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提瓦特魔神日記》第10章 曾經

馬克休斯今天做了新的菜,因為對外探索穩定進行著,所以歸離集現在多了許多以前沒有的食

簡單一些的如同蘑菇,甜甜花,金魚草,薄荷樹莓等——還有松茸,不知道哪兒掏的鳥蛋,打的野豬,鳥禽等。

盛起來了,大家的也是眼可見的康健強大起來了。

連帶著嘉禾的臉蛋都圓了兩圈。

我的最深,比起剛來時,歸離集有些低沉的氛圍,現在的人類們全部都斗志昂揚,氣神和之前完全不一樣了。

對了,這里的話,就不得不提到一些在對外探索時,保護拯救了許多遇到不可抵擋危險的人的幾位仙人還有諸多不知何時到來、聽命于拉克斯的諸位夜叉了。

無論是仙人,還是夜叉,他們大都實力強勁,通曉諸多仙法。但是我覺得奇怪的是,明明在決定向外探索之前,從未見過他們——不只是我,歸終和馬克休斯都不知道。

但是需要力量的時候,拉克斯卻不知道從哪里把他們找來了。

“有何奇怪?在拉克斯定居歸離集之前,他一直在提瓦特大陸上旅行,我們就是在那時候認識的。作為朋友,在他需要的時候來到他的邊,也是那時與他定下的契約。”仙人中的一位有著鶴的外型,橙紅羽翼和棕眼瞳的仙人是這樣對我說的。

“不過我們也不會久留,時候到了,自然也會里去了。”

他們對人類并無特殊的,總是斬殺魔后就會迅速離去。

只會和偶爾遇上的我、還有歸終、馬克休斯說幾句話。

“那他的朋友還真多啊。”那時的我說。

除了我們這些魔神,還囊括了仙人,夜叉這些長生種。而且關系看起來都好,拉克斯某種程度上來說,說不定人氣很高!

吃過早飯之后,我去找了嘉禾。現在的我的樣子,一定能把嚇一跳。

而我并不知道,在我離開之后,剩下坐著的魔神之間的氣氛就變得僵起來。或者說,是歸終單方面嚴肅的盯著拉克斯。

拉克斯終于察覺了不對勁了:“……歸終?”為什麼那樣看著他?

馬克休斯也察覺了,他左看看右看看:“發生了什麼嗎?歸終,難道拉克斯做什麼惹你生氣了?”

“這需要問他了。”歸終抿,還是開口問了。“鐘離——你是不是……”

“是不是喜歡重霄。”還是問出了口,嚴肅又認真。

拉克斯怔然。“為什麼這麼問?”他對重霄…他對重霄自然不是那樣……不是那樣……?

“你看重霄的眼神,是不會錯的。”溫,又克制的將那份珍惜藏在眼底。歸終慢慢說道,舉例證據。“而且,你既然知道和我們相似,并非,又怎還會做出——與之共寢多時一事?新生的魔神不在乎男之分,難道鐘離你活了數千年,還不知道嗎?”

“之前重霄帶著嘉禾出去,你也一直跟著們。你是如此不放心的格嗎?還是說因為對象是重霄?的實力封印瑪斯的時候已經展現了吧,是完全足以讓我們放心的力量。”

“你有發現嗎?只要在場,你的視線總是跟著重霄打轉。”

說著說著,歸終心中還是多了些酸。但是將它藏得很好,神還是那麼嚴肅正經,看不出一搖。

馬克休斯鎮住了:“什麼?”他舌頭都大了起來,他平時總是關注食,關注民眾的生活,這個消息對他來說刺激有點大了。

“真的嗎拉克斯?”然后下一秒,這位掌火的魔神就好奇的八卦起來了,茸茸的臉上的紅暈甚至都擴大了幾分。

“你真的喜歡小重霄嗎?”

“重點不是喜歡重霄,而是喜歡還是孩子模樣的重霄!”歸終嚴肅糾正。“難道鐘離你——喜歡的類型就是孩子嗎?”

說到最后,歸終已經在考慮自己要是對他手勝算有幾分了。

拉克斯抬手眉心:“……先聽我說一個故事吧。”也正好給他時間,整理有些混的想法心心緒。

**

大概,兩千三百多年前,拉克斯誕生不久。那時的他尚且弱小,行走在提瓦特大陸之上,偶爾會因為遇上不敵的魔神而敗走。

他的運氣不錯,至每次都活了下來。

也是在一次失敗的戰斗之中,在他逃走之前,他被人——或者說,被魔神救了下來。

對方自天而來,如同隕石一般墜擊而下,一線金閃過,剛才還氣勢洶洶的魔神就被劈砍了兩截,連慘都來不及發出,就化作了元素消散。

“哈,不堪一擊。”清脆的聲不屑道,然后,自煙塵中走出的人背向他出了手。“喂,你沒事吧?”

煙塵散去,而隨之映眼簾的聲音主人的那張臉,也刻拉克斯的記憶之中,經久不滅。

救了他的是一位模樣的魔神,紅的長發微微卷起,束高馬尾垂落,因為彎腰的落,發尾從拉克斯面前掃過,有一種太曬過后暖融融的味道。穿著紅的上疊的領口上有紅的寶石,腰間是點綴了紅的甲胄,雙修長有力,赤足踩在地面上,指甲尖銳。

大概是因為背的緣故,拉克斯覺得的眼睛好亮,金的如同太寶石一般的眼瞳,其中倒映出他有些狼狽的模樣。

拉克斯抓住了的手,借力站了起來,神還有些怔愣:“……沒事,謝謝你。”他要略微抬頭,才能看到的眼睛,拉克斯這才發現,自己要比對方矮一些。

“我拉克斯,你是?”

紅發金眸的挑眉,然后猝不及防的湊近,鼻尖差點就到他的:“真名?真是大膽的魔神。”

笑道,眼里卻沒有笑意。

“不怕被其它比你強大的魔神拘使嗎?”

肩膀被按住,施加上來的力氣很大,拉克斯一下就被摁倒。而罪魁禍首雙分開跪在他腰側,一手按著他的肩膀,一手搭在他額頭上,將零散的額發捊上去,近,金眸對上了他的眼睛。

那漂亮的紅長發垂落在他臉側,

“不怕嗎?”眼也不眨的盯著他,又問道。

“如果是你的話。”鬼使神差的,拉克斯盯著那雙太眼眸說道。他從上,不到敵意或者惡意,所以,如果是的話……沒關系。

如同火焰一般奪目耀眼的太魔神。

“……重霄。我重霄,我給你取個假名吧。”上的魔神拉開距離起,如此說道,看他的表如同看傻瓜一樣。“免得你被人拘走了,如此傻瓜的魔神,要是了,會變一大憾事吧?”

拉克斯乖巧的看著,點了點頭:“好啊。”

的魔神——不,重霄干脆坐在了他的肚子上,很輕,一副苦思冥想的表:“唔…鐘離?怎麼樣?我之前看到有人類制作一種做鐘的東西,每次當有野來襲的時候,他們就撞響大鐘,而震耳的聲音就會驅退野。離,希災厄不會降臨到你的頭上,永遠遠離你。”

拉克斯不太懂,但是他聽懂了重霄對他的祝福。于是他點頭應下,對認真地保證。“好,那我就是鐘離了。”

“記住就好——在你足夠強大之前,就使用這個名字吧。鐘離。”

**

“之后又發生了許多的事…重霄逝去了。但是,尚且有一線生機,我將帶回了我誕生的地心深,直至兩千三百多年后,也就是不久之前,再次化形誕生。”

拉克斯的記憶很好,直到現在回想,他也清晰的記得那段時間的每一幕。重霄第一次見他時的模樣,還有后來第一次出的溫笑容,教導他武技是兇的表,還有細心的關照。

后來,他找到適合自己的武,是□□。使用單手劍的重霄還悶悶不樂的許久,說教給他的劍不就白費了嗎?

于是他耗費了一段時間,將劍改為槍切磋了一次,的心才好起來了。

在一起的每一點時拉克斯都記得。即使是最后的悲傷地回憶,在看到如今的的模樣,也沒有那麼難過了。

歸終說他喜歡重霄。

拉克斯不懂什麼是喜歡,但是…

和重霄待在一起,即使什麼都不做,也很開心。但是和說話,被靠近,被的話,心會很愉快。

但是或許是因為以前,所以不由自主的保護過頭,總是想時時刻刻的看著,把放在安全的地方。

是我的…我非常在乎的人。甚至于我的很多喜好,習慣,都是的影響。如今涅槃重生,我自然應護一生無虞。”

歸終沒想到會聽到這樣的故事……然后想起了一件事。“那個寫著你名字的牌子?”那是偶然遇到拉克斯拿在手心挲,好奇問了才知道他還有鐘離這個名字的契機。而不久之后,歸離集起名的時候,也是提出的取名[歸離]。

“是重霄做了贈予我的,說是怕我忘記了這個名字,又將真名說出來了。”拉克斯解釋道。對于他而言,無論是拉克斯,還是鐘離,都是他認可的名字。

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是用鐘離這個名字行走在外,認識的友人們也都用這個名字稱呼他,所以他對于歸終一直他鐘離接良好。

“這樣啊……”歸終松了口氣。

怎麼說呢…雖然失落于拉克斯很早的時候已經有了喜歡的人,但是,他不是那種喜歡的變-態真是太好了!

“我明白了。”歸終沉聲說道。“祝愿你們幸福。”

拉克斯看著離開的背影,又一次的沉默了。然后他看向馬克休斯:“你也是這樣認為嗎?我對重霄的,是喜歡?”

他心底約有所察覺,卻不能確認。并非是不能接自己有這樣的,而是因為實在是太悉了,即使過去兩千多年,他對重霄也沒有生疏的覺。或許正是因為如此,反而看不太清楚。

馬克休斯可不懂這些,但是既然歸終都這樣說了,他撓了撓臉頰:“是的吧。”

于是拉克斯恍然大悟。

“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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