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娃種田:穿書大佬養病弱王爺》第21章 進城

顧春華找里正辦了房契文書,拿了一兩銀子。

五百文辦契約,余下的五百文自然是好費。

看到顧春華這麼懂規矩,里正王滿功自然是答應的爽快。

總算是多了一個人口眾多的人家。

其中可是明晃晃有兩個壯勞力。

還有一個小書生。

一個說不定就能讓村里揚名立萬。

這可是一本萬利的好事。

顧春華這才讓閨帶著自己去縣城里買糧食。

村里人歉收,買不到糧食。

顧春華和閨一起走,順帶還有兩個媳婦。

出發之前,老三陸延燁纏著顧春華就是要求進城。

死活不想在鄉下地方待著。

顧春華就是一個大子兒也不給,斷了陸延燁的念想。

其實按照年齡,陸延燁是應該讀書的年紀。

可惜陸延燁心思不正,這樣孤芳自賞,不食人間煙火,自私自利,不懂的會家人辛苦的書生,顧春華可沒準備養一個白眼狼出來。

舉全家之力養一個混蛋?

顧春華又不是瘋了。

準備給孩子們實行九年義務教育,不是有一個做家學的東西。

等顧春華騰出手來,有的是時間教書育人。

保證琴棋書畫,天文地理,樣樣通。

越是了解歷史背景,顧春華越是明白這個時代也不允許一個人來個獨立特行。

一個35歲的小老太太,對,在這個年代,已經是一個當的老婦。

像所有穿越前輩一樣,穿越過來之后,憑自己天然的經商頭腦,利用現代的各種手段和技做生意,大發財。

然后坐擁萬畝良田,萬千財富,一個人走上人生巔峰。

不好意思,想多了。

先不說在這個階級社會市農工商,商人是最底層的。

最讓人看不起,鄙視的就是商人。

尤其是男不平等,男尊卑的社會背景之下,一個人冒冒然去做生意發大財,這不就是現的一個靶子,一塊

就算是特工出,有自保之力,哪有千日防賊的道理?

那是走上人生巔峰嗎?

還不如說走上了作死的巔峰。

就算是他們特工理每一個案子的時候,都要采用自己的頭腦進行分析,用最有力,最簡單,最省心的方法去完任務。

對自己所造的危險。

沒有誰吃飽了撐的去炫耀,不要以為特工很厲害,特工很厲害,但是沒有一個人是驕傲的,每個人都是非常低調。

自傲的人在他們這行活不長。

人和男人之間天生有著個差異,即使顧春華多麼的厲害,多麼的優秀,可是有一些東西依然無法抗衡。

無數次的手之后,讓明白了一個道理。

順應流,順勢而為,才能活得長久。

現在也一樣,不要以為來到了這個落后愚昧的古代就可以利用自己所擅長的東西為所為。

一個人連立戶的資格都沒有,丈夫沒了。

雖然是這個家里的長輩,大家長,論起來在這個家里沒人地位比高,可是出了這個家的門。

戶上戶主的名字可是的兒子。

即使想出遠門兒,開的路引上寫上的也只不過是一個陸顧氏。

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這就是必須接的現實。

一個人家要是自己跑出去,雖然35歲了。

已經在這個年代被稱作老婦,可是說不準,還真有人販子把賣到了某些勾欄之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利用現有的條件,讓自己最大化的利益得到保障。

這是顧春華痛定思痛之后,各種想法萌生都被掐滅之后,選定了一條路。

這個家里最大,說了算,是老祖宗。

而這個年代一句不孝死人。

三個兒子,三個兒媳婦兒都得老老實實聽的話。

陸家的所有子子孫孫都得聽這個老祖宗的話,在這個家里可謂是一言九鼎。

雖然說三個兒子是有點兒廢點心,可是既然用了原主的,替原主好好教導三個兒子。

在這個家里發揚大,把三個兒子都培養了人才,自己也在后面吃香的喝辣的,躺贏做咸魚,走上人生巔峰,其實也不錯。

不用拋頭面,依然可以做想做的所有事,兒子兒媳婦都得聽的。

這生活還不夠好嗎?

這也是顧春華安心的在這個家里心生計問題的原因。

扔下老三。

他們娘兒四個一路走到了縣城。

牛車,馬車?

不好意思,坐不起。

能省一文是一文。

顧春華知道自己兜里只有四兩五百文錢的銀子,買糧食恐怕都不夠他們這一大家子吃幾個月下來。

必須開源節流。

顧春華為啥不利用無人超市?

是因為無人超市的代價也很大。

幾百斤的干草割下來,也就換幾個饅頭,總不能一家人天天就靠著割草換幾個饅頭為生。

這也不是人生目標啊?

最快捷的發家致富路肯定是得做點生意,弄幾畝良田。

這也是顧春華非要到縣城來瞧一瞧的目的,一方面是要買糧食,另外一方面自然是要弄清楚方向。

縣城算是周邊最繁華的一個地方,看看縣城里的人們到底做的都是什麼生意。

會的東西不,可是把會的知識轉化銀子也需要腦筋。

婆媳四個來到了縣城。

一路上劉氏話就沒停,看起來老大的這個媳婦兒劉氏就是個話嘮。

話嘮不說,話里行間能夠聽出來還是一個小心眼兒斤斤計較的人。

大概是因為這一次家里傾家產的事,是自己男人作出來的。

才沒有任何抱怨的理由,只能在婆婆面前逢低作小。

要是這事兒是老三和老二作出來的,估著這個劉氏能跳起腳來,跟婆婆據理力爭。

看起來也不是個省油的燈,沒看見在婆婆跟前討好賣乖。

可是明里暗里的貶低老二媳婦兒李氏。

李氏這個兒媳婦兒是他們家撿的一個孤兒當做了養媳,這麼多年算得上是在陸家長大的。

自小和老二一塊兒長大,青梅竹馬,到了年之后,顧春華覺得能省了娶兒媳婦兒的聘禮自然就給和老二了親。

劉氏那是明正娶花了聘禮娶進門的,劉氏自然覺得跟李氏的份地位不一樣,更得婆婆看重。

欺負老二媳婦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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