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我是黑蓮花》第26章 我的好哥哥
唐朔這幾天忙著工作室采購新的樂,在國外訂了一批優質的高級樂,付錢的時候卻發現卡里余額不夠了。
只能先付了一半的訂金,卡里沒錢只能回家求救了,給老媽打了個電話說了今晚回去。
“小爺您回來了。”
“嗯,有事回來一趟。”
剛到家唐朔就開心的扯著嗓門對樓上喊:“爸媽!我回來啦!”
“干嘛干嘛,誰魂呢?”唐母不耐煩的從樓上走了下來,看到客廳里坐在沙發上的唐朔后,一下子清醒了,連忙走了過去。
“哎呦,唐唐終于回來了,乖兒子想死我了。”
聽到那個甜到發膩的昵稱,唐朔皮疙瘩都起來了。
“媽,你能不能別這麼我了,我都長這麼大了你怎麼還我小名。”
“臭小子,一個月都不知道回來一次,電話都不打一個,要不是你哥跟我們說你忙著工作室的事,我們還以為你被人販子拐跑了呢。”
唐朔拿過一個蘋果咬了一口,問道:“我爸呢?怎麼沒看到他?”
“你爸去公司了,最近有幾個新的合作項目,你哥一個人忙不過來,你要是能進公司幫忙你爸也不至于這麼累了。”
唐母一副恨鐵不鋼的表著唐朔,這小兒子從小就無心公司的事,真是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我哥一個人就可以搞定的,他腦子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我沒這方面的天賦您知道的。”
“你們母子倆聊什麼呢,在門口老遠就聽到你們的聲音了。”
門口進來了兩位穿黑正裝的人,走在前面的人步伐穩重有些許肚腩,正滿臉笑容的著唐母。
走在后面的人溫的笑著扶了扶鼻梁上的金框眼鏡,溫文爾雅的氣質讓人如沐春風。
“爸,哥,你們回來了。”
“臭小子,這麼久都不知道回家來看看你老爸。”唐父一掌拍在唐朔頭上寵溺地著他。
“哎呀這不是想你們了回來了嗎?想死你們了,我給媽帶了最喜歡的牌子的新款香水。”
“你小子這次回來待多久?你媽天天念叨讓你進公司幫忙,你怎麼想的?”
唐朔嘆了口氣,說道:“公司有我哥在,這些年我哥把公司管理的越來越好,我喜歡音樂也喜歡現在所做的工作,想繼續做我的工作室。”
“罷了,你現在還小由你再玩幾年,那你總要結婚吧?我前幾天幫你了幾個不錯的相親對象,你要不要去見見?”
“我有喜歡的人了。”唐朔突然吐出一句話嚇傻了唐父唐母。
唐倫軒抬眼看了眼唐朔,沒說什麼。
“什麼?哪家的姑娘?多久了?怎麼認識的?”唐母八卦的急忙問道。
“還在追求,還不確定能不能呢,總之我不會去相親的。”
“那你倒是快點追啊,我和你爸都等著你結婚呢。”
唐倫軒見弟弟一臉為難有話說不出的表,就幫他岔開話題開口說道:“媽媽,爸剛才說他了,您陪爸去吃點東西吧。”
唐父攬著唐母往廚房走去,唐倫軒也起往廚房走去,被唐朔一把拽住。
“哥~我親的好哥哥~”
唐朔眨眨眼睛可憐的看著唐倫軒。
一愛成劫:總裁的前妻
結婚三年,也演了三年的戲!人前微笑,人後形同陌路!她隻是他的門麵,一個他操縱的玩偶!每天晚上陪他的入眠的女人行行色色!而她有的,隻有微涼的月光與空曠大床。“我要離婚”在眾目睽睽的晚宴會,她卸下偽裝,當衆宣佈自已的決定。他欺近她的耳邊,發狠的低吼“原芯柔,你想死麼?”她微笑開來“是啊,我真的想死”心痛一點點的蔓延,看著眼前這個自已愛到深入骨髓的男人。“
7.73 139467穿成反派的炮灰前妻
工科女林初追了一本小說,覺得書中的大反派賊帶感,看到反派落魄時被逼著娶綠婊砸那一段,林初冇忍住吐槽了小綠茶幾句。 誰知眼前一黑,她竟然成了那個作天作地、在嫁給大反派的的當天就鬨悔婚併成功把自己的給蹦躂死的小綠茶! 林初:“……” 穩住,不方。 瞧著戰場上重傷歸來的反派相公,她覺得改變自己炮灰命運抱大腿的機會來了……
8 12780離婚
關鍵字:弱受,生子,狗血,惡俗,古早味,一時爽,不換攻,HE。 一個不那麼渣看起來卻很氣人的攻和一個弱弱的嬌妻小美人受 發揚傳統美德,看文先看文案,雷點都在上面。 一時興起寫的,想到哪兒寫到哪兒,什麼都不保證。 原文案: 結婚快四年,Alpha收到了小嬌妻連續半個月的離婚協議書。
8 8805與爾同銷萬骨仇
深山荒野狐狸娶親,人屍之內竟是魚骨,女屍愛上盜墓賊,吊滿詭異人影的地宮...... 六宗詭譎命案,背後隱藏著更邪惡的陰謀。 少女天師與年輕尚書,循著陰陽異路解決命案,卻每每殊途同歸。 暗夜中的枯骨,你的悲鳴有人在聽。
8 7473寶寶乖老公抱!病嬌大佬低聲誘哄
【超甜!甜就完了,團寵笨蛋小哭包×偏執病嬌自戀狂】司臨淵家族聯姻娶了一個公主,面對一個連飯都不會吃的女人,他能退貨嗎?凌洛洛一臉委屈,“洛洛會乖乖的”司臨淵一臉嫌棄,“能先把你的淚收一收嗎?”倒了八輩子大霉,碰到這麼一個祖宗。最后,司爺真香了……“寶寶,過來,老公抱抱。” ...
8.18 14778今朝且渡
逢夕喜歡宋卿時喜歡了整整七年 可是他對她的感情止於禮數,她始終沒能得到他的愛 圈裏人都知道他們的牽扯,也有人勸過他,但他只道:“真是當妹妹來疼的。” 一開始大家真的信了,她也信了 後來,她偶然聽見他要聯姻的消息,在見到他的聯姻對象後 她坦然放棄,背上行囊遠赴他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走經年 —— 逢夕是沈家丟失多年的女兒,當年機緣巧合被他找回來後,大部分時間都跟在他身邊 他自認爲很瞭解她,後來才知不是 他從未想過她會離開,可是她說走就走,斷掉國內全部聯繫 他一直以爲她柔弱,需要他護着,可是卻得知,她闖雨林、赴沙漠、奔北極,條件艱苦險象環生,而她卻義無反顧地衝在前方 宋卿時氣到失語,可真是厲害啊,阿夭。 - 在外期間,逢夕突逢意外 記憶力變得很差,隱約還記得一些人和事,忘得最徹底的卻是他 他好不容易找到她 再次相見時,她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我們認識嗎?” 所有人都看見宋卿時的臉色當場就變了 ——他迎來了他真正的報應 再後來,有人窺得 這位北城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滿身矜貴,卻將小姑娘抱於懷中,折下身段親自哄她喝藥:“再喝最後一口?” /既然你記不住我,那我們便於今朝相愛熱吻,且渡今朝便好
8 1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