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逃婚》第24章 醉吻
慕云月其實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
只是不善酒力, 一杯果酒下肚,人便頭暈目眩,看什麼都帶重影兒, 胃里更是燒灼異常, 像吞了一塊火炭。熱四躥騰,臆里裝不下, 就直往臉上冒,領一圈都是燙的。
陡然撞見這麼一抹冰涼, 還是的, 本能地就想親近, 如同荒漠里的旅人盼一汪活水一樣。
原本也只是想蹭一蹭,一, 嘗嘗他究竟是什麼味道,會不會比那盞果酒還香,子忽然就凌了空。
“啊——”
慕云月驚呼出聲。
一陣天旋地轉之后,后腦勺膈在了什麼邦邦的東西上。
作間帶起的勁風,振得周圍帳幔翩飛如蝶,秋香的綿綿落下來, 覆在熱烘烘的面頰上。冰涼, 像落了一層薄霜。
慕云月抬手去扯,手到一半,就被一只橫生出來的手給強行劫住, 霸道地過頭頂。
他額前的一縷烏發順勢垂落下來,仿佛烏云蔽天, 又似山間直罩下來的夜, 帶領著墜覆著暗的萬丈紅塵之中。
沒等慕云月琢磨過來, 究竟發生了什麼, 下就被人住。溫熱順勢,仿佛火繩一般,“轟”地一聲引燃硝石。
頃刻間烈火滔天,四面的帳幔也要被燒著。
慕云月置火焰中心,幾乎不上來氣。周圍的世界好像都不存在了,只剩下間燙到嚇人的溫度,以及那只握在手上、同十指扣的手。
有那麼一瞬,微微都有些暈眩,也許是屏息屏了太久,也可能是心中那一抹虛弱,藏也藏不住。
“阿蕪……”
仿佛嘆息一般,聽見他終于輕輕地,喚出這個名字來。
菱挲珠,聲線喑啞。手臂用力將摟得更了,仿佛一直想要將嵌進口里去似的。
“你現在究竟是清醒的,還是昏醉的?”
慕云月沒聽懂他在問什麼,睜開一雙惺忪醉眼,惘惘地把他住。
烏黑的眸里還覆著一層水,薄紗一般,將他包裹在里頭。讓人想起盛夏清晨時分,從水中探出來的芙蕖,花瓣隨風微微搖,輕輕一彈,就能抖下晨來。
衛長庚心中生出幾分負罪,實在不忍心再問什麼,嘆了口氣,俯輕輕將眼里的水意一點一點啄去。
纖長卷翹的睫細細打,撓在他間,嗦嗦的。
衛長庚心里得不像話,忍不住抬起下,再次含住花瓣一樣的,溫輾轉,細細挲。
心中早已掀起驚濤駭浪,可落在上,就只有那麼一點克制忍的力道。
像一只已經長了牙的,收起所有鋒芒,只為同親近。
那盞果酒于慕云月而言威力無窮,可對衛長庚來說,不過白水一杯。經過剛才的熱,本就沒有多的酒勁,就變得越發寡淡沒有滋味。
可那一刻,他卻醉得不能自已,潤的覺,似有若無的甜,每一樣都刺得他腦袋發暈。
喝醉酒的小姑娘也是乖得不行,他想親,就乖乖閉上眼,任由他親,半點也不反抗。只在兩人分開的時候,張著一雙黑白分明的漂亮大眼睛,懵懂地看著他。
目干凈清澈,不沾染塵世間任何渾濁,卻比任何眼秋波都牽絆人心,他怎麼看也看不夠。
怎麼會有這麼可的人啊……
這一刻,自己便是死在上也值了。
只是為何自己每次親吻,都只能在吃醉之后?
想起前世涼亭的那一次香,衛長庚無奈地嘆了口氣。拇指緩緩挲過泛著薄紅的眼尾,他嘆息著問:“等你清醒之后,你還愿意讓我親嗎?”
慕云月歪著腦袋眨眨眼,沒說話。
衛長庚輕笑,無計奈何,抬手覆住雙眼,長嘆一聲道:“睡吧。”
這話倒是聽懂了,往他懷里蹭了蹭,乖乖閉上眼,毫無防備地睡了過去。小砸吧著,角還勾著笑,小小的手揪著他襟,對他很是依賴。
衛長庚怕這樣睡不安穩,想將的手挪開,抱回榻上好好休息。
慕云月卻是哼哼唧唧,如何也不肯松手。
衛長庚稍微一下,還會皺起眉,抬手用力拍開他,然后繼續揪著他的襟,揪得比剛才還要,掰都掰不開。
上的平金竹葉暗紋,都得皺皺。
衛長庚失笑,勾了勾下,“你這丫頭,睡在我這里,還要打我,真是越來越霸道了。”
可回想前世被世道磨后的萎靡模樣,衛長庚又嘆了聲,由衷道:“還是霸道些吧。”
至不會被人欺負。
與其循規蹈矩,把自己變一種名“大家閨秀”、“賢妻良母”的傳統家,只等著哪天被顯赫的豪門采買,供奉高閣,他更希快樂,不束縛。
就像過去的一樣。
風“嘚嘚”吹軒窗上的竹簾,月自檐間落下。
衛長庚將小姑娘抱到懷中,讓側枕著自己肩膀,好睡得舒服些,自己則仰頭著檐下那明月,思緒逐漸飄遠——
皇宮是個沒有人味的地方,封閉、冷漠,最容不下的,就是本心。想在里頭活得安穩,就得把自己塞進套子里,去扮演另外一個人。
沒有人能夠例外。
包括他。
時日一長,連衛長庚也分辨不清,究竟哪一個才是真正的自己,只日復一日行尸走般地活著,覺不到悲傷,也品嘗不出歡喜。
大抵世間所有人都是如此吧?他也沒什麼好自怨自艾的。
至于子,就更應該謹小慎微,學著溫婉,學著馴,做一瓶素凈淡雅的花,無需太多濃烈的,能裝點男人波瀾壯闊的朝堂歲月,就很是足夠。
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是這般想的。
直到遇見慕云月。
是他生平見過的、最奇怪的姑娘。
張揚、靈,是一只誰也管不住的雀鳥兒。
生于上品有爵之家,卻從不曾被規矩折損絢麗的羽,亦沒有禮教磨鋒銳的爪喙,想飛去哪里,就飛去哪里。同誰不對付,也是直接擺在臉上,從不裝模作樣。
那樣鮮活恣意,他兩輩子都不曾會過。
而最初的最初,他也實打實地,恨過那份鮮活……
想到這,衛長庚不閉上眼,低笑出聲。
第一次聽說的名字,是從一群侍口中。
不過都是些不流的末等奴才,平日連去干清宮門前灑掃的資格都沒有,背地里卻敢調侃他。
說他不自量力,不過是薛家的傀儡,廢立都是薛衍一句話的事,竟也敢妄想求娶慕家的兒。
也是那時候,衛長庚才知道,自己四歲那年,曾做出過怎樣驚世駭俗的“壯舉”。
一個指著別人臉過活的傀儡皇帝,指腹要娶一個手握重兵的名將之,的確很可笑。
衛長庚自己也自嘲地扯了下角。
可他治不了薛衍,收拾幾個小侍,還是綽綽有余的。當晚,那些人就永遠也笑不出聲了。
而“慕云月”這個名字,也如同夢魘一般,徹底籠罩在他心上。他明明沒有見過,卻總是能聽到有關的事。越是回避,那些聲音就囂得越是厲害,最后終于熬一樁心病。
他開始不斷派人打聽的事,好的,壞的,他統統都要知道。
聽說小小年紀,就出落得國天香,滿帝京的青年才俊都了的下臣,他只哼了哼,啐輕浮;
聽說又同誰家貴吵架,回家還挨了重罰,他比教訓了薛衍還高興,直笑活該;
有一回,為了寄養在家的“妹妹”討回公道,居然一鞭子,把南縉來的郡主給下馬。汝侯讓去登門給人家道歉,寧可挨十軍的罰,也不肯說一句“對不起”。
末了,還頗為豪邁地放言,說什麼:“我管什麼郡主,敢欺負我慕家的人,便是玉皇大帝,我也照打不誤!”
簡直胡鬧!
這樣的子,莫說做他的皇后,就是來他邊當宮人,給他端茶倒水,他都不稀罕!
自那以后,衛長庚就再沒打探過的消息。偶爾有人閑聊時提起,瞧見他過來,也會自覺噤聲。
有了那些侍的前車之鑒,宮里宮外更是沒人敢再妄議什麼“指腹為婚”。
就這樣從他的世界里消失了,消失得徹底。
像一縷風,來得快,去得也快,沒留下一星半點痕跡。
原以為這輩子,他們都不會再有任何集,直到十六歲那年,衛長庚在盧龍城第一次真正見到。
彼時北頤和大渝正值明爭暗斗的頂點,隨時都有可能槍走火。
而京中,他與薛家的矛盾也達到巔峰。他急需一個契機,為自己建立功業,名正言順地從薛延手中奪權,正式監國。
他便采納了舅舅的建議,暫且離開帝京,遠離薛家的掌控,微服去盧龍城尋找機會。
那是一片毫無生機可言的土地,終年都見不到多艷,從天到地,再到城里的人,都蒙著一層灰蒙蒙的霧,如何也抹不干凈。
倒是跟皇宮很像。
唯一不同的,就是。
是灰敗世界里,唯一的鮮亮。
平日滴滴的一個小姑娘,手被繡花針扎了一下,都會疼得哇哇大哭,來了盧龍這樣條件惡劣至極的地方,居然能忍住不哭,也不鬧,還頗為欣喜,像只花蝴蝶,興地到飛。
那段時日,衛長庚無論走到哪里,都能聽見脆生生的笑。
有時是在城門上,有時是在迎接巡邏歸來的軍隊的人群中,有時則是在他最去的那間小酒館……
衛長庚實在不懂,到底有什麼好笑的?怎麼就無時無刻都能滿面春風,不知憂愁為何。
委實可惡!
他厭煩至極,每次大老遠聽見的聲音,就直接繞道躲開,眼不見為凈。
然隔著茫茫人海的驚鴻一眼,他還是記在了心上。
雖然看得很模糊,但也不得不承認,的確生得很漂亮,擔得起京中那些人冠給的所有名。
甚至再夸狠一些,也不為過。
也不知是不是因為,那乍暖還寒的春日里頭,冰雪都尚未消融,城里的杏花卻開了。
緋紅妖嬈,好不明艷。
而就踮足站在杏花樹下,仰頭輕嗅花香。
風卷起漫天落英,吹得裾帶翻飛,云鬢凌,也不見惱,還地閉上眼,迎著那風翩翩起舞。
舞技算不上有多好,可他就是莫名其妙,在旁邊站了許久。
風雪滿袖,也不覺得冷。
指腹為婚……好像也突然沒那麼難以接。
自那以后,他也不知自己是怎麼了,竟不自覺開始跟著的步調走,吃吃過的飯館,點點過的菜,去夸贊過的酒樓,品最新的佳釀。
他雖瞧不上那丫頭的做派,但也不得不承認,的確比自己更懂得生活。
也是第一次,他發現自己的人生,還可以這樣有滋有味。
后來,也不知是每天吃吃喝喝,玩膩了,還是突然有了別的奔頭,居然開始賣花。每日挎著一個小籃,站在杏花樹下,見人就問要不要杏花,風吹雪落也不見走。
明明踮腳就能摘到的東西,誰會愿意花錢去買?傻不傻?
衛長庚嗤之以鼻。
也是后來,他打聽才知道,是在幫一個殘疾老兵的兒賣花。本想直接給人錢,人家不肯收,只好用這種方法,拐著彎兒幫忙。
可誠如他取笑的那樣,沒有哪個冤大頭愿意花這冤枉錢。
他就看著每天早起,挎著滿滿一籃杏花,斗志高昂地出門;到了晚上,又挎著滿滿一籃杏花,失魂落魄地回來。
十手指頭凍得發紅發,也不見放棄。
愚蠢。
他在心里鄙夷地暗罵。
然后他就了那個冤大頭,買走了所有杏花……
整整半個月,每一籃杏花,他都一枝不落全收了。害怕被認出來,他還讓手底下人喬裝打扮,每天分批分次地出去買。回京之前,那些杏花都塞了快滿滿一屋子。
他自己看了,都覺得自己有病。
可是沒辦法,誰讓沖自己笑了呢?還笑得那樣好看,眼睛同遠的燈火重疊,仿佛夕余暉里飛舞著的螢火蟲,麗而耀眼。
而那時,他也僅是被那一瞬的輝捕獲,鬼使神差地上前,問:“這枝杏花多錢?”
出口的聲音都是抖的。眼神左躲右閃,竟是到最后,都沒敢看。
天曉得,他當時鼓起了多大的勇氣,當初決定來盧龍賭一把,都不見得有這般英勇。得虧那時候旁邊沒有河,否則他真不知道自己倒影在水面的表,該有多麼狼狽。
說來也是可笑,刀口這麼多年,他竟被一個手無縛之力的小姑娘嚇這樣。
也是直到很后來,衛長庚才明白,原來那種想又收回手的覺,就喜歡。
至于究竟是什麼時候喜歡上的?
他自己也說不清楚。
只是聽到的聲音,他就會不自覺轉頭。結了新的好友,他會格外在意。尤其當那人還是個郎子,品貌雙全,家世也不錯,他能煩躁好幾天。能看到的日子,總是開心的;倘若見不著,他做自己的事,明明與無關,也會拐彎抹角地想到。
于旁人眼中,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瓜葛。
可在那些不為人知的沉默中,他的目早已擁抱的背影千千萬萬遍。
而等他意識到這些的時候,他已經舍不得、放不下。的鮮活,的靈,都是他心甘愿用一輩子去守護的至寶。
哪怕已經是別人的妻。
風從窗外吹來,案上的燭火搖了搖,發出細碎的“嗶啵”聲。
小姑娘似是被影晃到,了眼皮,睡得不甚踏實。
衛長庚側過,拿后背幫擋住源,抬起一只手,指背緩緩流連過臉頰,卻始終保持著那一點距離,不敢真正。
“阿蕪?”他輕輕喚了聲。
小姑娘似聽見了,砸吧著揚了起來,手臂本能地順著聲音的方向,攀上他脖頸。腦袋蹭著他頸窩,依賴又滿足,像貓找著了窩。
衛長庚笑了笑,眉眼下來,學著的作,也蹭了蹭面額。瓣翕,聲音忐忑又期待:“倘若我告訴你,我到底是誰,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我的氣?更不要怕我?”
“我會待你很好很好,比世間任何人都好。你想做什麼,便做什麼;想去哪里,我都帶你去,天涯海角都沒關系。哪怕你把天捅個窟窿,我也能幫你頂著,所以……”
他睫搭落下來,遮掩滿目落寞,聲音也泛起幾分委屈:“所以,你不要怕我,好不好?”
作者有話說:
今天曝某人的暗史!誰也逃不開真香定律~
無良作者:你打算什麼時候掉馬?大家想看你談。
星星哥抱馬甲瑟瑟發抖:我不掉馬也能談的。
這章依舊全員紅包呀,星星哥之所以星星哥,是因為“長庚”是一顆星星的名字。
由于12號要上千字收益榜,所以下章更新時間是9.12晚上23:00,我會盡量多更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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