他說話,只是想著能讓娉婷舒服些。男人的承諾給的太容易了,一錢不值,還不如不給。如他,就沒有任何承諾!因為從來想過會有未來!

半夜裡竟然睡到一半就醒了,瞪著天花板上的歐式燈,半點睡意也沒有。他在旁,呼吸綿長,應是在睡中。手長長的,放在上。一開始是極不習慣的,現在竟然也能由著他,安然睡了。原來習慣是這麼的可怕的東西。

突然,覺得整個人如同被當頭淋了冷水,一個寒,神志一下子清醒無比。原來一切都好可笑、好荒謬。生活竟然可以這個樣子!原來就算是兩個相擁的男,也是可以陌生到極限的,比如他和

天啊!瞧讓自己落在一種怎樣荒唐的鬧劇裡,怎麼會和他八輩子也打不著邊的人上床了,而且長達一年多的時間?看來短時間還沒有結束的可能。其實清楚明白,無論結束時間是長是短,劇終的場面還是一樣的---除了分手還是分手。

將他的手輕輕移了開去,躡手躡腳的從床上爬起來,靜靜的穿了服,一步一步的索著出去。到底不是自己家,也不知道撞到了什麼,發出了輕微的聲響。他已然略略醒了過來,習慣到旁邊,空無一人。

“子默,怎麼了?”他迷糊的問道。沒有答話,保持著同一個姿勢。他似乎也覺得空氣當中也有些不對勁,“啪”的一下按下了燈的開關。屋一下子大亮了起來,自然也無所遁形了。他眼睛,一會兒才適應了線,抬頭一看,只見穿著整齊的,正晃神的看著他,神間極為不安。他坐了起來,直視著,口氣卻還是如平常:“你這是干什麼?”吸了口氣,方才道:“我我想回家!我突然想起我有點---事

他怒氣陡然而升,就這麼想回去。他從來沒有帶人來過家裡,只帶了一人來。他向來有潔僻,就算想要,也只去賓館而已。而且言語中也一再暗示,想與同居。他雖然人眾多,卻從來沒有想過和其中一個同居。難道不知道,對他而言,同居已經是極大極大的度了嗎?每次過來也是推三推四的,仿佛他家裡有什麼細菌似的。

就喜歡跟他裝傻,什麼事都喜歡跟他裝傻。他當初剛剛認識的時候,只覺得只能算是清秀而已,只是氣質不錯,加上他們這群人對於向來是來者不拒的。一開始,還以為擒故縱,引他上了床。想不到是真的不在意的。一般的,上過床之後,哪個不是電話連連的,就像是買了保險一樣,有恃無恐。卻從來沒有給他打過電話。再次見到的時候,就跟沒事人一樣,竟然連一個招呼也沒有打。他倒是頭一回嘗到這個滋味。最後是忍不住了,打了電話過去,竟然還不接。於是,有意無意的在孫平華那裡敲了敲邊,想多見見

再見面時,看到好象沒什麼胃口,不想吃油膩的東西。他心裡咯登了好幾下。這種事,他們這幫子人的多了。不得又些妄想飛上枝頭變凰的人,用這種招數。他心中說不出什麼覺,竟不由自主的打了電話過去,卻被給掛了。他活了這些年,還從未到過了,倒是了興趣,有些說不出,道不明的覺。

就算他與一起了,還是喜歡給他裝傻。明明打電話告訴,晚上他會過去。若是其他人,早是洗好了澡,噴了香水在等他了。呢?卻是加班到十點多,足足讓他在樓下等了一個多小時。買給的東西,從來也沒見用過。他卻不知道什麼時候上了心,竟然不由已的,好幾次不知所以的就到了樓下。

那日在上海飯店與哥們吃飯,出了包廂,老遠就看見與一個男的在吃飯,有說有笑,一副舒服愉悅的樣子。他就故意打了電話,探聽的語氣。呢?永遠是在跟他裝。他掛了之後,“啪”的一聲,當場就把手機給砸了出去。弄的整整一包廂的哥們,目目相對,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後來,也不知道怎麼就給喝醉了。

他私下裡看到過份證,知道五月二十六日是生日。早早的打了電話過去。想不到會約他到家裡吃飯。那日的效率特別高,一下子就把事給完了,早早的過了去。看才廚房忙碌的樣子,竟有一種說不出的幸福,說不出的滿足。他從來沒有看到過的。自小他吃飯什麼的,從來都是廚子做的,警衛給端過來的。從來沒有看到過母親下廚做過。原來有人特地為他做的,竟然是如此的好吃。

他帶去商場,去珠寶店,無非是想送一份生日禮而已。從頭到尾沒有跟他講是生日,他也就跟裝。結果十數萬的珠寶,上萬的皮包,品牌的服什麼也看不上,最後只挑了五六百的白金項鏈。他是從來沒有送過這麼廉價的,偏偏就要。弄得那珠寶店的經理以為他帶了個怪去,笑的也有些不自然了。若是其他的,不得要三件,四件。的確是個怪,不則不扣的怪!!

那日與娉婷的對話,他無意中聽得一清二楚。不排斥有場艷遇。原來只把他當艷遇而已。那日他把放在小區門口後,本不想再與聯系了。卻不知道是怎麼了,就是放不下。過了好幾天,氣消了,就跟自己說最後一才見。就這麼又去找了。每次都跟自己說最後一次去,但到最後又騙自己說下一次才是最後一次。

醫院那次,他母親要過來,跟什麼似的,像是要看瘟疫,逃一般的。以為什麼人都能見著他母親的啊。不要說他從來沒有給過其他人機會。如是有這種機會的話,換了其他人,怕是要用趕的,才能讓們走的。

他慢慢的起,靜靜的看著,仿佛在審視,半晌,才從牙出話,冷冷的:“好,你要走,馬上走。”就這麼直直的看著他,半響才對他的話反應過來,急急的拉了門就沖了出去。到了客廳,拎了包包,就沖向門口。跑得如此的急,仿佛慢一步就要跌牢籠,一輩子也無法逃了!

握著把手,卻怎麼也打不開門的鎖。從來就知道不是做賊的料,現在更是清楚明白了。因為是深夜,所以一切寂靜。能聽到他的腳步聲,很輕,很慢,優雅卻又危險。卻一步步在靠近。如同獵人在靠近他的獵

他歎了口氣,慢慢的走近了。從背後環住了的腰,俯在肩頭,低低的道:“好了。回房睡覺吧。明天你還要上班呢!”心中說不出的覺,有慌,也有一不捨。或許是有點過份了,三更半夜的。

上班了後,一點效率也沒有。事怎麼會到這個地步,好象要超出控制范圍了!落地玻璃窗外,車如流水馬如龍。一輛一輛的車子快閃過去,而的思緒也跟著快速運轉著。他們也相識快兩年了,相也一年多了,沒來由的,在此刻,和他的關系竟是如此的讓到疲倦,讓到害怕,就如同看不到前方,看不到未來。這樣沒完沒了的下去要到何時?

他是天之子,生才就含著金鑰匙。所以他有的是本錢瀟灑,所以他游戲風塵。在這樣由一夜發展的游戲裡,看不到他的真心。其實是不能牽涉真心的,他沒有放,也沒有,所以到頭來還不就是一場游戲。他們是人嗎?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是對手,在這場游戲裡,是敵對的。或許從一開始,就是輸家。只是抵不過罷了,這麼一個極品擺在面前,不談場,總是有些可惜的。最主要的是從來沒有談過,所以也不排斥玩一場游戲。年輕,總要趕一下時髦的!照此下去,絕對是輸家。趁現在還沒有輸到底,要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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