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生我們不走丟》第十二章 這回真見了(1)

孟串兒自從聽到於山那句“可以喝頓酒”之後,一直於一種激與興的狀態,像是恢複了多年前丫頭的狀態,更像是醜媳婦終於見公婆的狀態,有些糾結、還有些

跟於山約定好日期的當,妝化了三遍,卸了三遍,最後還是決定不化,當然不是因為熊樣兒在旁邊人不應該化妝,自然才是最的。”而是這張臉,可以在任何人麵前偽裝,就是不想在這個等待了兩年的於山麵前有一一毫的掩飾和不坦

要穿的服也是一樣,前幾刻意出去買了兩條新子和恤,但換來換去,最後還是都否了。就穿上平時的牛仔白襯衫,這樣最自然,最舒服。

這個於山,雖然是第一次見,但在心裏並不陌生,像認識了已經很久的一個老朋友,而且還絕對是知己。這些不用多,文字不會騙人,那裏麵滲出來的人是一個人本真的東西,相信的理解。

一切準備妥當,一看點離約定時間還有一時,喝酒的地方是孟串兒定的,於山是專門從城飛過來,千裏迢迢過來喝頓酒,遲到是絕對不允許的。

主要是此刻的心裏也是急切的,當然此時不全是因為即將見麵的那個人,而是這個人關乎著人生的一段經曆與過往,在心裏深深地紮了一種拔不去的結,而這些需要解決,要不然會讓一直心有憾和不甘。

但是還有一個貨,誰呀?熊樣兒唄~穿上鞋子轉對熊樣兒:“我今去見我的偶像,你能不能不跟著我?”

“你一個姑娘家家,還是我朋友,去跟一個男的喝酒,我必須得跟著,男人都是齷齪的,你喝多了他要是下藥怎麽辦?”

“你給我滾遠點兒,別我罵你!”孟串兒懶得跟他囉嗦,自己一個人出門打個車就直奔喝酒的地兒去了。

這是一個中檔的會所,之前孟串兒在這裏吃過幾次飯,對這裏比較了解。這裏在盛夏時分可以在草坪的餐桌旁吃飯,最大的好有兩個,第一就是在室外可以煙,要不然喝時間長了他倆都得憋死。

第二不限時,4時營業,怎麽喝都行。草坪上的桌子之間相隔得比較遠,就給了很大的空間可以好好聊一聊,不用照顧別人眼,更不會被別人打擾。

此刻的孟串兒是雀躍的,如倦鳥投林,涸鯨準海,要知道如果沒有這個人,就沒有那本讓魂牽夢縈的《淡淡的憂傷》。

其實那本書並沒有講出什麽深刻的大道理,但是莫名的裏麵的句子鏗鏘有力,在任何沮喪悲觀被束縛被忽略的時刻,那些看似玩世不恭的話就像是一種力量,可以輕易地衝破世俗的阻礙,不在乎他人的眼

因為書中的於山就是活得這樣坦,大的事,哪怕麵對生死,麵對牢獄都可以一笑而過,那種閱盡千帆的返璞歸真的近似於調侃的輕鬆真的是一種支撐,支撐著孟串兒寫了自己的書,也支撐著在麵對每一個生活和工作的不順。

人生中有些無關風花雪月而來自心深的想念,沒有幾個人能知道,更不奢求別人能懂。但知道,即將見到的那個人一定能懂,懂所有的覺和想法,那些所有思緒通過文字早已被彼此識,無需再太多。

萬萬沒想到的是熊開著車一直跟在打的出租車後麵,一下車那貨就笑嘻嘻的走了過來:“我還是不放心,就跟過來了。”

孟串兒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馬上就到時間了,瞪著熊:“來就來了,但我告訴你,最好管住自己的破,要不然回去我一定把你舌頭剪下來。”

沒辦法,孟串兒隻能帶著這個累贅走了進去,不想把時間浪費在無關人等上麵,再在此時此刻此地跟這貨在這吵也不太適合,算了,甭計較了。

進了酒店,走過大堂,走到外麵的用餐區,遠遠的看過去,有個男人:瘦瘦的,著頭皮的短發,瓜子臉,皮有點黑,帶著黑框眼鏡,穿著一件黑短,下是一件深藍的短,一隻腳踩在凳子上,另一隻腳在地上,此刻正叼著煙眼神眺著草坪上的幾匹吃草的馬。孟串兒的心思跟一堆破鼓錘過了似的,就一眼,孟串兒就知道就是他,於山。

孟串兒緩緩神兒,盡量平複一下緒走了過去,在他對麵的椅子上坐了下來,於山這時才轉過頭看著

“跟我想的一樣。”這第一句話出來孟串兒想咬掉自己的舌頭,什麽玩意沒頭沒尾的。沒想到於山盯著他看了一會兒,也跟著淡定地點點頭,微笑著:“我也是。”這男人眼神中有骨子狠勁兒,倔強的不服輸的狠勁兒,即使笑著的時候也一樣。

這時候熊跟在孟串兒後,出手:“你好,我,是孟串兒的男朋友。”艸!!真的想口於他一,這貨能不能不開口!孟串兒搐了一下角想回開罵,但想想還是咬咬牙忍住了,跟於山的第一次見麵實在太怕破壞氣氛了,最起碼不不能話口沒遮攔一堆髒字。

於山斜叼著煙,看了看熊,沒接他過來的手,但禮貌地回了句“你好。”

“《煙味至》寫得不錯,應該賣得火的,第幾版了?”

“文筆仿你,隻求別畫虎不反類犬就行,結尾的時候引了你大段的話向你致敬,第二版。”

驚訝地看看於山,又看看孟串兒:“你還寫過書呢?這書能賺多錢?”

孟串兒寫書的事兒從來沒跟他過,也懶得理他,所以翻了個白眼,直接選擇無視。

於山回了一句:“書賺不了幾個錢,文字隻是個載,但寫好了可以傳世。”

“怪不得都文人窮酸,真正理智的男人是懂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男人的責任是養家糊口,人的責任是相夫教子,這樣才符合定律。”

居然拽詞兒,而且拽得這麽唐突。孟串兒冷笑了一聲:“這是你們熊類的定律吧!人的責任不是還得包括幫男人還貸款和孝順男人的爹嗎?你這是憐香惜玉留有餘地話嗎?不太像你啊!”

尷尬地咳嗽了一聲,剛要點什麽,孟串兒一揚手喊了一句:“服務員,點單!”

孟串兒也沒問於山想吃什麽,而是隨便點了幾個菜,直接要了三瓶白酒。今的意義不在於吃什麽,也不在於喝什麽,而主要是聊什麽。

孟串兒點完單,上菜之前服務員先給三個人每人倒了一杯茶,於山喝了一口:“種。”

孟串兒接著:“對了,知道你懂茶,這個肯定一般,將就喝吧!你喜歡什麽茶?”

“隻有生普,多年的破習慣了,改不了。生普口苦,中間順,回味甘甜,就像人生的一個過程,而且儲存時間越長,歲月的磨礪越久,這個茶會越見醇厚,底蘊和味道才能充分地得以顯現。跟人一樣。”

“我不太懂茶,隻知生普味道略顯單薄,更喜歡紅茶,口即是甘甜與回味無窮。”

於山剛要接著什麽,熊在旁邊道:“茶這個東西的所謂門道都是一些裝孫子的人給吹出來的,其實哪種茶不是樹葉子?以前農村都用這個當柴火?我一個月工資8000多,我覺得最好的飲料就是白開水,有錢我也不花在茶上,聽有的茶特別貴,甚至十幾萬一斤,有那錢不如用來買房子,十幾萬能在二三線城市付個首付了,茶有啥用?民以食住為,你們對不對?”

於山眉頭皺了一下,看了一眼孟串兒但沒吱聲。孟串此刻兒超級想拍死這個熊樣兒,但顧及第一印象強撐著摟著,牙齒已經咬得咯咯作響,抱歉而無奈地看著於山。結果這貨還沒完了,賤嗖嗖的問於山:“哥們兒,你之前寫過的書都什麽名啊?,有時間我看看。那你現在還寫嗎?”

看得出來於山有點煩他,但還是淡淡的:“書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寫了。”

“那怎麽不繼續寫了呢?”

“江郎才盡,油盡燈枯,傻比了,寫不出來了。”

“那你現在做什麽呢?”

“啥也不幹,待著,混吃等死。”

熊樣兒一聽這個就找到立馬找到自信了,臉一揚:“哎呦,那你這有點太消極了,不能不寫書就不幹別的了,男人總要證明自的價值。我以前也喜歡看書,上學的時候,看瓊瑤,金庸,古龍,那時候看瘋了。我一直覺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寫那麽多經典作品,寫得那麽好看,你認為我的,對不?”

“我不願意用自己的標準去評判別人,但寫得多與好看跟文學無關,這本不在一條線上,艾米莉一輩子隻寫了一本《呼嘯山莊》,米切爾也隻寫了一本《飄》,賽格林也隻有《麥田裏的守者》,誰敢他們不牛?”

“你的這些我都不認識,我記得上大學的時候還看詩歌,端著席慕蓉的詩讀個沒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當然知道啊,我也喜歡過。”孟串兒沒忍住噗嗤一聲笑了,真毒,人稚就人稚,不過估計熊樣兒也聽不出來。

聽到“擼管”這個詞兒不自覺地就皺起了眉頭,心裏油然生起了一種“寫過書還這麽俗,遠不如我”的優越。稍微放鬆了一下子,後備向椅子上一靠,下揚起來居高臨下地問:“那你認為中國誰的詩寫得最好?”

“李杜白。”於山已經失去了耐,純是為了跟孟串兒的初次見麵不想手,話已經懶得敷衍,明知道眼前這貨要出洋相,卻連多一個字都不屑。

“李杜白是誰?沒聽過。你記錯了吧?哪有這麽個詩人?我隻知道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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