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生長日誌》21.備戰

亞馬遜的斥候從軍隊調中驗證了瑪麗昂的消息,狼人和匠矮人收到簡短但熱的招待,他們暫時留了下來,旁觀了亞馬遜人的備戰。

氣氛張卻不慌張,在塔砂看來頗有觀賞價值,像在空中圍觀一個古戰場。這種說法某種程度上沒錯,還是異世界的古戰場呢。地下城按部就班運轉,做完能做的準備,塔砂反而在這大戰的前夕閑了下來。在亞馬遜的營帳中穿行,幽靈的視點自由而不干涉,加個剪輯師就能製作出一本紀錄片。

並不需要臨陣磨槍,亞馬遜依然保持著戰鬥民族的特,兵如傢般常用。紅鼻頭匠矮人邁著兩條小短跑來跑去,在戰爭開始前進行武的最終改良。他一個人能做的事相當,要是讓地下城的矮人全員加,這戰前改造還能拿出眼可見的效果吧。但讓一群小短穿越森林太不現實,塔砂也不打算讓這些非戰鬥人員進可能被戰火波及的區域。

所有戰士都是,最小的幾個比瑪麗昂還小些。不同於們沉穩的前輩,這些小孩看上去更張和興們毫無必要地全副武裝著轉,直到家長們,分配們去帶暫時無事可做的瑪麗昂到轉轉——塔砂暗中覺得家長們只是嫌們太煩。開始狼人有些拘束,但這群年齡相仿的戰士很快悉起來,變得像一群嘰嘰喳喳的高中生。

「我從媽媽那裡拿到這把弓,曾用它獵到一頭熊。」最大的那個說,手中的長弓豎起來幾乎和一樣高,「弓臂和箭桿都是山櫸,去年開始我才拿得它。」

「長弓對我來說還太早了。」最小的孩聳了聳肩,手中的短弓只有一米多長,「我爸爸給我做了這個,他總認為我還沒有準備好,或許這一次之後我就能說服他。」

「我從沒用過一把弓。」瑪麗昂鼻子,「在遠方就能集中敵人,聽起來真好……我只被弓箭攆著跑過。」

「如果你打算留下來,就能會到有個弓箭手站在你覺會多好了。」有人笑起來。

們看出了瑪麗昂的好奇,一名孤兒拿下的弓箭,告訴瑪麗昂自己如何製作出一副弓箭,弓和箭又如何在戰場上運作。細細說明如何將品質合適的山櫸製,弓弦的鬆應該保持在什麼程度,鹿的筋與角如何讓一塊木頭變得難以摧毀。們展示手上的繭與纏繞在指尖的布片,它們有助於拿好弓弦,也從弓弦中保護們的手指,高速的線可以變得非常鋒利。有人說起古早的傳說,那時亞馬遜用深淵蜘蛛的來製作弓弦,們能在近戰時拿弓勒斷敵人的脖子。

們甚至背著大人們讓瑪麗昂開弓試了試,那糟糕頂的一箭險些扎到某個人的腳脖子。瑪麗昂嚇了一跳,險些遇害的金髮姑娘卻哈哈大笑。「我當然能躲開這麼慢的箭。」說,「你得比我剛學時還要爛,我可是我們當中箭最差的一個。」

「我當不了弓箭手。」瑪麗昂不好意思地說。

轉而給同齡人們看的武,告訴們自己如何從奴隸販子的保鏢,的上,拿到這兩把短刀。姑娘們頭的圍一圈,讚歎著的刀和故事。們多都狩獵過,卻沒有一個曾與外面的敵人作戰。「我們只是缺機會,你知道,我們不太出門。」金髮做了個鬼臉,拿拇指比一比後營帳里的大人們。說這次戰鬥后每個人都會有所斬獲,還說自己今後也會當一個用劍和盾的戰士,只是的年齡還不足以勝任——亞馬遜戰士與敵人短兵相接,保護後的弓箭手,們擁有更強大的勇氣和更高的死亡率,年輕的孩子不允許擔任這個。

但年輕的孩子也不該當弓箭手,們不該在戰場上,殺戮或者被殺。塔砂聽著孩子們用談起春遊的口氣談起戰鬥,心想或許只有這樣站在局外的大人才會因此產生諸多慨。那些當事人本聽上去快活而驕傲,為自己活了下來,為即將來到的挑戰。對這些境特殊的人,指責們好鬥就像嘲笑民選擇啃食樹皮活命,而憐憫又顯得如此淺薄。

「那個袋子里裝著什麼?」瑪麗昂問。

「替換用的弓弦,如果這裡下起雨,被打變送的弓弦就需要調換。」金髮說,「上面是安加索獅的牙齒,很漂亮吧!你脖子上那個是什麼?狩獵紀念品?狼的牙?」

「是紀念品。」瑪麗昂抿了抿,說:「那是我母親。」

「哦……」金髮茫然地應了一聲,看上去沒反應過來,旁邊年紀最大的姑娘用手肘撞了一下。理解到那意味著什麼的神孩子們當中擴散開來,有許多目們剛剛見面時一樣,落回瑪麗昂豎起的狼耳朵上。瑪麗昂的項鏈,僵地看著地下,重新開始變得張。一群人沉默了一會兒,那個金髮忽然摘下了袋子上的獅牙飾品,塞到瑪麗昂手中。

「送給你!」說,「別拒絕,反正我今後自己也會打到的。」

瑪麗昂抓著那個吊墜,像抓著什麼火燙的東西,塔砂覺得在爸媽令下被強塞了紅包的孩子大概就是這副表:又想要又想推辭,兩者程度一致,以至於僵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於是塔砂好心地擔當了寬宏大量的父母,拍拍瑪麗昂的肩膀,用只有能聽見的聲音說:「收下吧,記得說謝謝。」

「謝謝。」瑪麗昂急促地說,開始低頭看自己的口袋,想找出可以回禮的東西。

「不用!」最年長的說。

「用!」金髮的姑娘笑嘻嘻地說,「我可以你的耳朵嗎?」

「噢,可以!」瑪麗昂激地說。於是興緻高昂的孩子們的耳朵,一個個心滿意足。

比起們輕鬆的氣氛,年長者那邊要沉默許多。

那些上有著人為傷痕的年長戰士顯然不止與作戰過,作利落,帶著殺伐之氣。一些穿著利落布甲的男在幫戰士整理裝備,另一些速度很快地收拾著行囊,幾乎所有人都在忙碌。塔砂在其中看到兩種戰士,一種穿著輕便的皮甲,帶著長弓和箭筒;一種穿著鎖子甲,有一面邊緣包裹著鐵皮的小圓盾與鋒利的短劍。從這裡可以推斷出們有兩個兵種,機高的長弓兵和短兵搏的戰士,無論哪種看起來都很專業。

這些亞馬遜戰士並沒有一頭飛揚的秀髮,絕大多數人留著清爽的短髮,長發的戰士也將頭髮扎得很牢,不會在跳躍奔跑中遮擋視線。們的頭盔與頭部吻合,沒有什麼裝飾。弓箭手的護甲比近戰戰士更輕巧,但布衫和綁覆蓋了們的手腳。布條的防力雖然不高,卻能在森林中避免蛇蟲,也能稍微阻礙一下過的箭。們全副武裝的樣子和塔砂想象中的不太一樣,仔細一想又非常合理。

以往對叢林戰士的印象只是來自影視作品與遊戲海報而已,塔砂想,現實中哪裡會出現「男戰士穿鐵皮罐頭,戰士穿著鋼鐵比基尼跑」這種事呢。要是戰士真的在刀劍無眼的戰場上肚子出一堆要害,還披散著大風一吹就糊自己一臉的長發,那麼,這個人多半死定了。

第三天,尾隨著人類那邊的幽靈傳來了消息,軍隊已經浩浩地來到了森林邊。

這支軍隊比預計中來得晚,步兵與騎兵拖著車隊,一行人拖沓地來到了安加索森林的口。他們的聲勢驚人,士兵士氣高昂,是亞馬遜人總數的幾倍之多。倘若這是沒有遮蔽的正面戰場,哪怕用人海戰,他們也贏定了。

但這裡本不是適合騎兵對沖的平原戰場,安加索森林不是片能輕易穿行的小樹林。塔砂和亞馬遜的斥候一樣到奇怪,要攻擊能在森林中進行游擊戰的亞馬遜人,這樣規模浩大卻機極差的隊伍又有什麼用?

他們在森林前面停了下來,火油與火把被扔進樹林當中。藏在林中的亞馬遜人冷笑了一下,果不其然,火焰只燒了沒一會兒工夫便熄滅了。

與安加索山另一邊的氣候不同,這邊的空氣和土地潤得多,你本不能燒掉一片有不溪流的潤森林。指揮很快發現了這點,他下達了新的命令:砍樹。

聽起來像個笑話,可軍隊真的開始這麼做了。數量不的士兵拿出斧子,哼哧哼哧地砍伐起目所能及的樹木,他們放火燒能燒掉的樹,砍掉太的。三分之一士兵拿著斧子,其他人負責紮營和警戒。長們在帳篷里喝起了茶,得意地討論著林中魔鬼的末路。

「開什麼玩笑?」塔砂聽見亞馬遜人難以置信地說。

站在人類視角上來看,這如同為了捉出害蟲而毀滅一片森林。人類軍隊本沒有包圍這篇廣闊的森林,他們覺得砍樹就能破壞對方的優勢,因此穩勝券,還能將敵人一網打盡?

槽點太多,以至於無從吐槽。一時間塔砂和潛伏在林子邊緣的亞馬遜探子一樣無語,只能看著士兵們兢兢業業地伐起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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