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人》第24節
沒有認識程亮,也沒有認識檢察長,更加沒有認識唐辰睿。於是席向桓,隻有席向桓。席向晚生命裏隻剩下席向桓這一個男。
如果席向桓像話故事中的惡毒父兄那樣,整天給這沒緣關係的妹妹穿小鞋的話,那麽事反而好辦多了。該打就打,該恨就恨,無論恨得如何牙,也遠遠要比喜歡上他好得多。
要說,席向晚的運氣真是很不好,席家生出了一個席向晴這樣的變態,可席向桓卻偏偏是個君子。君子是個什麽概念?就是他不是對好一天,而是對好每一天。試想,一個二十一歲的年輕男,件過關件夠,並且把你當做他的生活重心,這對一個十六歲的花季而言是個什麽滋味?席向晚再不開竅也還是個土生土長的地球人,敵不過青春期生理心理的微妙。
於是,思想不堅定的後果是什麽?很簡單,小席同學毫無意外的,早了。
失是頭痛,暗是偏頭痛,這話不假。
喜歡一個人其實很簡單,看見他會開心,看不見他會想念,看見他和別的孩在一起會神傷。反反複複,如此而已。
十六歲的席向晚單席向桓單得真意切,但一味搞地下活有個用,反而加速空虛和神損耗,最後席向晚咬咬牙做了一個決定:崛起吧!鋌而走險吧!
——憑心而論,小席同學的膽子不大,臉皮也不夠厚。
所以注定無法為‘郎怕纏’典故裏的那些悍,所謂的崛起也無非就是鋌而走險寫封書而已~~~
說起來,那個時候的民風還是很樸素的,書的流行方式也趨向於保守型,很出現‘某某某,我你到好心痛!’這種人皮疙瘩掉一地的話,也絕不會出現‘老子看上你了,做我人吧?’這種讓人虎軀一震的話。
席向晚這種規規矩矩的好學生寫起書來就更樸素了,全文很短,隻有十二個字。
‘晚上六點,後山腳,單獨來,麵談。’
……
咳,不得不說,連一封書也可以被寫這麽像警察臥底聯絡暗號式的留言條,可見席向晚的確是天生吃公檢法這碗飯的料,再加上如此拙劣文筆,也幾乎可以想象多年之後席檢察痛苦寫檢討的樣子了。
但在那個時候,這僅僅二十個字的書卻當真是兩個星期的嘔心瀝之作。其間經曆的思想鬥爭、矛盾運、批評與自我批評,不亞於一部邏輯縝的博弈論。
寫好之後,又思想鬥爭了三天,席向晚這才鼓起勇氣,工工整整地把書放在席向桓的書桌上,甚至還做賊心虛地對它拜了拜,就像是在拜神,然後飛也似地跑了出去,臉上完全沒有的紅暈之類的表,倒是慘白得像剛做了殺人放火的惡。
那麽,如此費勁心思的一番表白,結果如何呢?
很顯然,是相當不好的結果。否則,席向晚也不會早早地就對席向桓死心,從此不抱任何非分之想。
那天晚上,等在後山腳,沒有等來席向桓,隻等來了席母,的手裏,拿著的那個白信封,上麵還清晰可見畫上去的一個很狗的紅心。
席母的表很淡然,把書遞給,隻說了一句話:“你雖不是出席家的人,但如今和向桓之間仍有兄妹名分,流言可怕,百年席家,承不起倫之名,榮辱恥四個字,可懂?”
一句話,如冷水澆頭,自此席向晚打消所有非分之想。
……
腦中回憶停留在一個很不好的畫麵上,生生結束,拉回當下。
想起往事,向晚翻了個,心裏不是滋味。
不就是搞一個對象麽?大驚小怪!都隻是暗還沒搞呢!自由,不就是喜歡個男人麽,那又怎麽了,證明老子商高好不好?
這十年裏,每每想到這件事,席向晚都是用這種理由安自己。但很明顯的,這理由完全安不了,隻能掩飾住心的恥心而已。
是的,這段對向晚而言是一段很不堪的回憶,近乎難堪。
如果在那時,席母是一個普通的家庭主婦,拿出普通悍婦的氣勢拉開架勢對罵一句‘小小年紀就早?要臉不要臉!’,那麽,以席向晚正於青春期容易衝的年齡,搞不好真會就在‘年輕人就是要叛逆!’的逆反心理下,頂一句‘就不要臉怎麽了!’,索和對著幹,幹脆豁出去轟轟烈烈一場~~~
可是席母不是普通家庭主婦。
甚至沒有對說一句重話,沒有罵一句。
的態度,沉穩、冷靜,著一不言而喻的份和尊貴,完全是用一種氣質在跟談,這是完全人的談話方式。就是在這種談話方式下,席母僅僅用‘榮辱恥’四個字,就讓席向晚不言自敗,完全抬不起頭來。
誰說年不知愁?青春時的難過恰恰最絕,治不好,便是傷。
這段年時代純純的沒有給留下任何好的回憶,以至於年之後的席向晚對完全失去了任何敏[gǎn]。就連簡捷都忍不住慨過的:“哎,你在小時候就差點早,怎麽現在那些律師和同事對你有意思,你反而一點反應都沒有了呢?”
外人自然不懂經曆過的心理曆程。
丟臉過一次,實在不想再丟臉第二次。
向晚鑽進被窩拉高被子遮住腦袋。
至於唐辰睿……
分了下神。想起剛才唐辰睿對說的那句‘我隻重視你’,……也不是沒有,但更多的卻是悵然:和席向桓相識相整整十三年,對他的都以那麽難堪的方式說了結束,更何況是唐辰睿……
這個人,比起席向桓,背景更龐大,格更複雜,深不可測。見過
25、小任(2)...
他溫和的樣子,搞笑的樣子,冷然的樣子,也約聽過他危險的樣子。這種男人,不想惹,也惹不起。命運讓以那麽不尋常的方式認識了他,和他相半年,他對很好,於是也在日夜的相中漸漸喜歡他,分不清是多一點還是道義多一點,總之他對好,就一定也會對他好。但除此之外,也再沒有其他的了。像十六歲那年寫書告白的衝,是沒有了,也實在是怕了……
……
因為伴著雜的思緒睡,所以這一晚向晚睡得不太好。半夜忽然醒來,一邊,竟然還是空的。向晚愣了愣,支著手坐起來,拿過床頭的鬧鍾看了下,已經淩晨兩點了,唐辰睿還沒睡?
一想到剛才那麽明確地拒絕了他,還在深更半夜想了一晚上和席向桓之間的,怎麽都覺得有一種神出軌的嫌疑。這太不好了,太不道德了,向晚當下心生愧疚,連忙爬起來,了眼睛,穿好睡,拖著拖鞋打開房門走了出去。
他在臺。
說是臺其實是樸素了,唐辰睿這套公寓的臺堪比一個小型花園,在喧囂繁雜的都市中心不失為一個優雅愜意的棲息地。
他喜歡綠植,養了很多草木,有名貴的,但大部分都是尋常作,一眼過去,綠茵茵一片,舒心不已。他甚至還養了兩盆番茄,果實結出來,水淋淋的樣子,晨昏時分,唐辰睿都會打理他們,有時向晚看著他半跪在這一片綠之中修修剪剪的樣子,著實會被他那種耐心而愜意的樣子吸引。
相比之下,就樸素多了,看見番茄結出果實來第一個反應就是摘了往裏放,吸引得饞的小兔子也跟著一起咬了一口,結果這一人一兔同時被酸得捂著團團轉。﹌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向晚向他去。
卻看見一片曇花。
月下,白曇花靜靜綻放,正以一種驚人的速度向它眼前的欣賞者綻開全部的麗,一瞬間的生命力,不可抵抗的,正印證了一句古老的傳說:曇花一現,隻為韋陀。
旁邊一臺攝影機正在靜靜工作,安靜記錄每一個花開的瞬間。唐辰睿屈膝半跪在白香花前,整個人沉浸在月裏,清越、沉靜,不真實的眩。襯衫袖口被解開,拉高至手肘,手裏一架萊卡相機,、沉重,有日耳曼民族獨有的嚴謹氣質在裏麵。調整焦距,對焦,修長手指按下連續快門,一瞬間定格一場花開的好。
沒有作偽,沒有人的矯飾,隻有注視,隻有等待。
這是一種極致的,這是一種極致的揮霍。
這是,禪。
原來,傍晚他說的看電影,原來是要陪他看一場花開。
向晚想起,某一次他圈子裏的那些好友在唐辰睿公寓聚會的時候,紀以寧和他在臺上聊天的樣子。
也是這樣的夜晚,夜風沉醉,有點涼意,卻更多幾分歡喜的醉意。紀以寧獨有的聲響起來,對他講:說到願的話,我希唐易平安寶寶健康,不過其實,我也有很近的願,是剪一枝曇花來養,據說有福之家才養的活,見的到它花開,所以我很羨慕你這裏呢。
唐辰睿溫和地笑了下,隨手拿起一旁的工,剪下一枝曇花枝給,陪聊:你不用擔心唐易,每一個人的存在,皆是由時間給予,隻需索取,不必無措,我們的在場,都是由一些不在場控製,既然這樣,倒不如靜心欣賞一場花開更好。
紀以寧莞爾,難得打趣:你是海德格爾的信徒吧?
之後兩人便一同笑了起來,不約而同俯□侍弄花草,自有會心之人才明白的幽默與默契在裏麵。
而現在,向晚看著他,意外地發現一向早睡的小兔子竟然也沒睡,乖乖地蹲在他邊陪著他,每當唐辰睿拍完一場停下休息的時候,小兔子就蹦向鏡頭前,擺出的姿勢,眼地看著他:辰辰!拍我拍我!要把我拍得的!
向晚當下立刻重重地自我反省:還有沒有道德了?為他的未婚妻,居然丟下他一個人去睡覺!比不過人家哲學係畢業的高級知識分子也就算了,竟然連隻兔子都不如!……
唐辰睿聽到後有聲音,停下手裏的作,轉,一抬眼,就看見站在他後不遠撓著頭無措的樣子。
“……怎麽忽然醒了?”他放下相機,隨手拿過一旁的西服外套,走過去披在上:“夜裏比較涼,多穿點。”
看見他朝他走來,走到麵前,近在咫尺。聞到他上的桉葉香,知道是他,這索然世間,除了唐辰睿,無人再會有如此清冷而激烈的氣息。
“剛才對不起……”手拉住他,表很無措:“我不該心不好對你發脾氣的……”
唐辰睿微微笑了下,沒說什麽,像是什麽也沒有發生過一樣。拿起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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