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千年大棕子》番外四

項戎鈞,高一米八五,重七十五,材好,長得帥,住房存款都令人想要報複社會,是一個“讓人覺得砍死了就能升好幾級”的男人。

最後那個沒品的比喻當然不是我說的,說這話的是個比這話的本沒品幾萬倍的家夥,令人崩潰的是,這種家夥居然還是個生理上的人。

那時候那家夥雙手著我打掃衛生的時候不小心扔到門外的存款賬單,兩手發抖臉發青,充滿嫉妒地上下掃了那一排數字。然後抬起頭,斜眼三十八度睨著我,語氣酸得能擰出一把山西老陳醋:“哦——”

千回百轉起承轉合拐了十幾個彎,最後定格在抑的降調上。

“槍哥啊。”我,“老實代,你犯了多罪才攢了這麼多錢?”

我看一眼:“怎麼,你想揭發我?”

“哪能啊。”嘿嘿笑著,拿那瘦得骨頭能出來的胳膊肘子我,“下次犯罪的時候,兄弟一把?發家致富要一起來嘛,蹲局子也有我陪你你不寂寞不是麼……”

我一指頭彈腦門上,那家夥就嗷嗷著找人告狀去了。

我從不否認自己是人生贏家,特別是妹子緣這點,我的一切資本都足以讓各種妹子前赴後繼飛蛾撲火一樣湧過來。在這一點上我很隨便,酒吧,夜店,彼此看得順眼就能共度良宵。人生在世不過幾十年,何況是我這種職業,說不定下一秒就掛在哪裡,在這種事抑自己實在是沒有必要。

人,小,,狡黠,嫵。是很致的生。當然偶爾也有紅搖那種兇暴的霸王花。我和人的關系絕不局限在床上關系上面,相反,拿我當兄弟或者純粹的知己的人並不在數。但是不管是紅還是紅,有一點是絕對統一的——無論是外表還是在,至要有一個配得上我那絕佳的品位。

我寫回憶錄到這裡的時候紅搖正抱著娃在我的後冷笑,一指頭按了鍵盤,指著我的電腦桌面意味深長地笑:“哦——品位啊?”

……這家夥直到當了媽,還是不懂品位,有時候真他媽是個玄妙的東西。

因為品位原因,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都把任守定義為好基友。這個生理別為的家夥周著和名字一樣的猥瑣氣息。年不知從哪練得一口好吐槽功,張口就能噴出鹽酸一樣的腐蝕,五步之殺人於無形之中。甚至連我這種刀槍不也被擊潰三百餘裡過。

我很崩潰,因為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在吐槽和臉皮厚度上輸給一個異。直到後來偶然一次問起的時候,那家夥著腦袋莫名其妙看著我:“在哪練的?我沒告訴你我在地下四十多年專注吐槽大業不搖嗎?這一點你是比不上我的啦。”

“……”

對了,我好像一直忘了說,這個做“人”的沒品位家夥,其實是個被關在地下四十多年、沒有就會變的怪來著。

我曾經有一段日子很關注“是個怪”這個消息。千年古,方瞳雙目,不老不死。這些都是“龍髓”的特征。而龍髓,是我豁出命也要找到的東西。

任守和龍髓有著莫大的關系。從我在鬼屋裡第一次看到那個工作人員的時候,我就這麼堅定地認為。我接近,用最無害的姿態讓放下心防,一點一點試探著的過去世。可是令人泄氣的是,這個和名字一樣傻缺的家夥好像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一個沒有記憶的人,一個會變的人,一個死不掉的人……擁有這一切逆天條件的人,竟然對這些完全不在乎。每天沒心沒肺琢磨著怎麼賺錢買個房,變著法和我吐槽抬杠,甚至經常和張玄一起一臉放空地發呆。看著這副不求上進的模樣,有的時候我真想拽著的肩膀窮搖——喂!你那不比我的過去的經曆都沒給你造一點影嗎?!說好的中二黑化變態呢?只有我一個人中二什麼的太不公平了好不好?!

等我意識到,和的時候自己的重點已經由“龍髓和有什麼關系”逐漸轉移到“臥槽這貨太不科學了”的時候,九叔曾經和我有過一次談話。

“槍兵,你對任守怎麼看?”

那個站在地下世界頂端的男人淡淡問道。他並不看著我,目瞥到一邊,好像對這個話題並不重視。

我繃,迅速說道:“能幫我找到龍髓。”

九叔沒有立刻回話,他一只手支著下頜,目慢慢看著我。我強迫自己不移開視線,過了很久,九叔的眼睛才閉了一下。

我對九叔的,與其是忠誠,不如說是敬畏。我素來喜歡和強者合作,而九叔顯然是強者中的佼佼者。他手一流,更加可貴的是他那從來不因為個人而耽誤任務的黑暗心。和這種人在一起,只要你沒有為他的麻煩,就絕對能夠完任務。

我清楚記得,當初九叔同意任守這個廢夥的時候,眼中的深沉和算計。任守的不死、怪力自然對我們很有助力,可最大的用,卻在於限制張玄上面。天門五個人之中,張玄無疑是最強的,所以九叔始終苦惱著沒有控制他的辦法。任守的夥,為以後關鍵時刻讓張玄賣命提供了很方便的條件。

那時候的我自然是贊同九叔的,但是現在……不知為什麼,我不想讓九叔覺得除了廢以外還有什麼作用了。

“你真的這麼認為嗎?一個傻乎乎的小姑娘,能幫你找到龍髓?”

“……可是,也是方瞳!只要從下手,一定可以找到的!”

只是對張玄很重要吧?可是他對只是因為相似產生的依賴而已!這不是什麼牢不可破的!九叔,你不是一直這麼認為的嗎?”

我故意忽視了心裡不舒服的覺,強調著任守沒什麼意義,九叔目深沉地看了我很久,久到讓我都有些心虛。正當我想要說些什麼的時候,九叔的話鋒卻忽然一轉:

“不。槍兵,你記住,也是我們的同伴。”

我和他吵,和他解釋,甚至不惜親手揭開我過去的傷口,可當我發現任守就在門外的時候,我忽然發現這些理由連我自己都說服不了。

“槍兵,和那個丫頭的過去比起來,我倒對的未來更興趣。”

九叔的表是難得的興致盎然。這是他的惡趣味之一,看周圍的人困、掙紮、迷茫,然後用最冷靜的手段把真相一一穿。我曾經很樂於參與他的這個遊戲,不過這次,當遊戲的玩家變我的時候,我覺得任守說得對,九叔這家夥,真他媽無聊。

我坐在屋裡靜靜回憶的功夫,出去告狀的任守已經扯著的救星回來了。我看拽著張玄進屋,一邊教訓著:“別睡了!張小玄,你看看,槍哥這種驕奢逸的家夥存折裡都有這麼多錢,作為勤儉節約二人組的我們怎麼能輸給他!來來來,我們一起給九叔提意見給我漲工資,這樣我也能拿著這麼一張存折來迎娶你了!”

張玄:“……”

我夾著煙,漫不經心看那兩個蠢貨在我面前肆無忌憚秀恩

真想用火箭筒把這兩個混蛋轟出去啊……他們不知道泡不到妹子的漢子傷不起嗎?!

泡。不。到。妹。子。

曾幾何時,這五個在人生贏家的字典裡絕對屬於已刪除條文的字,居然被我提到了“最不能的傷”的高度?

不不不,應該是,我什麼時候產生了“想要泡人”這種兇殘的念頭?!

對我,是死蠢貨,基友,兄弟,什麼都可以,但是絕對不會是“妹子”。

沒有哪個妹子像一樣沒心沒肺,被九叔那個黑心老板利用來賣死也假裝不知道,在外面打工了多罪也假裝忘掉,被使喚來使喚去搬行李擋暗箭、上刀山下火海也假裝自己在發揮和熱。

就好像曾經在地下呆過的四十年一樣,好像什麼事都不會在上留下難以忘卻的傷痕,的心也和一樣,無論遭遇什麼都能快速自愈。

我有點羨慕,有點嫉妒。當把冒著生命危險從地下帶出的返魂香遞給我的時候,也忽然有點想要擁抱

那塊返魂香終究是沒有把菡菡的靈魂召喚出來。也許是時間久了,也許傳說中的返魂香本就不存在。可我卻沒有太失。那塊香也許真的帶來了什麼,它讓我明白沒有什麼傷口不能愈合,逝去的人終將在記憶彼岸安靜微笑,而我們會一直往前走,無論遭遇過多苦難,只要等待,就會有希出現。

我看著面前兩個死蠢的家夥,掐滅了煙,微微笑了笑。

也許我發現的太晚了吧。但是有的人,不一定要做人。就這麼一直和他們在一起,一輩子一晃而過,聽起來也不錯的樣子。

後來每當我回憶起來這一刻的時候,總是無比痛恨那一瞬的想法。真是近二者二,任守那家夥明明已經無數次給我證明過了,我依然犯了那個錯誤——Flag這種東西不能隨便豎,不然豎著豎著就真他媽的便當掉了。

即使是做慣了危險任務的我也很遇到那樣的況了,彈盡糧絕,隊友重傷,邊跟著個廢柴,更令人崩潰的是,這廢柴還非要沖鋒陷陣上去堵槍子兒!

媽蛋的有你這麼上進的廢柴嗎?!平時漢子不是讓你這種時候也漢子的!人就老老實實呆在老子的後面,別上來礙眼擋路,特別是別為了另外一個男人和你基友我鬧別扭!

張玄那家夥有什麼好?又呆又傻又木,不就是有張臉有點錢嗎?你要臉要錢還是要材老子……老子都有而且絕對比他多啊!為什麼那家夥都變了還護著他啊混蛋!

跟我哭,跟我鬧,踢我踹我打我揍我,這些戲碼都是我們平時經常上演的,更何況這家夥現在半死不活的殺傷力實在有限,綿綿的作我一只手就能摁十個。

可是為什麼這綿綿的胳膊給我帶來的殺傷力,比當年這家夥力能扛鼎的時候還要強十幾倍?

後來好像終於放棄了,無力地站在原地低垂了眼睫,我有點心,剛想學張玄平時的樣子的腦袋順卻忽然抬起了頭,很認真地看著我:“槍哥,我喜歡你。”

人生贏家。特種兵之王。砍死能升級一百次。種馬男。天門那個節碎了一地的……

如今,敗倒在某個謎種族謎的家夥的一句謊言下。

其實就連張玄這種等級的都應該知道那家夥是在蒙我。但是……可能是曾經在最不可能的夢裡面幻想過太多次,如今真的聽到的時候,竟然有那麼一個剎那我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如果是夢,那麼能不能長久一點。

既然是夢,那麼我能不能發一會兒呆。

……

事實證明,狗裡吐不出象牙來,說完那句難得順耳一點的話的瞬間,就掏出棒子把我打暈了。

最後我看見這個家夥拋下我義無反顧奔向草泥馬懷抱的背影,抖地豎著中指暈了過去。

對我,是基友,兄弟,也是,最近在咫尺遠在天邊的夢境。

最後逃出了生天,生死難料,他被關在地下,前途未蔔。固執地為他等著,多遠都等,他傻乎乎把所有給了,不計代價。

他們之間是沒有任何人足的餘地的,我不會傻到做這種完全不可能有回報的投。只是我沒想到,最後竟然連以一個朋友的份呆在邊都了不可能。

“你不去和阿守告個別?”紅搖站在我背後看我收拾行李,“這一去,我看你很難回來了。”

“你那烏能不能說點好的?怎麼不說我最後戴著軍功章來迎娶呢?”我啪地合上了箱子,瞪

“你啊,就騙鬼去吧。”嗤笑,“連你是誰都不記得了,還迎娶……”

我沉默了一會兒,把所有行李打包。轉出門:“胡說八道,那家夥為了也記得我是項戎鈞。”

“誒等等……你就這麼走了?那東西不帶了?”紅搖指了指桌上的電腦,“那可是你們當年打聯機魂鬥羅的利,就這麼……”

我停下了作,抬起頭來,電腦桌面上笑得眼睛都看不見的傻瓜正對著我做鬼臉,那張十幾年前的照片,和昨天我見到的臉一模一樣。

我從未走進過的世界,卻已經在我的世界裡肆無忌憚了好久了。

我從來沒像張玄那個麻的家夥一樣,一口一個“諾諾”地賣萌。因為我明白那是他一個人的諾諾,而只有任守,才是當初和我相識並陪著我走過這段歲月的人。只有任守。

“……不,不帶了。”我轉出門,手裡是很輕的一個行李箱。我擺了擺手:“那東西就是個妹子離我遠點的無敵flag。我還想出去再留個種呢。”

後是紅搖一茶杯扔到門上摔碎了,難得拖著哭腔的聲音從門後響起來:“滾吧槍兵!你們都滾吧!沒良心的混蛋……張玄失蹤了,阿守把我給忘了,你這家夥要去上戰場,線啊!當初的那些人……現在怎麼變這樣了?!”

是啊,當初的說好的那些人,怎麼變這樣了?

我走過很多地方,見過很多景和人,只是當初那個“和某個二一起逛”的願卻再也沒有實現過。很有人和我一起出生死打架鬥,就算有人,也不再是了。我是項戎鈞,是項家最後的恥辱和驕傲。既然我已經在叛逆的路上走了太久,那麼現在,該是我回去的時候了。

紅搖不知道,有些東西就算不帶在邊,也能讓人清楚記得當初的模樣。那是和我的槍一起刻在心口的溫暖。我才不是張玄那個稚的家夥,男人的心裡話,一輩子都不會說出來。

我的祖國,我的親人,我的兄弟人,你們腳下的土地和中榮耀將會由我們來保護。我今以手中□□起誓——縱然此碎骨,也定要護得你們一世安寧。

這是我槍兵,我項戎鈞對你一生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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