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我們城主冷艷高貴》21|第21章
為了表示對男計先驅的尊敬, 葉孤城同意把倒在半路上的男人救到車上。
好吧, 并不是因為男計,葉孤城只是做了一個正派人士應該做的事, 萍水相逢,但卻不能見死不救,麗的人倒在他面前缺當做沒看見,可以說是避禍,但一個俊朗的年輕人倒在面前, 卻不可以袖手旁觀。
所謂的江湖道義, 大到為國為民,小到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憑借的是一腔熱忱,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互相信任,在這個還算淳樸的時代,很多人都愿意對眼前的失意人施以援手。
葉孤城的判斷并不錯, 這年輕人不是無緣無故倒在了半路上, 他了傷,傷得不輕, 一條刀口子橫在他背上, 砍得很深, 傷可見骨。
幫他理傷口的是嵐風, 別看葉孤城邊只帶兩個婢, 但們可以說得上是十八般武藝樣樣通。
嵐風常年在西域行走, 西域或許別的不行, 但是蠱毒為一絕,人都道醫毒不分家,可以為頂尖的醫,也可以為下毒的高手。
幫年輕人理傷口,毫沒有因為年輕男人□□上半而神有變,本已經超越這世界上絕大多數的男人,除了葉城主,沒有人能打破嵐風冷若冰霜的面。
包扎完畢,把手上的東西一收,將年輕人扔在休息的隔間,說是什麼一見鐘二江見傾心,那都是話本小說才有的故事節,哪個人會因為幫路上昏迷的男人包扎心?起碼嵐風不會,對來說這是任務,城主囑咐才做,城主不說,將人晾在大路中間都有可原。
葉孤城前腳才吩咐仆從救人,后腳就將其拋至腦后,他還在鉆研自己的珍珠生意,與江南花家的易很重要,需要他反復斟酌。
消息靈通點的人都知道,全天下最富有的人是霍休,全天下地產最多的是江南花家。
無論何年歲,土地都是絕對資源,在這年頭,江南花家的土地尚且沒有超前到搞房地產,與大部分地主一樣,他們的土地大多都開墾為農田用來耕種。
葉孤城想要買一個縣大小的土地,但那土地正好是屬于江南花家的,如果面積不大,位置偏僻還好說,偏偏這塊地方很大,也還算是適宜耕種的土地。
諸暨,葉孤城燦若寒星的眼鎖定在地圖上一小小的位置,在春秋戰國時,這里曾經是越王勾踐的復興之所,而在遙遠的未來,這里卻是華國最大的淡水珍珠養基地。
他既然想要搞珍珠養,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就不得借用先天優勢,選擇最為適宜的土壤。
或許在史書記載中,葉孤城不以劍仙之名留下痕跡,反倒是借珍珠養直事留名。
他的行為已經超前太多。
他希可以買下五萬畝左右的土地,并將其圈起,自一個莊園,如果他的珍珠養事業功,不得有人要來學一二,在他賺取足夠的利潤前,葉孤城可不希淡水珍珠價格提前暴跌。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雖然無法阻止,但可以將時間推后。
為此,他必須拿下一塊完整的,獨立的土地。
葉孤城沉默不語,他思考了很多,從太高懸空中,到夕西下,斷腸人不在天涯,掀開車窗的簾子,遠遠只能聽見牧的短笛聲。
嵐風再一次站到隔間面前,道:“城主,那人發熱了。”
說的自然是被他們半途撿回來的年輕人,如果不是葉孤城的命令,他或許已經死在那里也說不定。
葉孤城道:“找點好藥幫他熬,不行就聽天由命。”
他愿意半途將人撿起來,已是至仁至義,接下來不過是看他是否命不該絕。
說到底,這年頭,一場小小的風寒就能要人的命。
日落月升,已夜,再過個一時半刻,白云城的車隊就要停下休整。
目力出的健仆坐在馬車頭,遠遠地,竟然看見有人在道路上緩慢地行走,朝著他們所在的方向走過來。
好像是個老人,材矮小,背佝僂,因為距離遠,服上好似被蒙了一層霧,模模糊糊看不清,只道他的服破舊,與尋常貧苦人家差別不大。
他走到白云城的馬車前,臉上一派局促不安,囁嚅道:“老爺可給口水喝?”
趕車的暗中觀察,見只是一普通老者便暗自點點頭,施舍他一口水喝。
路上倒經常見到這種來去匆匆的行者,給口水喝也算不了什麼。
但是,老人的下一句話卻引起了他的警惕,他道:“老爺是從哪里來?”
看似尋常的對話,人卻說得戰戰兢兢,就仿佛強恐懼也要提問一般。
白云城的車隊氣派,尋常百姓見了,指不得以為是從哪里來的王公貴族,上前要水大多是因為水慘了,但接著攀談卻顯得沒頭沒尾,特別是老人家如此慌忙,細心的仆人一下子就發現了有什麼不對。
但他不聲,閉,就像個鋸的葫蘆,任憑老人問幾句也一聲不吭,那人也是個看慣人臉的,見趕車人一聲不吭,便知道他無意說話,便安靜下來加快了喝水的作。
但等水喝了一半,那老者卻又戰戰兢兢地問道:“老爺可是從京城來?”
趕車人心頭一凜,當時就覺得他們城主的行蹤暴了,但是面上卻不顯,還是一句話不說,就好像是一尊木頭,沒有一丁點兒活人的氣息。
老者走了,還是顧著拐杖,一瘸一拐的,但當他離趕車人的視線范圍,仆人就趕快將韁繩到伙伴手上,自己一腦兒地沖進車廂,對管事的朗月姑娘道:“城主的行蹤似乎被發現了。”
朗月臉一變道:“怎麼回事?”表很是莊嚴肅穆,白云城主的行蹤被泄,對他們來說簡直就是天塌下來的大事。
江湖揚名并不是一邊倒的好事,對白云城主來說,有多人敬他他,就有多人恨他想殺他。
且別說什麼沒有與葉孤城見面怎麼會對他恨之骨,他是打敗了曾經劍豪的高手,又得到了木道人“劍在我之上”的評語,是這兩點,就足夠有源源不斷的人來找他麻煩。
葉孤城選擇在這節骨眼上下江南也未免沒有避禍的意思,倒不是說他的實力不敵,就像是人可以無視蒼蠅,但當它一直在你耳邊嗡嗡嗡轉時也會煩得慌。
朗月聽完趕車人有理有據的敘述,已經相信了十十,能跟葉孤城出來,就算是在人才輩出的白云城,這幾個都是頂尖人,且別看在白云城主面前他就是一個趕車的,那雙手要是亮出來,懂行的人一看都會驚訝,怎麼練得這樣一雙鐵掌,比林寺專掌法的禿驢還要高深。
手掌在亮,竟閃現詭異的金屬澤。
他的手,是兇,是比刀劍更加可怕的兇。
朗月聽完趕車人的匯報,當機立斷便去找葉孤城,茲事大,還需告知城主一聲,以防可能會到來的夜間襲。
葉孤城一臉鎮定地聽敘述完道:“無妨。”
他臉冰冷如神祇,立于九霄之上,人間的一切煩擾都無法牽白云城主的思緒。
這已不是什麼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他帶來的一眾護衛兼婢,放在江湖上各個都是頂尖的高手,而他自己的劍也不是浪得虛名,而是實打實的武林巔峰。
不過是因為他名時間太晚,心懷叵測之徒還有所僥幸,以為自己能奈何他。
在絕對的實力面前,一切謀詭計都是紙老虎。
朗月星星眼:不愧是城主!
真是酷斃了帥呆了!
葉孤城:哼唧。
今天的白云城主也是360度無死角的完呢!
月黑風高殺人夜,明月被烏云遮蔽,大地一片漆黑。
高大的馬車靜立在地上,如同蟄伏的野。
人穿黑,與夜融為一,一個,兩個,三個。
黑暗之中,有很多人,一窩蜂地向馬車沖過去,消無聲息。
白云城的車隊有個特點,他們是不留人守夜的。
如果是聽說過葉孤城威名的刺客,指不定會因為他們反常的舉而愈加小心,畢竟,白云城主看上去實在是個謹慎的人。
但他們卻沒有躡手躡腳,在發現無人守夜時只是換了一個幸災樂禍的眼神,然后蜂擁而上。
手到馬車的墻壁上,也不知道到了什麼機關,忽然有幾道寒芒閃過。
連最后的痛呼都沒發出,便被箭枝穿了嚨,沉重的軀倒在地上,發出一聲悶響。
第一波箭雨過,刺客已經倒了一大半,剩下的就算沒有死,也了重傷。
,將夜行服的布料浸,人上,有刺鼻的腥味。
還活著的人面面相覷,這和說好的不一樣,而且他們本無法判斷,箭上是否有毒。
撤!
領頭人打個手勢,他是這群人中武力最高之輩,尚未與藏在暗的敵人打照面,就已經損傷過半,打不下去。
他們應該先離開,再從長計議。
但荒郊野外,也并非他們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刺客行敏捷不錯,但負重傷讓他們的速度減半,而馬車中的人也并非等閑之輩。
一雙手,從黑暗中悄然無聲地探出,手指筆直,不白,但卻意外地泛著金屬的澤,如果細細打量,便發現人手的紋路與的痕跡都從手心消失殆盡,比起人的手,它更像是武。
手掌在了領頭刺客的膛上,沒人知道他是怎麼做的,仿佛在上口的瞬間,那人便氣息一窒,接著角綻放出花。
已是沒了氣息。
其余人此刻還沒發現他們的頭已經死了,見他忽然不出聲便道:“現在就撤?”
他這一發聲,便了黑夜中的靶子,來人以掌并拳,往他膛上一錘,四五肋骨凹陷,刺客發出一聲凄厲的慘。
好強的力道,好重的拳!
聲劃破夜空,預示一面倒屠殺的開始,了重傷的人摒棄傷口的痛,手持劍或者其他武,虎視眈眈,他們并不知道敵人在何,只能更加警惕。
敵人在暗,他們在明,原本的局勢竟然掉了個。
這里沒有亮,無燈,無星,無月。
只有肅殺。
“轟隆——”
沉重如小山一般的軀倒下,與地面接的瞬間發出轟響,冷汗順著臉的廓緩緩下,人越來越了。
忽然,如鷹隼般的眼捕捉到了一閃而逝的人影,不由分說掄起手上的刀就朝人影閃過的方向砍去。
頭,咕嚕嚕地落在地上,一連串噴濺的花灑在泥土中。
這不是敵人的,是自己人的。
敵人的頭,是砍不盡的。
夜晚的幽靈還在刺客間穿梭,每一次出現,就帶走一條人命,心中的恐懼終于吞噬了勇氣,不愿再與恐怖的幽靈待下去,撒就跑。
他們要跑到亮,將黑暗的原野甩在后。
見刺客倉皇逃走,殺人的幽靈也不追,他又回到馬車上,好像一尊一不的石頭雕像,再一看臉,赫然是沉默寡言的趕車人。
被葉城主帶出來的這些人,各個都很有本事。
此刻,刺客在倉皇逃竄,他們看見了森林,烏云已散,和的月落在黃土地上,對他們來說,便如同生還的希,眼前的一切都變得可起來。
死里逃生的人,總是能到生命的與壯闊。
跑在最前面的人腳步猛然一頓,遠,有一白得發亮的影,看不真切,但的角,比月亮還要潔白,子,比楊柳還要窈窕。
這樣的深夜,這樣的荒野,怎麼會有一個穿白的窈窕人?
上一秒,人還站在樹林邊,但下一秒,便來到他們旁,腳尖在地上點幾下,起落間將距離小至無。
好俊的輕功,仿佛仙下凡。
人的臉也很,與窈窕的材一樣,充滿了人的風韻,但那張臉,卻因為嚴肅與冷酷而出奇妙的莊嚴寶相,恍惚間,刺客似乎見有冷芒劃過。
是劍,鋒利的劍,從他的脖子上劃過,珠停留在劍刃上,遲遲不肯滾落。
兩個人,竟將一大群刺客殺得片甲不留。
心懷叵測之輩,不留活口。
朗月將劍上的滴甩落,鋒利的刃再度鞘,上車,車廂漆黑一片,但除了半路救上來的傷員,沒有人是睡著的。
朗月道:“一共二十七個刺客,已經全部理完畢。”
葉孤城道:“好。”
他又道:“什麼來路?”
朗月道:“不知。”
并非江湖中聲名遠揚的刺客組織,武功不高,武也名不見經傳。
想到這,朗月不屑地笑了,才這點功夫就敢來刺殺他們城主,委實不知天高地厚。
葉孤城經歷過刺殺嗎?當然經歷過,這世上從來都不缺有虎狼之心者,在他劍尚未大之時,確實經歷過幾次還算危機的刺殺,但每一次都能逢兇化吉,又兼之他邊的護衛各個手不凡,想要傷到白云城主,真是難事。
竟然派實力低微者來,略有點看不起他們。
葉孤城也不表態,只道:“保持警惕。”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這只是第一波。
如果他們的報真的泄,接下來的則需要應對源源不斷的刺客。
來一個殺一個,來兩個殺一雙,這有什麼好說的。
他忽然又想到了上午在道路間莫名出現的人,兩件事相配合,自然說明了一件事。
葉城主的行蹤,早已暴。
葉孤城道:“傳信給江南花家。”
他冷冷道:“告訴他們,行蹤暴了。”
朗月道:“是。”
一只的鴿子,借著月的掩護力扇翅膀,飛向花家。
葉孤城他們走的道雖然偏僻,但并非見不到人,甚至來往的都是較大的車隊,按照白云城主的規矩,只負責收殮直接死在手下的人,刺客,他都是不管的,就任憑暴尸荒野,死在那里,就待在那里。
現在天氣不涼快,也不暖和,等到兩日后有商隊再次經過,尸便已經開始腐爛,到都充斥著一種腐的臭味。
車隊的負責人問道這味,道:“停下。”他走南闖北多年,什麼仗勢沒見過,從聞到味開始,就知道有什麼不對勁的。
讓手下的伙計到巡查,果不其然,才一柱香的功夫便發現倒在草叢邊上的尸,看那模樣已經死了一日有余。
跑得更遠的伙計巡視回來道:“森林邊上也有幾人。”
足足二十七個人,足足二十七尸!
領頭人眉頭鎖,他直覺這不是一件小事。
搖搖晃晃的馬車,搖搖晃晃的人。
被扔在馬車上的年輕人睫微,眼睛終于睜開了一條。
葉孤城人也負責的,每天都讓嵐風一天三次地來上藥,還擔心傷員死了熬了粥或者湯直接幫他灌下去,雖然作是魯了點沒錯,但是效可人。
大概是因為年紀輕也壯實,明明第一天高燒都要死了,竟然給生生地了過來,愣是沒出事。
他先翻了個,牽扯到背上的傷口,普通人定然會疼得齜牙咧,但他卻還板著一張臉過分年輕卻嚴肅的臉,抬頭,看車廂的天花板,下的褥子,終于有了活著的實。
笑意從他眼中一閃而逝,眼底卻有霾。
果然他命不該絕!
年輕人善于藏自己的脾氣,這是因為經年的歷練所致,但任何一個以為自己定然會死掉的人在死里逃生之后,總是會暫時地放縱自己。
他的腦筋很好,所以幾個呼吸間便分析出了自己的現狀,應該是被人救了,而且救他的人財力雄厚。
他發現,自己下可不是什麼褥子,而是大塊大塊的狼皮毯,這狼皮毯也不是為了他躺得舒服才鋪設的,而是本來就遍布車廂的每一個角落。
其實馬車主人還吝嗇,雖然幫他治療傷口,卻吝嗇于多給他添一床被褥。
他想,自己現在被救起來了,那得想個方法聯系到跟他出來的人才行,在危及的況下走散,跟著他的人肯定變了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團團轉。
不僅僅是為了他,也是為了他們自己,自己失蹤了,那些人也要跟著沒命。
年輕人在暗袋里索,上了悉的小竹竿,他的眉頭一松,很好,幫他治療傷口的人沒翻過他的口袋。
他倒不擔心葉孤城等人起壞心,因為年輕人知道,如果他們真的有壞心,自己早就死了。
將竹管打開,有一只細細小小的蟲飛出來。
如此脆弱的小生命竟然能在閉的管道中活這麼多天,簡直就是個奇跡。
“千日醉”,蟲子的名,意思他能一醉千日,被關在閉空間中像是死了,但是等他甫一接到和空氣,卻又立刻活了。
年輕人手上的蟲子經過特殊訓練,他不僅能蟄伏千日,還能尋找到與自己匹配的母蟲,即使兩者之間相隔十萬八千里。
小蟲晃晃悠悠從車廂門里出去,又走車窗離開,它有確定的目的地。
無論是嵐風、朗月還是趕車人都沒有發現蟲子的痕跡,現在的天,本就已經到了蟲出沒的時候,還有誰會因為有蟲從眼前飛過而大干戈?
年輕人站起來,只要他一,背上的傷口就牽扯得痛,但與他傷時相比,已經太好太好。
他不急著出去,而是相看周圍陳設,白云城主的車架,即使是空隔間,設施都是頂好的,但男人卻分毫不驚訝,仿佛他已經看過世上的一切珍寶。
他年輕而俊,因為傷痛,臉格外蒼白,但眼中卻常含審視,眉目間自帶一威嚴。
定是大家子弟。
他所居室外是供仆人休息的場所,此刻正逢趕車人休息,他見年輕人走出來,一句話不說,沉著臉閃出房間。
沒有談的。
年輕人:???
這是什麼套路?
年輕人很能沉得住氣,雖然好像被一仆從晾在原地,但他卻沒有多做表示,只是制住自己的脾氣,不聲地打量四周,卻發現仆從所居住的屋子,竟然比他剛才那間還要好些。
他以為男人去管事,看他抱經風吹日曬的黝黑皮,便知只是個地位不太高的仆人。
讓男人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等來的竟然不是一個中年發福的管事,而是一位很的姑娘。
一瞬間,男人的臉變得有些奇怪,他自所讀為圣賢之書,所聽是滿耳朵的“之乎者也”“唯子乃小人難養也”。
明重儒,輕,在街上行走的只有下層婦,風塵子,閨閣小姐哪怕出門都必須以小轎遮掩,像這樣直接大大方方地出現在一個男人的面前,在青年人所到的教育中是不允許的。
江湖人。
年輕人算是心機深沉之輩,心中種種思緒并不表現在臉上,對朗月恭恭敬敬作揖道:“姑娘。”
他眼角掃過腰間的劍,以及可以判斷出來是婢的服,上好的布料,但是主人家與婢的服裝樣式還是有很大區別,他猜這姑娘或許是管事一類的人。
有荒唐之意打心底升起,誰家的管事,竟然是個未出閣的姑娘。
朗月上下掃視男人一樣,即使看出他通氣派也并不驚訝,甚至連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朗月道:“你若傷好,就直接離開。”
這話可以說是非常不客氣了!
年輕人的臉皮又一漂移,心說自己到底是在什麼地方,怎麼都不按常理出牌的。
所幸他心堅定,并不為朗月話所,也沒有臉皮薄直接要求下馬車,開玩笑,他傷都沒有好,這時候走人不是等死嗎?
起碼要等到仆從來找他才行啊。
所以他道:“我現在傷重,估計還要打擾一段時間。”他或許想要將姿態放低,但因為眉眼中不一般的氣象,怎麼說話怎麼別扭,朗月靜靜看他,面上不顯,心中卻已經有些猜疑。
朗月道:“你是想留下來?”
年輕人道:“是。”
朗月道:“這我做不了主,需要向主人請示。”
是個聰明且謹慎的人,城主這稱呼太有辨識度,在不知底的年輕人面前可不能說出來。
年輕人點頭表示理解,他道:“鄙人姓司單名一個霄字,如果可以,希能親自向主人家道謝。”
朗月還是冷冷道:“我需要過問主人。”語畢,便又指間點地,飄走了。
白云城的人哪怕別的不行,輕功一定是不差的。
司霄自小武師傅教導,哪怕別的不行,眼卻一定不差,朗月腳上的功夫打一個照面就能判斷一二,心中怪異更加濃重,手指卻還很穩。
以他的大見識,大鎮定,世間有人能敵,喜怒不驚于,早已融骨髓中。
趕車人再度出現,用一雙鷹隼似的眸子靜靜地盯著他,靜若子若兔,說的就是他,一聲不吭地蹲在角落里,但那眼神卻直讓人心底發寒。
就好像司霄有什麼異,他就會立刻出手一樣。
被火熱的目盯著,司霄卻像個看不見的瞎子,不厚的服都要被視線穿,他卻沒有任何表示,不過是走進容一人仰躺的隔間,盤坐下。
他坐姿端正,眼睛微合,通氣派,竟然不比白云城主更。
那是久居上位才會有的氣勢,無論他表現得有多親和,都逃不過習武之人的眼睛。
葉孤城聽完朗月的話,淡淡道:“他是說,他想留下來養傷?”
朗月回道:“是。”
葉孤城沉,他道:“你覺得,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朗月道:“久居上位之人,怕是家子弟。”
葉孤城道:“何以見得。”
朗月道:“當他見我時,眼中有驚訝之一閃而過。”
江湖人不大拘男小界,知名俠更是數不勝數,容貌與智商并的人更是能將江湖豪杰甩得團團轉,有這些珠玉在前,江湖人對子的態度可是比正統教育出生的酸儒好太多。
司霄絕對想不到,只打一個照面的功夫,他的老底就被平日看不起的人掏了個干凈。
葉孤城道:“你看他武功如何。”
朗月道:“不清楚。”
葉孤城奇道:“不清楚?”
他清楚邊婢的眼力,卻想不到,們也有看不人的一天。
朗月道:“那人的氣派見識絕對不同于凡人。”
葉孤城道:“哦?”
朗月見過的人很多,即使在江湖上名聲不顯,但有名的江湖對戰卻是一場不落,為的就是培養出的眼力,是在培養婢一世上,葉孤城就堪稱是煞費苦心。
朗月道:“我觀此人氣勢,怕是比那些有名的大俠還要高上許多,能夠躋江湖十大高手之列。”
葉孤城了然道:“但他卻從未在江湖上出現過。”
朗月又不說話,的所思所想,已被城主盡數道出。
葉孤城陷沉思,郎月的見識,已很有人能超過,沒見過的江湖人,這世界上幾乎不存在。
一個見識眼界遠超常人,但卻從未在江湖上出現過的青年,聽起來有點意思。
他道:“帶他來見我。”
既然手下的王牌婢都無法判斷來路,那自然要讓他親自看看。
自稱司霄的年輕人還在盤打坐,像在冥想。
已經很有人用這方法提升武功,因為太耗費時間,每一秒都是對靈魂的打磨。
保留靜室,冥想,只有頂尖的劍客才會不斷打磨自己的道。
朗月像一抹幽靈,飄到年輕人前,道:“跟我來。”
命令的語調,在年輕人的前半生中經常聽見,但現在,已經很有人對他這麼說話,從他眉宇間的威嚴便可看出一二。
忽然聽朗月說,他也不惱,反倒是順從地站起來,道:“好。”
他也想見見,此間的主人究竟是什麼樣子。
他猜,那一定是個非常有才華,并且充滿驚世駭俗思想的人。
馬車很大,都修繕得致,司霄在朗月的帶領下四走,卻發現自己之前所看見的本算不上是什麼。
主人的房間更致,也更華貴,門未開,便能想象到其中的神工意匠。
他聽旁人道:“城主。”
城主?
將此稱呼在心中反復咀嚼,雖然在家,卻并非不通江湖事務,進來京城傳得沸沸揚揚的故事他也聽說過一二,如若談到城主二字,所能聯想到的也就那一位了。
葉孤城道:“進來。”
聲音清冷,如冰下流水。
司霄一頓,心道,聲音不錯。
朗月恭敬道:“是。”
語畢,一推門,終于進了葉城主的臥房。
很安靜的一間屋,還很整潔,劍放在架上,杯中只有白水,唯一的點綴是桌上的一小捧鮮花。
白云城主對花花草草沒有特殊的喜,但也不排斥婢在屋中放上一捧生機盎然的花,他其實是個很熱生活的人,只要是熱生活的人,便不會對鮮花綠葉排斥。
司霄直勾勾地看葉孤城,腦海中難得一片空白。
白云城主,人也很好看。
他自己也是個俊朗的青年,年輕卻有氣勢,很討人喜歡,又惹們敬畏,但葉孤城,確實完全不同的類型。
為他平生所見之唯一。
司霄忽然道:“黃河遠上白云間,一片孤城萬仞山,葉城主的名字可出自這句詩?”已是道出葉孤□□字。
葉孤城沉聲道:“不錯。”
他道:“這還是我最喜歡的詩句。”
京城曾有人錯過葉城主與江如畫之間的驚世之戰,聽說白云城主一劍之姿后卻又不由地心,纏著看過他人的朋友問道:“白云城主葉孤城,是怎樣一個人。”
他朋友喝一口酒道:“白云城主,是你絕對不會認錯的人。”
詢問者丈二和尚不著頭腦,并不知道朋友在說什麼鬼話。
朋友將酒杯放下道:“只要他靜靜地站在那里,就絕不會認錯。”
因為這世界上,沒有第二個葉孤城。
有匪君子,充耳琇瑩,會弁如星。
耳邊并未良玉,冠上也無寶石鑲嵌,但見白云城主,縈繞在司霄腦海中的卻只有淇奧中并不出名的詩句。
一切言語都顯得蒼白而無力,唯一映腦海中的只有他那雙燦若寒星的眼眸。
葉孤城見自稱司霄的年輕人面目威嚴,毫不知他心中所震撼有多大,斟酌道:“司,臣司事于外者;霄,雨霓也。”
“此名何解?”
年輕人道:“不過云雨而已,比不得白云城主天外飛仙之姿。”
他說話時表很嚴肅,很正經,上的威嚴之氣幾乎要噴薄而出,讓葉孤城越發高看他幾分。
葉孤城:這一定不是個普通人啊,要認真對待嗯!
司霄:他在看我,他一直在看我!!!
他猴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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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前,蘇年是醫院的拼命三娘,外科一把手;穿越后,她變成戚卿苒,是人人唾棄的花癡病秧子。本只想好好養好這具破身體,誰知莫名發現自帶金手指,腦子里有一部醫書寶典。
8.18 11271此夜長情
冬城人人都說孟鶴行秉節持重,光風霽月,待人接物溫和守禮,從不逾矩。向他示愛的名媛如過江之鯉,卻沒見他對誰動過心,被好友戲謔青燈古佛與他最為相配。但沒人知道,孟家二樓的書房掛滿了一個女子的素描,孟鶴行常常駐足於此,一待就是幾個小時。孟氏集團繼承人隱婚的消息爆出來那天,有人看見,在酒吧斑斕的燈光中,平日清冷自持的孟鶴行一身戾氣,將一女子按在懷裏,掐著她的下巴狠狠地親了上去。——孟鶴行第一次見到司隱,是她被司家找回來那天。他撐著樓梯扶手,漫不經心地俯身向下看,正好對上司隱望過來的眸子,毫無波瀾的眼神,似蘊藏著皚皚冬雪。他微頷首,表麵風平浪靜,心裏卻在無聲模仿“司隱”這兩個字的發音。後來,孟鶴行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將司隱欺負慘了之後,聽她斷斷續續的呼吸,拇指摩挲著她的眼角,在她耳邊繾綣般地一聲聲叫著“影影”。——約定好的兩年之期一到,司隱將打印好的離婚協議寄到孟鶴行公司。當天夜晚,她剛到家,就被沙發上坐著的人影嚇了一跳。夜色朦朧中,唯有孟鶴行指間那一抹紅在慢慢褪色,他冷笑一聲,將煙摁滅,起身拽過她的手腕將她抵在牆上,咬牙切齒地在她耳邊吐出幾個字:“離婚?除非我死了。”
8 2047九千歲他百媚千嬌
(瘋批反派真太監×貓妖小皇后) (救贖文主感情線,男主純惡人不洗,女主沒心沒肺知道這是話本子世界,很廢路人,較血腥,大家注意排雷) 他曾是活在地獄的鬼,是骯臟泥里的蛆,是面目可憎行尸走肉的一具殺戮機器。 她給他帶來了體溫,帶來了名為滿足,開心,想念這樣屬于人的溫暖情感。 ——所以,謝謝你,帶我回到這人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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