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文工團芳華歲月》第2章 臭弟弟

今兒是知青下鄉的日子,綠裳,紅飄帶,鑼鼓催三遍,榮的城市們,要從此走向農村,走群眾,把汗水和知識的種子,帶向這個國家的,每一個小山村。

陳思雨剛出單元門,就聽到大街上震耳聾的鑼鼓聲。

憑借上輩子在這個城市里生活的經驗,抬頭西北方向,那是空院的方向,北城文工總團就在空院隔壁,那也將是陳思雨準備去工作,并展現自我的地方。

深吸一口氣,六十年代的空氣,清新又香甜。

家屬都在院里,要看看這一次院里都有誰要下鄉,看到個細瘦的影出現,同時嘆氣:“這麼瘦伶點兒,風吹吹就能倒吧,誰呀,也要下鄉了?”但看清臉,頓時齊聲說:“思雨,你是最該下鄉的一個,鑼催三遍了,快點,不然就不趕趟了。”

挑的滿北城的小伙子們天天為了爭風吃醋打群架。

陳思雨,北城頭號尖果兒,全軍院的人都不得滾蛋。

按理,給大家如此嘲諷,陳思雨該害臊的,但并不,大大方方,走向一個大媽,喊:“王阿姨。”

“呸!”王阿姨應聲扭頭。

王芬芳,兒子,正是陳念琴的證人方小海,也就是陳思雨所說的臭流氓。

方小海確實跟陳思雨耍過流氓,但并不是男意義上的耍。

而是,方小海了他哥新制服上的綠軍帽送給了原,想讓坐他的自行車去耍子。

結果原戴上后,轉跳上了剛剛遴選進空院的,份好家世好,還是大學生的小伙子,高大的自行車。

方小海不但沒有贏得坐后座,還因為哥哥帽子挨了他哥一頓削,當然不服,于是堵著原要自己的帽子。

但原是個只管吃拿不管給的主,不但不給,方小海才拉了一把,立刻大吼大,說方小海耍流氓,還囂,說要扭送方小海去公安局。

最后,還是方父親自追屁后面求,原才沒報案的。

當然,新帽子也被戴著耍了。

此刻,仿如新春綠芽兒的小姑娘摘下頭上嶄新的綠軍帽,雙手款款捧著,奉到了王芬芳面前,彎腰,九十度鞠躬:“阿姨,我不該拿小海的帽子的,這帽子,我還給您。”

咦,王芬芳堵著要了三回都不舍得給的帽子,今兒卻要還了。

抬頭,瘦津津的小丫頭一臉疚,滿目誠懇。

畢竟小孩子家家的,不懂做人,任點也正常,更何況今兒就要下鄉。

王芬芳接過帽子,嘆氣說:“思雨,嬸知道你生得漂亮,小伙子們都你屁后面,你也心高氣傲想嫁高門,但聽嬸一句勸,想嫁給高大那種小伙子,憑一頂帽子可不行。”

陳思雨眼淚叭叭,點頭落淚:“嗯,阿姨我錯了。”

孩子要下鄉吃苦了,還哭這樣,你還能責備啥?

當然是選擇原諒啦。

王芬芳掏了二糖票出來:“來,閨,拿著,路上買糖吃。”

陳思雨特別慨,因為這個年代的人實在太淳樸。

一啐了三回的小尖果兒,兩滴眼淚王芬芳就原諒了,還給糖票。

吃拿卡要的已經夠多了,陳思雨不是那種人,當然不能要王芬芳的糖票。

而王芬芳的丈夫在思想委員會工作,真想洗白自己,就必須讓王芬芳再可憐自己點兒,所以陳思雨非但不要票,還得演得更真意切點。擺手,淚如雨下:“王嬸,永別了。”

下個鄉而已,就算弱點,也不至要了命吧,咋就扯上永別了。

還斯徒雷登呢,這孩子到底咋啦?

中年婦,甭看壞,但因為生過孩子,心腸是最的。

王芬芳急了:“孩子咋哭這樣呀,你原來那傲勁兒呢,哎,跑慢點兒啊,小心摔著,鄉下可沒好藥,你那細皮不了的,思雨哎……”

陳思雨不忍騙這善良的大媽傷,加速跑了起來

可那瘦伶伶的背影在大媽們眼里,就更可憐了。

……

本家離此不遠,在墨水廠,有四站路。

大街上一輛輛的,全是東風大卡,人如織,歌聲震天,公全部癱瘓。

第一次擁有雙的陳思雨倒也不必公,也謝絕了一路自行車骨碌碌,想拍婆子的小混子們,天寬地廣大道通天,要驗雙足而行的快樂!

的生父名陳家祥。

在戰爭中,妻子因轟炸而死,他從戰火的廢墟中翻找到哇哇而啼的兒,塞給馮慧后,重又返回了戰場,一直戰斗到全面勝利,因為落下了殘疾,提早轉業,并到了墨水廠工作。

然后他再婚了,娶的是舊社會,一個大資本家的兒。

而在再婚后,他把陳思雨接來一起住過,但原習慣了大院生活,習慣了家里就有廁所,嫌棄墨水廠的大院蹲坑,還討厭繼母,偶爾來住,來一回哭一回,最后索就長呆養父家了。

雖然繼母對很不錯,還時不時帶著弟弟上門看,但陳思雨只收繼母帶來的糖果服雪花膏和點心,連聲阿姨都沒喊過,見面頂多翻個白眼。

陳家祥活著的時候還好,雖然因為妻子拖累,家庭份差了點,但有工作有工資,生活也很寬裕,不過后來他病死了,繼母的日子就悲慘了。

其實思想委員會還沒有找過,但那位繼母,弱不堪的富家小姐,才聽了點風聲就吞了大煙了,現在家里就一個弟弟,據傳說是住在牛棚里。

況還得等陳思雨到了才知道。

穿胡同,巷道里全是大媽,洗菜的洗菜,織的織,笑呵呵的聊著家常。

瞅了一眼的,陳思雨上前:“大媽,我來找陳軒昂。”

抬頭一看陳思雨,大媽們臉立變,其中一個說,:“陳家人死絕了,沒有。”

陳思雨心說不可能啊,在書里,陳軒昂可是重要配角,不可能這麼早就死了吧。

這時另有個大媽聲說:“閨,我知道你們這些年青人有覺悟,但陳家一門全死絕了,就剩軒昂個孩子,咱們向你保證他思想沒問題,你就放過他吧。”

陳思雨恍然大悟,是因為服和腰間的飄帶,大媽們誤解了。

解了飄帶,手拍脯:“大媽,你們認識我吧,我是軒昂他姐啊。”

大媽一看,果然,這不陳家那個只認養不認親,來一回哭一回的閨

“記得記得,丫頭,你不是在首軍院福的嘛,爹死你都只來點個腳兒,后媽死你都沒來的,今兒咋就臨咱這棚陋院了。”

這勢利眼飛天的人設,還怎麼洗?

陳思雨的紅纓帶才解了一半,說:“我……我呀,埋頭努力了多年,終于考上文工團了,當然就要搬回來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確實考上了,只是礙于名額而進不去,這不算撒謊。

文工團?

那可是全國所有向往的理想天堂,而于演員,人們總會懷著莫名的喜,一大媽立刻手來拉:“你考的唱歌還是跳舞,能唱《白》不。”

陳思雨抿笑,點頭。

“那咱們這算不算提前了白的手?”另一個一,驚:“乖乖,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團,手細的跟豆腐似的,著可倍兒舒服。”

“你就沒見過好東西,豆腐哪比得上這個,這就跟玉似的,還得是羊脂玉。”還有一個大媽反復挲。

揩完油,們也愿意跟陳思雨流更多的東西了。

現實并沒有陳思雨想象的那麼糟糕。

城里沒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錯誤的人,頂多也是參加義務勞,陳軒昂才12歲,還在讀書階段,他要想讀書,自可以去讀。

是他自己不想上學,主申請,搬去鍋爐房工作了。

住,仍還是在墨水廠的家屬大院里,只是搬了個比原來更小的房子。

“軒昂就跟他媽一樣,一點覺悟問題都沒有,他媽當初離家庭的時候只帶了一裳,他去鍋爐房的時候連裳都沒帶,房門就那麼敞著,這啥,問心無愧,你要想從他上搞點啥,頂多刮刮墻皮。”一大媽再說。

初時,陳思雨沒懂這段話,仔細一回味,懂了。

陳軒昂12歲,孤兒了。

而他媽,是曾經聞名北城的,陳家典當行的小姐。

有句話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而原的品又太差,大媽這是以為是來敲詐,勒索陳軒昂的。

特地向表明,軒昂現在啥都沒有,一窮二白。

而在原書中,陳軒昂是個心狠手辣的,卻只忠于主的,大反派級的人

他一生凄苦,活在別人的白眼中,卻在臨終前,將積攢的巨額財富全部贈給了主。

原文中有一段,說將來某一天,主要參加一場重要演出,還是獨唱,偏偏把配禮服的項璉不小心給弄丟了,急的直哭。

就是當時還住在牛棚里的陳軒昂,給了一條真正的紅寶石項璉,恰配的演出服。

而現在,他不但家門敞著,甚至還住進了鍋爐房,那東西呢,藏在哪兒。

才12歲的小男孩,好一手空城計,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過別看他小,但是戶主,要不被他認可,很難落戶在他的戶口本上的。

可憐的小家伙,陳思雨必須落戶在他的戶口上,跟他生活在一起才能呆在城里。

而從此刻開始,要跟書里的小反派,有難同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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