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叭叭——”
對面那輛車按了幾下車喇叭。
趙舒放棄再去追趕夜君博,便主地往后退車。
一直退出了這條小巷,才有地方給調轉車頭,把車子停靠在路邊,從副駕座上拿過自己的包,從包里面拿出手機,便打電話給歐煜。
歐煜不是夜君博,他很快就接聽了的電話。
快到讓趙舒懷疑歐煜一直在等著接的電話似的。
“趙舒,怎麼了?要不要一起吃飯?我過去接你。”
歐煜的話里明顯有著愉悅。
雖說趙舒對他的死對頭還沒有死心,但肯主找他,他就很開心。
相信,總有一天,趙舒會放棄夜君博,選擇和他在一起的。
他,才最適合趙舒。
他能給趙舒想要的幸福。
夜君博不正常,他肯定是有病,所以快三十歲了還沒有喜歡的人,趙舒想爬他的床,他都沒有反應,還因此疏遠趙舒。
歐煜想,要是趙舒肯爬他的床,他絕對不會拒絕的,只會興異常。
“我……”
歐煜話里的熱,讓趙舒有點不好意思。
讓歐煜幫那個忙,是否對不起歐煜?
“趙舒,是不是有事想請我幫忙?”
歐煜不笨,猜到了趙舒打電話給他,不是想約他吃飯,而是有事請他幫忙。
趙舒總是這樣,需要用到他的時候,才會主一點,用不著他的時候,對他就沒有那麼熱了。
歐煜心有點塞,不過轉念一想,至趙舒遇到困難時,第一個想到的便是他,說明他在趙舒心里也是有著很重要的位置的。
“歐,我們一起吃頓飯吧,那天我回來時,你請我吃飯,幫我接風洗塵了,現在我緩過來了,理應請你吃飯。”
歐煜眉開眼笑的,“行,你現在哪里,我去接你。”
“不用,你在你們家的酒店等著我就行,我開著車出來,我自己開車過去。”
決定吃飯的時候,再和歐煜提這件事。
心里還有點奢,希能在酒店里遇到夜君博和那個小人。
哦,是想多了。
和歐煜要去a市大酒店吃飯,那是歐家的產業,夜君博怎麼可能會去a市大酒店消費。
宸集團旗下有好幾家五星級酒店呢。
夜君博也不需要到a市大酒店。
“行,你開車小心點。”
歐煜叮囑了幾句。
結束了通話后,趙舒深吸幾口氣,努力抑自己的怒火,然后又掏出小鏡子,對著小鏡子補妝。
補好妝容后,又從包里拿出一只紅的錦盒,盒子里面放著一條項鏈,是剛回國那天,歐煜幫接風洗塵后,送給的。
要去見歐煜,還是求他幫忙,總要討他歡心的。
趙舒摘下了自己脖子上的那條項鏈,然后把歐煜送給的那條項鏈戴上去。
送給夜君博的領帶和手表,夜君博都不要,正好送給歐煜。
歐煜才不像夜君博那樣冷酷無,只要是送的,哪怕東西不值錢,歐煜都會當寶貝珍藏。
有一次,去歐家做客,無意中進了歐煜的房門,在他的床頭柜的屜里看到好幾本冊子,冊子里面裝的不是相片,而是往年送給歐煜的畫作,都是失敗的畫作。
畫得很功的畫作,都是送給夜君博和君家人的,夜君博年齡小的時候,大家還是單純的玩伴,還會收下送給他的畫作。
等到他們年紀漸長,懂得男之后,送什麼東西給夜君博,他都不再收。
不僅如此,以前送給夜君博的禮,在夜君博那里都找不到了,問他,他說扔了。
把氣得半死。
不像歐煜,送草,歐煜都會做草的標本,收藏起來。
有那麼一瞬間,趙舒想放棄夜君博,選擇歐煜。
想到夜君博始終把歐煜在老二的位置上,在a市,君家的地位也在歐煜之上,嫁人,就要嫁最優秀的那個。
君家大這個位置,非要不可!
剛涌起對歐煜的那點愧疚,又被趙舒了下去。
……
慕晴和夜君博去的是一家快餐店,夫妻倆把車停在店門口,慕晴一邊帶著他進去一邊說道:“君博哥,這家餐廳的飯菜好吃的,我平時經常來這里吃飯。”
又打趣夜君博:“君博哥,你是個高級白領,還跟我來這種小地方吃飯,辱沒了你的份。”
夜君博輕點一下的額,說道:“別把你君博哥說得高高在上的,其實我也是個打工人,很純粹的打工人。”
他是宸集團的當家人不錯,但宸集團并不是他一個人的,而是屬于君氏家族的,只是他這個當家人得到的會多一點而已。
撇開宸集團當家人這個份,夜君博還是好幾家公司的老總,那幾家公司都是他自己創建的,與宸集團無關,屬于他的個人事業。
也是他當初想證明一下自己離了宸集團,是否能靠自己撐起一片藍天。
事實證明,他頭頂上的那片藍天被他撐得很高很藍很寬。
“君博哥,你在宸集團的職位是什麼?他們都你夜總的。”
慕晴隨口問道。
常來這里用餐,慕晴跟老板夫妻倆很悉了,進門看到老板娘,便笑著跟老板娘打了聲招呼,對老板娘說道:“老樣子,不過量要多一點,我今天請客吃飯。”
“行,量保證夠!”
老板娘看到夜君博的那一瞬間,饒是人到中年,是兩個孩子的媽了,還是被夜君博的俊朗驚艷到。
打趣著慕晴:“慕晴,這是你的男朋友嗎?帥的小伙子。”
西裝革覆的,一看就是個功人士。
慕晴相親功了吧?
還是,現在才在相親?
慕晴說要請客吃飯……
“是我男朋友。”
沒想到慕晴大大方方地承認。
老板娘笑:“眼不錯。”
湊到慕晴的耳邊,小聲說道:“慕晴,這個男人瞧得好的,你可得珍惜,別錯過了哦,還有,你要看牢點,他長得太好看了。”
紅禍水,男人太帥了也是禍水。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一朝穿越成傻妞,廚房茅房傻傻分不清。幸有爹孃疼愛,四位兄長百般嗬護成長。笑她目不識丁癡傻愚頑?一朝驚天地,袖手弄風雲。從此商界多了個不世出的奇才!說她軟弱可欺任意拿捏?上有護短狂老爹撐腰,下有妹控兄長為她收拾善後。權傾朝野號稱天下第一美色的輔助親王,更是化身寵妻狂魔,讓她橫著走!某天在金子堆裡數錢數的正歡慕容明珠,被一雙大手覆上「王妃,今晚我們……」「一邊去,別妨礙我數錢」「……」
前世。 她將他的的偏執寵愛當成扭曲的囚籠,一心想要逃跑。 直至陸霆驍為她擋槍而死的一刻,她才幡然醒悟。 原來他真的愛她入骨。 重生歸來。 她發誓要將寵愛儘數歸還。 對待他人,她又冷又颯。 對待陸爺,她又甜又撩。 頂級財閥大佬陸爺,手段狠戾,喜怒無常。 婚後,卻對一人偏寵無度。 “隻要你乖乖的,什麼都給你。” “命呢?” “給。”
她是上京上層圈子裡”惡跡斑斑“的裴家大女兒。 為了救弟弟,她只好妥協,替同父異母的妹妹頂罪。 為了報復,她睡了墨氏總裁。 可沒想到,這一睡就睡出了一個孩子。 兩年後。 “要我把孩子給你養,也不是不可以,嫁給我!” “……” “嫁給我,以後我跟你結婚後,就算對你做什麼事,也是天經地義的,比如——家庭暴力。” “……” 可是沒想到,結婚之後,他睡她成癮,寵她成災。 她怒,”你這個騙子!“ 他挑眉,”我對你的暴力,只是在床上。“
她是與他沒有血緣的孤女,喚他小叔,卻被他視為掌中之物。他是權門繼承人,京市呼風喚雨的太子爺,卻為她布下天羅地網,步步為營。十年前她踏入陸家的那一刻起,一生已被鎖定。她被人欺凌想要報復,他不動聲色的縱容她復仇。她從小無依,想要寵愛,他編織愛網,任其在網中沉淪。卻沒想到,有朝一日,掌中物脫離了掌控她愛的人卻是別人!他化身惡魔,逼近她“溫寧,你敢愛別人?”溫寧不敢直視他“你是我名義上的小叔,我不敢愛你。”他步步緊逼“是不想還是不敢?”———后來,夜色沉淪下,京圈太子爺圈著懷里的珍寶,猩紅著雙眼,偏執又無措的央求她,“寧寧,別不愛我。”
陸江仙熬夜猝死,殘魂卻附在了一面滿是裂痕的青灰色銅鏡上,飄落到了浩瀚無垠的修仙世界。 兇險難測的大黎山,眉尺河旁小小的村落,一個小家族拾到了這枚鏡子,於是傳仙道授仙法,開啓波瀾壯闊的新時代。 (家族修仙,不聖母,種田,無系統,羣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