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管原名格蕾第8節

的未婚妻,和喬有些像,如今正借住在親戚家的別墅裏,就在這附近,昨天還和爺一起去騎馬了。”大嬸末尾還加了一句,“這一點我和夫人看法一致。”

“什麽?”格蕾一時沒有反應過來。

“騎馬呀!那姑娘特別喜歡騎馬,這哪裏是小姐們該幹的事呢?”

大嬸一邊給,一邊喋喋不休,“可是夫人拗不過爺,況且老爺前些天已經答應了爺的婚事。”

似乎是工作太繁重了,胖大嬸對任何事都抱著憤憤不平的態度,“麵人家應該娶鄉紳的兒,或者牧師的兒也不賴,小商人家的兒可不夠端莊。”

格蕾心裏發笑。

這世上本就沒幾個男人真的喜歡端莊的人,他們隻不過需要端莊的人撐門麵、打理家務罷了。

不過,鄧肯爺和他的未婚妻昨天騎馬去了,或許該記下來,報告給公爵大人。

畢竟這兩個人有可能就是潛在的目擊證人。

好不容易聽完了胖大嬸的碎碎念,從牛棚出來之後,約瑟夫也正在往外走。

“你可以派人去確認一下,如果不是農場的工,對鄧肯夫人來說是好事。”

“謝謝您的安,我想阿比蓋爾會好起來的。”鄧肯先生客氣地將約瑟夫送至大門外。

兩人上了馬車,約瑟夫問起格蕾的收獲。

“都是一些散的事舍的工告訴我,昨天夜裏七點多,有獵狗闖了農場。牛棚的廚娘則說了一些有關喬的不雅傳聞,還提到了一件事,有關鄧肯家的爺和他的未婚妻,據說昨天這兩個人出去騎馬了。”

“騎馬?”約瑟夫挲著下

他和格蕾的想法往不同的方向偏離開來。

格蕾認為這兩人是目擊者,約瑟夫卻覺得,他們也許沒那麽無辜。

麥田裏那些痕跡,再加上腋下的勒痕,不正像是馬拖著留下的痕跡嗎?

兩人去了治安隊,死者份已經確認,就是比格納農場的工,喬·卡特。

有附近的農婦,為喬了臉。

這讓格蕾心裏咯噔了一下,“你清理過的手嗎?”

農婦茫然地搖搖頭,“沒有,先生。布雷恩先生隻讓我給臉。”

怕格蕾責怪,農婦試探著詢問,“需要我給手嗎,先生?”

“暫時不需要,謝謝。”格蕾立刻拒絕了這個提議。

蹲下`子,視線和齊平,強忍著恐懼,無視散發出來的臭味,湊近去看的雙手。

死者的指甲不怎麽幹淨,但形狀卻很好看,指甲裏麵也沒有汙一類的痕跡。

太可惜了,這個人臨死前,沒能在兇手上留下證據——傷口。

約瑟夫在一邊,愈發覺得格雷厄姆心細如發。

難怪埃德溫叔叔對格雷厄姆讚不絕口。

查爾斯醫生也在這裏,正在檢查死者胃裏的殘留

“可憐的人,胃裏隻有一點消化了一半的土豆。哦,還有些,恐怕是的雇主給的。”

他對著等在一旁的布雷恩先生抱怨,“我早就說了,這個窮困的本沒機會服用片酊一類的藥。”

他又轉頭無奈地看了一眼格蕾,“他和你想法一致,都認為兇手應該被死者狠狠撓上一爪子才對。”

第9章死者的真實份?

“死者沒有抓傷兇手,也許並不是因為服用了片酊,而是因為兇手可能不止有一個人。”約瑟夫覺得案子有些眉目了,這是他辦案的經驗。

每當他抓住一些關鍵點的時候,就會有這種覺。

布雷恩先生拿出一塊錫板,這是最早出現的相片種類之一,用化學試劑碘化銀在金屬板上像,被一部分人稱為錫板,實際上和錫這種金屬本卻沒什麽關係。

也是因為本地的治安是約瑟夫,他家產頗,為人又慷慨,治安隊裏的一切配置,都是最先進的,治安隊的民兵們也幹勁十足。

“這是我們搜索了方圓二十英裏範圍,找到的唯一一個有可能是謀殺現場的地方。”

照片是黑白灰三,拍攝的是一片沼澤。

由於明暗關係的對比,拍攝下來的腳印是黑的,一共有四個人的腳印,兩大兩小,應該是兩男兩

隻不過經過了一夜,沼澤泥地質地,腳印早就比實際尺寸要小一圈了,連鞋底花紋都已經不再清晰。

僅僅憑借這幾個腳印,是無法判斷誰是兇手的。

不過這至說明,約瑟夫的推論是有可能的。

“我們還在附近發現了馬蹄印,看來有人騎馬經過了那裏。”布雷恩先生又遞過一塊錫板,語氣一沉,“或者說,也許兇手是騎馬過去的。”

這時查爾斯醫生檢查完畢,把剖開的地方合起來,示意農婦可以清理,準備讓死者麵一點下葬。

“等等!”

在農婦把喬的鞋下來的時候,約瑟夫的眼神變得銳利起來。

他走過去,仔細觀察了一下死者的腳。

這一看,他的眉頭就皺了起來。

作為一個貧窮的工,這雙腳也太過白了。

約瑟夫也不清頭腦,於是轉頭問其他人,“工的腳,會養得這麽白嗎?”

旁邊的農婦紅了臉,趕往後退了一步。

格蕾就事論事地說道:“應該不會。”

“當然不會了!”布雷恩是農民的兒子,很了解這裏下層階級的生活,“我小的時候甚至都沒有一雙像樣的鞋,我的姐姐也是。我們經常腳去地裏幫大人幹活。”

他用手比劃了一下,“我們腳底下,都有一層厚厚的繭子,冬天的時候,還會生凍瘡。”

格蕾走過去,抬起死者的手,說道:“的指甲形狀也很漂亮,像是心護理過的。”

算不上特別傷手的活,雖然喬的手髒兮兮的,但手形依舊很優

查爾斯醫生嘖嘖兩聲,“要不是看這裝束,可真像個富家小姐。”

“沒準兒真是呢?”格蕾反問。

“很多大戶人家,出現神失常的兒,都有可能把們送到瘋人院。”

在這個時代,家裏有個瘋子,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可能會大於他們對於家人的心疼。

就連貴族的妻子也不例外。

這年頭幾乎不會有人離婚,家裏有個瘋人,人們隻會歎男人多麽倒黴。

然而被送進去的人,才是最倒黴的。

明明是病人,卻要每天承非人的折磨。

對於見過後世神病院的格蕾來說,這時候的瘋人院,酷刑室還差不多。

會不會是從瘋人院逃出來的?”

格蕾如此發問,布雷恩先生立刻就派人去附近的瘋人院查消息去了。

如果喬真的是個富家小姐,這件謀殺案的因,可能就要全部推翻重來了。

一個富家小姐,如果被殺了,那麽會不會是有人知道份,所以痛下殺手呢?

一個人殺人,往往有兩個最常見的因,一個是仇恨,一個是利益。

約瑟夫放下端詳了一會兒的照片,對著布雷恩先生問道:“尋啟事發出去了嗎?”

“已經發出去了。”

格蕾湊近去看便條上的容。

“有一位樸實的農婦撿到了一枚橄欖枝形純金發夾,現存放在治安隊,如有哪位士丟失此,敬請來治安隊認領。”

格蕾:“……”

突然變了樸實的農婦。////

本地有自己的報社,刊印量並不多,主要的讀者是本地的大小農場主家庭、比較富裕個佃戶家庭,以及大戶人家的仆人。

如果那個未知的人自己並不知道在哪丟失了發夾,這個尋啟事確實很有迷

或者的仆人發現家裏丟了東西,沒準也會來認領。

這樣一來,就能知道這個人的份了。

時間已經到了下午一點,約瑟夫按理該回家用餐了。

然而他卻命令馬夫往相反的方向走,送他和格蕾去一家做“三隻野豬”的小酒館。

格蕾在旁邊小聲提醒,“這有失您的份……”

約瑟夫渾不在意,“難道我的份還能再往上升嗎?”

非王室統的貴族,到了公爵也就頂天了,因此相比於其他貴族,他們反而是最不在意規矩的一波。

據說有很多上了年紀的老公爵,還會穿得像個鄉下老頭,並以此為榮。

這可能就是貴族的怪癖吧!

看格蕾還有些不知所措,約瑟夫解釋道:“別擔心,我去過那裏很多次了,那絕對是個好地方。”

酒館的老板娘是個三十多歲的人,有著棕的皮,五豔麗,很有異域風

約瑟夫告訴格蕾,老板娘是從印度來的,大家都帕梅拉,至於真名是不是這個,沒人清楚,也沒人在意。

帕梅拉是個很有主見的人,出卻很低,種姓是傳說中的不可者——達利特。

當年為了能夠離這種奴隸一般的份,使出渾解數,迷住了一名英國軍,讓他帶著來到了英國。

在做了一段時間的人之後,帕梅拉知道軍不會娶,因此痛快地同意了和軍分手。

因為這種不糾纏的態度,那名軍心中愧疚,給了一筆不錯的安置費。

帕梅拉就用那筆錢,搬來了鄉下,開了這家小酒館,生意一直不錯。

兩人一進到酒館,就被帕梅拉領到了樓上。

這家酒館隻有兩層,下層是大廳,上層也隻有這一個隔間,其餘的地方,應該是帕梅拉的住

酒館也開了將近十年了,房屋老化,又是木質結構,因此隔音效果很差。

格蕾人在樓上,都能聽到樓下的說話聲。

他們之所以在樓上,並非是因為約瑟夫拿喬,而是如果他真的在樓下喝酒,恐怕“三隻野豬”今天就不會有新客人了。

格蕾原本打算站在一邊,暫時充當侍者,卻被公爵大人揮手趕去了對麵,“你坐在那裏,不要太拘謹,現在是外出時間。”

說完這句話之後,約瑟夫的注意力就轉移到樓下去了。

帕梅拉送菜過來的時候,還打趣了一句,“哦,公爵大人,難道我這裏有謀殺犯嗎?”

把一盤沾滿香芹末和黃油的熱乎乎的小土豆放下,又端來了豌豆燉羊羔、李子布丁、咖喱湯和印度茶,很是妖嬈地單手撐在桌子上,衝著格蕾拋了個眼。

“漂亮的小家夥,你要不要喝兩杯?公爵大人每次顧,都不喝酒,我這可是酒館呀!”

出來跟著公爵大人辦事,格蕾哪裏敢喝酒?

“不了,謝謝。”

職業假笑。

帕梅拉掃興地哼了一聲,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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