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西幻]》第13章

麗大方,出手闊綽的主顧放在哪里都歡迎。

麗和財富,這兩項有一項過于充裕,卻會讓人不由恐懼。

商人沐浴在這種極端的下,強行穩住了理智:“當然,您想要什麼樣的?”

“不需要太奢華。”郎的發比綢緞還要亮,“也不要太亮眼。”

【您很悉這里?】

目送商人離開,艾斯特爾低著頭,彈了彈桌上的紅寶石:“我曾經也來過這里。”

明之,必有更深的黑暗,繁榮的王都之下,自然也有見不得的地方。這條位于貧民窟最深的黑街,遍布各種腥的“生意人”。比如說街角那座酒館,其實是一個殺手組織,你進去之后拿的酒,其實就是你支付否買命錢,酒越昂貴,錢數越大。

艾斯特爾記得自己和西澤爾的人頭曾經拍下一個恐怖的數目,這筆錢足以修好貧民窟的公路和公共通設施。

幕后下黑手的也實在是怕被順藤瓜揪出來后死得不明不白,著鼻子吃下這個大虧。

西澤爾拉著的手,他們來監修工程進度,小孩子躲在巷子里,看著兩個人,他們兩個沒有傳華貴麗的服飾,而是簡單耐臟的舊,西澤爾同負責工程的人說話,拿出一大包糖果,分給了一路上見到的所有小孩。

熱烈又溫含著笑,同來來往往的所有人打招呼,路邊懶洋洋的乞丐側過頭看出不帶惡意的笑容回應

的摯友剛剛談完,前一刻還嚴肅冷淡的臉在看見來的目時,舒展眉眼,那樣溫從容。

聽見了商人的聲音,將一個袋子放在了面前,被迫從回憶掙出的艾斯特爾接過服,湖藍的眼睛平靜看著對方:“三天后的同一時間,我會回到這里。”

侵占僅存的夜,艾斯特爾側過頭,出神幾秒后對著商人微笑:“是小孩子在唱歌。”

的臉龐清晰卻又遙遠,就像遠的歌聲一般。

商人看著,卻覺得那句話并非只是對他所說。而說完,也并沒有等他回答,轉便離開了。

最繁華的地方,自然流傳各種風言風語,貴族小姐飛來眼風,調笑間便不換了最近的報。

比如說,前幾日帝都拍賣會上那顆價值連城的紅寶石,還有帝都西北,那座半廢棄的莊園迎來了新的主人。

莊園的前主人是一位家道中落的老伯爵,這個沒有繼承人的老人在面對這樣一筆足以讓他無憂的財富,毫不猶豫賣出了這座承載家族記憶的莊園。

所謂的榮譽與尊嚴,在困窘的生活和即將預見的悲慘死亡面前都不值一提。反正他沒有任何孩子,自己死后爵位和財產都會被王室收繳,面對這個天降的黃金,他僅僅思考幾秒后,便做出了選擇。

至于那些暗地里嘲諷自己的貴族,老伯爵毫沒有放在心上,能夠從最底層爬到現在的位置,臉面對他來講只是一種隨時可以放在天平一側用來易的東西。

老伯爵站在莊園門口,耐心等待買下這座莊園的金主,出乎他意料的是,這位金主來的時間甚至比約定好的時刻還要早上半個小時。

在看見駕車的馬夫的臉時,伯爵臉上的笑容凝固住,直到頭上帶著珍珠發飾的郎走下車時,老伯爵那張臉上的皺紋才變深。

郎并沒有帶著紗帽,看起來也不過是青春貌的模樣,老伯爵也沒有想到,買下自己莊園的竟然只是一位年紀輕輕的

步伐輕盈,走路的姿勢優沉穩,說:“我們還要在這里站著嗎?”

紅寶石拍賣出的價格足以讓艾斯特爾在這寸金寸鐵的地方買下一座最接近王都中心的別墅,但黑街的商人也沒想到,這位出手闊綽的主顧要的竟然是這樣一座破敗許久的住宅。

商人自認為自己并沒有多良心這種東西,但他卻有一樣稱得上是屠龍之的殺——誠信。為了履行自己定下來的契約,只要是主顧的要求他挖出墓碑下的尸骨他也會做。

所以,就算艾斯特爾點名要了最貴的殺手做馬夫,在約定的那一天,殺手真的架著馬車,停在了艾斯特爾暫時歇腳的地方。

這位買下莊園的郎意外的謙和,老伯爵并不在乎的外貌,對于他來講外表是最不值得過于關注的東西,他更喜的是艾斯特爾看似冷淡,但其實溫和寬容的眼神。

在帝都這種扔個金幣都能砸中一堆黑心人的地方,遇見一個有有才心善的貴人,比你睡在貧民窟天降百萬產的概率還要低。

·只不過,看著對面的神,老伯爵思索片刻后開口:“尊敬的小姐,您是斯托克伯爵的遠親嗎?”

相當直白的試探,沒有辦法,因為在此刻,老伯爵后知后覺的發現——有一張與那位帝都玫瑰非常相似的臉。

但為什麼,他現在才發現這個事實?

毒辣至極,被仇家詛咒痛罵的老伯爵懊惱自己現在才發現,但一切都在的注視下化為釋然。

是啊,沒有辦法,畢竟,兩人的氣質談吐完全不一樣,呈現出的覺和印象自然也是天差地別,認錯了也是沒辦法的事

心底的那一點后悔,也便如銀鏡上的灰塵,輕輕拂去了。

殺手的腰上別著匕首,匕首上粹的毒藥。如果老伯爵繼續追問下去,他就會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劃破對方的嚨。

但老伯爵的惜命與識時務讓他不得不松開握住刀柄的手。

見慣了貴族那驕橫到愚蠢的做派的殺手,目送老伯爵離開后,忍不住對自己的雇主慨:“真是了不起的大人。”

艾斯特爾點點頭,識時務的確是一個了不起的本事,什麼時候低頭,低頭的同時還要拿好方寸和態度,為自己謀取些利益,這可不是一個學一學就能掌握的技能。

“我曾經接過一個單子。”

“……這好像不是我能聽的東西吧?”

殺手聳了聳肩:“沒關系,雇主都已經死了。”

莊園里空空,仆人要麼跟著老伯爵離開,要麼拿著遣散費和合約離開這里,尋找下一份工作。

殺手盯住頭上的珍珠發飾,那是商人和服一起贈送的,艾斯特爾順手便戴在頭上。他盯著看了許久,這次繼續說著里的故事。

封地上的一個大領主,在某天巡游后,搶回來一個花容月貌的,那個貌到什麼程度,大概就是足以讓騎士發誓為其而死后自刎在面前那種程度的貌。

大領主就像是中了神之箭一般拜倒在腳下,神魂顛倒般把自己的寶庫打開,只要是想要的,便會毫不猶豫送到面前。可領主忘了,自己早亡的夫人還留下一對兒

酒吧里買下了最貴一杯酒的男人把答案藏在了酒的名字中。

就為了這個名字,殺手不得不連夜離開王都,跑死了三匹好馬,懷著利刃和殺意,取走了對方的命。

領主的頭顱平放在桌子上,殺手干凈,拿走了領主兒子遞過來“皇家玫瑰”。

幾年后,殺手再聽見,便是繼承領主之位的兒子暴斃而亡的消息了。

艾斯特爾嘆了口氣:“不要玩這種文字游戲,雇主本沒有死吧?”

殺手不明所以般眨眼,他長了張娃娃臉,看起來也不過是比艾斯特爾大上幾歲罷了:“不啊,他的確死了。”

“死掉的是出錢的人,并不是雇主吧。”外表冷艷的拖住下,“付錢的人,和真正攛掇去殺死領主的。是兩個人吧。”

“你也很了不起啊。”

殺手很是嘆服:“這就是,老頭子口中不行千里也能斷案的本事嗎?”

“不,只是太明顯了。”

排除掉死去的人,誰是這里面最益的?

——自然是現在繼承爵位的領主兒,和被搶來的

“所以說,我才不能理解貴族這種尊嚴。”殺手碎碎叨叨的模樣顛覆了平民心里冷酷的印象:“如果一開始喜歡,為什麼不正式締結婚姻做自己的領主夫人,而是讓做一個見不得婦,青春歲月砸在一個足以做爺爺的老頭上,生出殺意也是正常的啦。”

“還要找借口說低賤,那為什麼還要讓做自己的婦?”

“還有那個,想殺了自己父親的男人,還想著把留在領地,明明最開始還……”

殺手實在是想不明白。

他想起自己穿過帷幔重重的城堡時,看見的兩個人,們都含著淚,眼里是一種野一般的神

那個時候他就知道,那個自以為勝利的男人,也會被撕碎。

“因為他們不把別人當人看啊。”艾斯特爾聲音輕松,的手握住刀柄,屋外的閃電映在刀:“不把別人當人看的人,其實自己也算不上人。”

的臉上是一種漠然厭倦的神:“想必含著淚的時候,心里面也只有暢快吧?”

“如果是你會怎麼做?”

艾斯特爾舉起匕首,殺手知道,這就是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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