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匪》楔子

延安府,幾近干涸的西川水邊,一中年男子負手而立。他雖衫染有風塵,但面紅潤,實,與周遭蕭索凄清的景格格不

“馬大人……”那男子蹲下,抓起河岸邊的一抔黃土,細細凝視。左右兩個背弓挾的隨從不明所以,小聲勸道,“土臟,別污了大人的衫。”

那男子不理他們,自深思片刻,俄然拋土起,長嘆一聲:“二位不知,我雖在朝為,錦泰然,卻出于此。祖、父一生與此道,供我讀書科舉。僥幸得蒙圣恩,我才得以棄耕仕。這土生我養我,我若嫌棄,豈不了數典忘祖之輩?”

那兩個隨從互看一眼,相對無言。他們府中指派,一直保護這個名馬懋才的大人。可這位大人與旁不同,不坐明堂,幾日來反而一直在府中各鄉各鎮走查訪。他倆疑,也不敢多,因為據府中胥吏,這馬大人雖然不大,這次出來,竟是奉了當今圣上的親旨,是能夠上達天聽的人,萬萬得罪怠慢不起的。

知曉了此中利害,他二人這一路端的是勤心勤力,毫不懈怠。

他們的小心沒有錯,因為這位馬懋才的確是皇帝特意派出巡查地方的幾個“兵備行人”之一。

去歲大明天啟帝朱由校駕崩,其異母弟朱由檢命上位,在當年底便一舉擊滅為一時的閹黨,功穩住了部局勢,并于本年初改年號為“崇禎”。

新帝初立,就剪除大閹,好生意氣風發,部漸靖,自然將目轉向了外部。其時明廷外在有著兩大患。其一,屢犯邊境、虎視于關外的后金;其二,荼毒于陜地的天災民。這二者中,又分外,后金為外,陜事為

攘外必先安,治國之理。崇禎理政伊始就將陜地的災列為首要的關注目標,也因此派出了包括馬懋才在的一些人作為朝使,行耳目之責,來地方上考察災

馬懋才早年外出游學,自天啟五年中進士后,已多年未曾回鄉。他是延安府安塞人,記憶中,橫亙安塞縣境的西川水雖不大,可也終年流淌,深沒及膝,時自己沒在河水中嬉戲。可現在,若非親眼眼著幾近裂的西川水河床,他打死也不信這條養育自己長大的河水會變今天這個樣子。

陜地天災,自天啟年間便已經開始,到了今年旱魃為、草木凋零,從清澗自施沿路而行,目及所在,無不是赤地千里、十河九枯。然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旱未了,蝗災、瘟疫接踵而至,百姓無食且病,殍枕藉,慘毒萬狀。

馬懋才這次專程回鄉看了看,因為有著自己的關系在,家中以及幾個親近的親戚日子還算過得去,然而更多的百姓因走投無路不得不掘草、采白石為食以至于為了一點兒口糧賣子鬻妻。更令他悚然的是,聽說有些地方甚至“人相食”。

這已經不是人間,而是阿鼻地獄!

馬懋才在五月間結束了對陜地災的考察,并以自己所見所聞,詳實記載在了《備陳大疏》,上奏崇禎帝。

其中不但有著“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食之僅可延以不死”、“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糞場一,每晨必棄二、三嬰兒于其中,有涕泣者,有號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等等慘絕人寰的描述,更有如“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矣。有司亦不能治。間有獲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與死于盜等耳,與其坐而死,何若為盜而死,猶得為飽鬼也。”的言語。

人為盜。

也許在此時的朝廷各級看來,只不過是些民而已。他們卻渾無法想象,在一年、三年以至于十年二十年后,這些民將會與各地逃兵、礦徒甚至白蓮教徒等等合流,使反抗朝廷星星之火終燎原之勢!

而這一日,很快就到來了。

崇禎八年,在馬懋才寫下《備陳大疏》的八年后,陜、晉、豫、川、楚、淮等地叛逆愈演愈烈,遍地皆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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