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奔》22
在棺材里,我眼前反復上演我媽跳樓時的場景,當時我明明沒有在場,可卻好像看到了。不僅如此,反復上演的還有我被待的畫面,我被辱罵的畫面。原本一些已經被我忘記的片段卷土重來,那些年里我不止一次半夜驚醒,被掐著脖子無法呼吸,像個嗜的怪一樣掐著我問我為什麼不幫。
我能幫誰呢?我連自己都幫不了。
棺木上全都是我抓住的痕,就像小時候我快被掐死時出于求生本能抓破的的手背。
在我以為自己已經死了的時候,晏打開了棺木,讓新鮮的空氣進來了。
在他來倫敦之前我就已經決定放棄了,人死過一次之后會看很多事,原本在意的事也可以釋然了。
我不用他爸死了,甚至什麼都不需要了,往后唯一可能讓那個家變得飛狗跳的事并不是我奪走了他們什麼,而是我跟晏的關系被發現。
這麼說可能也不對,我還是奪走了。
我奪走了他們最寶貝的小兒子。
他是我的了。
“好啊寶貝。”我吻他,在他的時候,另一只手在他上。
晏瘦了很多,我甚至擔心自己太用力會傷到他。
他在我下,像以前一樣,抱著我,重的呼吸讓我們的逐漸升溫。
我們很久沒做了,不算這一個月,也已經很久了。
他去國之后我們就沒見過面,絕大部分時間里只是聽著對方的聲音、看著對方的畫面自。
當我再一次抱到晏溫熱的,在他實又的后,同時也被他抱著,幾乎無法控制自己,瘋狂地索取。
我把也當做了一種發泄和一種表達,我有多他,就干得他有多狠。
有那麼短暫的十幾分鐘,我幾乎是喪失了理智的,把他在床上,不管不顧地干。
晏始終沒有喊停,沒有求饒,事后他也不地癱在那里,被我折磨得幾乎暈死過去,卻依然著我心口的紋說:“哥,你好我。”
我好他。
到恨不得干脆和他一起死了。
可是當我平靜下來,他趴在我口親吻我的紋時,我又不想死了。
活著好的,可以這樣他。
晏在這里的幾天,我們過得很開心。
我把他介紹給我的室友們,我的同學們,并不是以親兄弟的份,而是人。
我說這是我男朋友,在國讀音樂學院。
晏長得好看又乖巧,也甜,大家都喜歡他。
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吃飯,以前在家里兩手不沾春水的晏竟然也做了兩道菜,而且味道很好。
他說:“這是我特意為晏暄學的,想做給他吃。”
在外人面前他不再我哥,而是直呼我的名字。
那幾天我去上課,他就在校園里找一地方等著我,下課了,我們牽著手逛我的學校,再牽著手去買食材,回來后跟室友們一起做飯吃飯,飯后偶爾會到外面走走,或者我在公寓里學習,他在旁邊陪著我。
晚上我們會做,每天晚上都做,有時候一次,有時候兩次,不怕死一樣。
晏很熱,他主騎坐在我上扭腰,一遍一遍著我的耳朵說他我,想我。
因為晏,我又變了一個正常人。
緒穩定,積極樂觀。
他在我這里住了一個星期,送他回去的那天我們在機場接吻,晏又開始哭,說不知道下次見面是什麼時候。
我讓他忍一忍,等我畢業了就去國,到時候我們每天在一起。
這一次我說話算話,在倫敦讀完研究生,去了波士頓。
一切都似乎回歸了正軌,我不回國,晏爸媽也沒有什麼意見,畢竟在這邊工作也相當不錯,只不過當我說我去了波士頓的時候,晏他爸皺了皺眉。
無所謂。
我并不需要他的允許和認可。
他并不知道,當他跟自己的寶貝兒子視頻的時候,他兒子剛從我上下去,里還裹著我的。
第37章
我的人生其實可以完整割裂幾個階段。
恐慌的年時代、扭曲的年到讀研時代,忙碌卻安穩的波士頓時代,當然還有后來。
毫不夸張地說,我跟晏一起在波士頓生活的那幾年過得確實幸福,我似乎真的在遠離從前的自己,很多時候我甚至能看到一個臟兮兮的男孩一步一步長、改變,從那個充滿了驚聲尖的舊屋走到了波士頓漂亮的公寓。
我工作不錯,能力出眾,升職很快,薪資長得飛速。
我的也終于被我正視,我開始十分坦然地承認自己著晏,非他不可。
晏也很好,他漂亮又有天賦,聰明又肯努力。
他拿了很多獎,也開始參與很多演出。
他的演出我不能每場都去,畢竟工作在,經常難以空去看他,但只要我能趕過去的,就一定會出現在他的演出現場。
我坐在觀眾席,拿著晏給我的票,看著他在臺上演出,燈為他而亮,掌聲因他響起。
看著他在臺上彈琴,我經常能想起自己第一天到晏家的時候,他穿著新買的服,有些張地我“哥”,他獻寶似的彈鋼琴給我,后來我們就在那架鋼琴邊做。
十多年了。
我短暫人生將近一半的旅程都是和他一起走完的。
他見過我最不堪的樣子,也知道我所有的瘋癲。
但他依舊我,依舊選擇相信我,依舊愿意把自己和自己全部的都付給我。
那幾年我真的以為生活就一直這樣,我們遠離過去,遠離他的爸媽,遠離讓我想忘掉的一切。
我會在每一次去看他演出后為他獻上一束花,當然不是在臺上,而是在他回到我邊之后。
可能是在車上,也可能是在家里。
晏喜歡紅玫瑰,唯一的理由就是紅玫瑰象征著,他只要我送紅玫瑰,就像只要我他一樣。
我們一起在波士頓過的第一個春節,我和晏一起去紋了新的紋。
在那之前他跟我商量過,說想要在左手無名指紋一個戒指。
我明白他的意思,但我一開始以為他只是暗示我,于是第二天就去買了一對戒指回來。
可晏說:“哥,我還是想紋在手指上。”
他說:“戒指可以摘掉,也可能被弄丟,但紋在手指上的就永遠都不會被摘下來。”
我總覺得他的話里著一濃郁的不安,這讓我覺得愧疚。
我知道他我,從他意識到自己可以喜歡男人的時候開始,他滿心滿眼就都是我,他聰明,卻無限度裝傻包容我,他了傷害,卻只要我道歉就立刻跑回我邊。
是我讓他覺得不安。
那天晚上我們睡覺前晏趴在我口吻我的紋,他說:“哥,你要是不愿意也沒關系,我就是隨便說說,你送我的戒指我好喜歡。”
我拉起他戴著戒指的手,親吻他每一手指。
幾天后,我帶著他去了紋店。
要紋在手指上的圖案是我自己設計的,很簡潔,但仔細看會發現,戒指的圖案中包含著“yanyang”。
其實一直到那個時候晏也不知道這個名字曾經屬于我,沒人告訴過他,而我是覺得沒有這個必要了。
告訴他這件事,只會給他徒增煩惱,我不希他覺得自己搶走了我的東西,那個時候我以為我已經跟自己和解了。
事實上,只要遠離他爸爸和我曾經生活的地方,我就真的可以過得很好,這很像鴕鳥,但要是能一直當一個快樂的鴕鳥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憾的是,鴕鳥不可能一輩子都把頭埋起來,我們不可能一輩子都不見他爸媽。
晏的畢業演出,他爸媽特意從國趕來。
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我瞬間掰斷了手里的筆。
當時晏在學校,我在公司,他說:“哥,爸說他們已經在機場了,十幾個小時就到。”
這幾年,我從來都沒說過什麼,但晏一直阻止他們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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