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者》第24章 救贖者(12)
二十分鐘后,哈利家的電話響起。他睜開眼睛,咒罵了一聲,拖著腳步,全發抖地走到玄關,接起電話。
「說吧,小聲點。」
「哈利嗎?」
「差不多。什麼事,哈福森?」
「出事了。」
「大事還小事?」
「大事。」
「該死的!」
15突襲
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四凌晨
他站在奧克西瓦河畔的小徑上,全發抖。去他的阿爾尼亞渾球!儘管天氣很冷,黑的河水依然沒有結冰,加強了鐵橋下的黑暗勢力。他塞爾,今年十六歲,十二歲那年他跟母親從索馬利亞來到挪威,十四歲開始賣哈希什[9],去年春天開始賣海因。今天胡克斯又讓他失了,他不能冒險站在這裡一整晚,卻沒把上的十份海因賣出去。如果他十八歲,就可以把海因拿到普拉塔廣場去賣,但他未年,去普拉塔廣場會被警察抓到,因此河畔這個地方才是他們的地盤。他們大多數是來自索馬利亞的年,有些客人跟他們一樣未年,有些則有不能去普拉塔廣場的個人原因。他正好急需現金,去他媽的胡克斯!
一名男子沿著小徑走來,那人肯定不是胡克斯。胡克斯因為販賣稀釋安非他命而被B幫痛毆一頓,現在走路還一瘸一拐。那人看起來不像臥底警察,但也不像毒蟲,儘管他穿許多毒蟲會穿的藍外套。塞爾環視四周,此地只有他們兩人。
男子走近時,塞爾從橋下暗走出來。「買葯嗎?」
男子微微一笑,搖了搖頭,繼續往前走,但塞爾站到小徑中央。以塞爾的年齡(或者任何年齡)來說,他的格算非常高大,他的刀子也很大,就像電影《第一滴》中主角蘭博所用的刀子,刀柄中空,裡面有指南針和釣線。這把刀在軍品店要價約一千克朗,但他從朋友那裡以三百克朗手。
「你是要買葯還是直接把錢出來?」塞爾問道,揚起刀子,讓刻有紋路的刀反路燈的亮。
「你說什麼?」
這傢伙是外國人,不吃塞爾這一套。
「錢,」塞爾聽見自己拉高嗓門,不知為何,每次搶劫時他都會變得非常暴躁,「快點。」
那外國人點了點頭,揚起左手防衛,同時冷靜地把右手進外套,接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出手來。塞爾完全沒時間反應,只低聲說了句「該死」,就發現自己正看著一把手槍的槍管。他想跑,但那個黑的金屬孔似乎令他的雙腳凍結在地上。
「我……」塞爾開口說。
「跑吧,」那男子說,「快點。」
塞爾拔就跑,河面上冰冷的空氣在他肺臟里燃燒,廣場和郵局的燈在他的視網上跳。他一直跑到河水流峽灣之,才無力再跑下去。他朝集裝箱碼頭周圍的柵欄高聲大喊,有一天一定要殺他們。
哈利被哈福森的電話吵醒后十五分鐘,一輛警車在蘇菲街的人行道旁停下,哈利坐上後座,在哈福森旁,低聲對前座的制服警察說了聲「晚安」。
駕駛的警察是個發達、表冷漠的傢伙,他靜靜地開車上路。
「開快點吧。」副駕駛座上的年輕警察說,這人臉上長了許多痘痘。
「一共幾個人過去?」哈利看了看錶。
「兩輛車,再加上這一輛。」哈福森說。
「所以是六個人再加上我們兩個。不要開警示燈,我們要安靜地行。你、我、一個制服警察和一把槍就可以把人逮捕。另外五個人守住可能的逃路線。你有沒有帶槍?」
哈福森拍了拍前口袋。
「很好,我沒帶。」哈利說。
「你的槍支執照還沒拿到嗎?」
哈利傾到前座之間:「你們誰想跟我一起去逮捕職業殺手?」
「我!」副駕駛座上的年輕警察立刻回答。
「那就你了。」哈利朝後視鏡緩緩地點了點頭。六分鐘后,車子停在格蘭區的漢道斯街尾,他們仔細打量著一扇大門,早些時候哈利就站在那扇大門外。
「挪威電信的那個傢伙確定嗎?」哈利問道。
「對,」哈福森說,「托西森說大約十五分鐘前,這家救世軍旅社的線電話打到了國際飯店。」
「不可能是巧合,」哈利打開車門,「這裡是救世軍的地盤,我先去查看,一會兒就回來。」
哈利回來時,司機的大上已放著一把MP5衝鋒槍。新修訂的法規允許巡邏警車配備這種衝鋒槍,將其鎖在後備廂。
「沒有更低調一點的槍嗎?」哈利問道。
他搖了搖頭。哈利轉頭向哈福森:「那你呢?」
「我只有小的史斯威森點三八手槍。」
「我的可以借你,」副駕駛座上那名力旺盛的年輕警察說,「傑立寇九四一,火力強大,以列警察就是用這種手槍轟掉阿拉伯人的頭的。」
「傑立寇?」哈利說。哈福森看見他瞇起眼睛。
「我不會問你這把槍從哪裡來,但我想跟你說,它很可能來自一個軍火走私集團,由你的前任同事湯姆·瓦勒所領導。」
年輕警察轉過頭來,一雙藍眼睛頗有跟他臉上爭相出頭的痘痘相互較勁的意味。「我記得湯姆·瓦勒。警監,你知道嗎?我們大多都認為他是個好人。」
哈利吞了口口水,出窗外。
「你們大多都錯了。」哈福森說。
「對講機給我。」哈利說。
哈利對其他司機下達了迅速有效的命令,指示他們把警車開往他指定的位置,但沒提到街道或建築名稱,以免被犯罪線記者、歹徒、管閑事的人從電臺頻道中識別,得知警方正準備行。
「走吧,」哈利轉頭向副駕駛座上那名警察,「你留在這裡跟勤務中心保持聯絡,有事就用你同事的對講機跟我們聯絡,好嗎?」
年輕警察聳了聳肩。
哈利在旅社大門口按了三次門鈴,一名年才拖著腳步出來,稍微打開大門,用惺忪睡眼朝他們看去。
「我們是警察,」哈利邊說邊翻著口袋,「可惡,我把警察證落在家了。哈福森,你的拿給他看。」
「警察不能進來,」那年說,「這你們應該知道的。」
「我們是來查命案的,不是毒品。」
「什麼?」
年睜大眼睛,越過哈利肩頭,看見有個制服警察揚起MP5衝鋒槍。他打開門,後退一步,本沒看哈福森的警察證。
「有沒有一個克里斯托·史丹奇的人住在這裡?」哈利問道。
年搖了搖頭。
「也許是個穿駝大的外國人?」哈福森問道。哈利走到櫃檯,打開房客登記簿。
「今天住這裡的外國人只有一個,是救濟士送來的,」年結結地說,「可是他沒穿駝大,只穿了西裝外套。里卡爾·尼爾森從我們店裡拿了一件冬季外套給他。」
「他是不是在這裡打過電話?」哈利在櫃檯問道。
「他在後面那間辦公室里打過電話。」
「什麼時候打的?」
「大概十一點半。」
「時間符合那通打到薩格勒布的電話。」哈福森低聲說。
「他在房間里嗎?」哈利問。
「不知道,我已經睡了,他把鑰匙帶在上。」
「你有萬能鑰匙嗎?」
年點了點頭,從腰帶上的一串鑰匙中解下一把,放到哈利出的手中。
「房號是……?」
「二十六號,樓上走廊最後一間。」
哈利快步前進,司機雙手握著衝鋒槍,跟上。
「待在你的房間里,等我們行結束再出來。」哈福森對年說。他拔出史斯威森左手槍,眨了眨眼,又拍了拍年的肩膀。
他打開大門,看見櫃檯沒人。很正常,就像遠街上停著一輛警車,車坐著一名警察一樣正常,畢竟他剛剛發現了一手消息——這是一個犯罪區。
他腳步沉重地爬上樓梯,才轉過走廊轉角,就聽見吱吱聲。他在武科瓦爾的碉堡里聽過這種吱吱聲,知道那是無線電對講機的聲音。
他抬頭一看,就看見走廊盡頭、他的房間門口站著兩名便男子和一名手持衝鋒槍的制服警察。他立刻認出那個握著門把的便男子。制服警察拿起對講機,低聲說話。
另外兩人面向他。這時要離開已經太遲。
他對他們點了點頭,走到二十二號房門口,然後搖了搖頭,彷彿對附近犯罪率的升高到失,同時手在口袋裡尋找鑰匙。他用餘看見他曾在斯坎迪亞飯店櫃檯遇見的那名警察無聲無息地打開房門,另外兩人立刻跟上。
三名警察一進房間,他立刻沿原路下樓,兩步並作一步,迅速步下樓梯。一如往常,他知所有出口的位置。他搭乘救濟士來到這裡之後,就把出口的位置都清楚了。轉眼間他就來到通往後院的門口,但想到從這裡出去實在太過明顯,除非他判斷錯誤,否則一定有警察守著。如此看來,從大門逃跑功的概率最高。他走出大門,隨即左轉,直接朝警車走去。這條路線上只有一名警察,只要他能擺那名警察,就能走到河邊,沒黑暗之中。
「該死的!」哈利吼道,發現房間空無一人。
「說不定他散步去了。」哈福森說。
他們同時向司機,他並未說話,但他前的無線電對講機響了起來。「剛剛走過去的傢伙又出現了,他從大門出來,正往我這邊走來。」哈利吸了口氣,房間里約有種香味,他認得這種香味。
「就是他,」哈利說,「我們被耍了。」
「就是他。」司機朝對講機說,接著就跟隨哈利奔出房門。
「太好了,他是我的了,」對講機發出吱喳聲,「完畢。」
「不!」三人衝下走廊時哈利吼道,「不要擋住他,等我們過去!」
司機用對講機複述哈利的命令,傳來的卻只有噝噝聲。
他看見警車車門打開,路燈燈下,一名持槍的年輕制服警察下了車。
「站住!」年輕警察喊道,雙張開,拿槍指著他。他心想,經驗不足。兩人之間有大約五十米長的暗街道,但這名警察不如橋下的小劫匪明,目標的逃路線還沒被截斷就現了。這是他今晚第二次亮出拉瑪迷你麥斯手槍。他並未轉逃跑,而是快速沖向年輕警察。
「站住!」年輕警察又喊了一次。
兩人之間的距離短到三十米,二十米。他舉槍擊。
距離目標對象十幾米時,人們通常會高估中對方的機會,同時又會低估火藥炸聲和子彈擊中的巨大聲響。子彈擊中警車的風擋玻璃,玻璃瞬間變白,隨即轟的一聲坍塌。那位年輕警察也是如此,他臉發白,雙膝一,跪了下來,雙手仍努力握住那把過於沉重的傑立寇九四一手槍。
哈利和哈福森同時抵達漢道斯街。
「在那裡。」哈福森說。
年輕警察依然跪在警車旁的地上,手槍指著天空。遠街道上可以看見一個藍外套的背影,正是剛才他們在走廊上見過的那個人。
「他朝艾卡區跑了。」哈福森說。
哈利轉頭向剛跑到他們旁的司機。
「給我MP5。」
司機把衝鋒槍給哈利:「它沒……」
哈利已沖了出去,他聽見哈福森跟在後面,但他腳下的馬丁靴有橡膠鞋底,在藍冰面上能展現出更好的抓地力。男子遠遠領先,已轉過街角,奔上佛斯街;佛斯街是公園外圍的街道。哈利單手握著衝鋒槍,注意力放在呼吸上,盡量用有效率的方式奔跑。接近轉角時,他放慢腳步,把槍端到擊位置,試著不想太多,越過轉角探頭往右去。
轉角無人埋伏。
街道上也空無一人。
史丹奇這類職業殺手不可能笨到跑進別人家後院,因為這跟跑進捕鼠籠一樣,只是等警察把籠門關上而已。哈利朝公園去,只見一大片白雪反著周圍屋舍的燈。那裡是不是有靜?就在六七十米外,有個人影正緩緩穿過雪地。藍外套。哈利衝過街道,一躍而起,他飛越雪堆,在雪地里落下,立刻陷深及腰際的新雪之中。
「該死的!」
衝鋒槍掉了。前方的人影回過頭來,又繼續艱難地往前移。哈利手去找衝鋒槍,看見史丹奇雖然腳下難以找到著力點,卻仍力穿過鬆的白雪。哈利的手指到堅。找到了。他拉出衝鋒槍,從冰雪中爬起來,先抬起一隻腳,盡量出,再側過子,抬起另一隻腳出去。前進三十米之後,他大中的酸已開始產生灼熱,但兩人之間的距離已逐漸短。眼看史丹奇就要離開雪地,走上小徑,哈利咬牙關,力追趕。距離短到十五米。夠近了。哈利趴上雪地,將衝鋒槍擺到擊位置,他吹開阻擋視線的白雪,拉開保險栓,選擇單發擊模式,等著史丹奇走到小徑的路燈下。
「警察!」哈利喊出這句話之後才覺得十分稽,「不許!」
前方的史丹奇依然力前進。哈利扣扳機。
「站住,不然開槍了!」
史丹奇再前進五米就能踏上小徑。
「我瞄準了你的頭,」哈利吼道,「我不會失手。」
史丹奇往前一撲,雙手抓住燈柱,把自己拉離雪堆。藍外套進哈利的視線,他屏住呼吸,依照自己過的訓練,否定小腦的衝,因為小腦的邏輯評估會告訴你不該殺害同類。他專註於擊技巧,避免魯莽地扣下扳機,接著他覺彈簧裝置發生作,也聽見金屬扳機發出咔嗒一聲,但肩膀卻沒覺到反作用力。難道是故障?哈利再次扣下扳機,依然只聽見咔嗒一聲。
史丹奇直起來,冰雪從他上紛紛掉落,他站到小徑上,跺了跺腳,轉頭向哈利。哈利沒有移。史丹奇站在原地,雙手垂落側。哈利心想,這傢伙看起來像在夢遊。史丹奇舉起了手。哈利看見對方手上有槍,知道自己趴在這裡毫無防護。史丹奇的手繼續往上舉,來到額頭,做了一個諷刺的敬禮手勢,接著便轉過,沿小徑跑去。
哈利閉上雙眼,覺心臟在肋骨之間劇烈跳。
等到哈利好不容易踏上小徑,史丹奇已消失在黑暗中。哈利卸下MP5的彈匣查看,果然不出所料。他怒火中燒,把槍往空中拋去。在廣場飯店前方,MP5如同一隻醜陋的黑鳥飛上天際,落他後的黑水流,發出輕微的濺水聲響。
哈福森趕來時,哈利裡叼著煙,坐在雪地里。
他彎腰抓住膝蓋,口劇烈起伏。「天哪,你真能跑。」他氣吁吁地說,「他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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