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七零當飯綠茶》第12章 意料之外的說親

“你就是林知青吧,瞧瞧長得多俊,跟那枝頭的花兒般一樣。”張嬸子知道林知青是個出了名的大人,雖然沒打過照面,但直接找知青點里最好看的那個肯定就錯不了。

這知青院就剩下幾個人,還能找誰?也就林亦依吃飯慢,還在那磨蹭。

林亦依有點迷糊,一大早起床人還有點犯困,只點點頭,“請問你是?”

這是哪位?認識嗎?

張嬸子是十里八鄉出名的巧,靠著說牽線的本事糊口,經驗富,看人也準,這丫頭配趙盛那簡直是鮮花牛糞,糟踐了,瞧著年紀也小,人長得出奇的標致,這輩子見過的姑娘沒上萬也有好幾千,還沒一個有這好的。

“我是本村的張嬸子,來給你說親,咱也不扯那些沒用的,長話短說,可不能耽誤你上工。”

“良緣天定,你前天不是被趙鐵柱家的二兒子趙盛救了嗎?那小伙子長得人高馬大,模樣也端正,干農活的一把好手,天天都是滿公分,現在蹬了泥在縣城開大車跑運輸,每月好幾十塊工資,吃商品糧。和你年紀相仿,再是般配不過了。”

聽到這林亦依才徹底明白過來,這是給說親,才20歲,哦不,原主18歲,沒想過嫁人啊,再說了這人有張嬸子說的那麼好,還得到

再沒常識也清楚,這時代擁有一份城里工作,那可是很牛的。

林亦依賭100顆花生米絕對有貓膩!

原來救的人趙盛,當時剛穿越過來況混本應該向救命恩人道謝的,結果當夢境還掐人一把,怪不好意思的,于于理都該攜禮親自上門謝,可現實不允許啊。

上帶過來的三件鉑金首飾也不能示人眼前,越窮越榮,穿戴這些東西那不是資本家嗎?

別東西沒換錢,把自己折騰進牛棚了,書里的原主可算的上半個黑五類,父親是大學教授,母親是資本家小姐,被邪惡小人舉報,夫妻雙雙去了大西北農場改造,在最危機時刻掏家底托人把唯一的兒送到鄉下當知青,躲過了一劫。

如今除了這個人,腰無分文,窮蛋能送人什麼?

“張嬸子,這個趙盛同志救了我,我很激他,可也還沒有直接到結婚這份上吧?他看起來二十好幾了怎麼會還沒結婚?”

這又不是戲文,救命之恩以相許?雖然當時沒注意他的長相,但給人可靠的覺,這個時期都早婚,男基本20出頭都家了,張嬸子獨獨掉年紀沒說,絕對是藏了什麼。

這姑娘還明白,張嬸子索也不瞞,笑的諂道:“趙盛前兩年娶過一次,那時候還是學徒,前媳婦是個沒福氣的,回娘家的路上被車撞,人當場就咽了氣,等去了以后,趙盛也轉正當了正式工,有個三歲半的兒子,孩子年紀小,還不記事。”

救命恩人年紀輕輕都二婚了,這時代的人結婚是真的早。

”你要和他了,嫁進趙家,沒有被著生兒子的力,每月吃著商品糧,還不用靠下地糊口。”說到這都沒打斷,張嬸子覺得有戲,拉著林亦依的手,勸道:“嫁漢嫁漢,穿吃飯,瞧你這雙手,得跟青蔥似得,風吹日曬的日子你能熬多久?嬸子瞧著都心疼,雖說男方是二婚,你大姑娘是頭婚,名頭上是不好聽,可過日子就得實打實的。”.七

‘‘再說了,趙盛要不是二婚,憑他這條件,找個城里姑娘那也是一抓一大把,不過人吶,講究緣分,巧與你有這段救人的故事,老天爺都給你牽了這紅線,可不能往外推啊。你們知青雖說是城里來的,可下鄉落戶到了這里,有誰真的能回城的?趁芳華正茂的好年紀在這有限的環境擇一個條件最好的才是正路。嬸子可是過來人,相信我的話準沒錯。“

張嬸子一貶一抬,曉之以理之以,話說了一筐,聽起來的確有幾分道理,就是不知道容有沒有摻假,說肯定都是挑好聽的講。

嫁人之后不用干活不用生孩子,離原書中劇,遠離挖坑能手王如蘭,這幾點是真的讓了。

就是結婚這事兒就沒想過,談還行,結婚就有點度大了。從旁觀者的角度看這事,客觀來講利大于弊,結婚和談最大的區別就是在于生養下一代,現在是74年的冬天,離恢復高考還有三年。

短短兩天時間足夠林亦依認清現實,有點猶豫想直接拒絕,但形勢人,年底的糧食事

長嘆一口氣,也就片刻功夫,就想明白境了。

“張嬸子,我能先見見他本人嗎?不論,他救我一命,我當面也該謝一番。”

“行行行,等你下午下工之后,我幫你約著相看。對于這個彩禮,置辦什麼件啊,你都可以先提,我也好回去給他們商量著。”

這也太快了,還沒答應就說彩禮了。

林亦依想多了解一下就開口打聽,“張嬸子,彩禮這方面我也不清楚,一般都是多?還有你們這邊結婚辦了酒席就算了嗎?”的潛臺詞是需不需要領證,看小說這年代很多人結婚都是沒有結婚證的,不領證這事就很合心意。

到時候離開,也會避免很多麻煩。

結了婚,權當是談格不合三觀不合都能解除這種關系,說分開就分開。

張嬸子爽朗一笑,估計這多半是談了,輕拍林亦依的手背,“這彩禮是看雙方況,可以談的,不過他家之前娶媳婦,彩禮給的是88塊。我們這都是辦了酒席,過了明路就是兩口子了,怎麼。你們城里還有啥別的?”

88塊?天!這幾十塊錢就是彩禮了?肯定要超過100塊才行!

啊呸,這都什麼呀,都跟著跑偏了,還沒答應要結婚呢,只是好奇問問。

“好,那我明白了,等見過本人再說吧。張嬸子,我們也聊得差不多了,得出門上工,我就不送你了,村里路況你肯定比我。”

“好嘞!快去吧!”張嬸子扭著大腰就出了知青點,直奔老趙家。

林亦依吃飯比較慢,還沒吃完早飯的時候,大多數知青都出門了,等張嬸子和說完這事,整個知青院就一個人,不再多留,直接去了昨天挖土豆的農田。

今天天氣和昨天的一樣好,還是挖土豆的活,哦不,林亦依干的還是裝土豆,田野里的拾豆人!

這活干一天才算三分工,肚子都填不飽,不愧是頭號配,王如蘭壞歸壞但人的確很聰明,長得也好看。

不昧著良心說瞎話,王如蘭就屬于純那一掛的,要是前起伏高點,就能和一樣是真了。

這不廢話,長得不好看,怎麼在書里當海王。

王如蘭早早就憑自己的本事釣著支書家的兒子給安排了工作,天天不用下地就坐著筆桿子,滿工分就到手,還有靚仔相陪。

要不是滿腦子都想著和男主好,日子過的估計比誰都好。

可惜小說世界里男主永遠是主的,配角再厲害也是要下線的。

不過林亦依覺得,王如蘭對男主估計也不是啥真喜歡,多半就是當慣了魚塘管理員,突然來了個不吃這套的,起了好勝心。

要真早早讓得了手,早拋腦后了,畢竟人都有劣,輕易得到就是不會珍惜。

無事發生的一天,直到下午下工到了知青點門口,看見一個高大的背影等在路邊。

林亦依才想起早上的事,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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