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之第21章

初中別的男生都在朋友的時候,趙緒斌也在死黨們的慫恿之下同意了隔壁班某個馬尾辮生的告白。生明眸皓齒,清純可,多兄弟說他走了狗屎運撿了大便宜,可他一點覺也沒有,牽手還可以忍生湊上來想要親時他本能地後退了一步,心跳平穩一如往常。不是無跡可尋,只是不想承認,自己跟他們是不一樣的︰厭惡關于同學的葷腥話題,看限級片時對畫面上的大沒有任何,比起生的長和自己一起打籃球時汗流浹背的兄弟還更能激起自己的,自己絕對是有病。

意識到這一點,扯了一個荒謬的理由,結束了像老師布置的家庭作業一般的往關系,在閱覽室借閱生理、心理相關書籍,在聳人聽聞的專有名詞和長篇大論的專業解說中他一知半解地認識到自己是個異類。

一個不喜歡人,喜歡男人的變態。

他還記得曾和同學一起只因為別人是娘娘腔就任意妄為地找茬,在對方走路扭腰擺時大肆嘲笑,惡毒無知得像所有天不怕地不怕只會胡作非為的混蛋惡霸。最終這些孽,終于報應到了自己上,天意弄人。

,在那個信息傳播還不發達的年代,他就像是被打永世不得翻的地獄,那種仿若被全世界拋棄的恐慌直到如今還記憶猶新。

他不敢跟任何人說,怕得要死,將自己封閉,抗拒與人接,整日失眠,焦躁易怒,績下,如同一行尸走

一個人孤軍戰,惶惶不可終日。

這樣暗無天日的日子,他不記得持續了多久,無止境的惶恐快要將他瘋。

後來,等他想通,只要不去喜歡別人,在別人眼中自己就還是正常的,只要不暴自己,別人就不會發現自己的異常,他已經從初中升高中。

新的學校,新的同學,他努力融新的生活,可是就在一切都慢慢變回他最初期的校園軌道時,阮均城闖了他的視線。

那是一個平常無奇的秋日午後,課間他伙同三倆好友結伴去廁所泄洪,站在坑前嘻嘻哈哈地玩鬧哄笑,稍不留神地一抬頭,與旁邊隔岸觀火的人四目相。大概就是那一眼,讓他淪陷了。廓分明的臉龐瓖嵌著眼神冷厲的墨雙眸,濃眉微皺,薄抿,瘦削的罩著松垮的校服,袖管向上推起堆在手肘彎出一截理勻稱的手臂。青的模樣說不上多驚為天人,可心髒好似驟停了幾秒,四肢百骸皆彈不能,周仿若電般的麻痹讓他久久無法回魂。

之後是在場、食堂、走廊、圖書館等各的奇妙偶遇,其實也不能算是偶遇,只是以前不去注意,所以他是普通的,現在他輕松贏過了所有的人,變得無不在。

有時,他又好像匿在蕓蕓眾生中,讓他尋覓得頗費周折,但只要一想到這份心難耐獨一無二專屬于他,所有的困難似乎又都可以迎刃而解,只需過程足矣。

原來,喜歡一個人是這種覺。這與對方是男是無關,這是一種純粹的發自心的喜歡,這種喜歡,甚至讓他覺得可以戰勝一切。

他所向披靡,無往不勝。

過往的煩憂在這個人面前一即潰,囚自己的條條框框淪為無稽之談,黑白單調的生活刷上新的斑斕彩。因為腦海中始終縈繞不去的孤傲影,他糾結了許久,還是去向對門房間高一年級的姐姐借了信封信紙,然後翻出屜里自己收到的表白信,依葫蘆畫瓢,斟字酌句地寫了有生以來第一封書。當然,他沒有也不敢署名。

信,遞出去,懷揣著忐忑不安過了一天、兩天、三天,雖然最後意料之中的沒有收到任何答復,可再偶然踫面時,無法自控的怦然心中摻雜了新的興點。他們之間是有聯系的,盡管只是單向的聯系,且不為外人所知,但有總比原地踏步好不是嗎?

氣盛的年紀,青春期荷爾蒙過剩也在所難免,旺盛的力除了讀書顯然不能揮發盡興,何況一回生二回,第二封書幾乎是一氣呵,投遞出去時也遠沒有第一次那樣心神不寧。

一味固執地表達意到自己都有些胃酸,他開始尋思另謀出路,藉著互不相識,又不需指名道姓,他在信中慢慢展出最真實的自我。無法說出口的事,可以在信里一筆一劃寫出來,這毫無疑問是抒發的絕妙出口。他會記錄下課堂中的趣事,家庭里的矛盾,季候的變更,伙食的好壞,正面或者側面偶遇的時間地點……因為從小練習筆字、鋼筆字,他的字跡不似一般男生的潦草和龍飛舞,相反格外娟秀干淨,漂亮工整。作為為數不多的拿得出手的優點之一,他曾打心眼里對自己的一技之長沾沾自喜了很長一段時間。

沒有人看沒有關系,他後來以此來給自己放松減,權把這當做是張學習生活中的調劑品。

一個人的獨角戲唱久了,他都忘了就算是單箭頭的行為,也會給別人造負擔,所以當他看到對方留的“不要再寫信”的字條時,他真的有認真思考是不是要適可而止。只是還沒等他開始哀傷,轉折就出現了,幸福來得那樣突然,讓他有幸嘗到苦盡甘來的滋味,而那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封回信,他差不多可以倒背如流。

他們開始通過寫信流,意外地志趣相投,在信里他們無所不談,天南海北聊不完的話題,那大概是他高中生涯最快樂的一段時

直到有一天,阮均城跟他表白了。確切地說,是字旁的

大概換是誰,都不會想到長期堅持給自己寫書的人是帶把的男生。

三年的人終于給了自己回應,他卻沒有真的覺。

這個人很好,接越久就越迷,可是太好了,好到讓他舍不得掰彎對方,承經歷一次自己過去那樣陷的痛苦。

他喜歡他,喜歡到不希他變跟自己一樣喜歡男人。

所以他自私地拒絕了這個人,放棄了這個人。

高中畢業後,各奔東西,他天真地以為自己可以放下了,于是試著去往同類。有過一個男朋友,幾個月連手都沒怎麼牽過,男人不了要求做,他腦子里想的全是阮均城。

不是他,就不行。

他想他,沒日沒夜地想,這時他才發現,比起道德底線,他更不了的是再也見不到他,聽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他。他想在他邊,哪怕只做朋友。

兵荒馬的青春,他著高考前從學校公告欄上撕下,藏在錢包夾層最深的阮均城的一寸證件照,開始滿世界地找他,可是世界這麼大,找一個人並不容易。

除了書信以外,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集幾乎是零,朋友關系圈也互不相,唯一的一次正面接是大概高二時有次放學,下大雨,他和同學在紅綠燈前分道揚鑣,沒騎多遠頂著滂沱的暴雨看見前方一個悉的背影,蹲在地上握著腳踏一停一頓地轉圈,約莫是自行車鏈條掉了。

沒穿雨披的阮均城渾,黑發淋淋地滴著水,幾近明的白襯衫著後背,有一種落魄的。他急手拉剎車單腳踩地,浸在雨中許久卻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換是別人,他大概會毫不猶豫地沖上去問需不需要幫忙,可正因為是阮均城,這個他一直暗中觀察默默單的人。他瞻前顧後,害怕任何一個有損自己形象的小小閃失,毀了他的“一世英名”。

“同學,車壞了?”他怕再糾結下去天都黑了,于是快刀斬麻地蹬向前,直截了當地問,“我帶你一程?”

阮均城聽到聲音頭也沒抬就婉拒了,“不用,謝謝。”

說不沮喪是假的,他懨懨地“哦”了聲,騎著車走了。

事後他想,假如他沒有直接走,而是執意要載他,或是把雨披留下,在阮均城的記憶里是不是會有他針孔大小的印象,也許能發展為朋友也說不定?他們的人生軌跡或許會從此改寫……他也不用為了搜尋他的消息,用一切渠道,而更憾的是,一無所獲。

世上天不遂人願的事太多,在他不得不承認或許他們就這樣永遠的錯過時,大四那年寒假,他在電視上再次見到了阮均城。

恰逢農歷春節,走親訪友拜新年的親戚們多半會拖家帶口,幾個頑皮的小孩聚在一起,在家里蹦蹦跳跳東躲西藏,鬧得那是天翻地覆。大人們忙著打牌,他命承擔起大哥哥的角負責照顧這些小屁孩,坐在沙發上閑得沒事干,眼楮有時會瞟一兩眼二十四小時都開著的電視機。

下午三四點鐘,正在重播一檔以為主要收視群眾對象的容時尚類節目,主持人和幾個鮮靚麗的嘉賓就冬季皮干燥問題展開深探討,鏡頭有時會晃到旁邊戴針織帽的男人,雖然只有短短幾秒,但他確定那就是他找了快三年的人。

比起當初還是個男孩的阮均城,此時的他看上去材更高大,五也更為深邃,只是不說話時給人的覺安靜依舊。他激得從沙發上跳起來,像一只發狂嘶吼的野,然後以最快的速度奔去書房開了電腦,地毯式一期期搜索這檔節目。皇天不負苦心人,總算讓他找到了一些蛛馬跡,順著這些線索,他知道阮均城現在是一名職業化妝師,主要負責幫明星化妝,偶爾也會上一些電視節目。

雖然可以在電視網上看到這個人,找到零星的蹤跡,但畢竟還是無法手可及,距離仍然遙遠,怎樣才能既不突兀又合合理地呆在他邊呢?

拿到學位後,他把一摞證書了箱底,想要賭一次——進娛樂圈,贏了的話,為大明星,讓阮均城給他當私人化妝師。

他贏了,在娛樂圈熬了五年終于有了小小績,也足夠資格去和阮均城談判,只是事與願違,被毫不客氣地拒絕了。

丁音茵和阮均城的母子關系,是他始料未及的,因為私心,他抓住了這最後的一稻草,不過,還是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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