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中的家主大人》第2章 第二章

滿京城去尋一個神出鬼沒的案犯很難,但若是用餌吊案犯上鉤,卻要容易許多。

他們要的是小伎,那便給他們小伎。

京城樂坊不,衙門里登記在冊的伎有數萬人,要請個小伎不是難事,紅館就有幾個天天閑著沒事干的。

但問題是,把小伎請來了,要不要以實相告?

告訴了,會不會嚇暈?

不告訴,真出了什麼事,又怎麼對得起人家?

再說伎們弱弱,出事時連逃跑都來不及,也著實危險了些。

為坊主,元墨第一個到心疼,于是提議道:“咱們找個男的扮伎,不單能當餌,還能幫著擒住兇手。”

葉守川抬頭,把目投向院中的捕快們。

他們正在練,寬了上,系著子,一個個膀大腰圓,虎背熊腰,呼呼喝喝,聲勢驚人。

呃……要他們去扮伎,著實有些強人所難。

趙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遠,二爺不就合適?年紀不大,形不壯,重點是,長得還好看。”

后四個字不摻一點假。元墨今年十八歲,春風催柳的年紀,每一寸發著玉,一對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下的清溪。

元墨遲疑了一下。

原因無他,怕被紅姑打死。

不過再一想,確實是最好的人選——哪里用扮?本來就是的!

“好,我來!”

“不行。”葉守川皺眉,“太危險了……”

“別忘了,我可是金刀龍王的弟子!”

“就你那兩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來啊,比試比試!來!”

比試什麼的,當然是不會有。從小到大,面對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釁,葉守川從來都只是后退而已,臉上永遠帶著三分無奈三分縱容的溫暖笑容。

黃伯燉的蹄膀又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紙包好一塊,團一團,然后塞進服。

塞了兩團之后,前的襟十分圓潤地飽滿起來了。

門外,元寶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撿回來的一條黃狗,原名大黃,黃伯是蘇州人,整日介喚作“大王”,遂得名。

這一人一狗趴在門邊,人是雪白滾壯,狗是油,一點都看不出紅館已經窮得快揭不開鍋的樣子,用一種照鏡子般的姿勢對著盤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嗚嗚嗚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寶:“阿墨,你在干什麼啊?桌上那是什麼?”

蹄膀啊!客人不點就不可能出現紅館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還是過年的時候呢!

元寶整顆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會兒才注意到元墨的服好像有點不對。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驚。

他哇一聲慘起來:“阿墨你為什麼要穿這樣?紅姑會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大雪天,流落街頭的元墨和元寶在巷子里險些凍死,是紅姑把他們兩個撿回了紅館,給他們飯吃,給他們服穿。

他們兩個都覺得,紅姑就是戲臺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們就是仙,紅館就是天宮。

紅姑夜里常抱著酒壇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對什麼事都蠻不在乎,從來不發脾氣——除了那一次。

那時,元墨和元寶剛進紅館不久,兩個人養了一陣,生了點,變得白生生的,玉雪可

姑娘們閑來無聊,把他們當玩偶娃娃,打扮了小姑娘,還送到紅姑面前,想逗紅姑樂一樂。

紅姑原沒什麼,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著發笑,然后不知是誰說了一句:“我們阿墨可真是個人胚子,若是個孩子,準定能當花魁!”

紅姑不知為何,然變

元墨到現在還記得紅姑的笑容迅速僵,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奇怪的神,像驚恐,又像憤怒。

紅姑在害怕。

元墨還沒弄明白紅姑為什麼生氣,就被紅姑按在上揍了個結實,揍完又揍元寶,還生生把兩人了一整天。

所有姑娘都被關屋里閉門思過,同樣著。

一整天對元墨和元寶來說不過是家常便飯,可兩人卻嚇得膽戰心驚,痛哭流涕。

后來元墨去給紅姑認錯,撲到紅姑懷里,抱著紅姑大哭:“紅姑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穿小子了,再也不了!”

紅姑沒有像往常那樣哄,而是抓著的肩,盯著的眼睛,一字一字告訴:“要是讓人發現你是孩子,你就從紅館滾出去,永遠也別想再回來了,知道嗎?”

元墨含著眼淚,乖乖點頭。

離開溫暖的、芬芳的、有熱菜熱飯的紅館,重新去街頭巷尾撿別人的剩菜剩飯、為半只饅頭和別人打得頭破流?

不,打死也不!

紅館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地方,永永遠遠都不要離開!

元寶對那頓打的印象顯然也是刻骨銘心,著急地催促元墨掉這招打的子。

“噓,紅姑昨晚上喝了一夜,這會兒還沒醒呢。”元墨道,“趁還沒發現,我要去把茉莉找回來!”

元寶一聽,頓時安心了,一臉羨慕地著元墨的襟:“我也要去找茉莉。”

元墨到哪里,他就到哪里,元墨做什麼,他就做什麼,這簡直是天經地義的事。

于是夜幕降臨之后,兩名小伎就扭著腰肢上街了。

兩個穿著時下樂坊中最流行的荷裳,臉上涂著厚厚的著濃濃的胭脂,一路扭著腰往京城最繁華的街上逛過去。

元寶逛得十分幽怨,一來隨時擔心紅姑會出現,二來扭著腰走路實在太難了,三來——他的服里并沒有塞上蹄膀!

恨!

元墨卻是很滿意,元寶雪白滾壯,前竟然能勒出一道深深的壑,能讓家里的伎們都自慚不如,明顯暴著可以充分昭示出他倆的份,活就是小樂坊里沒怎麼見過世面的小伎。

蹄膀雖說是讓元墨平坦的膛變得圓潤,但更重要的作用,是為了留下氣味。

此時在他們后的人群里,葉守川和捕快們正牽著大王暗暗跟隨,有蹄膀在,天涯海角大王定然是矢志不移,永遠不會追丟他們。

一切已經就緒,就等那惡徒冒頭。

可一個多時辰過去,元墨腰都快扭斷了,也沒有發現什麼異樣。

倒是生出了一憐惜之——往日里總嫌家里的姑娘們好吃懶做,不肯用心招攬客人,現在才知道,是把腰扭得這般風生水起,已經很不容易。

四月初的天氣,不冷不熱,最是舒服。

大央沒有宵,老老好像都出來了,人來人往,熙熙攘攘,賣聲、攬客聲、招呼聲、說話、嬉笑聲……把向來繁華的清涼坊裝點得熱鬧非凡。

元墨和元寶實在扭不了,就在一家賣通草花簪的攤子邊停下來,借著挑花簪歇歇腳。

“小娘子,我家祖上三代都是做通草花的,祖傳的手藝!”

攤主見生意上門,便賣力地招攬起來,熱地舉起一朵紅牡丹花簪給元墨看,“你瞧這花瓣,瞧這花蕊!跟真花一模一樣的!小娘子你花容月貌,再戴上我家的花簪,包管客似云來,今年的花魁就是娘子你啦。”

元墨接了花,向攤主拋了個眼,“老板真會說話。”

“呵呵呵,小娘子生得這般好看,怕是會真樓的玉菰仙都比不上呢。”攤主笑得越發歡暢,還想再攻克元寶,但元寶的格、滿是脂的臉,都他僵了僵,手里拿著的一朵芍藥花險些跌落。

然而攤主十分頑強,努力道:“……這位……這位……小娘子……長得,長得……非常特別,呃這花很襯小娘子……”

元寶默默地接過。

兩人拿著花,覺都有點生疏,兼茫然,不知道該往哪里擺弄。還是元墨戲比較深,笑著讓元寶蹲下些,替他簪上,然后又讓元寶給自己簪上。

好容易,“孩子們互相簪花”的戲碼表演完畢。

元墨繼續帶著元寶往前走,一面在心里嘀咕,怎麼還不見有人出手?難道“小樂坊的小伎”扮演得還不像?這得逛到什麼時候……

忽地,一個搖搖擺擺的醉鬼晃過來,險些撞著元墨。

元墨側避開,視線無意掃過醉鬼的來——那是黑黢黢的小巷,只有臨街這一段,著一小截

元墨心中一

一直覺得只要走到人更多、更熱鬧的地方,“那些人”就一定會注意到,現在想想,也許還有另一種可能。

故意揚聲道:“姐姐,我們往這邊走吧,這條路近,可以早些回去。”

一面說,一面拉著元寶往小巷里去。

小巷里一片昏暗,元寶嚶嚶嚶:“阿墨,這里好黑啊……”

元墨道:“就是要黑啊。”

元寶哭:“人好啊。”

元墨道:“人多就不方便了。”

“為什麼啊?”越往里走,元寶越想害怕。

元墨拍拍他的胳膊,安他:“好比你要去,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你敢手嗎?”

元寶想了想:“我從來不太小,一只一口就沒了,還是蹄膀比較好,又香,又好啃,又多。”說著就咽了口口水,呆呆道,“阿墨,我了。”

元墨嘆了口氣:“好吧,其實我也有點。要不,你去街上買點羊?”

元寶的眼睛“叮”一下,在黑暗中亮了:“嗯!”

他這一聲,細了嗓子,應得怯怯,并且扭起腰肢去了,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扭得流暢。

看著元寶的背影消逝在亮中,元墨深深吸了一口氣。

嗯,這下,就是一個剛來京城的、沒見世面的、落單的小伎了。

一個完的獵

而此又一個完的獵場——偏僻地界,烏漆抹黑,天天不應,地地不靈。

混蛋們,此時還不出現,更待何時啊!

就在這時,后響起腳步聲。

元墨的心跳頓時加速。

要回頭嗎?回頭就能看到那樣長什麼樣。

可會不會打草驚蛇,讓那人發現異常?

還沒轉完腦子,就聽那人就道:“小娘子,等一等啊。”

卻是剛才那個賣通草花的攤主。

他挑著擔子,走得搖搖晃晃,到了近前,放下擔子:“哎喲,小娘子走得太急啦,一朵花一百文,兩朵花折一百八十文,兩位小娘子多給了二十文,來,我找給你。”

元墨不知自己是該松口氣,還是該失,無奈笑道:“老板,你也忒實誠了。”

“這做生意嘛,總不好騙人。”攤主笑得特別樸實,一面說,一面出手。

元墨便手去接,鼻子里聞到一香味。

是自己的脂涂太多了嗎?

心里恍惚這樣想,那攤主猛地將手一撒,一蓬煙霧霎時彌漫開來,一陣奇怪的香味陡然大盛,籠向元墨。

不……好……

元墨保持著手的姿勢,仰天便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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