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我們城主冷艷高貴》26|第26章
小樓不大, 不高, 不金碧輝煌,卻很。
葉孤城走花滿樓的小樓, 淡雅的花香撲面而來,不濃郁,卻自有一生機。
環顧四周,有竹編的椅子,打磨的木桌, 能照到的地方放有幾盆舒展枝葉的花草, 喜的植與古琴一起被放置于屋。
桌上有半杯未喝完的茶,走近, 似乎還殘留裊裊茶香。
男人的尸已經被搬走,停放在一口不厚不薄的棺材中,花家的人是萬萬不能讓這種東西留著污了七公子的眼睛,尸停在三里外的棺材鋪。
葉孤城走到古琴前, 停下腳步, 他做了個常人意想不到的舉,彎下腰, 撿起地上散落的一顆糖炒栗子。
葉孤城冷聲道:“嵐風。”
白婢從他后閃出道:“是。”
以兩指起糖炒栗子, 在葉孤城看不見的角度, 一臉的誠惶誠恐, 心底恨不得扇自己十個八個掌, 城主千金之軀, 竟然彎腰撿起地上的糖炒栗子, 上面有多粒灰塵,嵐風想都不敢想,只能埋怨自己的反應不夠快,沒有先城主一步將穢拾起。
簡直就是核炸級別的重大失誤。
葉孤城倒沒發現嵐風心中的自責之,他視線掃過周圍,一個角落都不放過。
沒有打斗的痕跡,每一盆花都在它應該在的位置。
所以,忽然出現的男人的尸,以及地上的糖炒栗子是怎麼一回事兒?
嵐風嗅嗅糖炒栗子道:“不是。”
葉孤城不聲道:“哦?”
嵐風的毒同醫一般高明,能夠辨認九百六十一種毒、藥,每一種都能說出名號,效果,分等等一系列諸如此類的信息,徒手畫其模樣更是不在話下,整個人就是一本活的藥典。
的鼻子比狗都要靈敏,再淡的味道聞一聞就能知道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嵐風道:“毒不一樣。”
葉孤城道:“哪里不一樣。”
嵐風道:“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一顆能毒死三十個人。”
葉孤城道:“這顆難道不能毒死三十個人?”
嵐風道:“它不僅僅能毒死三十個人,還能毒死三百個人。”
葉孤城眉頭不,就好像他們所談論的并不是見封的毒、藥。
嵐風又道:“我認識的毒、藥有九百六十一種,但在這九百六十一種,這種毒的毒也能排進前五。”
葉孤城道:“一顆糖炒栗子就能殺死三百個人,卻只能排進前五?”
嵐風道:“因為它作為毒、藥,并不十分合格。”
此種毒有特殊的氣味,即使這種氣味很輕,很淺,卻足夠有心之人發現。
葉孤城點點頭道:“那你看什麼人可以弄到這種毒、藥。”
嵐風道:“不知,只不過能弄到這種毒、藥的人一定很有錢,也一定很有權。”
世界上有錢又有權的人能有多?
葉孤城先想到了霍休,他本應該是最有資格下毒的人,但白云城主思來想去,也不覺得這位干瘦且明的老人會無端將他也卷事態中,因為沒有人會想主招惹一位頂尖劍客。
所以,他又想了很多人,他們每一個人都似乎很有機,又很有權勢。
葉孤城淡淡道:“若那人有心模仿熊姥姥,應該會用一樣的毒。”
嵐風道:“是這樣沒錯。”
能毒死三百人的毒、藥比能毒死三十人的毒、藥價格要高出太多。
葉孤城得出了一個結論,有人要引他出來。
想必,當伙計算計熊姥姥時,也有一伙人在暗中打量他們的行。
那伙人的輕功一定很高明,不僅輕功高明,還總是做些私的活計,否則,以他邊下屬的敏銳程度,不會發現不了那些人。
葉孤城眼中有彩劃過,說不定,藏在暗之人就是之前派刺客才追殺他的幕后黑手。
邏輯很正確,就是猜得全錯了。
等等!葉孤城忽然面皮一,當然沒有讓嵐風看見,否則他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完城主形象就要破功了。
要是他沒有記錯的話,自稱司霄的小青年是皇帝?
等等等等,刺客一波一波絡繹不絕地來找他也是從救了莫名其妙的小青年之后吧?
想到這,被坑了三個大字狠狠地砸在葉城主的頭上,一瞬間,他的面鐵青,活像是棺材中爬出來的僵尸。
當然,就算是僵尸,葉城主都是最帥的那一。
葉孤城心不好,語氣自然也是冷冷的,對嵐風道:“吩咐下去,讓人尋找熊姥姥的蹤跡。”
嵐風心中一悚,但上卻還是直接應聲道:“是。”
只要是葉孤城的要求,都會不打折扣地完,至于以自意志來質疑城主的決定,一個合格的迷妹絕對不會這麼做。
城主殺人放火,也只會在旁邊幫忙著毀尸滅跡。
葉孤城心道,既然對方如此大張旗鼓地要吊他出來,他為何不應戰?
白云城主,是一個非常驕傲的人。
葉孤城最后說了一句話,他道:“帶我去西六巷的棺材鋪。”
西六巷的棺材鋪,停著被糖炒栗子毒死的倒霉鬼。
多自古空余恨,往事如煙不堪提。
如果不是朗月眼力絕佳,絕對認不出躺在棺材中缺了半個鼻子,一只眼睛的男人是曾經的玉面郎君柳余恨。
棺材沒有封口,因為給他收尸的人知道,一定會有人來認這尸。
朗月纖細而白皙的手搭在棺材板上,這并不是一口很厚的棺材,但也絕非尋常子抬手便可將棺材板掀開,想要抬起棺材板,起碼需要兩個八尺高的大漢一起用力,才能將其移開一個小。
但朗月不是尋常子,是白云城主座下的仙人,所以手輕飄飄地一抬,那棺材板便被掀起,比浮在天上的云朵更輕。
棺材鋪的學徒癡癡地看著朗月,他一生中,從未見過如此的子,就如同云端上走下來的仙子。
學徒忽然意識到,森的棺材鋪,棺材中的死人與麗的仙子時如此地不相配,他想開口讓姑娘離開,想要呵斥旁的男人竟然帶這樣麗的子進污穢之地,但等到他抬頭看清白男人的全貌時,卻如同啞了的公,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朗月的表很冷,無論是尋常人還是不尋常人,都不會喜歡看一尸,而且是一快要腐爛的,毀容的尸,但眼中卻沒有劃過一一毫的厭惡,只是靜靜打量這尸。
看一個俊俏的男人,也是這幅表。
對朗月來說這是世界上只有兩種人,白云城主葉孤城獨占一種,剩下的,無論是男人人老人小孩,還是死人活人,通通都占一種。
他們在朗月眼中都是相同的。
先把男人殘缺的臉印在心中,然后將其打碎無數的碎片,以破碎的五同記憶中的一張張臉進行對比。
就這一手功夫,行走江湖,定能為比大智大通更了不起的人。
朗月道:“城主,是柳余恨。”
葉孤城早已認出了此人是誰,因為他毀容毀得太有創造,就算葉孤城想要裝傻,也裝不起來,但他卻不能表現出自己認識柳余恨,因為白云城主并沒有見過昔日的玉面郎君。
他只是道:“可是昔日的玉面郎君。”
朗月道:“是。”
葉孤城道:“我聽聞他長相不是這樣。”
朗月道:“我半年前見他,還不是此狀貌。”
一切變故,都發生在半年之間。
兩人一起看向柳余恨,葉孤城知道,他已經想死很久了,在古龍的世界中,一個人想死是沒有任何理由的,就如同他想活著一般,只是生理需求的一部分。
柳余恨,原本應該是一個想死,卻一直死不了的人。
葉孤城道:“你看,死的是真的柳余恨還是假的柳余恨。”
朗月聞言,竟然想手去撕尸的臉皮,哪怕最高明的易容,只要手能撕扯臉皮,便能判斷出他的容貌屬不屬于自己。
棺材鋪的學徒愣在原地,竟不知道是該阻止平生所見的麗人,還是該訓斥他邊的男人。
讓邊的子撕扯死人的臉,不是男人做的事。
葉孤城是一個男人,所以,他不會真讓朗月撕扯柳余恨的臉,他道:“罷了,這人的臉是真的。”
朗月到一半的手,驀然停下。
兩人又在端詳對方殘缺的臉,雖然他很想死,但真死了,卻一點都不快樂,他的眼睛是閉上的,但卻不是自己給閉上的,葉孤城凝視他,能看出刻在他臉上的恐懼,悔恨,以及對生命的。
如果是為了心的人而死,他一定不會是如此表。
葉孤城心道,柳余恨是突然死的,而且并沒有死得其所。
他是被人殺死的。
上飛燕最近的運氣一直很差。
原本是一個人生順遂的人,因為聰明,麗,狠毒,又會點武功。
這樣的人往往能過的很好,武功并不是們的第一武,一個麗而聰明的子,總是不需要自己手,們可以俘獲一大批比自己武功更高的男人,以編織網,使其賣命。
只要的手段夠高明,便能欺騙哪怕世界上最明最自信的男人。
他會認為上飛燕對任何一個人都是逢場作戲,只有對自己的才是真摯的。
是一個值得被的人。
但從某一天開始,無往不利的上飛燕卻壁了,首先試圖用最老套的方法見到白云城主。
不得不承認,一個方法如果足夠古老,絕對是因為它足夠有效,倒在路邊傷的子雖然可疑,但只要足夠年輕,足夠漂亮,便總能激起男人的惻之心。
想到第一次的失利,便忍不住咬牙切齒,對一個很的人來說,這已稱得上是侮辱,那趕車的不是男人,白云城主也不是男人!
原本很自信,因為的貌,也因為江湖上約定俗的規矩,就算是鐵了心不想管閑事的陸小,在看見一個貌的人倒在半路上時也會施以援手,即使人后連綴著無窮無盡的麻煩,但昏迷與容貌,本就是這人的天然武。
本以為葉孤城會親自下來看,就算不親自下來,也應該施舍一包傷藥,將藏在道路旁的草叢中,那樣,上飛燕便可以“幽幽轉醒”,用比初生小鹿更加水潤的大眼睛看向幫助的人。
哪怕是個人,也無法抵擋的眼神。
但是!但是!
想到這,上飛燕更加用力以牙齒咬紅,但卻小心翼翼,沒讓紅被咬破,紅潤的能讓更加惹人憐惜,但若上面有齒痕,則會讓男人產生不太好的聯想。
這不是上飛燕想要的。
深吸好幾口氣,等澎湃的平息才道:“柳余恨去哪里了?”
蕭秋雨癡癡地盯著,聽到這句話,眼中的著迷之也沒有收斂,他道:“不知。”
九公子的速度太快了,唯一見過柳余恨尸的,只有花家的伙計,以及棺材鋪子里的人,葉孤城與朗月是除了當事人之外唯一看過的。
柳余恨的尸,本就是給葉孤城看的,那是餌。
上飛燕眼中含幾愁苦,心中卻已將蕭秋雨罵得狗淋頭,你不知,你怎麼什麼都不知,既然什麼都不知,我又要你何用!
但這些話能想想,卻萬萬不能說出來,在蕭秋雨眼中,本就絕的子因為眼中的神采多添了幾分愁思,頗有些弱柳扶風之姿。
上飛燕了睫道:“在我心中最重要的便是你,但柳余恨好歹也為我做了很多事,在此關頭突然失蹤,我也心中難安。”
蕭秋雨道:“我知你。”
是會讓人盲目的,這世界上怕是沒有比更加強力的濾鏡,上飛燕這樣一個狠毒的人在蕭秋雨眼中卻比初生的小鹿還要單純,還要善良。
上飛燕又在心中暗罵,需要的這不是這一句簡短的我懂你,既然懂,就快點去找柳余恨啊!
柳余恨雖然毀容了,但卻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他死心塌地地跟著上飛燕,也并非無緣無故,而是人心積慮接近對方后所得到的結果。
這樣一個在計劃中能起到大用的男人在眼皮子底下失蹤了,驕傲的上飛燕怎麼會允許?
心中藏著一說不清道不明的恐懼,因為上飛燕知道,柳余恨對自己忠心耿耿,并非是別人說兩句話挑撥離間就能帶走的,而他自己,上飛燕往東走,他絕對不
會往西走,恨不得把自己的頭割下來拴在上飛燕的子上。
這樣一個男人,是絕對不會棄上飛燕而走的。
所以,他一定遇見了什麼事,一件讓江湖一流高手柳余恨都無法的事。
這件事的幕后主使人是誰,他的目的又是什麼,他是不是,也知道金鵬王朝寶藏的?
夜晚,燈昏暗,燭臺上的兩節蠟燭,只剩最后一小段。
眼明手快的婢及時換上了新的蠟燭,昏暗的房間,再一次變得亮。
葉孤城端坐墊上,雙眼微合,似在小憩,但誰都知道,他是房間中最清明最不可能睡著的人。
他在等,在等人給他傳遞來消息。
輕盈的腳步聲。
只要是人,便會有腳步聲,在這樣靜的夜,哪怕是針落土地,都能聽見回響,更不要說是一個大活人腳步聲。
葉孤城的眼睜開,很亮。
來人道:“城主。”
葉孤城道:“查到沒有。”
來人道:“沒有。”他聲音一頓,“熊姥姥就好像從世上消失了。”
葉孤城道:“沒有消失,只是還沒有到出現的時候。”
他很清楚,有人在吊著自己,只有在恰當的時間,才會再一次偽裝熊姥姥出現,今夜沒有出來,就證明還沒到時候。
葉孤城又道:“還打聽到什麼事。”
來人道:“打聽到陸小與花滿樓在哪里。”
他陸小不陸大俠,而陸小,因為白云城的人如同他們城主一樣也很驕傲,雖然名聲不顯,但就實力來看,在江湖上也是見的高手,這樣的高手,是不會輕易稱呼別人為大俠的。
葉孤城道:“可是從萬梅山莊而來?”
來人道:“是。”
他又道:“我還聽說,陸小請西門吹雪出來,是為了讓他去殺人。”
也不知道來人的消息怎麼會如此靈通,西門吹雪出門出得無聲無息,但現在,竟然連目的都被他清了一半,只能說白云城的報工作做得是相當好。
葉孤城笑了,如同天邊的遠山,黃河遠上白云間,他就算是笑,都好像飄忽在云端。
葉孤城道:“這個世界上,能讓西門吹雪出手殺的,只有五個人。”
他自己算一個,霍休算一個,峨眉派的獨孤一鶴也算一個。
蘇卿走在青石板路上,手上拿著一本書。
他現在不是峨眉派的三英四秀,不是讓人敬仰的蘇二俠,而是珠寶氣閣的客人,年卻滿腹經綸的學究。
他讀過書,不僅讀過,還讀得很好,考過秀才,對經綸野史都非常悉。
他也很喜歡讀書,僅次于練劍,所以,即使偽裝一個年的學究也能偽裝得很好。
但他多多是有點憾的,因為蘇卿是一個文弱的學究,所以注定手不能握劍。
一個手不握劍的人,怎麼會去特意看白云城主?
峨眉派的三英四秀,各個練一手好劍法,而蘇英更是獨孤一鶴喜歡的小弟子,他有天分,又很勤,心中還有執著。
對劍的執著。
江湖排名,他并不低于嵩郭適,既然對方都能為了道而挑戰白云城主,為什麼他不可以?
他正走在去珠寶氣閣的路上,珠寶氣閣的霍總管邀他去吃飯,像霍天青的人,無論是論江湖排位還是他的賺錢功夫,任何人都不應該拒絕他,蘇卿只是一個年輕的學究,自然也不會拒絕。
他走在路上,想飯桌間應該談論什麼樣的趣聞,不想,卻在半路生生停下了腳步。
他看見了一雙靴,一雙白的靴,很有男人會穿這種的靴上路,因為白實在是太不耐臟了一些。
隨便到些什麼,便會被塵土染黑,比起本就是黑的靴面,白的靴面上有一塊贓污,才更加惡心些。
但他眼前的這雙靴卻不一樣,非常得白,非常得干凈,且別說是泥土的痕跡,就連一點點灰塵都看不見。
此人的輕功一定很好!
江湖上有些規矩是共同的,腳步越輕,輕功越好,此人走在地上,腳步輕得揚不起塵土,他的功夫,也一定是萬里挑一。
蘇卿還沒見到人的全貌,冷汗就浸中,他知道,這人一定是來找自己的,要不然怎麼會恰好停在他的面前。
“蘇英。”
聲音清冷,如潺潺流水。
蘇英不說話,裝作沒事人一樣走過去,他知道,此時不能應,更不能辯解,一旦他有什麼過激表現,對方定能一把將他認出來。
“蘇卿。”
他掛在臉上若無其事的笑容終于消失了,蘇英絕對不知道,他剛才笑得有多僵,有多難看,簡直像是棺材里刨出來的尸。
蘇英頭也不回道:“閣下找我何事?”
他想不到的是,對方且不說找他何事,反倒是說能將他分辨出來的原因。
那人冷冷道:“你知道為何我道你是蘇英?”
蘇英臉皮都要掛不住了,難看得。
他差點咆哮出聲,你能認出我,不是因為本來就看過我嗎?
不是他自夸,峨眉派的三英四秀還有名氣,雖不在江南發展,但只要是江湖上的人,鮮有沒聽說過他名號的。
蘇英最大的失策就是到現在都沒有抬頭看白人的臉。
他道:“閣下請指教。”
對方既然已經認出他,再辯解便沒有什麼意義,為了裝學究,蘇英上并沒有帶劍,但是武功到了他的層次,摘葉皆可為刃。
雖不及西門吹雪多矣,但他再練20年劍,難保不能與劍神一戰。
來人道:“你是街上唯一一個沒看我的人。”
蘇英:哈?
頂著一張難看至極的臉,他猛然抬頭,本意是看前人究竟是長什麼樣才能如此大言不慚,他倒想知道,人究竟有多俊俏才能引得街上所有男人人老人小孩兒駐足。
從聲音便可知眼前是一男人,又不是什麼絕代佳人,他哪來的自信。
蘇英:……
他道:“葉、葉、葉城主!”臉漲得通紅,說話也語無倫次,看他的模樣,或許是為了自己剛才齷齪的思想而到愧疚,或者是因為看見了心中的偶像而連話都說不清?
葉孤城心中到了一滿意,他的魅力相當非凡,世界上就沒有看見葉孤城能夠不駐足的人。
男人、人、來人、小孩兒都一樣。
所以,沒有關注葉孤城的臉而關注他的腳的蘇英就顯得格外顯眼。
嘖,江湖人的通病,比起男人的值更在乎他的武功。
葉孤城淡淡點頭。
他一點都不好奇為什麼蘇英會認識他,葉孤城敢說不管對方有沒有看過他,現在,但凡是個學劍的絕對知道葉孤城長什麼樣子,這年頭的畫像技可高超,他曾經眼尖地看見手下懷里出一個尖尖角,經探查,發現正是他手持劍的畫像。
雖然比不上素描寫實,但卻足夠傳神。
蘇英深吸一口氣,將心中的激之收斂,他道:“葉城主找我有何事。”
葉孤城淡淡道:“救你的命。”
他又道:“還有獨孤一鶴的命。”
葉孤城不是一個被的人。
他找熊姥姥對方不現,難不他就沒有后招不?
他當時就冷笑幾聲,當他心不佳時,就連笑容中都有說不出的譏誚之意。
不管幕后之人是誰,既然死得是柳余恨,那與上飛燕與金鵬王朝就一定不了關系。
手持黑子,“啪”得一聲拍在棋盤上。
破局的招數,他多得是。
九公子坐在黑暗之中。
他道:“有作嗎?”
下屬就是他肚里的蛔蟲,立馬接道:“有,他派人去調查。”
這便是葉孤城最大的劣勢,他在明,宮九在暗,他甚至不知道是誰在對他手,也不知道對方懷有什麼樣的目的。
如果葉孤城知道宮九只是想看看他的劍,不知道會不會一劍直接將他捅個對穿。
九公子的行,本就沒有什麼規律,他是一個非常,非常奇怪的人。
九公子道:“什麼都沒有被查出來。”
不用下屬說,他就知道結果。
下屬道:“是。”
九公子興致缺缺,他忽然覺得葉孤城或許沒有那麼特殊,沒有那麼有趣,因為他的行自己也可以猜到。
他要的是刺激,更大,更多的刺激。
九公子道:“葉城主現在在做什麼。”
下屬道:“不知。”
九公子沉聲道:“不知?”
他的表還是冷酷而自負,仿佛世間沒有什麼能讓九公子搖,即便再湊近他,看他眼底的神,也不會看出他與平時有什麼與眾不同。
但心中卻產生了一種,連他自己都找不到緣由的興。
九公子忽然道:“他在躲你們。”
說躲字可能不太恰當,只不過葉孤城已經注意到了有人在盯著他,如果一個高手有心要避人眼目,那他能找到一千種一萬種的方法。
葉孤城只是選擇了其中一種。
九公子道:“去找他,不,等等。”他眼中忽然閃過一奇異的,心里陡然冒出奇思妙想。
九公子道:“我去找他。”
以葉孤城的輕功,如果他刻意躲一個人,那誰都找不到他。
夜已深,但遠遠沒到打更的時刻。
在這古老的城市中,燈火通明,無論走到哪里,都有吃酒買宵夜的地方。
現在雖然還是春天,但已經能看見夏天的影子。
夏天的江南,是很熱鬧的。
但在鬧市之中,永遠有冷冰冰的人,他們的臉冷冰冰的,說話聲冷冰冰的,就連行間都不帶一活人的氣息。
這些人活著,卻又死了,因為他們的一舉一都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別人。
大于世,當司霄是皇帝時,他只能坐在朝廷上,但現在他是司霄,不是皇帝,所以便在市井小民之中。
魏子云跟在司霄后,寸步不離,警惕地盯著周圍,看他眼神,都有些神經兮兮了。
自從皇帝傷之后,他腦中的弦便繃著,輕輕一撥,便會草木皆兵。
皇帝邊的人換了一批又一批,只有魏子云還跟在他的后,或許是皇帝欣賞他的警惕心,又或者是上帶有江湖人特有的率直。
最重要的一點事,魏子云知道無數的。
司霄道:“我聽說,獨孤一鶴已經到了江南?”
魏子云道:“是。”
聽說,聽說,無論是在朝廷還是江湖,這個詞出現的頻率都同樣得高,你永遠無法弄清他們聽說的途徑,因為這世上總有一些神通廣大,并且愿意販賣消息的人。
年紀輕輕就能坐穩龍椅,一旦他的腦回路與江湖人接軌,那世上便沒有什麼事能夠瞞得過司霄。
包舉宇,并吞八荒。
司霄緩緩道:“你說,他是來找誰?”
魏子云噤若寒蟬,他知道,皇帝這時并沒有在尋求他的答案。
果然,司霄又道:“是上木,還是嚴立本?”
無論是哪個,似乎都與他沒有關系。
小皇帝的目的一開始就很明確,他想要錢,能夠把空虛國庫一次全部充滿的錢。
有道是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但既然坐了,總要做出一番績來。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比起在局中破案的陸小,他要更加清楚獨占了金鵬王朝財寶的人到底是誰。
誰最有錢,那就是誰。
他也能猜到,這個很有錢的人,在圖謀他錢財的人出現時,到底會做些什麼。
司霄沉聲道:“去找獨孤一鶴。”
他現在還不能死。
獨孤一鶴:???
仿佛了人人都想咬一口的香餑餑。
鳳女媚天下
重生而回,夏梓晗才發現,自己上輩子過的有多窩囊和愚蠢,被渣男欺騙,被繼母哄騙,還被繼妹搶走未婚夫,自己最後卻落得一個身敗名裂,嫁賭鬼又毀容的下場。 重生歸來,夏梓晗只有三個願望,一,做個天下最有錢的貴女,二,讓所有害過她的人,全都得到應有的報應,三,再嫁得一只金龜婿,生幾只小包子,過著夫妻恩愛琴瑟和鳴幸福生活。 為了實現這三個願望,夏梓晗努力強大自己,開鋪子,學武功,賺銀子,閑暇時間還不忘記虐虐繼母繼妹渣男什麼的,把前世他們欠她的債,十倍百倍的一一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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